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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欧美性猛交XXXX免费看 发布时间:2023-12-13 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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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观看亚洲片…绕了半天弯子,就是不正面答应纪武公的请求。纪武公再迟钝,也看出鲁桓公在齐僖公面前说不上话,转而请求鲁桓公到天子面前说几句好话,再请天子出面做齐僖公的工作。但是这个要求鲁桓公也没敢答应,他和群臣们商量了半天,想出了一个曲线救纪的办法:由鲁国牵线搭桥,促成了周桓王与纪国公主纪姜的婚事。按照鲁桓公的想法,纪武公既然成了周桓王的岳父,齐僖公不看僧面看佛面,多少要给天子一点面子吧。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鲁桓公对齐僖公的畏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这个高明的主意也未能挽救纪国。若干年后,齐国还是吞并了纪国,而王室对此也没敢发表任何意见。力求明哲保身的鲁桓公自然也未能确保鲁国的平安,公元前702年冬天,郑庄公借口鲁国人在排座次的问题上侮辱了郑国,悍然发动战争,联合齐、卫两国包围了鲁国的郎城,史称“来战于郎”。接着,两位小霸相继去世,郑庄公于公元前701年去世,三年后齐僖公也去世了。齐僖公去世后,公子诸儿继承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齐襄公。齐襄公对鲁桓公这位妹夫也不太友好,公元前695年夏天,两国因为边境小事发生冲突,齐国军队便入侵了鲁国边境。鲁国边境长官派人跑到曲阜报告情况。鲁桓公这回果断地一拍桌子:“边境部队的任务,就是要提高警惕守住自己的阵线,防备突发事件。敌人来了就要全力应战,还请示什么?”鲁国边防军这才展开反击,与齐军在奚城发生战斗。在双方边境摩擦不断的情况下,公元前694年春天,鲁桓公带着夫人文姜前往齐国拜访齐襄公,一方面是为了协商解决两国边境冲突,另一方面是周天子要将女儿嫁给齐襄公,指定他为主婚人,因此要与齐国方面商量有关操办婚礼的事宜。国家元首出访,第一夫人作陪,在今天看来是很正常的事,在当时却引起了鲁国群臣的强烈反对。大夫申濡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说:“女各有夫,男各有妻,互不亵渎,就叫做有礼。如果违反这一伦常,必定会出问题!”鲁桓公明白申濡说得不错,不过他想,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兄妹见面自然温情许多,谈国事谈家事想必也轻松不少,万一谈崩了,还有个顺虎毛降火的救星呢,说不定很多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加上文姜嫁到鲁国来十余年了,趁此机会让她回国看看,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就这样,文姜便跟着鲁桓公来到了齐国。对于文姜来说,齐国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如同十几年前一般亲切,只不过所见到的人都有了不小的变化,尤其是她那位当了国君的诸儿哥哥。文姜与诸儿并非一母所生,然而自幼在一起玩耍,感情笃深,到了十五六岁年纪,一个青春萌动,一个情窦初开,竟隐然有了相恋之意。据说当年文姜出嫁,诸儿曾以诗相赠:“桃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苴。吁嗟兮复吁嗟。”诗的意思是,桃花如同红霞般美丽,虽然种在我的家门口,我却没有采摘,现在飘落于地,真是让人唏嘘!文姜亦以诗相和:“桃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讵无来春!叮咛兮复叮咛。”桃花每年都会盛开,就算是今年不采摘,难道来年春天都不开花了吗?千万记住我的叮咛啊!——这是哥哥妹妹的离别诗吗?一晃十余年过去,文姜由花季少女变成了风韵少妇,比往日更多了一分妩媚,一分娇艳,一分性感;而诸儿也由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变成了一呼万应的大国诸侯,比往日更多了一分成熟,一分稳重,一分威严。两个人一见面,齐襄公(诸儿)的眼睛都看直了,而文姜也不胜娇羞,眉来眼去之间,已然有了暧昧的情愫。只有鲁桓公仍然蒙在鼓里,这也难怪,戴绿帽子的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实情的。齐襄公与鲁桓公在泺(luò)地相会,宾主相谈甚欢,该消除的误会都消除了,王室与齐侯家的婚事也谈妥了。齐襄公很高兴,邀请鲁桓公夫妇再到临淄去住上一段时间,鲁桓公喜滋滋欣然应允。到了临淄,齐襄公与文姜便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个人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想想看,文姜十余岁出嫁到鲁国,算起来已有三十来岁了吧,三十来岁是女人最漂亮的年龄,因为她知道青春正从发丝间滑走,所以要拼了命来绽放自己。而齐襄公呢,虽然他有三宫六院,但自古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何况偷的还是自己的妹子?用郭德纲的话说,“我的妈呀,太刺激了!”如果要兰陵笑笑生来写这个故事,肯定写得激情四射。而鲁国的史官显然没那个兴致,只写了干巴巴的四个字:“齐侯通焉。”通就是通奸,你要是不研究文言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鲁桓公虽然迟钝,在临淄住的日子一久,对文姜与齐襄公的迎来送往也心知肚明了。当时齐国人写了一首诗:〖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从如云。敝笱在梁,其鱼鲂鱮。齐子归止,其从如雨。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这首名为“敝笱”的诗收录于《诗经·齐风》。破鱼篓儿横在水坝上,只见鱼儿互相追逐,快乐得像云像雨又像水。只不过,齐襄公和文姜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了鲁桓公的痛苦之上。再老实的人也不甘心戴绿帽子。武大郎得知自己的老婆与西门庆有染之后尚且怒发冲冠,威胁潘金莲说,要叫他的兄弟武二回来收拾这对奸夫淫妇。鲁桓公虽然身在异国他乡,只能任由别人摆布,但还是可以找机会向文姜发一通脾气,责骂她不知廉耻。但这一骂,骂出问题来了:文姜跑到宫里,向齐襄公狠狠地告了他一状。文姜向齐襄公哭诉,也许只是觉得委屈,想在情人那里撒撒娇,获得一些额外的安慰。但是这位齐襄公听了之后,做贼心虚,担心闹成国际丑闻,立刻作了一个决定,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那位吃醋的丈夫。这一年的四月初十,齐襄公设宴招待鲁桓公。在宴会上,齐国群臣不停地给鲁桓公敬酒。鲁桓公心情郁闷,正好借酒浇愁,很快被灌得烂醉如泥。宴会过后,齐襄公令公子彭生驾车将鲁桓公送回宾馆。彭生是齐国有名的大力士,走到半路略施手脚,将鲁桓公肋骨拉断。鲁桓公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薨”了。《春秋》简单地记载:“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而《左传》也仅仅是语焉不详地说:“(齐侯)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翻译成白话:齐侯派公子彭生为鲁桓公驾车,鲁桓公死在车里。一桩证据确凿的谋杀案,鲁国的史书为什么要记载得这么遮遮掩掩呢?那是因为:第一,鲁桓公带着文姜去齐国访问,本来就是一件“非礼”的行为,他本人应该对此负责任;第二,鲁桓公正月访问齐国,四月被杀,整整在齐国流连了三个多月,不理国内政事,虽然情非得已,但也不可原谅;第三,鲁桓公的死事关国家级绿帽子,所谓家丑不可外扬,鲁国人写起这段历史,总是感觉难堪,难以下笔。鲁桓公死得暧昧,当时鲁国的群臣对于这件事的态度就更暧昧。他们给齐僖公发了一份含糊其辞的外交照会,大概意思是说:我国元首畏惧您的虎威,不敢安坐家里,前来贵国修好,事情办成了,非但没有回国,还稀里糊涂地死在贵国,也不知道找谁负责任,搞得我国在各国面前抬不起头,请您杀了公子彭生,也好让我们对各国有个交待。这份照会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有点想讨回公道,却又怕对方发威,有点想指桑骂槐,却又欲说还休,堪称是春秋外交史上一篇奇文。齐襄公收到这份照会,倒是毫不含糊,将公子彭生当作替罪羊给杀了,算是给了鲁国人一个说法。大子同即位为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鲁庄公。鲁桓公死后,文姜一来留恋与齐襄公厮会的快乐,二来也无脸回鲁国见人,干脆在齐国定居下来。《春秋》和《左传》频频记载了那些年间文姜与齐侯私通的丑事:“十二月,夫人姜氏与齐侯相会于禚地。”(庄公二年)“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庄公四年)“夏天,夫人姜氏进入齐国军中。”(庄公五年)“春天,夫人姜氏与齐侯在防城相会。”(庄公七年)“冬天,夫人姜氏与齐侯在谷城相会。”(庄公七年)……这哪里是偷情,简直就是明火执仗!我有点怀疑,鲁国人是不是派了一支跨国狗仔队,专门盯着文姜,一有信息就直接向鲁国的史官报告,然后记录在案。又或者鲁国上下已经对文姜产生了浓厚娱乐兴趣,将其所作所为一一记录在案以便让她遗臭千年,以至于忘记了这位文姜还是现任主君的亲娘。鲁国人对这对奸夫淫妇的愤恨,由此可见一斑。夹在中间难以做人的是鲁庄公,既要忍受丧父之痛,又要顺应国民的情绪,埋藏对母亲的思念,实在是难为他了。公元前690年,十七岁的鲁庄公偷偷越过边境,前往齐国的禚(zhuó)地与齐襄公会猎。说是打猎,实际上还是想探望一下自己的生母文姜。鲁国的史官对此不满,因此在《春秋》上记载:“冬,公及齐人狩于禚。”越过边境去和齐国的人打猎,当然是“非礼”的行为。然而,母子之间的舐犊之情,又岂是一个“礼”字所能泯灭?公元前689年,齐、鲁等国联军讨伐卫国,“夫人姜氏如齐师”,一方面是为了和齐襄公相会,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为了看一看自己的儿子吧。既贪恋肉体的欢愉,又思念他乡的儿子,这位绝世佳人文姜分身乏术,难以两全。《左传》在“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之后,紧接着又记录:“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读起来宛如一首带着淡淡忧伤的小令。较之齐姜的乱伦,她姐姐宣姜的故事同样令人唏嘘。回顾一下,当年州吁谋杀卫桓公,自立为国君,卫桓公的弟弟公子晋出逃到国外。后来州吁政权垮台,卫国人又将公子晋接回国,立为新君,也就是卫宣公。然而这位卫宣公,却是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左传》记载了他的一桩风流事:“卫宣公烝(zhēng)于夷姜。”夷姜是卫庄公的小妾,按辈份是卫宣公的庶母。“烝”则是特指以下淫上,也就是晚辈与长辈通奸。春秋时期,诸侯娶十几个小老婆是很正常的事,而诸侯的精力有限,加上年事已高,小老婆久旷,难免成为怨妇,被诸侯的儿子偷偷“烝”掉的事情时有发生。至于诸侯死后,新君即位,既继承老爸的江山也继承老爸的美人,就更不足为奇了。卫宣公和夷姜通奸,夷姜为卫宣公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急子。卫宣公对夷姜倒也不错,即位之后,立夷姜为夫人,立急子为大子,并且任命大夫公子职担任急子的老师,负责培养这位未来的接班人。卫宣公既然立急子为大子,就想替他娶一个好老婆,于是向齐僖公提亲,齐僖公正想加强对卫国的控制,也欣然答应,于是将女儿宣姜嫁到卫国去做大子妃。没想到,卫宣公这老头子一看到宣姜就傻了眼,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儿子的婚礼不办了,儿媳妇带回自己的寝宫去享用!新台有泚(zǐ),河水瀰(mí)瀰。燕婉之求,籧(jǔ)篨(chú)不鲜。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这首名为“新台”的诗收录于《诗经·卫风》。卫宣公将儿媳妇抢到手之后,为了讨新人欢心,就在黄河岸边建立了一座亭台,成天与她在这里嬉笑游乐。卫国人民对国君的行为深感不齿,写了这首诗进行讽刺,大概意思是:新建的楼台光鲜明亮,河水潺潺从它旁边流过,美丽的人儿哟,竟然嫁给了丑陋不堪的糟老头。老头丑是丑点,然而生育能力尚在。短短数年之间,卫宣公和宣姜生了两个小孩,大儿子叫做公子寿,小儿子叫做公子朔。他将公子寿交给大夫公子泄调教。从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人老珠黄的夷姜眼看着本来应该成为自己儿媳妇的女人霸占了自己的老公,不免又想起自己的老公原本是自己的儿子(名分上),已经去世的公公又是前任老公……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只觉得了无生趣,神经也发生错乱,于是找了一根绳子自缢而亡。夷姜死后,宣姜理所当然成为了卫国的第一夫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两个儿子,公子寿和公子朔也逐渐长大成人。理所当然,宣姜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能够成为卫国的君主,而一个现实的障碍摆在了她面前:夷姜虽死,急子却仍然是卫国的大子。如果不除掉这位原来应该成为自己的老公的人,她的希望就只能落空。小儿子公子朔很理解宣姜的心情。大儿子公子寿自幼接受公子泄的教育,满脑子仁义道德,反倒对宣姜的想法感到难以接受。在公子寿的眼里,急子是一位性格温和、为人宽厚、知书达礼的兄长,总是抱着一种乐天知命的态度,飘然物外地观察着周围的世界。这样一个人,难道自己非要取而代之,甚至不惜伤害他的生命吗?公子寿时常这样问自己,然后摇摇头,自我解嘲般笑笑。公子寿的仁爱并不能浇灭宣姜心中争权夺利的火焰,眼见卫宣公日益垂垂老矣,她和公子朔决定赶紧行动。她在卫宣公面前诬告急子,说某一天公子朔与急子喝酒,急子喝得醉眼惺忪,借着酒性,竟然呼公子朔为儿子,而且拍着胸脯说:“你母亲原是我妻子,你便称我为父,也是理所当然。”树怕揭皮,人怕揭脸,卫宣公做贼心虚,最怕人提起他筑台纳媳的往事。听了宣姜的诬告,他恼羞成怒,也不问青红皂白,立刻决定除掉急子。这一年冬天,卫宣公派急子出使齐国,宣姜与公子朔预先派刺客埋伏在莘地,准备刺杀急子。这个消息被公子寿得知,连忙跑去给急子送行,兄弟两人在黄河边摆酒话别。公子寿向急子透露了宣姜的阴谋,劝他赶快逃离卫国,以免遭到不测。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安身?但是胖乎乎的急子听了公子寿的话,只是摸着肚皮,淡然一笑:“出使齐国是父亲委派的任务啊,如果弃父命于不顾,还要儿子干啥呢?你说,这世上有没有哪里是没有父亲的,如果真有这么个地方,我倒是可以逃到那里去。”作为现代人,我们可以笑话急子的迂腐,但不能笑话他的乐天知命。这是生于乱世的人对于荒唐乱世的无语抗争,视死如归的姿态令人心生敬意。公子寿不再说什么,举酒敬急子。三杯两盏下去,急子酣然大醉。等到他醒来,才发现公子寿已经穿了他的衣服,带走了他的仪仗,替他前往齐国出使去了。公子寿走到莘地,埋伏在那里的刺客远远看见一行人举着大子的仪仗过来,以为就是急子,于是一拥而上,驱散随从,将公子寿杀死。杀死之后才发现认错了人,正在郁闷呢,只见急子匆匆忙忙追上来,大声呼喊道:“我才是你们要杀的人,快来杀我!”既然送货上门,刺客们也不手软,又将急子杀死。《诗经·卫风》中有一首名为“二子乘舟”的诗,据说是卫国人为哀悼公子寿与急子而作:〖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二子”自然就是指公子寿与急子。从卫国前往齐国是否乘舟而行,现在已经无从考证。当我读到这首诗,首先想起的是北岛的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就事论事,我想再加上一句:高尚在很多时候其实是一件很无可奈何的事。宣姜处心积虑要杀死急子,她的目的达到了,但是没想到搭上了自己儿子的性命。这个结果显然并不是她想要的。当她听到公子寿被误杀的噩耗时,哭得死去活来。她始终未能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怎么就不值得体谅,公子寿连同父异母的兄弟尚且不忍背弃,那背叛自己的亲生母亲难道就可以理所当然?也许她隐约领会到了公子寿慷慨赴死的一片苦心,乃是希望用自己的死为母亲减少一丝罪孽。当然,仅仅是也许。这场政治谋杀的最大获益者是人小鬼大的公子朔。急子死了,哥哥公子寿也死了,接下来卫国君主的宝座,理所当然要由他来继承了。公元前700年,卫宣公去世,公子朔即位,成为了历史上的卫惠公。但是卫国人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反而更加怀念急子和公子寿。公元前696年十一月,公子职和公子泄发动政变,立急子的同胞弟

                      乐设施一应俱全。到了天宝年间,这个地方已经是中国政治中心的所在地了,很多大事就发生在这里。关于如何应对安史之乱的第一次军事会议也是在华清宫举行的……天宝十四年,长达七年的安史之乱爆发,华清宫的幸福和欢愉,伴随着杨玉环生命的结束戛然而止。繁盛的大唐虽未在玄宗手下丢弃,却也从此一蹶不振,没了生气。在此后的数百年里,华清宫的一切被蒙上了黯淡污秽的颜色,成了不祥之地,再没有帝王在那里修建离宫别苑。清末的老佛爷慈禧就连路过那里也要绕道而行,以免沾染颓败之气。然而,即便如此,华清宫造就的传奇,经历的兴衰,仍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文人墨客咀嚼玩味的蓝本。而那首让人肝肠寸断的《长恨歌》,也一直缭绕在无数痴情人的心中。千年学府岳麓书院这是一座雄视天下的古老学府。一座座石碑、一块块匾额、一幅幅对联,历经千年风雨洗礼而不灭,见证了“惟楚有才、于斯为盛”的旷代奇观:从朱熹到王夫之,从魏源到曾国藩,从梁启超到毛泽东。任你“风云变幻”,我自“弦歌不绝”。这里就是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一、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古代中国之所以被誉为“礼仪之邦”,教育受到极高尊崇是主要原因之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虽称千古帝王,大教育家孔老夫子却是“万世师表”。在社会上,知识阶层的地位也远非后来可比,排序位于士农工商之首。至于教育机构,战国时候就有了专管教育的学官,称为“祭酒”,是位列公卿的人物;汉朝出现了正式的中央官学;地方官学也于西汉普及,私塾的创办就更早了。官学、私学交织发展,一派“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盛况。中国古代,文化道德主流能够千年一同,文官制度得以领先世界,可以说完全依赖于高水准的教育。而位于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就是其不朽杰作。朱汉民56:中国一直是以教育立国,在历史上一直非常重视教育。特别是政府把儒家定为意识形态之后,就把教育抬到“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地位。从夏商周,就是中国文明起源开始,我们国家的机构中就有学校。孔子像王鲁湘:这就是过去所说的“学在官府”。朱汉民:对,除了“学在官府”之外,其实还有一套民间教育的学校。如果追溯源头的话,民间学校,也就是私学,应该开始于春秋。在当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还有道家,墨家,都是私学。官学和私学,它们在中国文化史上或者中国教育史上,都起到了很大的人才培养、文化传递的作用。有人比较全世界这几大文明圈,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等这些宗教基本上都是由一个创教人创造的,像穆罕默德、耶稣、释迦牟尼等,他们都是教主。而孔子的身份则很特殊,他就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教书人,作为一个教育家,作为一个万世师表,被供奉在文庙里面。王鲁湘: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们所谓的“私学”中间出现了高级形态的“书院”呢?朱汉民:如果追溯的话,应该是从唐代中后期开始,当时在民间有一些比较小的书院。当然,那些书院可能只是秀才们自己读书的地方,最多只能说是书院的雏形,所以并不具备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教职,还算不上比较完备的书院。王鲁湘:那正式的书院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朱汉民:我认为应该是在宋初。经过唐末五代的战乱,北宋在建国之初便比较重视科举考试,它拼命发展科举,像宋真宗就常鼓励读书人好好读书。王鲁湘:他还写了一首在民间流传甚远的《劝学》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吧?朱汉民:对,他就是用这个办法来鼓励读书人读书。但有一个问题:官学要国家拿财政支持,要花很多钱来办。王鲁湘:所以财政不够用。朱汉民:不够怎么办呢?只好依靠民间。民间读书人很想读书,那么各个地方就用书院这个名称,办起了一种学校。所以最早的书院都是一些民间的私学,像我们所说的宋初几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应天府书院,包括岳麓书院。这些书院在当时都是由一些读书人或者地方士绅来支持。岳麓书院大门王鲁湘:朱院长,书院的中轴线好像不是很正。大门前面的轴线应该是朝正东的,是吧。可是现在好像往北偏了一点点,这是怎么回事?朱汉民:这是明代人在修书院的时候,出于风水上的考虑所做的变动。当时修书院的看了这里的地势,觉得风水不是很理想,他就有意根据风水的走向稍微偏了一个角度。王鲁湘:偏了一点点,不敏感的话还察觉不出来。我一看就觉得有点偏。朱汉民:对,它实际上是把整个大门的朝向从整体上扭了一点点。王鲁湘:往北扭了一点点,这样风水就好了?朱汉民:对,后来听说整个书院很顺。王鲁湘:如果不是扭这么一点点,那么这幅“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对联可能就在这里挂不住了,就不会出这么多人才了吧。这幅岳麓书院的对联,可以说是天下闻名,好像很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样子。朱汉民:岳麓书院这幅对联是在清代挂上的。当时有一个山长57叫袁名曜,他在考虑为岳麓书院写个什么对联的时候,想到了春秋《左传》里面那句话“虽楚有材,晋实用之”,他就把那个“虽”去掉,改成“惟”楚有材。王鲁湘:气魄大多了。朱汉民:他有个学生叫张中阶,想到《论语》里面有句话,叫“唐虞之际,于斯为盛”。孔子的意思是说现在人才很难得,但是在尧舜时代人才则很旺盛。张中阶就把那个“于斯为盛”作为下联,用到这里。“斯”在《论语》文本中本来是指代尧舜那个时代。王鲁湘:结果在这对联中就用来指代楚这个地方了。朱汉民:对,变成了一个空间概念。明清以后,湖南确实出了大量的人才,为全国所震惊。而且这批人才多数在岳麓书院学习过,都是岳麓书院的学生。二、三教融合岳麓书院在北宋初年兴办书院的热潮中正式创建,根据书院的史志记载,书院的第一位山长是著名的教育家周式,他办学成绩卓著,风闻天下,以至于当朝皇帝宋真宗,都破例召见了他,并且御赐了至今依然高悬的“岳麓书院”匾额。然而,书院正式创立之前,这里已经有了一个萌芽形态的学校,这个学校的创办者,却是两位佛教僧人。(图3,岳麓书院全景)朱汉民: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像岳麓书院这样一个以儒家文化为宗旨、为核心的书院,它真正的创始人竟不是儒生,而是两个佛教徒——唐末五代的和尚智璿等人。为什么呢?因为岳麓山过去佛教和道教盛行。王鲁湘:对,是道教圣地。朱汉民:大概在东汉末年,这里就有一些道士,现在山上还有个“抱黄洞”。当时有个叫张抱黄的道士就曾在山上炼丹,《岳麓书院志》上记载他在那修炼之后,飞升而去,就是变成仙人了。除此之外还有佛教。麓山寺是湖南最早的寺庙,建于西晋。也就是说,在岳麓书院创办之前,这里已经有儒、佛、道在这里活动,做文化交流。王鲁湘:已经是一座文化名山了。朱汉民:在唐末五代战乱的时候,文化遭到极大破坏。智璿和尚考虑到有很多儒生想读书,他居然真去买了很多儒家的经典拿到这里,又约请了很多的儒家读书人、士大夫们到这里来读书。这个时候这里就构成了一个最早的书院,虽然当时还不叫书院。到了北宋开宝九年(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就在这个基础上建造了岳麓书院。王鲁湘:这正好表明,岳麓书院的形成本身也是三教合一的产物。岳麓书院是岳麓山儒、佛、道文化融合的产物,而后来使它名扬天下的,也正是一种以儒家正统为主体、综合佛道思想的理学思潮。被后人称作朱子的朱熹继承了周敦颐、程颢、程颐开创的理学,综合儒佛道三教的思想精髓,完成了儒学的哲学化转型,为君主专制、封建伦理和等级秩序作了精巧的论证。朝廷大为赞赏朱熹的学说,其《四书集注》对孔孟学说所做的阐释,从此成为了科考的规范,儒学由此得以中兴。而朱子曾经讲学的岳麓书院,也因为皇帝的褒奖再次出现了办学的热潮。三、朱张会讲从夏商周三代到汉唐,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心一直在北方,湖南地处“南蛮之地”。直到两宋时期,中国文化中心南移,湖南才出现了以“湖湘”为名的理学学派,岳麓书院自然成为了湖湘学派的中心。《岳麓书院图志》上手绘的“朱张会讲”图当然,岳麓书院的功成名就,还在于它自成一格的教学方式:自学为主,老师数日开讲一次,提纲挈领只讲重点。上课的时候,学生从少年到花甲济济一堂,自带蒲团,席地而坐,凝神听讲,主动答问。岳麓书院更有一种独特的学术活动叫“会讲”,即请不同学术观点的人面对面探讨和辩论,学生在场旁听,有时论争至三天三夜。虽然不一定能取得一致的意见,但已推动了学术和教学工作。其中最著名的一场会讲,就发生在朱熹和另一位理学大家张栻之间。王鲁湘:“忠孝廉节”堂里,正面的讲台就是当年朱熹和张栻会讲的讲台吧。他们两个人坐到椅子上,周围的学生来听他们两个人辩论。朱汉民:是的。当时他们讨论《中庸》的“已发”和“未发”问题58。史书上记载,他们在这里争论了三天三夜,意见不太一致。因为两个学派的学术宗旨不一样,一个是“闽学”,一个是“湖湘学”59。他们学术的师承也不一样,对《中庸》“心”和“性”的理解也不一样。然后他们就讨论,进行激烈的争辩,学生在下面听。王鲁湘:听课的也听了三天三夜?朱汉民:对。岳麓书院“道南正脉”匾额王鲁湘:这应该是中国学术史上的一大盛况啊。朱汉民:确实是一个非常盛大的学术事件,而且他们最终也取得了学术成果。两个人经过讨论之后,在很多大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所以后来张栻的“湖湘学”和朱熹的“闽学”比较接近,都被列入《宋史·道学传》,这也是堂上“道南正脉”匾额的由来。王鲁湘:这是乾隆皇帝写的。朱汉民:对。匾额的意思就是,朱熹、张栻在这里讲学,他们传播的孔孟之道是正统的,所以是“道南正脉”60。王鲁湘:岳麓书院千年以来“弦歌不绝”,可以说是中国最有名的弘道圣殿。说到弘道,岳麓书院在中国学术史上一直引以为自豪的,就是八百多年以前的这次“朱张会讲”。那么,朱熹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来到潭州这个地方的?朱汉民:过去的读书人真是很不容易。他们在读书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懂的地方,产生了疑惑,就要和当时的师友相互讨论。如果两人相距很远,讨论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书信进行。当时岳麓书院的主持人是张栻,他是二程的世传弟子,而朱熹也是二程的世传弟子。王鲁湘:朱熹是李侗的弟子吧,而李侗是二程的三传弟子,所以这两个人往上走,都走到二程那里去了。朱汉民:对,都是二程的四传弟子。朱熹在读《中庸》的时候,对里面心和性的问题总是不得其解。在这时,他就跟张栻通书信来讨论这个问题。他们的书信来往非常多。张栻是胡宏的学生,他们对心、性有一套看法,认为“未发是性,已发是心”;至于心性如何修炼才能成圣贤,他们的主张是“先察识,再涵养”。而朱熹是李侗的弟子,李侗是主张静坐功夫的。王鲁湘:对,闽学是主张半日读书,半日静坐的,更类似于禅宗。朱汉民:首先要静坐,体认大本。朱熹感到,通过书信与张栻交流还是不行,必须要见面讨论,所以他就从福建走了两千多里到湖南。古代交通不像我们今天坐飞机坐火车那么便利,一下就到了,可见他走了很久。王鲁湘:非常难,走走路、坐坐船、再骑骑毛驴。朱汉民:对,要花很长时间。当时他的很多弟子都反对他这么远跑过去,但是朱熹很坚决,于是就来到了长沙。他和张栻两个人一起在讲堂“会讲”。所谓会讲,是书院一种独特的讲学方式,即“会友讲学”——就是两个学友一起讨论,学生坐在边上听。它有点像我们现在的学术讨论会,但又和讲学联合在一起。书院史上最早的有记载的会讲,应该就是岳麓书院这次。王鲁湘:就是朱熹和张栻的会讲。四、经世学风张栻、朱熹、陆九渊和吕祖谦是南宋著名的四位理学家,他们主持的岳麓、白鹿洞、象山、丽泽四所书院,是当时闻名全国的学术基地,因此被称为“南宋四大书院”。张栻主持岳麓书院教事期间,对书院的教学进行了一系列的重要变革。在著名的《岳麓书院记》中,张栻提出了“成就人才,传道以济斯民”的办学方针,否定了那种仅能应付科举考试,只有言语文辞之工的无用之才,明确了书院的目标就是培养能够“传道济民”的人才。此外,在教学方法和学术研究上,岳麓书院也更加灵活多样。于是乎,湖湘士子纷纷来此研习,名士大儒更是往来频繁。岳麓书院从此成为湖湘学派的主要基地,步入了其发展的全盛时期。朱汉民:我认为湖湘学派最大的特色,就是把心性的修炼和经世致用结合起来,所以湖湘学派的成员不是那种纯粹搞心性修炼的儒者。纯粹搞心性,走到极端的话,就有点像佛教、道教,远离政治,远离社会。王鲁湘:跟“逃禅”是一回事了。王夫之像朱汉民:对,天天坐到那儿修炼,不关心社会、政治,要他去治国平天下,什么也不懂。这样的话,实际上违背了儒学经世致用的精神。王鲁湘:所以才有老百姓经常说的那句话,叫做“百无一用是书生”对吧?朱汉民:对。湖湘学派这批人,除了心性修炼之外,也很注重研究各种经世致用的学问。张栻还研究《孙子兵法》,而且他认为《孙子兵法》是每个儒生必须要研究的,所以湖湘学派有些人后来去打仗,到战场上去指挥军队,去抗金啊等等。湖湘学派所奠定的这种思想、学术传统,影响到了后代。明清之际,湖南出了许许多多的学人,从学术传统上来说,都可以和湖湘学派扯上关系。王鲁湘:在这方面,岳麓书院最杰出的一个学生,应该就是王船山61先生了。朱汉民:对。王鲁湘:所以咱们岳麓书院专门为他建了一个祠——船山祠。王船山是湖湘学派的集大成者。他本为明末举人,清兵南下,他以一介书生之躯举兵抗清。兵败还乡,闭门著述,潜心研究学术,成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对后世影响极大。岳麓书院船山祠王鲁湘:王船山先生可以说是中国学术思想史上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大概是什么时候在岳麓书院读书的呢?朱汉民:明末的时候,他正好在岳麓书院求学。当时他还在这里办了一个社团叫“行社”,“行”就是行动的行,因为他比较注重实践。当时,他的老师也叫吴道行,所以这个社团的名称,说不定还和他的老师有关系。王鲁湘:据说吴道行在清兵打来的时候自杀了,对吧?这个事情好像对王船山的刺激非常大,他把老师的尸体掩埋了以后,就到南明62那边直接参加了抗清运动。朱汉民:对,他后来把抗清作为毕生奋斗的事业。王鲁湘:王船山的学说,在他生前和死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不为人知。大概是什么时候

                      ?才不是,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华丽耀眼的主仆情义啊!主人满足仆人的功名心理,让他一跃龙门成为天子门生;而仆人忠义,一日为仆终身是奴,永远为领导服务。上面只是特例,梁太监的覆盖面是全国性的,怎能只让自己家肥水反复回流呢,他要的是全天下的肥水都流向他。宣和末年,赵佶亲策进士八百人,其中有一百多人是特例的廷试。这些人以献颂上书为名,都是超级富商的子弟,特点是要才没有,要钱随便给。每人给梁师成差不多一万贯,就有机会在廷试上入选。这些人亲眼看到,梁大太监就站在皇帝的身旁,低声向皇帝说着什么,之后谁入取,谁黜落,都有了结果。梁师成不仅暗中操纵国家,还当着皇帝的面左右官场走势!这样的事几乎风传全国,宫里有个梁太监,他比宰执还好使。于是,梁师成有了个头衔——“隐相”。他终于成功了,大宋幕后的第一黑手,于无形中翻云覆雨,颠倒天地。做到了这一步,连蔡京这位正牌首相都低头了,带着长子主动拜访,拉近关系。在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左右,梁师成的隐相地位初成,他深知创业难守业更难的真理,并没有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他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声望地位。于是,他加入了艮岳的修建工程里。艮岳,这座人工山绝不仅仅是皇帝的一座花园那么简单。在当时,是最大的政府工程,参与它是地位的象征,掌控它是皇帝宠眷的体现,是每一个朝中大佬打破头都要争一次的好东西。梁师成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伸手抓了过来,给自己在赵佶心里,在百官心里的地位加上了新的砝码。从此,他为艮岳呕心沥血,竭尽所能,营建出了一个人间所没有的,连世界公认的古代七大奇迹古巴比伦空中花园都比不了的梦幻仙境。他以及他的同伙们成功了,艮岳真的建成了……他不知道的是,艮岳是大宋朝的命运之山。它建立起来的过程,是宋朝崩溃的过程;它竣工之日,就是大宋的崩溃之时!在公元1117年左右,没人能想到这一点。梁师成全身心地扑到了建筑工地上,把艮岳的第二步骤完成。第二步骤,在原有山势走向上,把各处的景点盖好。查原始资料,名目如下:艮岳广袤十余里,峰高九十步。最高点建介亭。以此分山成两片,为东、西二岭。东岭有萼绿华堂、书馆、八仙馆、紫石岩、栖真磴、揽秀轩、龙吟堂;山南寿山嵯峨,双峰并峙,下有雁池、噰噰亭;西有药轩、西庄、巢云亭、白龙沜、濯龙峡、蟠秀、练光、跨云三亭、罗汉岩;再向西有万松岭,岭畔有倚翠楼。岭上岭下设有关联,关下有平地,凿为方沼,沼中有两块陆地,东边建芦渚、浮阳二亭;西边建梅渚、雪浪二亭。由此沿磴道复上最高峰介亭,亭左有极目、萧森二亭,亭右有麓云、半山二亭。介亭之北临景龙江,引江水流注山间,迸珠溅玉,蜿蜒玉带。从介亭西行不远有一小轩,名为漱玉。漱玉轩再西,道路皆用碎石铺砌,路旁有炼丹亭、凝真观、圌山亭。圌山亭俯视江际,可见高阳酒肆、清虚阁雕、雾阁云窗。景龙江北岸胜筠庵、蹑云台、萧闲馆、飞岑亭一字排开,其支流蜿蜒南去,另组成一座山庄,别有洞天。南山之外,又有小山,横亘二里,命名为芙蓉城。景龙江之外另建房舍,格局样式比芙蓉城更为精妙。以上就是艮岳的第二步工程,各处景地的原始状态。说它是原始状态,是因为它还有第三个步骤。这最后一步才是艮岳的精华所在,前面的东西好有一比,是买好的清水楼。第三步是给清水楼盘装修。说起装修,是我等凡人个个头疼的问题,前几天还有一个朋友对我哀叹,说装修猛于外遇啊,比什么都费钱。相信大家都有同感,说装修,那是无止无休,一百平方米的房子有价,最贵的也有个标签,装修就没谱了,只要你有钱,真来个白玉为堂金作马又如何?以赵佶的艺术品位,以宋朝的人文精华,以华夏大地的出产丰富,艮岳的装修能到什么程度,是能够想象的吗?至少蔡京、童贯、梁师成等人是想不到的,他们一来局促于京城,眼界不广;二来京城的权势瞬息万变,随时都可能有敌对党派兴起,以往的教训告诉他们,不仅要屠杀旧势力,更要严防新敌人。所以他们必须守在京城里,哪儿也不能去。赵佶也不行,他有的是品味,是鉴赏力,不是原创力。他没有行过万里路,没见过万样物,只能像个吃客一样坐在餐桌旁,等着大厨们把菜做好端上来,才能品得出好坏。这个任务在各位大佬的心目中盘旋,最后还是蔡京想出了主意。之所以是他,是因为这次装修的风格基调决定的。赵佶身为北方人,一直向往着美丽富饶的南方,碍于祖训,他没法像后来明、清两代的皇帝那样游江南,于是他要把艮岳装饰成他的梦里水乡。在京城三巨头中,只有蔡京被贬过长江,在杭州西湖之畔生活过。这一段贬谪岁月当时是多么难熬,但是在这时已经转化成了珍贵的财富。一路之上所见所闻,所接触的人,都成了他的资本。他对赵佶说,陛下,装修分两步,第一步是采买材料。您喜欢江南风物,正好,我在南方接触过一个能人。他姓朱。第七章疯狂的石头这是蔡京在杭州结交的一个朋友,说实话,当初他身为一个朝廷大员,还真就没把一个南方土著放在眼里。可是稍微接触之后,蔡京立即服了。当时他在杭州待得无聊,四处闲逛到了苏州。苏州多园林,让蔡京流连忘返,沉醉中他觉得应该留下点纪念。做什么呢?他认为盖点宗教性建筑最好。宗教场所人的流动性最大,口碑相传最远,尤其是能一直流传下去,不像某个菜市场一样,今天盖明天拆的。他选中了一座大寺庙,想在里边加盖一座精致的僧舍。欲望是好的,但是钱、物从哪儿来?他是个贬职的京官,自身难保的。寺里的和尚给他出主意。本地有位大能人,叫朱冲。他如果出面,这事一准能成。朱冲?在接见前,蔡京稍微了解了一下,知道他只是个富商,做药材生意。据说人品非常好,寒天舍衣、病人施饵,称得上为富很仁的慈善型有钱人。好,就见一下吧。见面后,他发现与朱冲真是投缘啊,朱某很有蔡京当年零拒绝服务的风采,对京城里的高官,哪怕是贬职的,也竭诚相待,百般奉承。对于盖僧舍一事,更是微微一笑,说不必再找别人了,请给个薄面,些许小事,他一个人足够搞定。蔡京将信将疑,他要盖的房子是相当大的,不止十几个和尚的宿舍而已。却不料才过去几天,朱冲就来请他到施工现场去,一到现场,蔡京被震撼了。他从京城来,是见过真正大世面的,可也很少见到这样的效率、这样的能力。几千方大木料整齐地摆放在现场,只等工人到齐,立即就能开工。这个朱冲……不简单,蔡京意识到这一点,决定把人才收在身边。所谓上商揽人,下商揽财。人才永远是最重要的财富。而朱财富再次让蔡京刮目相看,是在他回京前提出把朱冲带进京去时,朱冲一点都没迟疑,把偌大的家业迅速安顿好,跟着他就走了。进京后,蔡京把朱冲安放在童贯手下,成为武装太监军队里的在编人员。之后,朱冲的作用迅速体现。蔡京能用几株小黄杨木让童贯等五位盖起延福宫的大太监自愧不如,都是朱冲的功劳。这是非常难得的,在官场上、商场上一招鲜的确能吃遍天,可是有时效性。谁能用一种款式、一种招式长时间地让对手吃瘪呢?朱冲能!比如童贯能亲自下江南给赵佶搜罗艺术品,他接触到的南方玩家会少吗?有资料显示,当蔡京把南方的花木带进皇宫之后,很多势力都第一时间有样学样,派人到江南搜索新奇东西进贡给皇帝了,其中就有蔡京那位青出于蓝胜于蓝,对老爹像仇人一样凶残的大公子。蔡大公子的最大愿望就是颠覆老爹取而代之,邀功取宠的机会怎能让老爹专美,他的人带回来各式各样的江南物件,可惜没一样能入赵佶法眼。归根结底,他没有朱冲的采办能力。艮岳的第二步工程完成,相当于一场决定性的战役打响,谁能在新一轮的装修之战中胜出,才能真正确立宋朝第一采办的地位,更能通过这个,把赵佶的好感牢牢拴在身上。到这时,朱冲没什么好遮掩的了,最好的采办的底蕴是什么?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东西吗?不,绝不是这样,只有深深了解朱冲底细的,才会知道朱冲到底想做什么。这是出身决定的。宋朝发展到一百五十年以后的这时,基本上各行各业都定型了,比如说最为人称道的商业。多少豪门富户与高官、贵族甚至后宫勾结,利益环环相扣,连王安石都拆解不开,形成了无比稳定的圈子。这种稳定让新人绝望,就像现在的中国年轻人,谈起改革开放初期,那批最先富起来的人,他们是多么幸运啊,随便买点股票,半个月不到一万就变十万了,这是多快的速度。三十年过去,什么位子都没了,什么空子都堵上了,让绝大多数想白手起家的人绝望。三十年就这样,一百五十年又如何?而朱冲,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最初的身份接近于赤贫,得靠给人做佣工,才能勉强活命。朱冲做苦力时非常失败,能力就不说了,据说在苏州人里也不算是身强力壮,偏偏性格还有问题。此人聪明、狡黠、倔犟、不安分。具体的表现就是不听话,简直到了桀骜不驯的地步。这就没搞头了,悲剧的降临只是时间问题,当那天出现时,朱冲不仅丢了工作,还被狠狠地抽了顿鞭子。看上去很凄惨,不过这才是他新生命的开始。不这样,他只会是一个优秀的苦力,那个时代里的路人甲,凭什么当上后来宋朝最大的官办采买人?凄惨的朱冲带着一身的鞭痕逃出了家乡,到邻近市县躲风头。天晓得为什么在芸芸众生中是他得到了好运,一次普通的躲风头,居然让他一步登天。他有奇遇了,一个奇怪的人给了他一些奇怪的药方。药,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是为数不多的迅速让一个赤贫者变成富豪的东西。成功的可能性,有件事可以参考对比。犹太人做生意,一直恪守着珠宝、饭店这两项赚钱祖训,理由是只要男人有钱,就会被女人掏出来买珠宝;是人就得吃饭,哪怕在战争中,饭店都有生意。于是,生意长盛不衰。他们错了,医药才是最赚钱的,因为它最必需。相比之下,不买珠宝的女人很多,吃普通食品的人更多,可药品就不同了,永远少不了,并且铁价不二,一旦身份变为顾客,即便是上位者,也要随行就市。多牛啊,无论是宋朝还是现代,医药都能迅速制造出富豪来。朱冲有钱了,却变得更清醒,他记得富人安全守则里有这样一条,“有钱无权被人欺”。没有坚实的背景,钱只是招祸的东西,带不来半点幸福。那好吧,索性把游戏做大,他攀上了蔡京的肩膀,到艮岳接下装修任务时,终于可以直接为皇帝服务了。装修艮岳是宋朝最顶点的辉煌,是它走向深渊的最后一步,这样重大的任务,朱冲也觉得力不从心了,一位新人走上了舞台——朱冲的儿子。这人很传奇,身为一个小小的官方买办的儿子,居然混到了和蔡京、童贯、梁师成这三位巅峰级别大佬一样层次的帝国蛀虫。蔡蛀虫是帝国首相,拥有官方话语权;童蛀虫是武装太监,掌握着帝国最强兵力西北军;梁蛀虫身为帝国隐相,复制了皇帝过半的实力。这三个人几乎把帝国三分了,朱冲的儿子还能做什么呢,凭什么和人家分庭抗礼?很简单,上述三人分的是党、政、军,唯独没包括财。小朱同志填补了这块空白。这孩子叫朱勔,当他走到前台后,号称最有钱的宋朝人集体倒霉了,远不是多几种税、催得狠这么简单。采买,第一步是领钱。有道是阎王不使唤穷鬼,给皇帝办差更得拿工资,而且是先拿。朱勔先到国库里支银子,多少数额完全随心所欲,在艮岳工程的浩大影响下,哪个衙门敢查他的账?拿到钱后坐船过长江,两浙湖广,整个南方的花鸟鱼虫全在笼罩范围之内。比如太湖石,某块超级巨大,造型神奇,朱勔专门造了一艘巨舰运进了京城。赵佶一见大喜,赏给每一个装卸工一只金碗,并且封这块石头为“盘古侯”。有爵位的石头。某块灵壁石,高、阔均两丈有余,上千人抬不动,运进京城时得把城门拆了才成。赵佶认为这是神物,亲笔写了六个大字:“卿云万态奇峰”。以一条金带悬石挂上。成仙的石头。华亭(现上海市松江县)悟空禅师塔前一株唐朝桧树,枝叶纷披冠盖庞然,连华亭都没法运出。怎么办,拆华亭,造巨舰,从海上走。结果某天海上风浪大作,巨大的树冠和风帆缠在一起,树倒船翻,全船人淹死。以上只是某些知名的特例,采办的种类按特点可以规划到自然界出产范围。这个范围内的好东西搜得差不多了,朱勔把目光投向了另一处——人间。话说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可见皇帝的喜好是风向标,全民学习。这时赵佶爱装修园林,江南方面跟风的人风起云涌。比如浙江一个叫卫清叔的人,他的花园里有座假山。这座“假”山连绵二十余亩地,各处风景点盖了四十多座亭子。退休的侍郎俞子清更上层楼,他的“假”山起伏延展,上边有一百多个峰点,高的达到二三丈。都不过分修饰,保存原有山野风韵,其间犀株玉树,森列密布,“俨如群玉之圃,奇奇怪怪,不可名状。”其他中小户人家,积累一百五十余年平安富足之后,这类东西也不少。朱勔怎么会忘记、放过它们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都应该搜集起来,献给皇帝。这个过程显示出了朱勔的功夫,首先他能知道谁家有什么好东西,您家有,那么恭喜了,朱勔的手下们会不请自来破门而入,在该东西上盖一块黄帛。这就是御贡品了。谁也不准动,更不能有丝毫的损伤,至于损伤是否存在,伤到了什么程度,与该户主人对朱勔的勒索满意度的贡献直接挂钩。如果贡献值不足,那么说有伤就有伤。没伤,轻轻推倒摔碎了,这回有伤没?验过伤,该御品进入保护待运期。要一直由原主人保存,直到各种选定的御品达到一定数量,一起起运。起运时,是所有原主人的噩梦。不管该御品多大,搬运工从来不走门,都是把墙拆掉,进行立体搬迁。那一天全城轰动,无数的墙被推倒,无数的屋子倒塌,一片混乱之中几乎从无例外,该御品搬走了,屋子里其他值钱的东西也都不见了……这还只是噩梦的开头。装修还有第二关。从原产地把东西置办齐了,还得运到装修工地嘛。这个过程要怎么做?宋朝一百五十余年经营,帝国各地的水系都与京都开封相通,运粮的、运菜的、运各地特产的,早已形成了规律。朱勔作为装修特派员,本是有专用船只运工的,可是他搜集的东西太多,悄悄地说,远远不是专运给艮岳的,他家、蔡京家、童贯家、梁师成等京都大佬们都在中间插了一脚,各家都有大花园的,捎带一些不是很正常吗?于是,朱勔手里的运输工具不够了。不够?简单,放眼望去,河面上都是船,每一艘都是大宋子民的,那么每一艘都可以被征用。从这时起,华夏大地上最恐怖的一个词出现了,叫“花石纲”。纲,指政府指派奉皇帝命令的货运过程。花石,特指赵佶在这段时期在江南大地收集的自然艺术品,自从花石纲出现,全国的交通运输全部瘫痪。不管是水道上,还是陆地上,甚至是海运中,各类运输工具只要在朱勔搞运输时被看见了,立即就被抓到一块,原来的事都放下,统统装上花鸟鱼虫老树怪石,向京城进发。总结一下,上面的搜罗控制在自然界、人间社会两方面,综合来看可以归纳为地球表面之上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朱勔做到了这些还不满意,觉得仍然有对皇帝尽忠的地方。艺术是什么?范围太广了,但是可以归纳为现在进行时的和过去古董式的。朱勔的心思就动在后一种里,作为神州共主,难道只向活人收税吗?为什么死了的埋进坟里的就可以免交?不管你是先秦的还是五代的,只要还在汉族的地盘上,就别想幸免,这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于是,全国上演挖坟大比武,不管是谁的坟墓,只看谁能挖出来惊人的货色。货色都运进京城,搬到皇帝的多宝阁里,这才是气派,才是修养,才有品位!艮岳就在这三种举

                      其事;晖儿和S已经因晕车而显得脸色苍白了起来;林岳一路不停地说着话,我知道他是想分散大家的注意力,但在这颠簸的路况上,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嘎”,厢式货车骤然急停,毫无防备的众人身子一片歪倒。“嗨~~我说老凡,你丫注意着点儿开行不?!”林岳差点一头撞上挡风玻璃。我没答话,伸手指了指车子的前方,小路右侧的树林里横着两辆黑色的越野车。这是两辆路虎发现Ⅱ型越野车,4.0排量,V6发动机,近七十万售价的车辆绝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在偏僻小路上,唯一的解释:这就是陈子浩他们驾驶的车辆。两辆路虎此刻已经熄火,车内沉寂得没有一丝动静,侧面的车窗蒙着乌黑的单透膜,眼前的距离是无法透过车窗看清车内情况的。我将厢式货车倒出数米,招呼林岳下车,两人小心地向树林中的路虎摸去。这两辆应该是空车,直到我俩触及车门拉手的那一刻,车内依旧毫无动静。但就在这时,两人的肩头突地一紧,身子不由被人拉得向后退去。“傻小子们,这么大的煞气,你俩找死吗?”耿婆严厉道。两辆车子头尾相接,敦实地拦在面前,无论是车身还是周围都感觉不到有任何的异状,可耿婆那严肃的样子肯定不是在耸人听闻。呜地一声,狴犴的身影出现在面前,涨大到老虎大小的身躯堪堪拦在了我们和车子的当中。只见它抬爪昂首,口中发出一声震撼地咆哮,两只前爪狠狠地拍在了车前的地面上。“窣……窣……”车子的另一侧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似乎有什么东西从车上掉落了下来,紧接着便是一股怪风逐渐远去,隐约间我的脑海中映出数个奇诡的影像。“镰鼬?!”那是几只黄鼬般大小的东西,身子弹动着如风般消失在不远的树林中,两只前爪上长着一对锋利的镰刀状物体。“扶桑镰鼬,性金亦从风属,奇诡凶残,乘其尾随风而行,前足锐利如镰刃,纵百炼精钢且不能敌也。扶桑倭人,以神敬之,创隐忍之术,铸弯镰效法,善取人首级。”这种产于东瀛扶桑的凶残虚灵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偏僻的树林中?而且隐匿得如此之好,要不是耿婆及时将我俩拉回,只怕我和林岳早就成了两具无头尸体了。狴犴不放心地在车子周围徘徊了一圈,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便低低地朝我们吼叫了两声,身体渐渐缩小,紧赶几步跳进了紧跟而来的S怀中。既然出现了镰鼬,车内又如此地死寂,这帮人很可能……两辆车子里都是无头的尸体,颈部的断口平滑整齐,尸体保持着各种姿态,且十分自然,没有任何的扭曲和变形,临死的那一瞬间似乎正在这片树林中停歇休整。“呃……”S躲在一边大口地呕吐了起来,虽然车内没有任何的血迹和腥气,但这些诡异的尸体也足以让人反胃了。我拍了拍脸色苍白的晖儿,示意她去照顾下S,虽然晖儿没有立即呕吐,但我能感觉到她正在强忍着恶心。尸体被搬下了车,整齐地排列在一边的草丛中,一共有九具,林岳拧着四条眉毛一脸沉思地检查着。“扶桑镰鼬仅活动在现在的日本一带,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疑惑地向耿婆问道。耿婆没有回答,踱着步四处探查了一圈,半晌才回头望了望我。“你问我,我又去问谁?”她沉着脸道,“连虚灵身上的煞气都感觉不出,真不知道你俩是怎么活着从云南回来的。”这番话听着十分刺耳,但却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我和林岳根本就没有查觉这些东瀛镰鼬的存在,尤其是我的听风能力,似乎对这种虚灵完全没有反应。“老凡,你知道为啥车里没有血吗?”林岳从尸体边站起身来,“这些尸体体内的血液全部凝结了。”人类的血液凝结通常只有三种常见的原因,伤口保护性凝结、血液中混入凝血性毒剂或者是长时间死亡后自行凝结。不过,这些尸体的血液却不属于以上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林岳用小刀取出了一部分凝结的血液样本,那些凝结的血块就像我们平时烧熟的鸡鸭血一般。“高温烘培导致的凝结。”林岳摇头道,“这些家伙就跟活烤的鸭子似的。”能造成这样结果的唯一可能就是饲虚一派的灵火,从尸体上辨别,这些人都是年龄在二十到三十多岁上下的年轻人,而陈子浩却并不在其中。是他下的毒手?大费周章地杀死这么多手下,难道仅仅就是为了布下疑局,让我们葬身东瀛镰鼬的刀足之下吗?“他们把书毁了。”晖儿从其中一辆车上下来,递给我一些残破的纸片。从残片的纸质来看,年代已是十分久远,有明显的灼烧痕迹,部分残留着“阅世”、“八神”等字样,看样子应该是属于刘基那本《阅世奇门》上的。“有灵火的痕迹,附近植物的水分蒸发相当厉害。”林岳从一棵大树上荡了下来,“要不是老耗子不见了,我还以为是臭脸大哥干的呢。”“丁火死门,玄武入离,老婆子太久没出门了。”耿婆叹了口气,用脚抹去方才划在地上的东西,“饲虚一派的后辈中出了这些个杀神,只怕后面死的人会更多。”“您老算出是谁了?”林岳瞪大了眼睛道,“是那老耗子还是臭脸大哥?”“你以为奇门遁甲是通天彻地万试万灵的?”耿婆沉脸道,“能知道那么明白的话,我还用跟着你们这俩臭小子瞎转悠?”林岳讨了个没趣,讪讪地闪去了一边,帮着S和晖儿从厢式货车上拿下行李。刘基的《阅世奇门》被毁,陈子浩离奇失踪,树林里留下了一批奇诡的无头尸体。扶桑镰鼬的出现,现场残留的灵火痕迹,原本顺藤摸瓜的跟踪线索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丢下厢式货车,我们换上了其中一辆路虎越野车,返回了主干公路上。“好家伙,这车坐着可是舒坦多了。”林岳在车座上扑腾着,“咱也算是鸟枪换炮了。”“你就不能安静会儿?!”S瞪了他一眼,“狴犴都比你乖。”狴犴神情得意地冲着林岳呜呜了两声,舒服地在座椅上翻了个身,肚子里发出一阵惬意的噜噜声。“靠,我要变它那样,不就成了只懒猫了?”林岳嘀咕道,不屑地瞥向狴犴,却正迎上它那同样不屑的眼神。一人一兽就这么僵持地对视着,谁也不肯示弱。“亦凡,目前的线索都断了,接下来我们该去哪里呢?”晖儿沉吟道,“莫炎一直没有回复你的邮件,他那里会不会出事?”“不清楚,莫炎个性孤僻,不回邮件未必就是出事了,也许他正在我们附近也不一定。”我翻开遮阳板道,“至于该去哪里,陈子浩他们其实已经留下了线索。”“小子,我是低估你咯。”耿婆看着遮阳板内露出的东西,不由笑道。大多数驾驶者都喜欢在遮阳板内夹藏地图,陈子浩的司机也不例外,翻开的遮阳板内放着一幅公路地图,上面用红笔清晰地标注着行进路线,而在一些地点上着重做了标记。“我们下一个该去的地方是河南省巩义市。”我瞟了眼地图道。“那里有什么名人古迹吗?”S问道,“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生在苏杭,葬在北邙。”林岳摇头晃脑地吟道,“那里是北宋皇帝的窝点——宋陵。”“北宋宰相赵普就葬在宋陵。”我接着道,“那是北宋最有名的奇门遁甲大家。”……一路上,我和林岳轮流驾驶着车子,为了避免被沿途的路卡人员认出,我们特别选择了一些偏僻的小路,在路虎越野车的良好性能保障下,行进的速度并没有被拖延。“很快就进入河南省境内了。”我看着地图道,“今晚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出发。”我们落脚在一家简陋的旅店里,沿途的劳累使得大家都早早地入睡了。低低的声响传入耳中,混合着飘忽不定的梦境在脑海里不住缠绕着,我烦躁地挥了挥手,企图赶走这讨厌的干扰,但一种特殊的感觉却令我迅速地清醒了过来。那声响依旧继续着,低微但却清晰,仔细听去像似某个悲恸的妇人正在啜泣。“这才几点啊?”林岳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脸不耐烦道,可能他正在做着什么美梦,却被我不由分说地拽了起来。“靠,大半夜的哭丧,听着怪滲人的。”林岳也听到了那古怪的声响。单就这个声音应该不足以让我感到怪异,而令我惊讶的是自己根本无法判断出那声音的来源。无论怎样仔细的听辨,那声音始终在屋外飘荡,似乎没有一个确定的位置。两人穿起衣服,轻轻地溜出房间,来到旅店外的空地上。这家旅店直冲着一条蜿蜒的土路,自东南而来的路基斜斜地从旅店的西北侧经过,离开旅店不远处是一片密实的防风林。幽暗的月光下,那声音飘忽在周围的空气中,我隐隐查觉到,周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湿气,像是阵雨过后的那种感觉。林岳左右看了看,俯身用双手在地面上拍动了两下,一片细小的蒲公英顿时出现在面前。他微微跺了下脚,蒲公英的飞种立刻四散飞开,在空中停留片刻后,整齐地分两路围向旅馆周围。“我听不出这声音哪儿来的。”我低声向林岳道,“附近可能有什么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白天的时候这里还明明白白的。”林岳有些发寒地说道,“到了夜里就怪怪的,附近的植物都拼了命的呼吸。”“你怎么知道它们在拼命呼吸?!”我脑后的汗毛不禁竖起。“简单啊,闻到这股湿气没?植物拼命呼吸的时候就是遮阳了。干嘛?你丫那么紧张……”林岳说着突然住嘴,脸色也开始变化起来。植物在白天依靠光合作用来制造养分排出氧气,而到了夜晚则进行呼吸作用排出部分水分和二氧化碳,在生物学上这是个很简单的常识。如果你发现这些植物晚间拼命进行呼吸作用,那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它们的根茎泡水了,即便看上去生机盎然,但如果不迅速排出水分只怕根茎很快就会腐烂坏死。另一种便是让我和林岳头皮发麻的可能——这附近有个凶煞风水格局。风水格局不论凶吉,在外观上并不是一眼就能看穿的,即便平日里看上去平淡无奇,但到了夜里或某个特殊的时间,周遭的环境便会发生一定的改变,造成一个非常凶险的局势。对这家小旅店而言,东南直来的土路犯了一个冲射的忌讳,一路行来的地气直冲而过,给这里开了个类似“风口”的凶格,但好在是斜对道路,加上附近的树木对冲,气势上不会引起太大的风险,最多也只是影响点人气什么的。我和林岳白天因劳累,并没有过多的注意这里的环境,加上到达这里时正是白天,也完全不会去想夜里的变化。可就是这个疏忽,让我们无意间撞上了一个凶煞风水格局——穿水煞局。天下流水气脉自西向东而行,一路间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水脉的行进是不会改变的。但这条土路恰好阻断了流水气脉的行进,放在白天,阳光和植物的会消耗去大量的水分,这里的水气相对比较平衡。但现在是夜晚,植物的呼吸作用恰好会排出水分,地下被土路阻断的水流气脉从植物这里找到了出口,压制已久的水气便汹涌地排放了出来。地面的水气融合地下的水气,形成了类似人类血脉互通的效应,整个地域下的水流气脉更加迫不及待地要涌出地面。这在风水堪舆学中被称为“穿水煞气”,绵绵不绝的水气会渐渐地侵袭附近动物和人的呼吸系统,使它们因缺氧而窒息死去。而旅店的位置处在惊门,易产生异变;五行属金,金生水的特性更加助纣为虐。但这还不是最让我头痛的……“今儿正好又是‘白露助水’的节气!”林岳恨声道,“真他妈会挑时候,怎么拣了这么个地方?!”“我知道那声音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了。”我幽幽道。“不用你说,这会儿我也知道了。”林岳指着一处道。在他手指的方向,飘出的蒲公英飞种围绕着一片渐渐聚集的水气,水气中隐约出现一个娇小的绿色身影,幽怨的声音便来自那里。“绿衣水魕!”林岳垮着脸道,“走不了桃花运,尽走桃花劫了。”五、斧声烛影“水魕者,成于水煞凶局,其形袅袅,其音凄凄,色如翠玉而暗华周生,气如雾瘴而掩人口鼻,所遇者皆亡,状若溺毙。如谷雨白露之时得见,当退避三舍,避其盛势,吾道后世切记莫讳。”穿水煞局里最让我头痛的便是这个绿衣水魕,它是一些犯了水煞的风水凶局中滋生的虚灵。它没有特定的实体,只是一股朦胧的水气,但周身的绿色光华会给人造成一种奇异的错觉,隐约看去像似一个身着薄纱绿衣的妙龄女子。不过,那些想上前亲近的人便会被厚重的水气侵入呼吸系统,弄得窒息而死,就好像是溺水身亡一样。与溺水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是被空气里的水淹死。绿衣水魕的来历和成因很模糊,虚灵篇中也不曾提到,但我却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它身上所带来的那股幽怨之气。当然,相比弥漫在空气中的厚重水气而言,这点幽怨之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随着绿衣水魕的出现,我和林岳的呼吸渐渐开始困难了起来,口鼻间涌动着特殊的水腥味,我甚至可以听出水滴在肺部聚集的滴嗒声。“你快带S和晖儿她们走!”我冲林岳急声道,“耿婆也许能对付这东西。”“靠,我走了你丫能顶住?!”林岳用力吸了吸鼻子,冲地下啐了一口,吐出的竟已是一口清水。地上迅速地长出一片巨大的仙人柱,这种沙漠生植物是蓄水的行家,针状的叶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抑制住绿色茎体内水分的蒸发排放。仙人柱疯长着铺满了大半的空地,由土壤中散发出来的水气缓解了许多,周围那些进行着剧烈呼吸作用的植物也平息了下来。林岳的方法看来是奏效了。但这时我却发现他的面色变得难看了起来,那些仙人柱的体积似乎在不住胀大,难道这反而……匆忙间大量的黄土铺就在了地上,干燥的土层完全阻挡了水气外泄的途径。但这也只是缓解了一时而已。“蓬……蓬……”一连串的爆裂声响起,因无法承受内部巨大的水压,巨大的仙人柱相继爆开。一时间四周有如经历着倾盆暴雨,大蓬的水珠洒落下来,那密集的程度愈发令我们呼吸困难。“咳……咳……不行……快走……”林岳被水呛得不住咳嗽,转身向旅店跑去,却因脚下泥泞湿滑而摔倒在地。幽怨的声响在“暴雨”中显得分外清晰,我知道这绝不是因为空气中弥漫了水滴而增强了传导性,事实上我俩的周围已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绿色。我不及细想,双手连拍之下,七道飞火印纸排作一个天罡印阵,咬破的指尖洒出一串鲜血,瞬时间剧起的红光冲散了四周的水气。绿影一晃,传来一阵更为幽怨的声响,腾起的飞火阳炎之气将漫天的“暴雨”蒸发成了大片白雾,但这样一来,空气中的水气却愈发浓厚了起来。“老凡,咱俩都用错招了……”林岳看着势头凶猛的白雾道。浓重的白雾,弥漫的水气,两人在呼吸极度困难的情形下已根本辨别不清方向了。现在别说对付绿衣水魕,就连逃都找不到路……“七尺金柱入死门,戊土庚金引壬水!”不远处传来耿婆的喝声。死门,五行属土,主归二十四节气中的立秋、处暑、白露。脑中灵光顿现,一根七尺长短的金属细柱立刻插入身侧死门位的土壤里。“五缕垂柳定伤门,甲乙双木破土行!”耿婆继续厉声道。伤门,五行属木,主归二十四节气中的春分、清明、谷雨。林岳双手一揉,十指插入地下,一棵粗大的五缕垂柳在伤门位破土而出。周遭的绿光突地暗淡下去,一种哀怨而惊恐的声响在空中飘荡着,水气倏然散开,一片明朗的月色洒落在身上。耿婆板着脸站在不远处的旅店前,身后跟着晖儿和S,在她们的四周不规则地插着几根树枝。我惊异地发现,在树枝的围绕的地面竟是干燥的。“两个傻小子,冒冒失失的,想这俩丫头年纪轻轻地就守寡吗?!”耿婆慢步走来,手中的树枝在我俩头上狠狠地各敲了一下。心下不由一阵惭愧,我和林岳的确冒失,如果不是耿婆出声指点,这会地上肯定会多出两具淹死在旱地上的奇怪尸体。“年纪轻轻地就守寡……”林岳那小子咧着嘴一阵傻乐,S脸红了红,低头抚摸起怀中的狴犴来。耿婆从S手中抱过狴犴,抚摸着它柔顺的皮毛,低头在它耳边轻声嘀咕了两句。狴犴打了个哈欠,眯缝的双眼即刻圆睁,摆动长尾纵身下地。坚实的土层像一汪清水般散开了涟漪,狴犴的身影遁入地面。不多时脚下涌起一阵震动,隐隐地,我听到一片澎湃的声响自脚下远去。“上古洪荒时,鲧受命治水,四处堵截,闹得水灾更重,自己也惹来杀身之祸。”耿

                      ”“我没有割她!”“嗬!”我大吃一惊。迈尔斯顿了顿,“你以为是我做的?”“你想告诉我什么吗?”我不理会他的提问。我不想直接要求他打某人小报告,但我很好奇他会告诉我什么。迈尔斯仔细端详我。“詹森干的,一共17刀,一刀代表一个人。他是个混蛋,每次都害我惹上麻烦。每次都是我被骂。”迈尔斯用力板起脸。我可以感觉到迈尔斯并不喜欢詹森。我不记得有人提过詹森,但这个人却说他们一共有17个。上次我只数到16,其中还包括那个“坏脾气”——我一直对“坏脾气”很好奇,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名字的;现在再加上詹森就有17个了。“看来我必须多了解一下这位詹森。我不想误会你,把你没做的事算在你头上。”我试图弥补方才那大吃一惊造成的影响。迈尔斯稍稍放松了些。“噢,好吧。他是挺古怪的啦。”“卡伦腹胀、肚子痛是怎么回事?”我问。“噢,那是桑迪啦。她认为她怀孕了,”他语带轻蔑。“有这个可能吗?”“去她的,我知道小孩是怎么来的。我很确定最近没人碰我们。”“所以是她自己的想象啰?”“我想是吧。”“嗯。迈尔斯,你一直很帮忙,也帮了很多忙。你说过不会再伤害卡伦,所以假如这真的是你做的,我一定会很吃惊。我在想,其他人是否也有意见想分享?你是否愿意退回去,让我们看看有没有别人想跟我说话?咱们下次见啰。”“好。再见。”“再见。”我等了一会儿,卡伦的表情也逐渐恢复正常——至少是我习惯的,认定是正常的那个卡伦。然后,她的表情越来越柔和,带点女孩子气又有点犹豫。我继续等待。“喂?”我说。“这里好黑喔,”声音又细又小。“你在哪儿?”我问道。“在衣橱里。我和西娅。”“是你吗?克莱尔?”“嗯。”“你们在衣橱里做什么?”“躲起来。”“你们在躲谁?”“躲人。如果被他们找到,他们会伤害我。”“那西娅呢?”西娅也是新出现的——第18个?詹森以为只有17个。“她来陪我,”克莱尔继续说下去,“只要我很害怕,西娅就会陪我。”我这才明白,她认为过去曾伤害她的男人还会继续伤害她。也许我能帮上忙。假如我没记错,克莱尔大概7岁,她应该有能力理解时间推移的概念。“现在是哪一年?克莱尔?”“哪一年?”“嗯,你能告诉我吗?”“1967年。”“你最近一次受伤就是在1967年,是吗?”“是啊,怎么了?”“请你好好听我说,克莱尔。我要说的话也许会吓你一跳,不过,说不定能对你有帮助。”“好。”“现在已经不是1967年了。现在是1994年,1994年11月底。已经过了27年。卡伦的父亲已经死了,其他伤害你的人应该也都不在人世了。再也没有人会伤害你了。”我耐心等待她明白过来。“我不相信。”“你问问凯瑟琳和霍尔顿,现在是哪一年?”“好,等我一下。”克莱尔离开几分钟。卡伦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直到克莱尔回来。“你说对了!”她的脸庞亮了起来,“你说卡伦的爸爸,还有那些人都不会再伤害我了?永远都不会吗?”“不会,再也不会了。如果你不想躲进衣橱就不用再躲了。说真的,假如你愿意,你可以在别人出来时观察一下其他人。我会帮助你适应的。”“谢谢你,贝尔医生。”“不客气。克莱尔,我希望你现在可以比较开心,也不会想死了。那么,你可以退回去,看看有没有别人想跟我说话?”“嗯。再见。”卡伦轻轻靠在椅背上,脸上闪过一丝扭曲神情。右手悬在空中,绕着腹部划圈;那是孕妇抚摸并感觉腹部膨大的动作。她吃力地开口。“贝尔医生。”“我是。”“我是桑迪。”“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一直在收缩、阵痛。”“嗯嗯。”“我想我快要生了。洛申医生说宝宝……说他有什么来着?疝气?他说我们必须开刀。我觉得这样很好。”“开刀很好吗?”桑迪感觉有点疯狂。我试着让她继续说话,好推断她的疯狂程度。“我喜欢开刀。”“你为什么喜欢开刀?”“因为会痛。”“你为什么喜欢痛?”“疼痛让我感觉真实。”“真实……让你有活着的感觉?”“对,活着。我只有这种感觉。我喜欢手术带来的疼痛,有时连医生都被我骗了。”“医生被你骗?”“是啊,我想生病就能生病。”“桑迪,我在想,如果你愿意多花时间跟别人相处,也许不错。你认识同住在卡伦身体里的其他人吗?”“当然认识,别蠢了。现在我们一共有17个。实际人数也许比这个数字还多,不过目前正常运作的只有17个人。”“你跟谁处得比较好?”“嗯,我喜欢朱莉安。”选得好,我想。朱莉安颇为正常。“你何不试着观察一下朱莉安出来时的表现?也许你能分享她的感觉,进而跟她拥有相同的感觉。说到这个,你的肚子痛颇令其他人苦恼。”“噢,真的吗?那……我想我愿意试试看。”“那咱们下回再聊。”桑迪有点吓人。我想卡伦闹肚子痛应该是她引起的。这些人显然颇为缺乏自主行为能力。我得耐心等候,看看我能否对她造成任何影响。※※※※圣诞节快到了。度假前最后一次见面时,卡伦拿着礼物和卡片走进来,看起来比平日更有精神。我知道,假如她一直揣着准备送我的礼物不放,咱们啥都谈不成,因此我看看她,再看看礼物,扬了扬眉毛。“我有东西要给你。圣诞快乐,贝尔医生。”她递给我一只长方形的盒子,上头有张卡片。她仔细端详我,想知道我的反应。“我可以拆开吗?”我问她。“噢!当然可以!”她说,“然后要看卡片哦!”我拆开纸盒,里头是一条红色领带。领带上的图案是小朋友叠罗汉:最底层有4个人,再是3个、两个、一个,形状像金字塔或圣诞树。翻过背面,商标上写着“拯救儿童”,底下还有一行字:“今日的儿童是明日的栋梁。”对卡伦而言,这是多么真切的一句话。“真好!”我说,“我真的很喜欢!”这是我的真心话。不需要言不由衷的感觉真好,因为我很少成功地骗过如卡伦这般纤细敏感的病人。我拆开卡片,细细阅读。多美妙的故事啊!亲爱的贝尔医生:我们祝福您和您的家人有个最快乐最开心的圣诞佳节,同时也想借这份礼物向您表达我们最深的感激。我们想告诉您这份礼物有多特别,还有它的来龙去脉。有一天,卡伦沉睡,换我们出来,霍尔顿看报纸,克莱尔按遥控换频道,突然,一则广告引起她的注意。那是“拯救儿童”的募款广告。克莱尔好喜欢这条领带,想买来送给你,所以她把我们统统叫出来看。就在这一刻,我突然看见并听见大家的想法!以下是他们说的话:凯瑟琳说这真是个好主意,这份礼物非常适合你。卡伦博问领带软不软,她想摸摸看。迈尔斯说:“贝尔医生真的会系这条领带吗?他大概已经有上百万条领带了吧!”但迈尔斯也很喜欢。西娅说,我们已经不再害怕领带了,可不可以真的买下来,送给贝尔医生?西德尼说,领带上的小孩子看起来很像我们。然后,克莱尔说,这领带是一位叫特蕾西的女孩儿做的。这时霍尔顿插嘴说,不是她做的,是她“设计”的。霍尔顿喜欢这条领带,但他没看到订购信息。桑迪很兴奋,她说她要打电话去电视台问。詹森说,这条领带看起来很不错。安说她喜欢这条领带,而且还可以捐钱帮助儿童。卡伦2说,“对我们来说,贝尔医生是很重要的人,我也想买来送给他。”朱莉说,“你们看,领带上的小孩图案看起来好像金字塔。”朱莉安说,“这领带仿佛象征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了。”卡伦3说,“这不就是我们吗?拿这个当礼物真是太棒了。”卡尔说,贝尔医生人很好,只送领带好像太少了?凯瑟琳说,“这不是随随便便的领带,这是我们大家首次达成共识而做的决定。”爱丽丝问你算不算我们的家人?霍尔顿说,“就好的一面来说,他是的。”于是爱丽丝说她能不能负责包礼物?凯瑟琳说可以。迈尔斯说,“贝尔医生会不会气我们买礼物给他?”卡伦1说,“我想应该不会吧。我喜欢他,而且他一直都在帮助我们。而且,撇开这个不说,这领带很可爱呀!而且是为了圣诞节嘛!”于是桑迪立刻打电话询问订购信息。霍尔顿下订单,凯瑟琳签支票,然后我们让克莱尔负责寄出去。这是大家第一次共同做决定。我们都觉得这是很大的进步。我们很高兴能送这份礼物给您,因为我们真的很感激您为我们的付出。希望这条领带能让您想起我们,甚至能为您带来微笑。17倍的圣诞快乐!我不曾收到过如此令人惊奇而赞叹的圣诞礼物。第二部分身第12章重启连结卡伦的各独立人格逐渐意识到彼此存在,造成一股压力,导致卡伦出现头痛症状。他们偶尔意见相左。有些人开始写日记,什么都写,然后再拿给我看,但有人却把日记烧掉了。现在已有数个独立人格主动让我知道他们的存在,因此我会在催眠治疗时请他们现身一谈。言谈间,他们多有隐瞒,仿佛不确定是否能畅所欲言。我从没想过他们必须获得允许才能发言。卡伦连着好几次都要求延长治疗时间,让其他分身有更多时间说话。她盼望能缓解一下大伙儿在脑袋里竞相发言的压力——长久以来头一次有人听他们说话呀!我担心卡伦不但不会变好,反倒可能先垮掉。与卡伦再度见面时,我们跳过客套寒暄,直接切入正题。这些分身有待探索的地方实在太多,而我们也都想赶快行动。卡伦现在轻易就能进入催眠状态。我大概只要说句“睡着”,她就真的睡着了,但我依然维持例行的催眠诱导过程,为她和其他人格建构值得信赖的谈话环境。“等你准备好,”卡伦进入催眠状态后,我嘱咐道,“瞧瞧安全小窝外吧。看看有没有人想跟我们说话。”“哈罗……我是安,”卡伦突然坐直,给人专注、自信、一本正经的感觉;她的声音冷静而有魅力,慈眉善目。有趣的是,她的举止态度令我感觉轻松、如沐春风。“喂,安,我是贝尔医生。”“嗯,我知道,”她说。“你好吗?我第一次这么做,有点害怕。”“希望我能借着这次谈话多了解你一点,”我说,“还有卡伦内在的其他分身。如此一来,说不定我就能找到更好的方式来帮助你们。”“凯瑟琳也这么说。这也是我答应出来跟你谈话的原因。”“关于你自己,有什么愿意跟我分享的吗?”“当卡伦再也无法应付教会、维持正常信仰时,我出现了。”“卡伦没办法应付教会?”“有几个伤害她的人是教友。他们伤害她的时候,还会说一些宗教仪式才用得上的词汇。她无法忍受走进教堂,所以我诞生了。”“你今年几岁?”“16岁。我出生在卡伦10岁那年,那时我11岁。我知道这有点分不清……”“看来,你似乎是为了某个特殊目的才诞生的。”“嗯,是啊,当然啰。”目前我所遇见的每一个分身似乎都是为了替卡伦应付特殊情绪创伤而诞生的。“我懂了。你能再多告诉我一点吗?”“我不知道,想说的实在太多了。我一直是脾气最好的一个,也很坚持我的信仰。以前在天主教学校时,修女都很喜欢我,我是她们最疼爱的学生。我也会帮校长和神父跑腿办事。我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正常得很。我想当修女,但是我不能,因为……因为他们对我做了那些事。我不干净。我在圣杰罗姆医院帮忙照顾受伤生病的孩子,但只要我一往医院跑,卡伦的爸爸就会打我。他总说慈善必须从家庭做起。”安陷入沉默。她在想事情。“怎么了?”我问她。“我想坦白一件事。”“哦?”“日记是我烧的。”“真的?为什么?”我很惊讶是她做的。“我很气你不响应。我以为你每天都会看,可是你却不认真听我们说话。”“日记是其他人和我沟通想法、倾吐烦恼的一种方式。卡伦负责收集,然后再一起交给我。可惜我没办法天天跟你见面。”“噢!我的老天!我真丢脸!”安用手捂着嘴,“我根本没搞清楚。我以为你不在乎。”“这是我的损失,”我说,“或许你能协助大家再写一次,这样就皆大欢喜啦。”“我会试试看,”安没再说话,眼睛朝斜上方看,视线茫然。“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她又开口,“卡伦结婚时,在婚礼上昏倒的是我。哦,不光是我啦,卡伦站在圣坛前时,我们有好几个轮流现身。昏倒后我曾醒来,但旋即又昏过去。我不敢相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真心想结婚的只有卡伦1。她只有10岁,但她想当妈妈,想要孩子。等我们明白出了什么事,一切都太迟了。我甚至不知道我们要嫁给谁。这实在太令人震惊,太吓人了。”安再度陷入沉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安的一席话犹如晴天霹雳,震得我惊愕莫名。卡伦的所有内在人格似乎对每一件事都了如指掌。既然如此,不知道安能不能帮忙处理卡伦与母亲之间的龃龉?“你跟卡伦的母亲熟吗?”“不熟!感谢老天。负责应付她的是桑迪或西德尼。卡伦的妈妈拿铁丝刷帮她化妆的时候,是西德尼出面应付的。那时卡伦14岁。我不喜欢想起这件事。”“非常感谢你跟我分享这么多,”我说,“你的话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很希望能再跟你说话。如果你准备好了,是否愿意回去看看有没有别人愿意分享呢?”“谢谢你,贝尔医生。我也很高兴能跟你聊天。”卡伦的表情短暂陷入空白,姿势也换了(但细微得难以察觉),然后她开始用比较正式的态度说话,却少了几分优雅和自信。“哈罗,贝尔医生,很高兴我们终于见面了。”“凯瑟琳?”“当然是我啊!噢,抱歉,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忘了你不见得清楚我们谁是谁,还有谁在跟你说话。”“我认得你说话的习惯,”我说,“当然,我也很高兴能跟你聊聊。我一直很想认识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先给我一点背景资料?你是何时诞生的呢?”“我从一开始就存在了,大概是卡伦一两岁的时候吧。我的工作是照顾卡伦,霍尔顿比我晚一点点报到。卡伦自小就被虐待猥亵。霍尔顿有力量保护她,我则是靠脑袋照料一切。”“你主要在何时现身?”我问。“需要解决事情的时候。大部分的打扫和烹饪都是我做的。卡伦去药店当秘书——那个也是我。过去曾有好长一段时间,卡伦几乎完全不现身。”我纳闷她指的是哪一个卡伦,但我任她继续说下去。“有多久?你是指好几个礼拜吗?”“噢,不止,卡伦——那个来这儿就诊的卡伦——曾一度消失好几年。整个高中时代都不见人影。卡伦念高中时,我们天天挨揍,持续遭受性虐待,卡伦根本不愿意出来。那段时间几乎都是卡伦2和几个男孩在撑着。”“你们是怎么决定来找我的?”我问,“我猜这应该是你做的决定。”“你猜对了。那天,第一次就诊那天,是我带卡伦来的。”“为什么是我?”“我跟你其他的病人聊过。他们说你了解他们。但是当你第一次看见‘我们’的时候,我不太确定你是否真的能了解我们,所以我必须好好观察你。我必须知道你是否真的关心我们。我看过你的学位证书,也打电话去州医学会询问你有没有不良记录。”“那么,我有任何让你困扰或担心的地方吗?”“没有。我想我做了正确选择。我认为我们走对路了。”“你可曾想过,我们的治疗应该做到什么程度?”我问她,渴望得到协助。“没有。我认为你知道你在做什么。我只觉得,这事是急不得的。”凯瑟琳令我想到学校老师。她很有耐心,鼓励我尽我所能,勇敢尝试。诊疗时间到了。我不但没得到多少协助,还被告知要有耐性。但这说不定也是种帮助。我的指导老师曾经跟凯瑟琳说过一样的话:“静观其变,因为你的工作是了解病人。等你明白了,再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治疗师常有一股很强的欲望,期盼病人遵循治疗计划,而非按照病人自己的步调走,殊不知这种期盼往往错得离谱。※※※※1995年1月中旬,卡伦来到我的办公室。她站在门口,犹豫该不该进来,一会儿看看家具后面,一会儿看看桌子底下,最后终于走向诊疗椅。卡伦手里握着一捆纸。她僵硬地坐在椅子上,疑神疑鬼,东张西望。她举起纸卷,凑近眼睛,像海盗

                      ,公仲朋接任相国)本来亲近秦国,和我的私交也不错,他会认为伐韩只是我个人的主意,我就把公仲朋也得罪了。”樗里疾乃秦武王的叔叔,用兵如神,劳苦功高,倒不至于嫉妒甘茂。只不过樗里疾的母亲是韩国人,公孙衍曾经做过韩国的相国,他俩都是朝中的亲韩派。甘茂最担心这两个人站出来替韩国说话,是以有此一说。秦武王当即表态:“寡人决不会因任何人的话动摇攻韩的决心,你如果不放心,寡人可以和你立下誓约!”春秋时期,君臣之间相对平等,“以君盟臣”并不稀奇。到了战国时期,各国都先后建立了中央集权,君王具有绝对权威,君臣盟誓就比较罕见了。秦武王在息壤和甘茂盟誓,可以说是非常之举,也表明了他不惜一切代价要攻下宜阳的决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得到秦武王的保证后,甘茂率领大军东出武关,借道东周地界,讨伐韩国的宜阳。当时所谓的天子周赧王,对于秦军的借道感到十分为难。前面说过,周朝的地盘,基本被韩国包围,相当于韩国的国中之国。韩国在战国列强中虽然弱小,对于周朝来说却是个家门口的庞然大物,开罪不起。如果借道给秦国,势必得罪韩国;不借吧,又怕秦国不高兴。偏偏在这个尴尬时刻,还有人给周赧王出了一个主意:“您可以乘机向韩国捞点好处呢!”怎么捞?周赧王派了一个使者前往新郑,对韩国的相国公仲朋说:“秦国之所以借道东周来攻打韩国,是因为相信东周会站在秦国这边。您何不送给东周一些土地,又派人向楚国求援,这样一来,秦国既怀疑东周与韩国背地里有交易,又担心楚国出兵干涉,就不会攻打韩国了。”公仲朋觉得这主意不错,果然献给周赧王一座城池。周赧王得到城池,马上又派使者对秦武王说:“我们跟韩国可没有什么瓜葛,是韩国硬要把土地送给我们,目的就是让您怀疑我们。”秦武王说:“那你们可以不接受嘛!”使者的反应也很快说:“如果我们不接受,又怕韩国跟我们翻脸啊!”宜阳大战之前的这段小插曲,充分说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们是何等热衷于玩弄谋略——秦国远比韩国强大,如果非要得罪其中之一的话,东周肯定会选择得罪韩国而不是秦国。但是周赧王通过耍小聪明,毫不费力便从韩国捞到了一座城池。他也许这样认为,得罪韩国是一种损失,但是捞到一座城池足以弥补这种损失罢!事实证明,甘茂对进攻宜阳的困难预计得很充分。秦军将宜阳包围起来,连续攻打了三个月,宜阳却巍然不动。而且时间一长,秦国国内的议论便多了起来。樗里疾、公孙衍这两个重量级的人物果然劝说秦武王撤兵。恰在此时,楚怀王应韩襄王的请求,派景翠为将,率领二十万大军北上救援韩国。秦武王得到消息,不禁担心起来,将甘茂从前线召回咸阳,向他询问战局的进展。国君要了解战事,大可以派使者来往,何必把大将召回来呢?甘茂嗅出了摇摆的味道,他直截了当对秦武王说:“楚国虽然出兵救援韩国,但决不会傻到为韩国打头阵,一定是持观望态度,等着秦、韩两败俱伤。韩国也怕秦、韩大战一场后,楚国趁机在背后插一刀。这两个国家各存戒心,互相防备,您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秦武王说:“我倒不担心楚军,只是朝中有很多人担心战局失利,建议我撤军,我不得不有所考虑。”甘茂说:“大王难道忘了息壤之盟了吗?”秦武王脸一红,说:“没有。”这次会见匆匆结束。秦武王忠实地履行了他的誓言,不但没有命令甘茂撤军,还从国内源源不断地给他派去援军。即便如此,宜阳依然屹立不拔。这场攻坚战打到第五个月,秦、韩双方都疲惫不堪。胜负的关键在于景翠率领的二十万楚军——这个时候只要他出手,秦军必败无疑;如果他继续作壁上观,则宜阳失守只是迟早的事。这位爵至执圭(楚国最高爵位)的楚军将领,却一直按兵不动,让人捉摸不透他的想法。雒邑城内的周赧王对这场战事也十分关注。周赧王是打心底希望秦军获胜的,原因很简单,他让秦军借道,又讹诈了韩国一座城池,已经大大得罪了韩国。如果韩国获胜,他岂有好果子吃?有一天他问大夫赵累:“秦国攻打宜阳,你觉得结果会怎么样?”赵累不假思索地回答:“宜阳一定会被攻克。”周赧王又高兴又怀疑,说:“宜阳城方圆八里,守军十余万,粮食足够支撑数年之用,外围还有公仲朋的二十万大军,楚国大将景翠又带了二十万大军前来救援,我觉得秦国比较悬。”赵累说:“您知道甘茂是个什么样的人吗?他虽然官居左丞相,却一直认为自己只是个外国人,没有安全感。他攻打宜阳,如果成功了,顶多也就是受个周公旦那样的封赏。可是如果攻不下,他在秦国就不可能再待下去了,只能卷铺盖走人。秦王为了支持他打宜阳,拒绝了樗里疾等人的劝谏,如果攻不下,他也会认为这是莫大的耻辱。所以,无论是对于甘茂还是对于秦王来说,宜阳都是志在必得的。”周赧王说:“可是景翠的二十万楚军不是闹着玩的!”赵累说:“其实景翠的处境和甘茂差不多。他原本是一介寒士,打拼了几十年,才做到了楚国的执圭。这次就算打了胜仗,爵位也不可能再提升;可是如果打了败仗,就会一棒子打回原形,甚至性命不保。这也是他一直犹豫不肯出手的原因。”周赧王说:“说不定他正准备向秦军发动进攻呢!”赵累沉吟片刻,说道:“您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派人去游说景翠,让他等到秦国打下宜阳再进兵,因为那时候秦军已经极其疲惫,肯定会花重金向他求和,而韩国以为他此举是为了救韩国,也会向他表示感谢。景翠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得到两个国家的金银财宝,这样的买卖,您说他会不会干?”周赧王听着,脸上露出了一丝狡诈的笑容,说道:“那就麻烦你去楚军大营走一趟如何?”很难说赵累的游说对景翠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景翠自始至终只是观望,就像是带了二十万人来旅游。其实,秦国也有人看出了景翠的用心。据《战国策》记载,有一个名叫冯章的人曾对秦武王说:“宜阳久攻不下,楚国肯定会乘我军疲惫至极的时候发动进攻,那样的话我军就很危险了。大王不如派人跟楚王谈谈,主动将汉中割让给楚国。楚王一高兴,就不会进兵了。”秦武王说:“那样不划算吧?”冯章说:“嗨,您着什么急啊?当年张仪不也许诺要给楚王六百里地吗?”秦武王恍然大悟,于是派冯章出使楚国。楚怀王显然不长记性,一听冯章开出的条件,马上就答应了秦国的请求。景翠无心开战,楚怀王也不催促,楚军就这样眼睁睁地失去了一次打败秦军的大好机会。现在就看甘茂的了!事实上,战争打到现在,连甘茂也开始动摇了。有一天夜里,他出来巡营,看着宜阳城下堆积如山的秦军尸体,突然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对大夫左成说:“打不下去了,准备停战吧!”左成吃了一惊,说道:“您有没有想过,您在国内受到樗里疾、公孙衍的攻击,在国外又得罪了公仲朋,如果宜阳攻不下,您还能在哪里立足?”甘茂苦笑:“我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将士们都已经疲惫至极,你难道没有看到,今天我亲自擂鼓三次,都没有人愿意前进,这仗还怎么打?”左成说了一个字:“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赏罚分明的制度,对于战功的奖赏可谓是不遗余力,这也是秦军战斗力远远高于东方各国的重要原因。在左成的劝说下,甘茂决定把赏格再提高一个档次——当然,这是违反政策的,国家财政也没有这笔款项来支付更高的赏格。但是没关系,甘茂已经豁出去了。第二天一早,甘茂向全体将士宣布:今天是最后一战,只要攻下宜阳,我就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拿出来分给大家,有功的加倍奖赏,战死的加倍补偿。如果再攻不下来,“你们就在这宜阳城下给我挖好坟墓吧!”说完这些,甘茂第一个跳上战车,朝着宜阳城疾驰而去。秦军将士们受到鼓舞,紧随其后,向宜阳发动了最后的攻击。历时五个多月的宜阳之战,终于在这一天画上了句号。一将功成万骨枯。前后死伤了数万名秦军将士换来的宜阳城,成就了甘茂的善战之名,也为秦武王问鼎周室铺平了道路。此后,甘茂又麾兵渡过黄河,攻占武遂(今山西省垣曲)。韩襄王赶紧派大臣公仲侈到咸阳请罪,表示愿意臣服于秦国。秦武王接受了韩襄王的投诚。作为这场战事的尾声,一直坐山观虎斗的景翠果然摆出一副进攻秦军的架势,但是在收到秦国给的一笔贿赂,并且勒索了韩国一笔辛苦费之后,便又草草收兵了。最可笑的是楚怀王。宜阳之战后,他还真派使者到秦国去,要求秦武王兑现诺言,将汉中割让给楚国。秦武王说:“我可没有答应割地给楚王,那都是冯章自作主张说的话,不能代表秦国。”楚国使者提出要冯章出来对质,得到的答复是:那恐怕不太现实,冯章畏罪潜逃,已经找不到人了!秦武王的意外:鼎不能随便扛如果说,楚怀王是宜阳之战中最可笑之人,第二可笑的无疑是那位善于耍小聪明的周赧王。他借道给秦国,又帮秦国稳住景翠,为秦军攻克宜阳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还讹诈到了韩国的一座城池。但他很快发现,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作茧自缚。公元前307年,秦武王大摇大摆地进入了雒邑,并且向他提出索要九鼎。辛辛苦苦打下宜阳,不就是为了这一天么?有必要介绍一下,鼎,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炊具,用青铜打造,有三条腿或四条腿,大的重逾千斤。因为常用来祭祀,所以鼎又是一种祭器,或者称为礼器,被赋予了某种神圣的意义。相传大禹治水成功后,令天下九州进贡金属,打造了九座宝鼎,鼎身刻以各地图案,分别代表冀、兖、青、徐、荆、豫、梁、雍、扬九州。此后,九鼎经夏、商、周代代相传,一直被当作天子权力的象征。春秋时期,楚庄王讨伐陆浑之戎,陈兵雒邑,曾经派人向王室询问九鼎的重量,遭到王室的严厉批评。“问鼎”从此成为诸侯觊觎王权的代名词。楚庄王雄才大略,也仅仅是敢问鼎。秦武王就没那么温文尔雅了,他直接向周赧王提出,九鼎放在周朝已经够久了,现在天下大乱,继续存放在雒邑不太安全,不如搬到咸阳去吧!面对野人一般的秦武王,周赧王那点小聪明显然不够用。他眼睁睁地看着秦武王带着一大群武士进入大庙,对着九鼎指手画脚,大声喧哗,自己却束手无策,甚至连一句话也不敢说。周朝大夫颜率,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秦武王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愤慨,偷偷地对周赧王说:“您何不号召天下诸侯讨伐秦国?”周赧王吓了一跳,赶紧四周看看,确信没有其他人在场之后,才惊魂未定地说:“你难道没看见秦国在宜阳城下大败韩军,斩首六万?这个时候有谁敢出面为寡人说话,有谁敢兴兵和秦国作对?”颜率说:“秦国经过宜阳一战,其实已经精疲力竭。如果齐王肯出面讨伐秦国,天下诸侯应该都会跟着响应。毕竟,谁都不想九鼎落在秦王手里,您说是不是?”周赧王想了半天,终于答应让颜率秘密出使齐国。颜率到了临淄,对齐宣王说:“秦国实在太不像话了,居然向天子索要九鼎。天子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与其让秦国拿走,不如干脆送给齐国。大王如果有意得到九鼎,就请赶快行动,把秦军赶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齐宣王当然求之不得。他算计了一下,秦国经过宜阳之战后,元气大伤。现在派兵进攻驻扎在雒邑的秦军,又不是入侵秦国本土,齐国的胜算很大。再说了,九鼎的诱惑实在太大,值得他为之冒一次险。于是,齐宣王派将军陈臣思带领五万人马向西进发,直取雒邑。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齐军刚出国门,雒邑城内就发生了一件大事。话说某一天,秦武王带着手下的三名勇士——任鄙、乌获、孟说,又来到大庙观看九鼎。秦武王突然提出,咱们比试比试吧!作为一名武人,秦武王经常和手下比试武艺,有时候甚至是真刀真枪地对着干,手下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这一次,秦武王不是想和他们比试刀枪拳脚,而是比赛举重。举什么?就是那一溜儿排开的九座大鼎。任鄙和乌获一看那些鼎的块头,立马表示:这事咱干不了,这鼎也太重了,四名壮汉都不一定扛得动,一个人是肯定不行的,咱就不丢这个人了。只有孟说这个愣头青,当即把袖子一捋,说:“你们不来,我来!”扎好马步,双手抱定一个青州鼎,气运丹田,大喝一声,“起!”只见他脸涨得通红,双手肌肉虬起,那鼎却纹丝不动。秦武王哈哈大笑,走到梁州鼎旁边,俯下身子,抱住一条鼎足,低低地哼了一声,竟然将那鼎徐徐举起,一直举过头顶。任鄙等人惊得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刚想喝彩,只见秦武王凝神贯气,向前走了一步,接着又走了一步。走到第三步的时候,孟说终于叫出一声:“好!”任鄙和乌获也同时叫道:“大王真乃神人也!”话音未落,那鼎重重地砸倒地上,将大庙的青砖地板砸出一个大洞。再看秦武王时,大腿被压在鼎下,已经是血流不止,不省人事。《史记》记载,“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八月,武王死,族孟说。”一代枭雄秦武王,就这样被砸死了。而孟说作为秦武王之死的第一责任人,被樗里疾处以死刑,并灭其九族。这件事后,秦军匆匆撤离雒邑。至于那九座大鼎,还好好地留在周朝的大庙中。虽然其中有一座已经被砸掉一些经年铜锈,但是经过王室的能工巧匠整饰整饰之后,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周赧王刚刚松了一口气,紧接着面临另一个头疼的问题:秦武王走了,齐宣王又来了。齐宣王派人向周赧王提出:应您的请求,我已经派出五万大军星夜赶赴雒邑勤王,现在雒邑已经平定,您可以兑现诺言,把九鼎送给齐国了吧!周赧王又急又气,这都什么世道啊?秦国人又不是被齐国人打跑的,你啥实际事都没干,凭什么跟我要九鼎啊?早知道,还不如给秦国人带走呢!他把颜率找来骂了一通。颜率说:“您别着急,这事因我而起,我就负责把它处理好。”颜率第二次来到齐国,对齐宣王说:“多亏了大王主持公道,周朝才得以保全。现在天子愿意履行承诺,向大王献出九鼎,请问您打算让我们从哪条路送到齐国来?”齐宣王说:“当然是借道魏国。”“哎哟!”颜率失声叫道,“那可不行,魏国君臣想得到九鼎,已经是几辈子的事了。九鼎入了魏境,就甭想出来。”齐宣王说:“那就借道楚国呗!”颜率说:“大王啊!您还不知道楚国人吗?早在三百年前,楚庄王就问过九鼎的轻重。如果九鼎入了楚境,难道还有的出来?”齐宣王说:“那你倒是说,该从哪条道运到齐国来?”颜率说:“其实我们也在为这件事发愁呢!这么大的鼎,又不是几个酱醋坛子,随便揣在怀里,藏在腋下,拎在手上,就可以带到齐国来了。当年周武王灭商,可是动用了好几万人才把九鼎运到洛邑。大王动用几万人不难,可这路的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白费力气。”齐宣王算是听明白了:“你说来说去,其实就是不想给呀!”颜率说:“不敢!只要您赶紧确定到底走哪条路,咱们就准备运鼎,不含糊。”齐宣王想了想,挥挥手,让颜率走了。美男计拯救韩国秦武王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二岁,无子。王位的角逐在他众多同父异母的弟弟中展开。一个名叫嬴稷的年轻人,原本被派到燕国当人质,现在秘密回到咸阳,在樗里疾等人的帮助下打败其他竞争者,成为了秦国的新任国君,也就是历史上的秦昭王。这一年,秦昭王年仅十八岁。据《史记》记载,嬴稷的母亲原本是楚国人,姓芈(mǐ),嫁给秦惠王为妾,在宫中被称为芈八子,在史书中被称为宣太后。宣太后有两个弟弟,大弟弟和她同母异父,名叫魏厓(yá);幼弟和她同父同母,名叫芈戎。其中“魏厓最贤”,从秦惠王年代就在秦国做官,在朝中人脉甚广,与樗里疾等实力派的关系也很好。秦昭王能够得樗里疾之助,与宣太后和魏厓从中运作分不开。秦昭王即

                      就是这么回事了。普立安把矛头指向米斯纳。因为普立安肯定不会站在新娘和新郎面前——一名客席牧师应邀在婚礼前对几乎由鲁比所有人构成的教众讲几句(几句!)话,而其中只有三分之一属于普立安教派的成员——以死来恐吓他们。因为他肯定不会侮辱新娘的母亲和嫂子,她们像穿外衣似的披戴着照料虚弱婴儿的忧郁,不仅没有由于对她们一切梦想的那致命一击而责备上帝,而且似乎随着岁月的流逝而益发坚定意志。况且,虽然新郎的父母都已过世,普立安肯定不想让他的舅妈们受窘——向虔诚的妇女施压,以此关心(或许太过分了吧?)这个家族中唯一的子嗣。如今索恩的儿子们都死了,多薇又没有生育一男半女,并且她们不准自己为这些损失伤痛,以致过分伤心或封闭了心扉。肯定不会。何况,普立安肯定不想得罪新郎的舅舅迪肯和斯图亚特,那哥俩儿的行为举止,看上去就如同上帝是他们无言的生意合伙人。普立安似乎总是很尊崇他们,多次暗示他们俩属于锡安山而不属于卡尔瓦里山。在卡尔瓦里山,他们不得不听那些浮夸的布道,而那布道人认为,教育就是要教会孩子们说话,仿佛那些孩子有这个世界从未听过和处理过的重要事情要说。还有谁会感觉到“上帝对你没兴趣”带来的刺痛呢?或者,在听到“如果你认为爱是自然而然的,你就是瞎子”那句话时感到灼痛而退缩呢?除去理查德·米斯纳还有谁呢?他此刻就要站起身主持婚礼,像人们记忆所及的以往大多数婚礼那样,不过这一次要在“不带着任何俘虏”的普立安牧师汹涌的气势之下进行。当然,除非他是在对她讲:如果你愿意就去依恋另一个人,但如果你不依恋上帝(当然是普立安的上帝),你的婚姻就得不到那授予特权的证书。因为普立安知道她和理查德正在谈婚论嫁,而且也知道她帮他组织那些不听话的年轻人。“是他皱起的眉毛。”野薄荷的气味压倒了祭坛周围花草的味道。一丛丛的花草与福禄考长在教堂的窗下,窗户上午十一点时打开,迎接升起的太阳。四月的天空垂下的阳光是一份礼物。在教堂里面,枫木条椅擦得锃亮,辉煌如同军旅装备,衬托着素净的白墙、低调的布道坛、形似尖桩篱笆的舒适栏杆,使受圣餐的人能够跪在那里再一次迎接圣灵。在祭坛上方,高高的洁净而清新的空间里悬挂着一个三脚的橡木十字架。无声无息。没遮没拦。没有金饰与它的完美抗争,或干扰它的平静。基督的躯体既没有扭曲也没有昏厥,因此其表现出的雷霆之怒也并不夸张。鲁比的妇女不施脂粉,也不抹妓女用的香水。因此,薄荷和福禄考激人情欲的香气扰乱了教众的心,大家都期盼着在索恩·摩根家享受丰盛佳肴的美好时光。那里会有众人演奏的音乐:朱利弹钢琴;男声合唱;凯特·戈莱特利独唱;圣救世主教堂四重奏;一个叫布鲁德的睡眼惺忪的男孩在台阶上吹口琴。那里好衣服挨挨蹭蹭;那里有丝绸衣裙和浆过的衬衫,人们靠在树上、坐在草地上、盛第二次奶油豌豆汤弄洒了汤汁时就忘记了它们。那里会有喜欢吃糖的儿童的叫喊,还会有从地上捡起、折得整整齐齐,似乎比结婚礼物本身还贵重的包装纸闪着亮光。农场主、牧场主和种小麦的农妇们会让自己从椅子上被人猛地拽起来,鼓着掌反复踏起早年留传下来的舞步。十几岁的少年男女会边笑边挤眼睛,尽量隐藏自己的心意。但是比欢乐和儿童吃结婚蛋糕的兴致更重要的,是他们期盼两个家庭的结亲,以及四年来渗透那两个家庭亲友们的敌意的结束。那种集中在新娘尚未承认、宣布和生下的未来婴儿身上的敌意。此刻大家都和安娜·弗拉德一样就座了,都不清楚普立安到底觉得他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现在要投下阴影?为什么要驱逐薄荷和福禄考的气味?为什么要减淡等着他们吃的烤羊羔和柠檬饼的味道?为什么要破坏这次婚礼带来的和谐气氛,让祥和出轨?理查德·米斯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很恼火,不,很气愤。气得没法看着他的教士同事,让他看看那刀口有多深。在普立安讲话的整个过程中,他都面无表情地瞅着坐在条椅上的妇女们的复活节帽子。那天一早,他就想好了五六句启动这次神圣婚姻典礼的开场白,围绕《启示录》第十九章第七、第九节精心组织语言,凸显“羔羊婚宴”的形象,以其为核心展示这次婚礼所允诺的和解。他要从《启示录》进而讲到《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节,“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这不仅印证了夫妻二人对彼此的忠诚,而且续写了摩根和弗利特伍德两家所有人的职责。此时他看着耐心地站在祭坛前的这对新人,不知他们是否已经理解了甚至听到了加诸他们的那些话语。当然,他是理解的。他知道他选择的工作所秉持的伤害性极大的观点,对他信仰的一切都是一种审慎的攻击。刹那间,他理解并认可了奥古斯丁对那个“骄傲的教长”的愤懑了,他称其为魔鬼。奥古斯丁曾经进一步阐述说,上帝的谕旨是不会被他的信使亵渎的,“如果光明要穿透败坏的人,光明本身并不是败坏的。”尽管奥古斯丁没有见过普立安牧师,可总应该了解和他一样的教长。可惜他把他们逐到撒旦一伙,并没有认识到,从布道坛上发出的具有破坏性的言辞是能够产生恶果的。对于普立安对着一切喷洒的毒剂,奥古斯丁会说些什么当作止痛药呢?从这些男人头部上方看去,实在难以与他们的本能抗争:他们要控制能控制的,要碾碎不能控制的;妇女们在内心里不知疲倦地想驯服掠夺者;孩子们脸上是还没有从他们所受打击中恢复过来的表情,他们本来毕恭毕敬地学到,大人们在他们成人之前是不会把他们当人来对待的;僵在那里的新娘和新郎脸上,透出的是竭力想靠公开的结合来洗刷私下的羞耻的渴望。米斯纳知道,普立安的一番话是他对米斯纳的行动发起的宣战的扩大。米斯纳劝诱这些青年男女走出围墙,走到镇外,带领他们、强使他们违规,让他们把自己想成是文明的勇士。他也知道,关于一个从未出生的婴儿的公开秘密,犹如巨牙般伸入到争论的根基之中。米斯纳已经想好恰当的言辞,但他不相信自己能在表达时不流露出个人深深的伤痛,便从布道坛走开,来到教堂的后墙边。他在那儿伸直双手,直到能够把挂在那儿的十字架从钉子上摘下。随后他就拿着那十字架,经过空荡的唱诗席,经过凯特坐在那儿要弹奏的风琴和普立安的坐椅,一直来到圣坛上,在身前高擎着十字架让大家都看到—只要他们想看。让人们看着人类制作的第一个标志:竖着一根,横着一根。人们即使在孩提时期,也曾用指头在雪上、沙上或泥里画过十字;他们用棍棒在土里将它摆出;从冻土和热带草原的骨骸中竖起;在河岸边用卵石砌出;从阿拉斯加的诺姆到南非,在洞壁和岩层上画出。阿冈昆人(居住在加拿大渥太华地区的印第安人。)、拉普兰人(挪威、瑞典、芬兰及俄罗斯科拉半岛的居民。)、祖鲁人(南非纳塔尔一带的班图族人。)、德鲁伊特人(古代凯尔特人中的学者,常任祭司、巫师等职。)—都对这一最初的标志有着触摸性的记忆。最初的标志不是圆圈,也不是平行线或三角形。正是这个十字形,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这一标志提供了面部五官的安排。这一标志是个直立的人形,沉静地准备拥抱。像普立安做的那样去掉它,基督教就会和世界上的一切宗教一样了:广大民众向吝啬的当权者苦苦哀求着苟延残喘;被蹂躏的信徒回避命运或者躲闪着日常的邪恶;弱者在蛮荒野地中艰难地跋涉;看得见光明的人都被投入无可选择的永恒黑暗之中。没有这个标志,信徒的生活仅限于赞美上帝和接受打击。赞美是债权,而打击则是永远不能偿还的债务利息。或者,如普立安所说,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毕业”。但是,有了这个标志,有了这个在教会中至高无上和最基本的标志,是啊,生活则完全是另一码事。看到了吗?这样一个孤独的黑人被处以死刑,他以拥抱他人的姿态被缚在这两条相交的直线上,紧紧地拴在两根大木棒上,这样的木棒太方便了,太好辨认,既普通又崇高,作为意识嵌入了知觉之中。看到了吗?他那毛茸茸的头在颈项上仰起又垂到胸前,他那夜色般的皮肤的光泽被尘土遮没,因外伤划出伤痕,被屎尿弄得脏臭,在干燥的热风中变成白镴色,最后,随着阳光羞愧地黯淡,随着他的皮肉在午后暗如黑夜的奇特光线中变得昏黑,无常的天气吞没了他和其他死刑重犯,这一最初标志融入虚假的夜空。看到了这桩百里挑一的公开的谋杀如何显示出差异,如何把上帝与人的关系从执行官和恳求者变成一对一?他举着的十字架是抽象的,而缺席的躯体却是真实的,二者相结合,就把人类从后台拉到了聚光灯下,使在舞台侧面嘀嘀咕咕的他们变成了他们生命故事的主角。这一方式使自我尊重和彼此尊重——自由地而不是心怀惧怵地——成为可能。这才是爱的真谛:毫无企图心的尊重。这一切不仅见证了一个乖戾的主,即他自己的爱,而且也见证了一个能使人类去爱的主。并非为他自身的荣耀——绝不。上帝爱人类彼此互爱的方式,爱人类爱自己的方式,爱十字架上的超凡人物,因为他两方面都做到了,而且在明了这一点中死去。但是理查德·米斯纳无法心平气和地说出这些话。因此他站在那里,手举橡木十字架,任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催促十字架说出他不能启齿的话:上帝不仅对你感兴趣,他就是你。他们会看到吗?他们会吗?对那些看得见的人来说,新郎的面孔就是个研究对象。他抬头看着米斯纳牧师举着、举着、举着的十字架。默不作声,只是站在那里,在锁定的时间里举着十字架。而在那难以忍受的静谧中不时爆出几声咳嗽和轻轻的带鼓励意味的咕哝声。人们已经对他的婚礼感到紧张了,因为他们看到兀鹰从镇子上空向北飞去。他们心存疑问,不知那征候是祸(它们在镇上兜圈)是福(没有一只落地)。他想,这些傻瓜。就算这个婚姻注定了遭厄运,也与那些鸟没关系。突然之间,敞开的窗户似乎不够了。身穿裁剪合身的黑色西装的新郎开始冒汗。他被怒火攫住,如同中了一颗点三二口径的子弹。大家为什么要利用他的婚礼,把仪式搅得一团乱,以此来扩展他并不在意的一场争吵呢?他想把这事办完,一了百了。这样他的舅舅们就会闭嘴,这样杰夫和弗利特也就不会散布关于他的谎言,这样他就能在鲁比已婚和有产业的男人中间占得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烧掉阿涅特写给他的全部信件。尤其是,这样他就能够把吉姬那小妖精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抹掉。如同糖会从令人极快乐的东西转变成身体的致命敌人似的,他对她的热望毒害了他,让他患上了“糖尿病”,愚蠢又无助。经过几个月冒险的甜蜜日子,她已经变得冷漠,惹人厌烦,甚至可恼可恨了。在高高的玉米地里,他曾等候过她;在月光下,他曾趴在鸡舍后和她约会;他曾花了不属于自己的钱来讨她欢心;他曾通过撒谎弄来一辆不是卡车的汽车带她兜风;他曾为她种过大麻;他曾在八月的酷热中拿着冰来为她的大腿内侧降温;他曾为她买下她喜欢的用电池供电的收音机和惹她嘲笑的绒线袍子。而最主要的,他曾爱过她好几年,那是一种从渴想转为秘密行动的爱,令人感到痛苦、羞辱、自我厌恶。他接到阿涅特的第一封信后读了,但把后来的信全放在他舅妈家顶楼上的一个鞋盒里了;在别人发现之前,他急匆匆地想毁掉(也许会读一下)那十一封寄自俄克拉荷马州朗斯顿的未开启的信。他猜测那些信全是关于爱和哀伤的,尽管哀伤还要爱。管他呢。可是阿涅特又怎么会知道他经受的这两种感觉呢?她这样做过吗,整夜坐在附近的矮橡树林里只为了偷窥一眼,跟踪一辆破旧的凯迪拉克一路到丹比只为了看上一眼,被女人们从一栋宅子里赶出来,被女人们咒骂,即便如此依旧、依旧不能躲开。那就是说,得等到他的舅舅们让他坐下,强行给他决定并让他接受相应的后果。于是他就来到了这里,站在圣坛跟前,臂肘撑着他新娘的细腕,衣袋里折放着她给他护身用的复活节棕榈叶。他觉察到在他右侧就要成为他内兄的人的沉重呼吸,以及比莉·狄利亚冲着他后脑勺发出的敌意。他深知这一被阻遏的愤懑会永远持续下去,因为米斯纳似乎被他手握的十字架压得呆傻无语了。新娘心怀恐惧盯视着的十字架。而她原本是多么幸福啊。终于如此幸福之极了。摆脱了她从学校一回到家就笼罩着她的那种凄凉阴郁:父母家中令人窒息的冷酷无情;照顾伤病侄儿、侄女新产生的厌恶;惊动了母亲、惹恼了嫂子并激怒了父兄的对睡眠的需要;只有对K.D.的牵挂和担心才能打断的完全无所事事的状态。尽管他从来没有回复她最初写的十二封信,但她还是继续写了四十封,只是没有寄出。在她离家的第一年每周都要写一封。她相信她全身心地爱着他,因为他是她对自己所知的一切——就是说,她对自己身体所知的一切都与他相关。除去比莉·狄利亚,再没有别人告诉她可以另有他途去想到她自己。她母亲没有,她嫂子没有。去年,她上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回家过复活节,他要求见她,两度来吃饭,带她到内森·杜波列斯的牧场上帮助组织儿童节野餐,随后提议他们结婚。一直到四月份这晴朗的一天,这可真是奇迹。一切都完美之极:她的经期刚刚到了又过去了;礼服全部用索恩·摩根的蕾丝制作,庄重而美好;扎在她哥哥背心下的金带上,嵌着他们俩缠绕在一起的姓名首字母。她心灵的伤口终于愈合了,可现在到了最后一刻,那教士的举动却震惊四座,试图阻止、歪曲甚或毁掉这段婚姻。他站在那里,面孔板得像花岗岩,还举着十字架,就像以前没人见过似的。她的手指紧按搀扶她的手臂,希望米斯纳继续主持下去。说呀,说呀!“挚爱的乡亲们,我们聚集在这里……我们聚集在这里。”突然之间,在米斯纳制造的令人透不过气来的沉寂中,一个小小的裂缝就在她心房原先的伤口处无声无息地打开了。她屏住呼吸,感到裂缝在扩大,就像长筒袜上的跳丝。很快那小缝就会裂成大口,越裂越宽,耗尽她的全部力气,直到它得到所需要的东西,才会自己封住,让那颗心继续跳动。她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原以为嫁给K.D.会使之永远愈合,可是现在,在等着听“我们聚集在这里……”,急切地等着那句“你愿意让这位……”的时候,她心里已经很清楚了。她清楚地知道什么东西失去了,而且总是会失去。说呀,请快点,她催促着。赶快。赶快呀。我还有事情要做呢。比莉·狄利亚把花束从左手换到右手。一道小刺扎透了她的棉布白手套,而小苍兰花不出她所料就要谢了。只有香水月季依然娇嫩,你可以指望它继续开下去。她本来觉得满天星可以配黄色的花蕾,但惊讶地发现,没有一家花园中有。哪儿都没有满天星。她说,那就用欧蓍草,可是新娘不肯把牛吃的这种野草带到她的婚礼上。于是她们两个只好握着嗜水的小苍兰花和胡乱除了刺的香水月季。不同于掌心被扎,米斯纳牧师迫使大家陷入的等待,倒没有让她心烦或吃惊。这不过是构成这愚蠢婚礼的又一件蠢事罢了,可众人还都以为婚礼是一次双方停火的机会呢。不过这场战争并非发生在摩根家、弗利特伍德家以及站在两方的人之间。确实,杰夫曾经采取了携枪的行动;斯图亚特·摩根和阿诺德·弗利特伍德也曾在街上互相叫嚷;人们踱进安娜·弗拉德商店的后室,在米努斯的理发店闲坐,不是为了理发,而是嘀嘀咕咕地议论着女修道院发生了一次暴行的谣传;基于这种流言蜚语,普立安牧师曾经在一次布道时引用了《旧约·耶利米书》第一章第五节的内容:“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米斯纳牧师引用保罗的话与《哥林多书》针锋相对:“……其中最伟大的是爱。”但

                      号,会同邾国一起讨伐宋国。郑、邾联军势如破竹,很快打到宋国都城商丘的外城。宋国派使者向鲁国告急。鲁隐公其实一直关注这场战争,早就知道战局的发展,但他故意问了使者一句话:“郑国人打到哪里了?”使者回答说:“还没打到外城。”这一问一答成为了历史上的公案:首先是鲁隐公为什么要明知故问,其次是使者为什么不据实回答。对于后一个问题,有人分析说,那是因为使者恨其明知故问,所以说了一句气话;也有人认为,让敌人长驱直入打到首都的外城,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因此使者故意隐瞒了战况。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使者这个回答让鲁隐公很生气,他觉得宋国人不够诚意,一方面想人家派兵支援,一方面还在打埋伏,不肯说实话。于是,鲁隐公背着手,对使者说:“宋公命寡人同赴社稷之难,说明战事已经十分危急。现在问您战况,您却说‘还没打到外城’,既然这样,我们也就不必派兵救援贵国了。您请回吧!”那么,鲁隐公为什么又明知故问呢?有人认为这只是一句很随便的问话,有如“你吃了吗”那么随便,并没有什么深意,但是使者反应过激,以至于得罪鲁隐公。这种分析未尝没有道理,但是,军国大事非同儿戏,鲁隐公因为一句气话就弃盟国于不顾,这种行为本身也很令人怀疑:他或许根本不想与郑国为敌,只不过是缺少一个牵强的借口罢了?要知道,去年五国联军围攻郑国,鲁隐公本来是不想参与的,只不过是因为公子翚自作主张出兵,才将鲁国拉下了水。因此,鲁隐公的明知故问,正是没事找事,意在激怒宋国使者,给他不派兵救援宋国提供一个借口。寤生准确地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掌握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原则:卫国是去年进攻郑国的主谋之国,宋国则与郑国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寤生对这两个国家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一定要打得他们满地找牙;而对于陈国、鲁国等“帮闲”国家,他主要采取外交攻势,争取化敌为友。公元前717年,寤生派了一位使者前往陈国,希望与陈国改变敌对关系,睦邻友好。没想到,热脸贴上了冷屁股,他的一番好意遭到陈桓公的断然拒绝。陈桓公的弟弟公子佗搓着手说:“远亲不如近邻。郑国是我们的邻居,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和郑国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对于国家来说是好事,您应该答应郑伯才对。”陈桓公瞪大了眼睛,咬着牙说:“郑伯阴险狡诈,为什么不去和宋、卫讲和,却来找我们呢?他的目的就是要挑拨离间。如果我们和郑国讲和,宋、卫两国必定不满。为了郑国得罪宋国,难道是好事吗?”“愚蠢。”公子佗听了心想,你哪里是怕得罪宋国,恐怕还是怕得罪雒邑城中那位徒有其名的周天子吧!寤生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得知陈桓公拒绝了和谈,立刻命令部队入侵陈国。战争的结果,郑国再一次大获全胜,从陈国掳获大批钱财物资,陈国朝野上下震动。没有经过太多的思想斗争,陈桓公便改弦易辙,主动接受了寤生的好意,双方握手言和。陈国派公子佗前往郑国缔结盟约,郑国也派大夫良佐前往陈国访问,与陈国人举行了结盟仪式。对于寤生来说,陈桓公的转变是在意料之中的事。但是,陈桓公的转变速度之快,远远地超出了他的意料。同年冬天,陈桓公主动要求将女儿嫁给郑国的世子忽,在得到寤生的同意后,马上举办了订婚仪式。第二年夏天,世子忽到陈国迎娶了妻子妫氏。也许是陈国人的急性子传染了这位郑国的继承人,将新娘接回郑国之后,尚未告祭祖先,他就迫不及待地与她同房了。此举在当时是非常失礼的,相当于欺骗了列祖列宗。但是寤生并不以为意,在他看来,婚姻不过是一种政治手段,能够通过这桩婚姻为郑国捞到多少实际利益,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软硬兼施拉拢陈国的同时,郑庄公还从鲁隐公停止派兵支援宋国这件事上嗅出了宋、鲁两国之间暗藏的矛盾,开始向鲁国示好。鲁国和陈国不可相提并论:第一,鲁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非陈国能比,也远超过郑国;第二,鲁国是一个有着特殊政治地位的国家。前面说过,鲁国是周朝初年周公旦的封地。周公旦是周朝卿士政治的一座丰碑,为了表彰周公旦的丰功伟绩,周王室给予了鲁国有别于其他诸侯国的特殊政治待遇,那就是“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鲁国虽然只是一个诸侯国,但是能够享有天子的礼乐。比如说,诸侯的祖庙叫做大宫,天子的祖庙叫做大庙,而鲁国的祖庙也叫做大庙,等同于天子;举行祭祀的时候,天子使用八佾(yì)(六十四的舞乐,诸侯使用六佾(三十六的舞乐,而鲁侯用八佾,也是等同于天子。特殊的政治地位养成了鲁国人特殊的自豪感。尤其是在进入春秋时期之后,随着王室地位的下降,周朝的礼乐制度也逐渐崩溃,中原大地上普遍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唯独鲁国一直较好地坚持了正统的周礼,保存了完备的周朝文化典籍,成为当时首屈一指的文化大国。当时各国想要了解周朝的礼乐文化,不是跑到雒邑去请教王室官员,而是跑到曲阜去问鲁国的典礼官、史官。所谓“周礼尽在鲁矣”,可以说是那个年代的人们对鲁国文化的由衷赞叹,这也为鲁国在各诸侯国中赢得了广泛的尊重。寤生心里明白,对付陈国这样的国家,用胡萝卜加大棒就能迫使其屈服;而对付鲁国,不但不宜使用武力,就算是拉拢,也要讲究策略。为了和鲁国搞好关系,寤生花费了一番心思,而且下了很大血本。自古以来,中国的帝王都有祭祀泰山的传统,周天子也不例外。郑国的首任君主郑桓公在周宣王年间,因为陪同天子祭祀泰山,在泰山附近获得了一块名叫“祊”的封地,作为其汤沐之邑——所谓汤沐之邑,就是洗澡的地方。按照商周时期的制度,诸侯必须定期到王城来朝觐天子,为了解决这些人洗澡的大问题,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天子对诸侯的体恤,天子往往会在王畿内划出一小块封地给诸侯,称之为“汤沐邑”。天子去泰山祭祀,诸侯如果跟随助祭,也有可能在泰山附近获封“汤沐邑”,作为住宿和斋戒沐浴的场所。到了郑庄公寤生的年代,祊仍然是郑国的领地,只是管理起来有点困难。要知道,郑国地处现在的河南,而祊在今天的山东省境内,靠近鲁国边境。对于郑国而言,祊其实是一块“飞地”。可巧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鲁国也有一块“飞地”,而且靠近郑国的边境,叫做许田。早在周成王年代,为了加强对原商朝贵族的控制,王室就开始经营雒邑,并且有意将都城从镐京东迁至雒邑。于是,周成王将雒邑附近的许田赏赐给了周公旦,作为他朝见天子的汤沐邑。因此,许田历来是鲁国的领地,在许田还有周公庙,供人们祭祀周公。公元前717年,寤生派人到鲁国访问,对鲁隐公提出了一个建议:以郑国的祊交换鲁国的许田,郑国放弃对泰山的祭祀,转而在许田祭祀鲁国的先祖周公。祊和许田面积相仿,又都是飞地,这笔交易看似很公平,实际上却对鲁国更有利。首先,祭祀泰山是天子的专利,陪同天子祭祀泰山,乃是诸侯的荣幸,可以说是一种非同寻常的政治待遇。现在郑国将助祭泰山的特权转让给了鲁国,是土地交易之外,又给鲁国人送了一份政治厚礼。其次,孔夫子曾经说过:“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鬼即是祖先,一个人如果祭祀别人的祖先,就是谄媚。现在寤生主动要求在许田祭祀周公,无非是为了讨好鲁国人,满足他们以周公为荣的民族自尊心。鲁隐公自然能够体会郑庄公的用心良苦,爽快地答应了郑国的建议,同意交易土地。但是,他没有想到,寤生的大手笔还在后头。据史料记载,公元前715年三月,郑国大夫宛前往鲁国,向鲁国交割了祊的地图、户籍等资料,并于数天之后正式将祊移交给鲁国管理。办完这些手续,宛就回郑国了。他似乎忘记了这是一笔交易,没有向鲁国人提起要求接收许田的只字片言。换而言之,祊已经变成了鲁国的领地,许田仍然是鲁国的领地。送礼有很多种送法,最高明的送法是让人收了礼,又不觉得是接受了贿赂。鲁隐公不露声色地将这份厚礼纳入囊中,打心底对寤生产生了好感。通过一系列的军事和外交手段,寤生打击了卫国、宋国,拉拢了陈国,获得了鲁国的好感,当年针对郑国建立起来的国际同盟,基本上就宣告瓦解了。但是,寤生还有一块心病未除,那就是居住在雒邑城中的周桓王。公元前717年,周王左卿士、郑伯寤生来到雒邑朝觐天子周桓王。这时距祭足领军取温之麦、成周之禾,已经整整三年了。《左传》记载:“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也就是说,这是自周桓王即位以来,寤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到雒邑朝觐周桓王。寤生朝觐天子,当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想进一步扩大外交战线的成果,通过改善与王室的关系,为郑国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直接地说,他不希望王室在国际事务中站到自己的对立面,暗中支持一些小国与郑国为敌,他更希望将王室操纵在自己手中,让“周王卿士”这张金字招牌更有说服力,使他得以在“大义名分”上压倒竞争对手。他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你宋国打我郑国,是侵略,将受到天下人的谴责;我郑国打你宋国,是“奉天讨罪”,将受到天下人的支持。寤生迟不来,早不来,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时候来朝觐周桓王?《左传》在此事之前,有一段记载:“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左传》是鲁国的《左传》,这里的“公”就是鲁隐公。这段看似不相干的记录告诉我们,那一年王畿的收成很不好,闹了饥荒。但是周天子出于面子考虑,不好意思亲自向各国开口要求买粮,所以“京师来告饥”(天子本人没有发话,而是暗示臣下以私人名义向各国求援)。鲁隐公体谅天子的难处,发动各诸侯国紧急援助王室。鲁国的史官当然没有忘记表扬他,所以说了一句:“礼也”。寤生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消除他和王室之间宿怨的最佳机会,他马上起启程前往雒邑朝觐天子,开展粮食外交。按照他的想法,天子虽然和他积怨颇深,但是目前正处于缺粮的窘境之下,腰杆子必定不硬,只要他多说几句好话,陪个不是,再主动提出将郑国的粮食平价卖到王畿,天子也应该消气了。没想到,老谋深算的郑庄公这回又是热脸贴上了冷屁股。《左传》记载,这次朝觐很不愉快,主要原因是“王不礼焉”。周桓王怎么不礼了?在一本名为《东周列国志》的小说中有记载:天子:你家去年的收成怎么样啊?寤生:托您的福,去年风调雨顺,粮食满仓。天子:那太好了,温的麦、成周的禾,今年我可以留着自己吃了。会见到此不欢而散。周桓王不但没有接受寤生送来的粮食,反而在临别的时候,勒紧裤腰带,咬紧牙关送了他十车黍米,说:“聊以备郑国饥荒之用。”周桓王的意思是,下次郑国再闹饥荒,求求你也别派人来割麦夺禾,我这已经提前给你备好了。辅政大臣周公黑肩对此很忧虑,他对周桓王说:“王室东迁的时候,郑国是出过力的。虽然郑伯做过一些对不起您的事,但那都是小事,这次他既然来朝觐,您就应该好好招待他,别的诸侯看了,觉得您气量不凡,会随之而来。现在事情闹成这样,郑伯不会再来啦!”周桓王不屑道:“不来就不来,不稀罕。”寤生碰了一鼻子灰。周桓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旧事重提,于公元前715年任命虢公忌父担任了王室的右卿士。回想起来,这已经是忌父第三次获得卿士提名了。第一次提名,是周平王在世的时候,寤生得知消息,气势汹汹地跑到雒邑来问罪,结果导致周郑交质。第二次提名,是周桓王刚即位的时候,寤生派人割了王室的麦禾,结果导致周郑交恶。这一次任命忌父为卿士,是在寤生碰了一鼻子灰之后,对于寤生来说,可谓双重打击。王室上下都战战兢兢,不知道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又是一个没想到。寤生不但安之若素,还于同年八月,以王室卿士的身份,引导齐僖公到雒邑朝觐了天子。【拉拢盟友,坐稳第一把交椅】齐国地处今天的山东。齐僖公从山东跑到河南来朝觐周桓王,免不了要经过郑国的领土,其中还要经过郑国军队控制的战略要地虎牢关。寤生作为地主,对齐僖公的来访进行了热情的接待,又以王室卿士的身份,亲自引路带着齐僖公前往雒邑,自然是合乎礼义的事。但是,从齐僖公此行的意图来看,朝觐天子也许只是一个幌子,拜访郑伯寤生才是他真正的目的。或者换一种说法,齐僖公不远千里跑到河南来,其实就是为了找寤生——古时候交通不发达,他来一趟颇不容易,既然到了天子脚下,就顺便和寤生相约一起去看望下天子。在周朝初年分封的异姓诸侯国中,齐国面积最大,地位最高。齐国的第一任君主姜尚,也就是《封神演义》里的姜子牙。他不只是在推翻商朝统治的过程中建立了赫赫战功,周朝建立之后,他对稳定天下的局势,打牢周朝统治的根基,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据说,周武王的儿子周成王曾经给姜尚颁发过一道谕令:“东到大海,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北到无棣,天下诸侯,您都可以征伐他们!”实际上赋予了齐国一定的征伐特权,足见周朝统治者对姜尚的信任。齐僖公是进入春秋时期以来,齐国的第一任君主,在同时代的人当中,他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齐僖公不满足于偏安一隅的闲适生活,眼见中原大地烽烟四起,他觉得齐国作为一个曾经拥有征伐特权的大国,理应在日益复杂的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不辞辛苦跑到河南来拜访寤生,希望能够通过外交斡旋,调解郑、宋、卫三国之间的矛盾。对于正处于不被周天子待见的尴尬之中的寤生来说,齐僖公来的正是时候。通过引导齐僖公朝觐天子,他实际上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方面是向王室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虽然王室对他不义,他仍然不计前嫌,承担应尽的义务。这一姿态是相当高的,连《左传》也表扬说“礼也”。另一方面则是向王室强调,虽然虢公被任命为卿士,他郑伯同样仍然担任着卿士,有权力引导远方诸侯前来朝觐天子。除此之外,寤生还意识到,这位送上门来的大国元首,是一个必须争取到自己这一边的重量级人物。因此,他不但热情地接待了齐僖公,而且以实际行动报答了齐僖公的好意:你不是来斡旋的吗?那好,我都听你的,不用你做任何思想工作,立刻答应与宋、卫两国冰释前嫌,签署和平协议。有了寤生的这一表态,公元前715年秋天,齐僖公、宋殇公、卫宣公在周王室的领地瓦屋举行会晤。在寤生缺席的情况下,齐僖公代表郑国与宋、卫两国签订了和平备忘录,当年宋、卫两国发起联军围攻郑国的恩恩怨怨,总算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如此。齐僖公对于这一外交成果深感得意,于同年冬天特别派使者前往鲁国,向鲁隐公通报了有关情况。鲁隐公派众仲应对使者说:“君侯化干戈为玉帛,平息了三国之间的怨恨,使他们的国民得以安居乐业,实在是君侯的恩惠啊!寡君心悦诚服,岂敢不承受君侯的明德?”齐僖公向鲁国通报情况,一方面自然是矜夸自己平息战乱的功劳,另外一方面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外交斡旋——鲁国作为宋国的盟国,也参与了当年围攻郑国的行动,现在既然宋、卫、郑三个主要矛盾国家都已经握手言和,鲁国也就没有必要再与郑国为敌了。有意思!鲁隐公早就和郑庄公眉来眼去,私下打得火热,只不过碍于宋国的面子,不好公然调情。现在有了齐僖公的斡旋,鲁隐公对宋国的最后一丝道德负疚感也彻底消失了,他立刻表示听从齐国的安排,与郑国建立和平友好的外交关系。但是,矛盾果真解决了吗?当然没有,至少在寤生这里没有。在任何牌桌上,他都是一个高明的玩家,他能忍让,能后退,但最终还是会进攻。如果有必要,他会把一张好牌扣住,等到人

                      在线观看亚洲片然别人不能看见我,我也没有权利看他们,她想。姑娘用颤抖的手往眼里滴了几滴眼药水。这样她就可以说,眼里流出来的不是泪水。几个小时以后,扩音器又通知可以去取午饭时,第一个失明者和司机自告奋勇执行这一使命,确实,干这种事眼睛并非必不可少,有触觉就够了。饭盒离连接天井和走廊的门很远,要拿到食物不得不在地上爬着前行,伸出一只胳膊,另一只胳膊则成了第三条腿,回宿舍时之所以没有遇到困难,多亏了医生的妻子想出的主意,她费心示范证明其行之有效,把一条毯子撕成条,系成绳子状,一头绑在宿舍门外边的把手上,另一头拴在出去取食物的人的脚踝上。两个人去了,带回了盘子刀叉和勺子,但食物依然是供五个人吃的,最为可能的情况是指挥警卫小分队的中士不知道那里多了六个人,因为身处大门外,即便是警惕地注视着大楼里面的动静,也只能偶然看到阴暗的天井里有人从一侧转到了另一侧。司机主动提出去索要缺少的食物,他独自去了,不想让别人陪伴。我们不止五个人,是十一个,他朝士兵们喊;那个中士回答说,你们放心吧,以后还会多得多,司机大概觉得中士说话的口气粗鲁,我们留意一下他回到宿舍以后说的话就会明白,他说,那个人好像在嘲笑我。众人把食物分了,五个人的饭分成了十份,因为受伤的人还是不吃,只是要水喝,请给我点水,润一润嘴唇。他的皮肤烫得灼手。由于不能让毯子长时间压迫和接触伤口,他不时掀开毯子,露出伤腿,但宿舍里寒冷的空气又迫使他立刻把腿盖上,一连几个小时这样周而复始。他还不时呻吟一阵,像是积蓄力量之后定时启动,仿佛一直在顽强地折磨他的疼痛突然增强,超过了他忍耐的极限。半下午时,又进来三个被从对面房子里赶出来的盲人。其中一个是诊所的女接待员,医生的妻子马上就认出来了。另外两个,真是命中注定,是在酒店里跟戴墨镜的姑娘上床的男人和把姑娘送回家的粗鲁的警察。刚刚找到各自的床位坐下,诊所女接待员就绝望地大哭起来,两个男人则一声不吭,好像还弄不明白究竟出了什么事。突然间,外面街上传来乱哄哄的喊声和下达命令的吼叫,一片怒气冲冲的喧哗。宿舍里的盲人全都把脸转向门口,等待着。他们看不见,但知道几分钟之内将有事发生。医生的妻子坐在床上,紧挨着丈夫,小声说,必然这样,预想中的地狱生活就要开始了;他紧握她的手,小声说,你不要离开,从现在开始你什么都别做。喊叫声小了,天井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那是一群从外面被赶进来的盲人,他们你碰我,我撞你,挤在过道里,几个人迷失了方向,走进其他宿舍,但大部分人还是磕磕绊绊,相互拉扯着排成一串,或者零星地散开,双手焦急地比比画画,一副落入水中就要被淹死的样子,终于他们乱糟糟地涌进这间宿舍,酷似被一台卷扬机从外面甩进屋来。有几个人跌倒了,被踩在脚下。他们挤在两排床中间的夹道里,渐渐游走到床与床之间的空当,仿佛一条船在风暴中终于驶进港口,人人都为自己抢占停泊地,而这里的停泊地就是一张床。有人表示不满,说这里再也容不下一个人了,让后边的到其他地方去找找。医生从屋子最里边大声说,还有别的宿舍,但还没有找到床位的几个人害怕在他们想象中的迷宫里走失,一间间屋子,一扇扇关着的门,一道道走廊,还有直到最后一刻才能发现的楼梯。最后他们总算明白了,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只得艰难地找到进来时通过的屋门,到陌生的世界去冒险。第二批盲人,就是那五个人,好像为了寻找最后一个还算安全的栖身之处,早已占据了他们与第一批人之间的那几张空床。只有受伤的那个人孤立无援,他的床是左边十四号。一刻钟以后,除了哭泣声叹息声和小心翼翼地整理床铺的声音,宿舍总算又安静下来,但并非真正的心灵的安静。现在,所有的床都占满了。下午正在结束,昏暗的灯光好像亮了一些。这时候扩音器里又传来那生硬的声音。正如第一天宣布的那样,他们要重播对各宿舍的指示和住宿者必须遵守的规矩,注意,政府为不得不强行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感到遗憾,此举是为了全面保护公众,等等,等等。扩音器里话音刚落,宿舍里就响起一片愤怒的抗议声,我们被关起来了;全都会死在这里;没有任何权利;他们许诺的医生在哪里,这事新鲜,他们答应过这里有医生,给我们看病,也许还能完全治好。医生没有说,如果他们需要医生,这里有一个,有他在。他绝不会说这种话。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只有手是不够的,医生治病必须用药,用药片,麻醉剂,化合物,用这种那种手段配合治疗,而这里连这些东西的影子都没有,更没有得到它们的希望。甚至没有一双眼睛去检查患者的脸色是否苍白,观察循环系统引起的潮红,有多少次,无须再仔细检查,凭这些外部症候就能确诊,或者判断黏膜和色素的色度,可能性极高,就是这种病,你跑不了。现在旁边的床都占满了,妻子已经不能随时给他讲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但他能察觉到,自从最后一批盲人来了以后,气氛变得沉重紧张,已经出现了激烈冲突的苗头。宿舍里的空气好像变得浓密起来,恶臭在其中缓慢地滚动,不时突然袭来,令人作呕。一个星期后,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呢,他暗暗自问,不敢想象今后的一个星期里他们仍然被关在里面。我猜在食物供应上不会出现困难,当然也不能肯定,例如,我怀疑外面的人是否能及时知道我们这里一共多少人,主要是如何解决卫生方面的问题,现在我指的已经不是我们这些刚刚失明几天的人,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如何洗澡,也不是淋浴器能不能用,还能用多长时间,我指的是废物如何处理,包括各种废物,只要大便池堵塞,只这一项就能让这里污秽横流。他用手摸了摸脸,摸到了三天没有刮的胡子。最好就这样,希望他们不要有什么给我们送刀片或者剪刀来的糟糕念头。他有刮脸所需要的一切,装在箱子里,但他意识到刮脸将是一个错误。在哪里刮呢,在哪里,不能在这宿舍里,在所有这些人中间,当然妻子会给我刮,但用不了多久别人就会发现,对我们当中有人能做这种需要小心的事感到诧异。在淋浴室里,乱糟糟的,我的上帝,我们多么需要眼睛,需要看,需要看见,即使只是一些模糊的影子,站在镜子前面,望着一个边缘模糊不清的阴影,可以说,我的脸在那里,亮的地方不属于我。抗议声渐渐平息下来,从另外一个宿舍来了几个人,问有没有剩下的食物,回答他们的是出租车司机,连面包渣也没有;为了表示善意,药店伙计设法缓和一下这种断然否决的口气,可能还会送来吧。不会了。天完全黑了。外面,既没有食物也没有人说话。旁边的宿舍里有人大喊大叫,随后安静下来,即便有人哭,声音也很低,哭声是穿不透墙壁的。医生的妻子走到病人旁边,看看情况怎么样,是我,她说,随后小心翼翼地掀起毯子。那条腿现在样子吓人,臀部以下全都肿了,伤口成了一个黑色的圆洞,比原来大了许多,里边有紫色血污,好像里面的肉被拉了出来,散发出一阵阵甜腥的臭味。您感觉怎么样,医生的妻子问;谢谢您来看我;告诉我,您感觉怎么样;不好;疼吗;疼,也不疼;说清楚一点;我觉得疼,但是,好像这条腿不是我的,好像离开了我的身体,我说不清楚,一种奇怪的感觉,我好像躺在这里看着我的腿疼;这是因为发烧;是吗;现在尽量让自己睡着。医生的妻子把手从他的前额上拿开,正转身要走,晚安二字也还没说出口,病人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拽,迫使她靠近自己的脸,我知道太太您看得见,他的声音非常低。医生的妻子大吃一惊,颤抖了一下,嘟嘟囔囔地说,您弄错了,您从哪里冒出这么个想法呢,我和这里所有人一样,看不见;太太,您别想骗我,我清楚地知道您看得见,不过,请您放心,我不对任何人说;睡吧,睡吧;您不相信我;我相信;您不相信一个小偷的话;我已经说过,相信您;那为什么不对我说实话呢;我们明天再谈,现在睡觉吧;好吧,明天,如果我能活到明天;我们不应当往坏处想;我是这样想,或者是发烧让我这样想的。医生的妻子回到丈夫身旁,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伤口样子非常可怕,会是坏死吗;时间这么短,我看不大可能;无论如何,情况很糟糕;我们在这里,医生故意提高声音,让别人听见,我们不仅双目失明,而且好像被捆住了手脚。病人从左边十四号床上说,医生先生,谁也不会来捆我。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盲人们一个接一个睡着了。有的用毯子把脑袋捂得严严实实,仿佛想让黑暗,一种真正的黑暗,黑色的黑暗,彻底熄灭他们的眼睛变成的两个模模糊糊的太阳。高高的屋顶上挂着三盏灯,它们把肮脏的黄色光亮撒在一张张床上,因为距离太远,甚至投不下一点影子。四十个人正在睡觉或者拼命想睡着,有几个人在梦中长吁短叹,喁喁低语,也许在梦中看见了梦想的东西,也许在说,如果这是一场梦,那么我不想醒过来。所有人的手表都停了,忘了上弦或者认为没有必要上弦,只有医生的妻子的手表还在走。已经过了凌晨三点。前面,偷车贼慢慢用臂肘支撑起上身。他感觉不到伤腿的存在,那里只有疼痛,除了疼痛,那条腿已经不属于他,膝关节早已僵硬。他把身体转到好腿一侧,任凭它耷拉到床外,然后两手垫在臀部下面,试图让伤腿向同一方向转动。这时候,疼痛像一群恶狼突然醒来,向四面八方狂奔,随即又回到那个阴森可怖的养活它们的火山口。他双手撑在床垫上,慢慢把身子移向两排床之间的夹道,当移到床腿挡板外时,他不得不休息一会儿,艰难地喘着气,好像患了哮喘病一样,脑袋在肩上摇来摆去,似乎难以支撑。几分钟之后,呼吸稍稍正常了一些,他开始靠那条好腿慢慢站起来。他知道,伤腿帮不了他任何忙,无论到什么地方去他都必须把它拖在后面。一阵晕眩感袭来,难以抑制的颤抖传遍全身,寒冷和发烧使他上下牙不停地打战。扶着床上的金属栏杆,像沿着一条铁链似的经过一张又一张床,在熟睡的人们中间前行,拖着那条伤腿,活像拖着个口袋。没有人发现他,也没有人问,这时候了您到哪里去呀;如果有人问,他知道该怎样回答,我去撒尿,就这样说,他最不愿意发现医生的妻子叫他,他不能欺骗医生的妻子,不能对她撒谎,只能把脑子里的想法如实告诉她,我不能继续在这里腐烂下去,我感谢您丈夫做了能做的一切,但是,当我不得不偷汽车的时候不能请求别人替我去偷,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应当去的不是别人,是我,他们看到我伤势如此严重,就会把我塞进救护车送往医院,肯定有只收留瞎子的医院,医院不会在乎多一个人,然后他们为我处理腿上的伤口,彻底治好,我听说过如何对待死刑犯,如果他们患了阑尾炎,就先给他们做阑尾切除手术,做完以后才杀他们,让他们健康地死去,对于我,他们以后可以把我送回来,我不在乎。他又往前走了几步,咬紧牙关,没有呻吟,只是到了那排床的尽头失去平衡的时候才忍不住痛苦地叹息了一声。数床的时候出了错,本以为还有一张,结果却没有了。他倒在地上,在确信没有任何人被他倒下的声音吵醒之前一动也没有动。后来他觉得现在的姿势对一个瞎子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在地上爬行更容易找到道路。他继续往前爬,到了天井,停下来,想了想下一步该怎样做好,是在门口喊呢,还是利用绳子靠近铁栅门,原先用过的那根绳子还在,扶着它肯定能到大门那里。他清楚地知道,要是从这里喊,请求帮助,他们会立即命令他回去,但是,之前有床作牢固的依靠尚且备受折磨,如今只有一根没有系紧摇摇晃晃的绳子做支撑,他开始怀疑这求救的唯一出路了。几分钟以后,他认为找到了解决办法,我爬着往前走,他想,在绳子下面爬,不时抬起手摸一摸,看是不是走对了,这和偷汽车一样,总会有办法。突然,良知出乎意料地觉醒了,声色俱厉地斥责他竟然偷一个可怜的瞎子的汽车,我现在处于这种境地,他争辩说,不是因为偷了汽车,而是由于陪他回家,这才是我犯的大错。良知不肯听他诡辩,提出了简单明确的理由,盲人是神圣的,不能偷盲人的东西;从技术上说,我没有偷他的汽车,汽车没有在他口袋里,我也没有用手枪指着他的脸,被告辩解道;不要再狡辩了,良知咕咕哝哝地说,去你该去的地方。凌晨的冷空气使他脸上感到清爽。在外面呼吸多么痛快,他想。他好像发现腿上的疼痛轻了许多,但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此之前同样的情况出现过不止一次。现在他已到了外面的平台,很快就能到台阶上,这会是最麻烦的,他想,要头朝下下台阶。他举起手,确信绳子还在才继续向前。正如预先估计的那样,从一层台阶下到另一层确实不容易,特别是有那条伤腿,帮不了任何忙,这一点马上就会得到证明,身处两层台阶中间,一只手滑到下面一层做支撑,身子翻向一侧,但那条该死的腿却死死拖住他。疼痛立即袭来,像锯子在锯,像钻头在钻,像锤子在敲打,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忍住了,没有喊出声来。在漫长的几分钟里,他一直趴着,脸伏在地上。一阵疾风贴着地面吹过,他冷得打了个寒战,身上只穿着背心和裤衩。整个伤口挨着地面,他想,这样会感染的,愚蠢的想法,从宿舍开始就是这样拖着伤口过来的。好,没关系,在伤口感染以前他们就会给我治疗,他又想到这一点,为的是让自己放心。他侧过身子,以便抓到绳子,但没有马上找到。他忘记了,从台阶上滚下来的时候身体正好与绳子垂直,但直觉使他以为还处于原来的位置。后来,经过思考,他辨清了方向,坐起身来,慢慢挪动,直到臀部碰到了第一层台阶,抬起手摸到粗糙的绳子时他感到一阵胜利的喜悦。可能正是由于这种情感,他随即发现了既能移动又不让伤口与地面摩擦的方法,坐在地上,背对着大门所在的方向,像从前的下肢残废的人那样以两只胳膊作拐杖一点一点挪动。不错,是向后走,这与其他情况下一样,拉总比推省力。这样,伤腿也不会疼得那么厉害,而且,地面微微向大门那边倾斜,也有利于挪动。至于绳子,几乎就蹭着他的脑袋,没有走丢的危险。他暗暗问自己,离大门还有多远呢,这和用脚走路不同,当然,用两只脚就更好了,现在退着挪,每次只能挪半步甚至更少。一时间他忘记自己眼睛瞎了,转过头去看还有多少路,却发现还是那层厚厚的白色。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呢,他问自己,嗯,要是白天他们早看见我了,还有,只吃过一次早饭,是许多小时以前的事。他发现自己思维敏捷准确,符合逻辑,反而吃了一惊,觉得与以前大不相同,几乎成了另一个人,若不是这条倒霉的腿,他一定敢发誓说,自己从来不曾感觉像现在这样好。想着想着,他的脊背碰在大门下方包着的铁皮上。已经到了。因为怕挨冻躲进了岗亭里的哨兵,这时似乎听到了轻轻的响动,但没有弄清是什么声音,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会是里边发出来的,可能是树枝摇动,可能是风让树枝轻拂着铁栏杆。又一声响动忽然传到耳朵里,这一次和上次不同,是碰撞声,准确地说,不可能是风造成的。士兵慌了,扣着自动步枪的扳机从岗亭里走出来,朝大门方向瞭望。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声音又响了,这一次更大,像是用指甲在抓挠什么粗糙的表面。大门上的铁皮,他想。他朝中士睡觉的行军帐篷走了一步,但马上又停下,因为想到,发出假警报一定会遭到训斥,中士们都不喜欢被人叫醒,无论有没有原因。他又朝大门方向看去,紧张地等着还有什么动静。这时候,慢慢地,在两根竖着的铁栏杆之间出现了一张幽灵似的惨白的脸。是盲人的脸。士兵吓得血液都凝固了,正是由于害怕,他举枪瞄

                      身子,两指在地上画了一个阴阳鱼的图案,口中发出一种来自地下般的声音:“灵火引魂诀。”地上的阴阳鱼图案飞速转动起来,环状火焰呼地飙升,三股暗色气流缓缓自被困的搬头尸脚下冒出,快速涌入图案中。搬头尸的抖动一波高过一波,靠近莫炎的那两个肌肉已经开始剥落,项上的头颅更是摇摇欲坠。瘦小男子的情况比他俩稍好些,但脸上的青筋也已发紫暴起。难怪方才莫炎一直不动,原来早已布下了引魂的灵火诀,但发动需要时间,因此才一再拖延。可明明知道引魂诀需要时间,却为何不早些发动呢?一声嘶叫,瘦小男子哇地呕出一滩淡金色的液体,那液体落地后竟似有生命般地直冲火环,所到之处紫色火焰立即熄灭,愈发之势下,阴阳鱼图案也被这淡金色液体吞噬而尽。莫炎身子猛震,嘴里喷出一口鲜血,几个倒翻向后闪去。噗地闷响,眼前顿时腾起一片淡金色的雾气,围炉堆砌的石块在雾气中如冰块般融化。“想不到世上还有比我阴狠的角色。”瘦小男子抹了抹嘴,两具体无完肤的搬头尸已闪在了他的身旁。“承蒙夸奖。”莫炎冷冷地回道,手下一放一招,数道黑色火焰飙射过去。瘦小男子喷出一口涎沫,堪堪抵住火焰的攻势,掌中一翻飞出几支黑色竹签,直射莫炎周身。手上的牛筋绳已被晖儿解开,我正要上前帮忙,两具搬头尸却鬼魅般地闪到面前,张开大口,喷出一片红丝。看来它们要拼命玩真格的了,脚下一块金属圆盘托起了身形,我避开面部腾身迎去,鬼丝全数打在了苦聪蛛衣上。说也奇怪,这鬼丝竟是牢牢地粘在苦聪蛛衣上,心下一喜,催动圆盘飞速转动,那些鬼丝便团团缠绕起来,只一会我的身子就成了一个偌大的红丝线轴。啪啪,红丝似乎已被绞尽,两具搬头尸摇晃着站立不稳。蛛衣里衬起了一层金属薄片,猛撑之下我自蛛衣丝团中脱身而出。挥手间数道钩链飞卷着将两具搬头尸绞碎,尸块中两条黑色蚕虫扭动着身体渐渐僵直。莫炎那边的战局似乎有些不利,瘦小男子口中的淡金涎液与灵火势均力敌,但他双手间不住放出竹签、短箭和暗镖,而且每件器物上都是沾染着灰暗的黑色,显然是沾有剧毒的。一块金属板立在莫炎面前,飞射的暗器撞落了一地,那淡金涎液不断喷在上面像是具有腐蚀性,很快就溶出了一个大洞,我忙不迭地补上一层黄土方才稳固了战局。一旁喘息的莫炎似乎有些体力透支,看来引魂诀被破令他大伤元气。瘦小男子发现同伴已被我分尸,攻势随即停了下来,双臂一振掷出两个火药球将横在面前的屏障轰倒。“两位果然高人。”瘦小男子笑得有些暧昧,“能这么快放倒我那些不成器的手下。”“现在说这些基本就是废话。”我冷然答道,暗中向晖儿和S示意架着老田躲开。“嘿嘿,说的也是。”瘦小男子的脸色突然冷了下来,“龙脉不是你们能碰的,识趣的话立刻回去,今天的事我可以不追究。”“哈哈……”我一阵狂笑,心下却对龙脉的事情产生了怀疑,“你家主子没告诉你我们的厉害吧?”原本是我随口一诈,那瘦小男子却愣了一下,满面狐疑地对我们打量了起来。“一将功成万骨枯,像你这种炮灰根本不会知道这其中的道理。”我继续套词道,“让你们这群不人不鬼的家伙在这里拖延时间,你家主子早就溜之大吉了。”瘦小男子脸上一展,满面奸笑地冲我咧了咧嘴:“风头里说话也有闪到舌头的时候。”这下轮到我愣神了,难道刚才的话语中露出了破绽?莫炎暗暗碰了我一下,口中低声道:“你攻它头部。”话语未落,数道条形火焰灵蛇般窜向瘦小男子,火焰的颜色竟是混杂了绿、紫、黑、红四色。莫炎这次的攻击似乎提升了不止一个量级,眼前的这个瘦小男子需要如此严阵以待吗?心下虽有疑问,手中却是不停,几层金属细网空降到了瘦小男子的头上,锯齿钩链也蛇般盘向他的头颅。瘦小男子不躲不闪,张口又是一口淡金涎液喷出,这次喷出的涎液却不似之前那样集中,而是散射成了雾状,金属细网在雾状涎液中瞬间溶解,就连加粗的锯齿钩链也被烧灼出了无数凹痕。四色火焰在雾状涎液前忽地闪让开来,自两侧绕向瘦小男子的背部。一阵烟火似地闪动,眼前猛地炸开大片火光,瘦小男子的身躯在火焰中突然爆开!心中本是一松,但很快又迅速收紧,遍地焦黑的碎片中,那瘦小男子的头颅正完好无损地冲着我们咧嘴大笑。更为骇人的是,头颅下部竟伸出了六只粗大的节肢长足!节肢交错移动,尖锐的足趾摩擦在竹条铺就的地板上,响起一阵令人发怵的悉窣声,整个头颅就像是一只超大型的蜘蛛快速地向我们扑来。此行一路而来,虽然经历的诡异恐怖已令我们的神经几乎免疫,但眼前这只东西实在是叫人消受不起。我下意识地牵动锯齿钩链,脚下却不由得一阵酸软,小腿微微颤抖了起来。锯齿钩链迅速交叉,上下错动地企图将那头颅切碎。但长了六条节肢的头颅灵敏地超出了想象,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频频躲过攻击。跑动中,一支利剑般的尖刺自头颅后部笔直竖起,慢慢弯向正前方。莫炎见状一把将我推开,张口喷出一股血箭,双手一合,突地一招“灵火灭神诀”,只是这次他却无法喝出口诀来了。鲜红的火焰骤然烧向头颅,那东西躲闪不及被火舌燎了个正着,一股难以名状的焦臭迅速弥漫在空气中,头颅立刻发出一阵嘶嘶的怪叫。刺鼻呛人的烟雾散去,那头颅在火舌的袭击下无法保持原有的灵敏,正撞上锯齿钩链的封锁,喀喇几声便碎裂开来。胜利在望的高峰我已不敢再攀爬,可即便有了心理准备,面对的事实还是将我重重地打击了一回。碎开的头颅中,一只从未见过的怪虫不断嘶叫着继续冲来。如果说之前的事件将我的知识领域完全拓展了,那现在的事件便是将所有的知识彻底扭曲了。那只巴掌大小的怪虫有着一个乌龟般的外壳,六只节肢长足锐利如刺,尖锐分节的长尾弯曲向前,那样子让我想起了中国的活化石生物——鲎,但与之不同的是,它的节尾却像蝎子。“饬金人面蝎!”莫炎的声音竟然颤抖了起来,语声中充满了恐惧和不信。这只饬金人面蝎已完全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但有一点却十分清楚,如果不尽快解决它,我们所有人都无法幸免。锯齿钩链在饬金人面蝎的勾尾袭击下早已断成了残条,接着飞去的半月弯刀也迅速溶解在它喷出的淡金涎液中。黄土包裹、铁板围剿,我几乎用尽了一切能够想到的招数却被饬金人面蝎一一化解。慌乱间,我瞥了一眼莫炎,他竟呆滞地站在那里,仿佛被面前的饬金人面蝎吓傻了似的。晖儿和S大声呼喊间,饬金人面蝎已迫近面前,背壳上赫然是一张扭曲的鬼脸,脸部那黑洞似的嘴中不断涌动着淡金色的涎液。反正也是一死,我横下心来,抛出七张落雷印纸,心中默念落雷诀,数道金属细柱将我和饬金人面蝎围了起来。这是天罡七印中最狠绝也是最无奈的一招,施术者以落雷印法将雷电引入金属器物布局的阵中,以狂雷锐金之势把阵内的一切销毁干净,自然作为施术者的我也是在劫难逃。雷声隐隐正待发动,全神贯注在阵法上的我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双满是鲜血的手正抓向我的腰际……十二、疑云魅影腰下一紧,一双血手自身后箍了上来,急急回首却发现是莫炎!尚不及反应便被他拦腰抱起,一个仰腰后甩,生生将我抛出了阵外。落地生痛,我顾不得身上的摔伤,爬起身来想继续冲进阵内,却看见屋角的蜘蛛已悄然将饬金人面蝎围在了当中,屋顶上垂下十多道蛛丝,硕大的狼蛛在空中纠缠着迅速织起了一张大网。“王亦凡果然猜错了。”莫炎此刻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漠,“肯在你身上下这么大功夫,这样的主子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饬金人面蝎嘶嘶作声,口中一阵翻涌,淡金涎液立刻喷出。空中狼蛛立刻抛下数层厚的蛛网,迎头遮住了它的大口,将淡金涎液一并盖了下去。莫炎口中嘘声急促,地下的狼蛛纷纷涌上,无数的蛛丝将饬金人面蝎裹了个密不透风。屋顶的狼蛛也逐个落下,蹲伏在丝团上张开口器,往里不住地吐注着什么。丝团急剧抖动,饬金人面蝎的节尾突然穿出,几只狼蛛猝不及防,被节尾蜇中,当场翻落毙命。莫炎的嘘声已尖锐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剩余的狼蛛继续裹起饬金人面蝎,蜂拥着上前吐注着。我这才看清,这些狼蛛所吐的是一种黄色的粘液,依稀记得那应该是狼蛛特有的消化液,其腐蚀程度堪比鲨鱼的胃液。噗地一声,丝团完全爆开,大量的淡金涎液四散开来,满地的狼蛛顷刻被烧得肢残体破。若不是急忙用黄土包裹保护,只怕我和莫炎也难逃此下场。饬金人面蝎气势汹汹伏在那里,身上的硬壳已残碎了多处,六条节肢也断去两条,那蝎子般倒竖的节尾早是摇摇欲坠。莫炎一阵猛咳,嘴里喷出大口的鲜血,但这次他已不是在施放什么灵火诀,而是内伤吐血了。我一手扶着莫炎,眼睛紧张地盯着饬金人面蝎,那家伙一付豁出去的样子,不紧不慢地向我们走来,身上的裂口不住往外流淌着淡金涎液,喀喇声中坚硬的外壳开始逐渐贲裂。“它想爆体……”莫炎的声音已经微弱了下来,这只只能以怪物来称呼的饬金人面蝎竟然是想要同归于尽,但面对着它我却已是黔驴技穷了。“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凄柔的歌声,饬金人面蝎在歌声中行进突地一滞,竟向着歌声的来处转了过去。此刻唱歌的不是别人,而是正扶着老田的晖儿,这柔和却凄凉的音律似乎曾在哪里听过,却不复记忆。嗯?晖儿身边的S去那里了?!砰砰枪声响起,饬金人面蝎身中两枪,整个身体顿时裂出一道大缝,S躲在不远处的屋角,正端起第二把猎枪。饬金人面蝎中枪恼怒,身下动作反而快了许多,但毕竟身体残破,还未爬行几步便又中了两枪,这下它的身体完全断了开来,无力的足尾不停颤动着,身上的淡金涎液也开始渐渐褪色。S并未作罢,又端起了老田的铜炮子猎枪,轰地一片火光,那只令我和莫炎头痛不已的饬金人面蝎在这原始的火药武器下化作了一堆烂酱。小心地确定并无危险后,我将莫炎扶到竹床边靠好。晖儿和S也扶过刚刚苏醒的老田,两人的脸上早已是满头大汗,S的头发更是像水中漂过一般。莫炎挣扎着望了一眼地上的烂酱,又难以置信地看了看晖儿,口中微弱地问道:“刚才是什么歌?”晖儿拂了下额头的湿发,轻声说道:“越人歌。”莫炎低叹一声,对我说道:“你我拼尽全力,却比不上晖儿和公孙急中生智……”语声渐弱,脑袋歪斜地垂在了我的臂上。心中一惊,伸手摸了下他的颈部动脉,好在还有脉搏,看来只是受伤虚脱。虽是如此,却也不敢掉以轻心,我取出一块老参片,塞进了他的口中,临出发前林岳死活要我带着的东西,这会倒是真的派上了用场。一会功夫,莫炎便又恢复了意识,但已虚弱得无法开口。为防再有意外来袭,休整片刻后众人便收拾好东西,连夜离开了竹楼。离开时,老田放了一把火,说是要烧尽那些东西的残渣以防日后生变。心下赞同中我在竹楼周围筑起了一道防火土墙,一则阻挡火势不至被人查觉,二则防止引发山林大火。夜路难行,莫炎基本是靠着四人的轮流架扶才勉强得以行进,疲惫不堪的一行人翻过山坡后便已瘫软在地了。“王……王亦凡……”S喘的几乎断气,“你……能不能……变个车子什么的……”我一脸苦笑,要知道驭金操土虽然用的是精神力量,但对体力的要求也十分苛刻,这在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了。就现在的体力而言,别说聚出成形的东西,就是放上一堆金属弹子和泥球我也无法让它们滚动起来。老田却是五人中显得最轻松的一个,虽然他看上去已年过花甲,但行动间的硬朗迅速却丝毫不逊于年轻人。看了看疲惫的我们,他转身钻入茂密的灌木丛中,不多会便捧回了一堆藤蔓,撸去杂叶熟练地编织起来。虽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但看样子似乎有了办法,晖儿和S凑近帮忙打起了下手。“女伢子,刚才你唱的是越人歌哈?”老田向晖儿问道,手下不停地交织着,“那时候你咋想起来唱这个咯,有啥道道不?”“我只是想到了‘四面楚歌’的典故。”晖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亦凡拾水的时候,我和S讨论到一个疑点……”原来那时晖儿和S对刑天猎首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对付少昊之子时,我曾用到“遁神聚魂局”,其中对“三长两短”的解释让S产生了莫名的兴趣,于是她便翻查了欧冶子的一些资料,并搜集了欧冶子所铸宝剑的图片。刑天猎首剑的发现让S有些似曾相识,和晖儿商议的时候她从电脑中找出鱼肠、胜邪的图片,两人惊讶的发现刑天猎首剑的造型竟与这两把越国传世名剑十分的相似。加上之前出现的越人鬼丝和我曾提及的庄蹻王滇,她们更是怀疑刑天营实质上是越人的精英部队。但这样的猜想毕竟太过突兀,单凭外形相似就加以断定未必有些武断,两人只是互相讨论了一下便内部消化了。激战时,两人一边照顾昏迷的老田,一边暗自着急,眼前的形势令她俩完全插不上手。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晖儿冒出一个冒险的念头,如果之前的设想成立,饬金人面蝎的意识中必定残留着越人的思维。效法当年张良的“四面楚歌”,用“越人歌”这首古朴的歌曲吸引饬金人面蝎的注意,再由S三枪轮换攻击,即便不能杀死饬金人面蝎,至少也能为我们争取一些机会。没想到这大胆一试倒成了救命的良药,她俩发难之时正碰上我和莫炎落败,一举成功灭除了饬金人面蝎。“我就有一点不明白。”S脑袋上冒着问号道,“你怎么会唱‘越人歌’的呢?”“呵呵,这应该感谢冯导的那部电影。”晖儿冲我眨了眨眼,“喜剧导演难得拍场严肃戏,却教会了我这首救命歌。”闻言我不由一阵哂然,那部片子叫好叫骂的都有,但现在看来却是要感激一下了。“好聪明的女伢子哈。”老田手中一拉,一张宽大柔韧的藤架就此完工了,“不过那只鬼蝎子不怕两位兄弟的法术,却倒在咯你们枪下,这倒是奇怪的事情哈。”老田和我扶起地上的莫炎,小心地让他躺在了藤架上面,一人背起一角的藤条,莫炎便呈四十五度地斜靠在了藤架上。走动几步,拖动藤架,行动间竟是省力了许多,只要注意避开突起的山石,躺在上面的莫炎是不会有太大的颠簸的。“枪弹为金,弹药为火。”莫炎躺在藤架上幽幽道,“金、火相克却逆生。”“那只饬金人面蝎是土金混合的怪物?!”我闻言就是一惊。“鬼丝蚕为火、盾鞭蝎为土、金蚕蛊为金。”莫炎咳嗽了两下,“咳咳,火炼金入土……”“少阳冲金,中阴调停,是故水火不得侵,刀兵不能伤,聚散金汁液,摧坚于无形。”我接上话头。这饬金人面蝎居然是依照逆五行中的少阳中阴法培养成的怪物,不但继承了鬼丝蚕的柔韧、盾鞭蝎的阴毒、金蚕蛊的霸道,还能依靠三行的相冲相克自行制造无坚不摧的淡金涎液,那帮搬头尸身后的主子究竟是何方高人?“莫炎,有句话我一直想问你。”说话间已接近山下村落,我和老田放下藤架稍事休息。“云南之行有蹊跷……”从受伤起莫炎就一直在叹气。“找你拔龙角找茔地的富商是什么人?”我满腹的疑问一股脑地倒了出来,“你怎么又偏偏选上了这么个龙脉?”“咳咳,那人用电子邮件联系我,资金直接打到我账上。”莫炎咳嗽着掏出一部手机。接过手机,我差点栽个跟斗,这么个出土文物似的莫炎居然用的是NokiaN93?!“你认识了然?!”在他指点下翻看邮件时,一个熟悉的名字跃入眼帘。“这老狐狸是筑壤一派的高手。”莫炎的话令我更为吃惊,“这条龙脉就是他给我的资料。”“难道了然是在给你下套?!”我狐疑道。“不可能,他虽然是老狐狸,咳……”莫炎又是一阵猛咳,“但绝不会害我。”这下我彻底晕了,饲虚的莫炎,筑壤的了然,一团迷雾的龙脉,眼前的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可不管怎样,现在却必须走下去,一来S身上的山鬼巫时间有限,二来如

                      需要的是用浇水管强大的水流冲走所有粪便,然后由一队管道工人修好供水装置,接着就是水,大量的水,把一切应当从下水道流走的东西冲进下水道里,再然后就是眼睛,请给我们一双普普通通的眼睛,一只能拉着我们走的手,一个能告诉我们往哪里走的声音。如果没有人去帮助,这些盲人不久就会变成动物,更糟糕的是变成失明的动物。这不是那个陌生的声音说的,不是那个谈论世界各地名人画作的人说的,而是医生的妻子用别的词说的,夜已经深了,她躺在丈夫身边,用一条毯子蒙住两个人的头,一定要想法改变这可怕的状况,我无法忍受下去了,不能继续假装看不见;考虑一下后果吧,那样的话,他们肯定会把你变成奴隶,变成唯命是从的人,必须听所有人使唤,什么都干,他们会让你给他们送吃的,给他们洗澡,帮他们躺下,扶他们起床,把他们带到这里带到那里,给他们擦鼻涕擦眼泪,你正睡觉的时候他们会喊你,你动作慢了他们还会骂你;你,你怎能让我继续看着这些惨状,眼前永远是这些惨状,而又不能动一个手指头去帮助他们呢;你做的事已经很多了;我做了什么呢,我整天最关心的是不被别人发现我看得见;有些人会因为你能看见而恨你,不要以为失明症使我们变得更好了;也没有使我们变坏;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走,你只要看看分配食物时出现的情况就能明白;正因为如此,一个看得见的人可以主动为这里所有人分食物,分得平均,这样就不会有人抗议,不会再有那些让我发疯的争吵,你不知道看两个盲人争斗是什么感受;争斗差不多从来都是失明的一种形式;这里的情况不同;你认为怎么好就怎么做,但不要忘记我们在这里是什么人,是盲人,普普通通的盲人,既不能高谈阔论又不能怜悯他人的盲人,盲人们相亲相爱的美好世界已经结束,现在是一个严酷无情的盲人王国;如果你能看见我不得不看的事,你也会想失明;我相信,但不需要,我已经失明了;请原谅,亲爱的,要是你知道;知道,我知道,我一生都在张望人们的眼睛深处,那也许是人体还有灵魂的唯一所在,可是如果连眼睛也失去了;明天我要告诉他们我看得见;但愿你以后不要后悔;明天就告诉他们,她停顿了一下,又说,如果我没有终于也进入那个世界。她没有失明。早晨她照样很早就醒了,眼睛和从前一样看得清清楚楚。宿舍里的盲人们还在睡觉。她想了想应当怎样告诉他们,是不是把他们所有人召集在一起宣布这桩新鲜事,也许最好悄悄地做,不事张扬,例如,仿佛对此事不大在意似的说,你们想想,有谁想得到在这么多失明的人当中我一直看得见呢,或者换一种说法,也许这样更合适,佯装确实曾经失明,现在突然恢复了视力,这种方法甚至能给他们一线希望;既然她又看得见了,他们会交头接耳地说,也许我们同样也能再看得见;不过,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他们对她说,既然这样,您出去吧,走吧,在这种情况下她就回答说,我不能走,不能离开我丈夫,由于军队不准任何失明者离开隔离检疫地点,他们除了让我留下来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几个失明者在床上动了动,像每天早晨一样,释放出整整一夜在肠胃里积累的气体,不过屋里的空气并不因此变得更加令人作呕,它已经达到了饱和的程度。不仅从厕所飘来的阵阵臭气让人恶心,而且还有二百多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他们浸泡在自己的汗液里,既不能也不知道该怎样洗澡,穿着一天比一天肮脏的衣服,睡觉的床上沾着粪便也算不上稀罕事。而且既然许多淋浴喷头已经堵塞或已从管道上松动,既然下水道溢出的脏水流出了浴室,浸泡着地板,渗入外边石板路的缝隙,那么,被人们丢在一边的肥皂漂白剂和洗涤剂还有什么用处呢。我还想自找麻烦,这不是疯了吗,医生的妻子产生了怀疑,可以肯定,即使他们不要求我伺候他们,我自己也忍不住去洗,去擦,那么,我的力气能支撑多长时间呢,这可不是一个人能干得了的活。到了把语言化为行动的时候,原来那么坚定的勇气开始消退,面对刺激鼻孔和眼睛的恶劣现实她开始崩溃。我是个胆小鬼,她气急败坏地嘟囔着,这样还不如失明呢,免得整天幻想当什么传教士。三个盲人起了床,其中一个是药店伙计,他们要到天井站好,准备取他们宿舍应得的食物。既然他们看不见,就不能说亲眼看着分,这个盒里多了一点,那个少了一点,恰恰相反,看到他们数错了不得不从头开始数,让人顿时觉得可怜,有的人生性多疑,想知道别人拿走的准确数目,这往往导致争吵,偶尔还推推搡搡,甚至打瞎眼女人的耳光,仿佛不得不这样。宿舍里的人全都醒了,准备接他们那份食物,他们根据经验建立了一个相当方便的分配方式,先把食物放到宿舍最里边,就是医生和医生的妻子还有戴墨镜的姑娘和喊妈妈的小男孩的床所在的地方,然后人们分组去取,每次两个人,从离门最近的床开始,右边一号和左边一号,右边二号和左边二号,这样按次序陆续去取,既不会惹起争吵又不会互相磕绊,当然,会耽搁一些时间,但是,等待换来的是安宁。最里边的,也就是那些离食物最近,伸手就能摸到的人,最后才能吃上,当然斜眼小男孩例外,他总是在戴墨镜的姑娘拿到她那份食物以前就把自己那一份吃完了,于是戴墨镜的姑娘那一份当中的一部分就落到了小男孩的胃里,天天如此。今天盲人们全都把头转向宿舍门那边,等着伙伴们回来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听上去犹豫不定,却清晰可辨,但人们突然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更像是有人轻轻跑过来,既然这些人看不见,怎么能有这等壮举呢。他们气喘吁吁地来到了门口,人们顾不上问别的事,你们怎么这样跑着回来了呢,外边出了什么事;三个人同时想进来报告出人意料的消息,他们不让我们拿食物,其中一个人说;另外两个接着说,他们不让拿;谁不让,是士兵们吗,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声;不,是盲人们;什么盲人,我们这里都是盲人;我们不知道他们是谁,药店伙计说,但是我想是那些一起来的人,就是最后来的那批人;这是怎么回事呢,怎能不让你们取食物呢,医生问,以前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他们说老规矩不算数了,从今天开始,谁想吃饭必须付钱。宿舍里发出一片抗议声,不能这样;抢我们的食物;一伙强盗;可耻,盲人欺侮盲人,我从来没想到这辈子会遇见这种事;向中士控告他们。有个人更坚决,建议大家一起去要回属于他们的食物。不容易,药店伙计说,他们人很多,我觉得是一大群,最可怕的是他们手里有武器;有武器,怎么会呢;至少他们拿着棍子,我这只胳膊挨了一下子,现在还疼呢,三个人当中的另一个说;我们去试试和平解决问题,医生说,我跟你们一起去和那帮人谈谈,这里边大概有什么误会;好吧,医生先生,我和你一起去,药店伙计说,但是,从他们的做法来看,我非常怀疑能否说服他们;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去一趟,不能这样就算了;我和你一起去,医生的妻子说。这一小伙人走出了宿舍,那个说胳膊疼的人不在其中,他觉得自己已经尽了义务,留下来向其他人讲述刚才的冒险经历,食物离这里只有两步远,有一道人墙团团围住,他们手里拿着棍子,他说。几个人紧紧相随,像个小分队,在其他宿舍的盲人当中冲开一条道路。到了天井,医生的妻子马上就明白了,不可能进行任何外交谈判,也许永远不可能。在天井中间,一伙盲人把食物团团围住,手中的棍棒和床上的铁条像刺刀或者长矛一样指向外面,正与四周焦急万分的盲人们对垒,那些人试图以笨拙的动作竭力潜入防卫圈之内,有些指望在人墙上找到一处对方不小心留下的缺口,举起的胳膊挨了打,另一些往里边爬,碰到敌人的腿上,不是背上被扎就是遭脚踢。人们常说瞎打,此时正是这样的场面。其中不乏有人愤怒地抗议,疯狂地吼叫,我们要属于我们的食物;我们要求吃饭的权利;一群恶棍;这算怎么回事呀,明目张胆地抢劫;这不可能,一个人说,不知道是因为天真还是由于心不在焉,叫警察来,警察;也许他们中间有警察,人们知道,失明症不分行业和职业,不过,失明的警察是无法执行任务的,至于我们认识的那两个警察,他们都死了,掩埋他们还费了不少力气呢。一位失明的女人竟然荒唐地指望当局来恢复精神病院失去的安宁,主持正义,她尽其所能朝正门那边走去,向空中大声喊叫,来帮帮我们吧,他们想抢我们的食物。士兵们假装没有听见,中士从前来巡视的一位上尉那里得到的命令斩钉截铁明白无误,如果他们自相残杀,那更好不过了,留在这里的人会更少。失明的女人像原来住在这里的疯子一样扯着嗓子喊叫,几乎也疯了,纯粹是急疯的。她终于发现这样呼唤毫无用处,就停住嘴,抽泣着转身往里边走,不料弄不清到了什么地方,脑袋冷不防挨了一棍,倒在地上。医生的妻子想跑过去把她扶起来,但场面混乱不堪,根本迈不开步子。来要食物的盲人们已经开始仓皇撤退,他们完全迷失了方向,你踩了我,我绊了你,摔倒了,又爬起来,接着又摔倒,有的筋疲力尽,甚至不再挣扎,干脆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疼得蜷缩着身子,脸贴着石板地面。医生的妻子吓得魂不附体,这时候,她看见盲人匪徒中有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猛地举到空中。子弹打在屋顶上,一大块灰泥掉下来,砸在毫无防备的人们的头上,更加剧了人们的恐慌。拿枪的盲人大声喊,都给我老实点,不许说话,如果有人胆敢大声说话,我就立刻朝他开枪,想倒霉就尽管来,以后不要埋怨。盲人们都一动不动。拿手枪的人接着说,照我说的办,没有商量的余地,告诉你们,从今天开始,食物由我们来管,谁也不要想出去取,我们要在门口安排人看守,任何违反命令的人必须承担后果,食物改为出售,想吃饭的人必须付钱。我们怎样付钱呢,医生的妻子问;我已经说过,不要任何人说话,拿手枪的人把武器在眼前晃了晃,吼道;总得有人说话,我们需要知道该怎样做,到什么地方去取食物,是我们大家一起去,还是一个一个地去;这个女人在耍花招,那伙人当中的一个说,干脆给她一枪,少一张吃饭的嘴,要是我看得见,子弹早打进她的肚子里去了。然后拿枪的人又对大家说,立刻回到你们的宿舍里去,马上就走,马上就走,等我们把食物拿到里边去以后再告诉你们怎样做;那么,怎样付钱呢,医生的妻子又说,一杯牛奶咖啡加一包饼干要多少钱;这鬼女人想挨揍了吧,那个声音又说;让我来管她,另外那个人说,接着他改变了口气,每个宿舍任命两个负责人,负责收钱,收一切值钱的东西,不论什么,凡是值钱的都要收,钱,首饰,戒指,手镯,耳环,手表,你们有的都要收来,然后送到左边第三个宿舍,我们在那里住,如果你们想听朋友的劝告我就告诉你们,欺骗我们,连想都不要想,我们知道你们当中有人会把一部分值钱的东西藏起来,可是,我告诉你们,那是个最坏不过的主意,如果我们认为交来的东西不够,很简单,你们吃不上饭,那就去嚼你们的钱,啃你们的钻石吧。右侧第二个宿舍的一个盲人问,我们怎样付钱,是一次付清,还是每次根据吃多少现付呢;看来是我没有解释清楚,拿手枪的盲人笑着说,先支付,后吃饭,至于其他的,根据吃多少付,这要求非常复杂的会计手续,最好把一切全都送来,我们看它值多少食物,但是,我再告诉你们一次,不要企图藏任何东西,因为你们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为了不让你们说我们不够诚实,你们要记住,你们交出一切以后,我们要检查一次,看看在你们那里是不是还有东西,哪怕是一枚硬币,现在所有人都给我离开,快走。他举起胳膊,又开了一枪。又掉下一块灰泥。你,拿手枪的人说,我忘不了你的声音;我也忘不了你这张脸,医生的妻子说。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一个瞎眼女人话里的荒唐之处,她说不会忘记本应看不见的那张脸。盲人们尽可能快地离开这里去找各自宿舍的门,在很短的时间内第一个宿舍里的人已经开始向难友们讲述当时的情景。现在看来,我觉得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服从,最糟糕的是他们有武器;我们也可以武装起来,药店伙计说;不错,从树上折几根棍子,如果我们的胳膊够得着的高度还有一些树枝的话,还有,从床上卸下几根铁棍,虽然我们没有力气,举不动,而他们至少有一支枪;我不会把属于我的东西交给那些盲婊子养的,一个人说;我也不交,另一个附和;这件事,要么我们全都给,要么谁也不给,医生说;没有别的办法,医生的妻子说,另外,这里面的规矩必定会和外面强行让我们遵守的规矩一样,谁不愿意交就不要交,这是他的权利,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能吃饭,绝不能靠别人吃;我们都交吧,把一切都交出去,医生说;要是有人没有任何东西可交呢,药店伙计问;这样的话,好,他就吃别人给的吧,有人说得好,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过了一会儿,戴黑眼罩的老人问,那么,我们指定谁当负责人呢;我选医生先生,戴墨镜的姑娘说。无须举行表决,全宿舍的人都同意了。必须有两个人,医生提醒说,还有人愿意当吗,他问;要是没有人报名,我来当,第一个失明者说;很好,那我们就开始收集吧,需要一个口袋,提包,小箱子,任何这类可以用的东西都行;我可以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医生的妻子说,之后马上就开始腾手提包,里边装着一些化妆品和其他小物件,当时把它们装进手提包的时候肯定想象不到会在现在这样的条件下生活。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瓶子盒子和软管当中有一把长长的剪刀,刀尖很锋利。她不记得曾经把它放进包里,不过它确实在。医生的妻子抬起头来。盲人们正在等着,丈夫走到第一个失明的人床边,正和他谈话,戴墨镜的姑娘对斜眼小男孩说食物很快就会来,她已经把地上一块带血迹的纱布推到床头柜后面,仿佛还有些许无用的羞涩,想让床头柜挡住人们失明的眼睛的目光。医生的妻子望着那把剪刀,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望着它,这样,怎么样呢,就是这样望着,她想不出任何理由,真的想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会望着摊开的手掌托着的这把普普通通的剪刀,两片镀镍刀片都闪闪发光,刀尖很锋利。你把提包腾出来了吗,丈夫从那边问;已经收拾好了,她回答说,一面把拿着空提包的胳膊伸出去,一面用另一只胳膊把剪刀藏到背后;出了什么事吗,医生问;没有,妻子回答说,当然,她也可以回答说,没有你看得见的东西,大概你觉得我的口气不对,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没有。医生和第一个失明者来到这边,用犹豫的双手接过提包,接着说,你们把东西准备好,我们开始收了。医生的妻子摘下手表,又摘下丈夫的手表,取下耳环,还有镶红宝石的小戒指,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自己的结婚戒指和丈夫的结婚戒指没费什么劲就摘下来了,我们的手指都变细了,她想,一件件放进手提包里,还有从家里带来的钱,一些面值不等的钞票,一些硬币,都拿出来了,她说;你有把握吗,医生问,再好好找一找;值钱的东西只有这些。戴墨镜的姑娘已经把她的财产收集在一起,大同小异,多了一副手镯,少了一只结婚戒指。丈夫和第一个失明者转过身去,戴墨镜的姑娘伏下身子对斜眼小男孩说,当我是你妈妈吧,我为我们交出这些东西,这时医生的妻子后退几步,退到最里面的墙边,和别的墙上一样,那里钉着一排大钉子,大概是当年的疯子们挂他们什么宝贝东西用的。她选了够得着的最高处的那个钉子,把剪刀挂在上面,然后回到床上坐下来。她丈夫和第一个失明者慢慢朝门所在的方向走去,不时停下来收取两边每个人交来的东西,他们当中有些人嘟嘟嚷嚷地抗议,说遭到无耻的抢劫,这倒是千真万确的实话,另一些人则

                      做主编,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我穿过秘书室的时候,菲丽丝直盯着我看,然后跟了过来,问道,你没事吧?这种观察力,满分。我当然明白,她知道我在为乔伊丝要离开而心焦。但是当我一屁股在办公桌边坐下,菲丽丝给我端来黑咖啡,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负责召集摄影师的会议时,此刻我看出她已经都盘算好了。她从我的桌上抱走一沓文件,我看到她看了一眼乔伊丝的办公桌,乔伊丝的位子,长而冷静的一瞥,她心里在想,那将是我的了。为什么不呢?因为她不是乔伊丝。我的意思是,具体地说,她三十岁,强势、聪明、敏锐,但是她并不——成熟。我很清楚,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样子。但原因不止这个。我试图公平公正,问自己,不要管你需要什么,《莉莉丝》需要的,她有吗?我坐在我们的办公室里,乔伊丝和我的办公室,决定不去想菲丽丝,我现在还没心思烦这个。我在想乔伊丝:我到底忽略了她身上的哪一点,弄得仅仅一个月前我还认定她不会去美国!不过我是以我的婚姻来猜度她的。当然了,她有孩子;但不,这个不是原因。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我不了解他。从来没和他好好聊过:我们也就只是能开开玩笑的关系。我希望乔伊丝能早点来,但是她进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她看起来真糟糕,一脸病色,仪容不整。她坐下来,又站起来去端她的咖啡,拿着杯子回来,伸开四肢瘫在椅子上,点了烟又放着不抽,胡乱做点事,给窗台上的植物浇点水,什么都做了,就是不抬头看我。然后她按了铃,菲丽丝走进来,乔伊丝说:“我对酒那部分不满意。问题我写下来了,请去找我们的品酒专家,那个叫什么的。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的——还有他的地址,在哪里?”“别担心,”菲丽丝说,“我知道在哪里。”她接过乔伊丝写的问题,摆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笑脸,然后出去了。现在,乔伊丝终于朝我飞快地笑了一下,其实是做了个鬼脸,终于正眼看我了。我们都笑出声来。我们一起透过门,打量档案室里的菲丽丝。我们在审视她的衣着,她的发型,她的妆容,她的鞋子。这是习惯。然后乔伊丝对她没了兴趣,又出神想自己的事去了。菲丽丝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风格。不像乔伊丝和我,我们有。我坐在那儿,想我是不是可以帮菲丽丝建立起个人风格,就像当初乔伊丝帮我那样。现在坐在这儿写这个,我才想到,我当时因为乔伊丝满心忧苦,难过得要发狂,非常想说,天哪,说话啊,就那个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分析菲丽丝,考虑她可以有什么样的形象,这真是奇怪。我知道乔伊丝下定决心要离开了,而她因为我而心里难过:我需要两人好好谈一谈。乔伊丝是我这辈子唯一与之交心的人。但大部分时候,我们是通过微笑、沉默、示意来交谈,无言的音乐,不用多说。终于,我实在受不了了,开口说:“乔伊丝,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你肯定也清楚。”她侧着身子对着我,手托着腮。她不耐烦地做了一个“别烦我”的手势。我坐在这儿,凌晨一点,把这些事都写下来。我的大脑清晰敏锐,思绪纷纷。我刚想到一件事,是这样的:写作就是我的职业,我时时刻刻都在写,给自己写的随笔记录,备忘录,文章,一切用来展示想法的诸如此类的文字,不是写给自己看,就是给别人看。我抓住每一个想法,不让它们飞了,我把它们记下来,我展示它们,我假定有外人在看它们。而我现在正在做的就是这个。我意识到我写这些日记的时候,心里是想着有人在审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想要出版这个?我刚开始写的时候绝对没有这个想法。这很滑稽,我这个需要把东西写下来的习惯,好像如果我不把它们记录下来,它们就会不存在。展示出来。我听莫迪说话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赶紧,抓住它,不要让它消失了,记下来。就好像不白纸黑字写下来,它就不成立。哦,我的想法在脑中打转,抓住它们……我和乔伊丝坐在那里,两人都又冷又难受,凄惨悲苦,而我在打量我们,出于习惯,就像我打量菲丽丝一样。两个女编辑,一流的女性杂志(不少男性也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即将走进八十年代。当我读过去人们的日记的时候,让我着迷的是他们穿什么,吃什么,所有那些细节。要推断出那些人大概在想什么不难——我相信,和我们现在没太大不同——但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产阶级家庭,英国乡村小镇上,那时的妇女是怎么铺床叠被,怎么摆放餐具,或者怎么浆洗内衣,早饭吃什么,滑铁卢大战那天,在英格兰北部,某个农夫的妻子,她的这一天又是怎样的?当初乔伊丝来这儿工作的时候,她让我们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寒酸、庸俗!六十年代中期——庸俗!但她的风格,按她所说,是上流吉卜赛,乍看上去显得凌乱随意。她个儿高,苗条,一头厚厚的黑卷发,刻意的凌乱感,一张瘦削苍白的脸。或者说,她的脸看起来瘦削苍白,是那一头头发的映衬。她的黑眼睛很小,但是上了妆,就变得大而有神。她的衣服价格不菲。今天她穿的是黑色和铁锈红条纹的裙子,同色的马甲,一件黑色的真丝针织衫,戴着又粗又重的银链,上面缀有琥珀块。她的珠宝总是上乘的,从来不戴那种花哨的准垃圾品,而我只戴得起这种,因为我的风格。她很美:但那是年轻女子的风格。她一直让头发保持乌黑。很快她就得改换她的风格,以适应渐长的年龄。乔伊丝接手我的时候,我还穿着迷你裙,挂着珠链和俗艳的廉价饰品。自那以后,我就一直走经典而昂贵的风格。我穿丝绸裙,丝袜,不是尼龙袜,穿的衣服粗看上去似乎没有经过刻意选择。我找到一个真正的裁缝,此人对每个针脚都十分讲究。我还上市场找特别的纽扣,手工的蕾丝,定制针织套衫和外套。我的风格是这样的:人们第一眼不会注意,然后他们会转过头来再看,细细打量每个细节,领子上的绣工,一排珍珠纽扣。我不瘦,而是结实。我是直发,发型总是完美,泛银光的金色。灰色的眼睛,天生就大,化了妆更大。乔伊丝和我,我们要多不同有多不同,只有在衣着打扮上下了大功夫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不过乔伊丝,因为有家庭的缘故,费的功夫没我多。菲丽丝纤小,强壮,有魅力。浅色头发,白皙皮肤。她总是追逐最新时尚,因此没什么引人注目的。我见过她仔细观察乔伊丝,然后并没有照抄她那种风格,做得对。我也见过她仔细观察我:她怎么做到的?如果她问我的话,我会向她展示的,带她去见裁缝和针织女工,给她挑发型师……我和乔伊丝两人坐在那儿,坐在那儿痛苦悲伤,而我脑子里就想这些:我在精神上已经放弃了,通过衣服啦、风格啦表现出来!但在我可没有明确放弃的打算。午饭的时候我们喝了咖啡,抽烟。然后她说:“我得回家了。”我叫道:“乔伊丝!”她说:“你看不出来吗?我做不到,做不到!”我则说:“乔伊丝,你不能就这样回家去,我得有个答案。”她叹了口气,坐下来,振作起精神,居然肯正面看着我了。“答案?”“理解。我不理解你怎么能把这一切都放弃……为了什么?”她说:“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突然发现你以前根本就没弄懂自己?”“我还真有!”“我原以为自己会很爽快地答应离婚呢。”“他外头有了人吗?”“嗯,还是原来那个,这你知道。他预备带她而不带我走。”“那么,这一直以来,他实际上娶了你们两个人?”“可以算是吧。有一阵子,他总对我说,你有你的工作,我只好去找我的费莉西蒂。”我坐在那儿,小心翼翼地,因为我不想让她逃回家去,而我知道一不小心她就会那样。我在想我称之为女性解放的那些想法。他是有工作的,这理所当然,但当她也有工作时,他就要再找一个姑娘来支撑自己。不过这些想法我已经厌烦了,它们不是问题的关键,它们从来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我不是,对于乔伊丝也不是。菲丽丝才真是参透了女性解放、女权意识提升,而她很明白地告诉我和乔伊丝,我俩没有解放。乔伊丝和我讨论过这个,不过不常讨论——因为它不是问题之所在!有一次乔伊丝,出于好奇而非挑衅,对菲丽丝说,我有一份报酬丰厚的好工作。我有丈夫和两个孩子,家归我管,家人也归我管。这样,你还会说我不是一个解放了的女性?这还不够吗?菲丽丝没有反驳,一脸“我就是懂得多一点”的笑容: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之后我和乔伊丝大笑了一通。就是那种突然爆发,止也止不住的大笑,无言的音乐,这是我们的友谊中最好的东西之一。“你不去美国的话,他就带费莉西蒂去?”“他会娶她。”“你介意的是这个?”她摇头。她又不看着我了。我困惑不已,不知她为什么害怕直视我。终于,她开口说:“你是那么的自信自立。”我再也不会想到我会有这么个评价——我这长不大的妻子,长不大的女儿——我说:“我,自信自立?”她只是摇头。哦,这一切实在让我受不了。她弯着腰,双手撑着桌子,眼睛望着前方,嘴边叨着根香烟。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个干瘪的丑老太婆,福勒太太:小脸轮廓分明,鼻子几乎碰到下巴。她看上去苍老不堪。她又叹了口气,回过神,转身面向我。“我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她直截了当地说,“说到底就是这么回事。”如果现在我说我当时心乱如麻,当时我的确就是心乱如麻。我想说,但是,乔伊丝——我丈夫死了,现在觉得似乎是一夜之间就没了的——你在指望的到底是什么?我可以对乔伊丝说,如果你抛弃这份工作和他走,你可能最后发现自己是竹篮打水。我可以说……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在哭,又惊又气,这一切实在难以置信。不,比这还糟,因为我在想我原来根本就一点都不了解乔伊丝!在这以前我不可能认为她会说那样的话,有那样的想法。不仅如此:我还知道我没法对乔伊丝说,你对死亡的态度实在蠢,是错误的,你简直就像个小孩!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怕什么?独自一人——那算什么!因为我发现,就短短的一会儿,我已经和乔伊丝相距很远。我的丈夫死了,我的母亲死了:我以为这些变故对我没有影响,以为我披了盔甲,刀枪不入。但其实我内心中某样东西发生了变化,相当深刻的变化。再说还有莫迪·福勒的事情。我坐在那儿,一边哭一边努力想止住眼泪,咬着我的(绣了姓名首字母的上品亚麻)手绢,心里觉得乔伊丝是个孩子。是的,说到底她还是个孩子,我不能和她说我学到了什么,也不能说我现在是什么样的人。我哭是因为这个。“别,”乔伊丝说,“我不是故意——揭开旧伤疤的。”“你没揭开旧伤疤。不是这个。”但是我也只说得出这么多了。“说”是指说出心中所想。因为后来我们的确是说话了,理智地,干巴巴地,谈了这也谈了那,我也不是不珍惜这样的谈话。我们好久没有这样聊过了。女性之间的交流——招手、点头、暗示、微笑——这很好,令人愉快,是一种享受,是我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之一。但是到了关键时刻,我还是没法告诉乔伊丝我为什么要哭起来。她说:“你和我不一样。我一直在看着你,你看得出来。但是如果他去美国的话,我就孤身一人了。我知道我不会再结婚了。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嫁了一个男人,你就没法把他扔一边再另找一个——他们做得到……”“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是的,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我的意思是,可以做了而不受惩罚。所以我没法想象我另找一个人结婚。孩子们,他们不想去美国,但是如果他去了,而我留在这儿,他们就得两边跑。而我知道,很快他们就会更乐意待在那里,而不是这里,那里有更多机会,或许更适合年轻人。我就会孤身一人了。我不知道如何独自一人过,简。”而我没法对她说,乔伊丝,你的丈夫已经五十五了,还是个工作狂……“你准备好要当师母了?”她听了后愁眉苦脸。“像现在这样的工作我是不可能找到的,当然找不到了。但是我想总能找到个活儿吧。”她离开的时候,说:“不,我没有做好准备。我知道我会多怀念这一切——还有你,简。但是我别无选择。”说着她就走了,不看我。到头来我就得到这么一句话,我别无选择。我不知道她那婚姻里都有什么,有什么——我从没想过会有什么——让她不得不说我别无选择。乔伊丝是这本杂志有过的最好的编辑。她从来都不把家和家人放在第一位……但是……我想起来,是她来了以后才开始实行大家都欢迎的弹性工作制的,如有需要,工作可以在家做,通过电话做,留下加班,提前下班,都可以。我们那时都说,不理会办公时间,按需工作,这是女人做事的方式。而现在我在想,那个“需”其实是乔伊丝的婚姻需要她在家。她会很爽快地下班后和我一起吃晚餐,在办公室里吃,在餐馆吃,都是工作餐。但也有的时候她必须回家。实际上我们能这样全因为我,我从来没说过,不行,我不能像平常那样在办公室久留,我得回家。要有也仅仅只是我和弗雷迪要开晚餐派对。我从来、从来没有说过,今天弗雷迪下班早,下午我得早点儿走。但在我看来,乔伊丝一直是这样的:她的婚姻,她的孩子,她的工作。她用一种非凡的灵活方式,把这一切整合到一起。“简,今天下午你坐镇办公室行不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是她婚姻的一部分,就像那个叫费莉西蒂的姑娘一样!实际发生了什么,事情实际上如何运转,这些都是整体,而我们都是这整体的一个部分……这一直对我特别有吸引力,我对它特别感兴趣。可是这个想法,就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乔伊丝婚姻的一部分,这想法是刚冒出来的。乔伊丝的确要去美国了。她将放弃一份很好的工作。能有这样一份工作的女性可没有几个。她将放弃子女,朋友,家。她的孩子差不多都已成人。她将住在一个她必须学着去喜欢的国家,独自陪着一个男人,一个原本乐意带上另外一个年轻一点姑娘的男人。她别无选择。唉,女性解放,唉,菲丽丝,对此你有什么话可说?你那些小宣言里,那些毫不客气地把男人拒之门外的举动里,你的雄辩言辞里,可有一丁点触及这种状况的说法?据我所知,压根儿没有。这大家大可相信我,因为菲丽丝总是确保让我拿到所有的宣传,把它们摊在我桌上。现在的姑娘三人扎堆、四人抱团、成群结队,完全排斥男人,或者最大限度地排斥男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们害怕——男人的威力,不论那是一种什么威力,它就可以让乔伊丝说,我别无选择。我可以独自一人生活,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话说回来,我很难算结过婚。我回到家以后,电话铃响了:乔伊丝,喘息着,小声地。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哭哑了嗓子。她说:“简,人的决定总是在自己明白之前,好久之前,就做出了的!老天,这太可怕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嗯,”我说,“我懂你的意思。”我的确懂。它的确可怕。我已经做了些什么我还没意识到的决定呢?自从周五晚起,我就没去过莫迪·福勒家了。周二乔伊丝没来上班。我和菲丽丝坐镇。下班后我去看莫迪。她半天不来开门,开门以后又花好长时间站在那儿瞪着我,没有笑容,不开心;最后才往边上挪了一步,让我进去,在走道里走在我前面,一言不发。她在火炉边她那一头坐下来,火炉里火烧得正旺,她等着我开口。我已经生气了,心里在想,好嘛,她没有电话,这是我的错吗?我说:“周日晚上我很迟才回来,昨天晚上我很累。”“很累,是吧?”然后,“星期天晚上我等你的。我给我们准备了一点晚饭。”我注意到自己心中涌过一连串的情绪,和往常的顺序一样:一种被困住了的感觉,然后是逃跑的欲望,再然后——当然了——愧疚的心情。“对不起,莫迪。”我说。她转过脑袋,盯着火,嘴唇微微张开,喘着粗气。“你这两天身体还好吗?”“不坏。”我在想,喂,我从头到脚地给你擦洗,把你臭气哄哄

                      措中逐步地完善着,比如从太湖、灵壁运来的石头摆在了艮岳的四周;石旁植有蟠木瘿藤老树异花,随山势曲折蜿蜒,凿石成路,从山脚直到峰顶,号为朝天磴;主峰外小山都是堆土垒石而成,峰凌如削,飘然有出尘云鹤之姿,名为飞来峰。植梅最多处名梅岭,种丹杏最多处叫杏岫;增土垒石,中间留隙穴栽黄杨的山坡叫黄杨岭;于山崖险处种丁香,称为丁香嶂;以红石砌山其下种椒兰,名为椒崖;在山之尾部增土成坡,植柏树万株,枝干柔密,搓之不断,树叶结成幢盖、鸾鹤、蛟龙之样,命名为龙柏坡。沿艮岳西行,栽竹成林,林外用清一色的紫色石堆积成山,山北放置一蓄水柜,山顶凿挖深池,每当赵佶前来游玩,命水工在山巅放水,形成瀑布,命名为紫石壁,又名瀑布屏。凡此种种,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有了这些仍然不够。景物虽美,都是死物,必须要有灵禽瑞兽点缀,才能变成人间仙境。于是,找来一位驯兽名人叫薛翁,这老儿每天用大量珍贵饲料和艮岳中的禽鸟走兽套近乎,一个多月以后,鸟儿们熟了,他一叫就来,赶都不走。这时,可以请赵佶来观赏了。当赵佶来时,一声清啸万羽腾空,环绕在皇帝车驾周围,仿佛万鸟朝凤。从此,这里叫做来仪所。这时,又有能人巧匠把众多的油绢做成绢囊,加水润湿,挂在山崖之间。这样,每天早晨的晨露纤云都浸入其中,附于绢囊之上。当赵佶再来,一齐把绢囊打开,顿时雾气氤氲朦胧生花,十步之外山崖隐现,百步之内不辨从人,在若隐若现之间登艮岳,仿佛进入仙界,非复人间之境也。如此享乐,尚人间否?尚有憾乎?答曰有,至此境地仍然是外部享受,身外之趣而已,作为顶级的欣赏家,终极的艺术追求者,赵佶怎么会满足呢?有道是艺术的终极是宗教,他开始转而追求心灵方寸间的神秘了。第八章神仙大卖场有一首诗把人类的追求层次从低到高地排列了一遍,从无例外,古今中外,只要是人,都坠入其中,无从逃避。它很著名,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却嫌房屋低。盖了高楼并大厦,床前缺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忽虑出门没马骑。买得高头金鞍马,马前马后少跟随。招了家人数十个,有钱没势被人欺。时来运转做知县,抱怨官小职位卑。做过尚书升阁老,朝思暮想要登基。一朝南面做天子,东征西讨打蛮夷。四海万国都降服,想和神仙下象棋。洞宾陪他把棋下,吩咐快做上天梯。上天梯子未做起,阎王发牌鬼来催。若非此人大限到,升到天上还嫌低。玉皇大帝让他做,定嫌天宫不华丽。以这首诗为准,赵佶在短短不到十年之间,就跃升到了最后一步的关口上。他想要成仙,想要超凡,想要脱离低级趣味了。那么,只能从宗教入手,可是宗教太多了,时光长河流淌到宋朝时,出现在东亚大陆上的宗教各式各样,连传说中的波斯拜火教都查有实据。选哪个呢?自然是道教,赵佶的曾曾祖父真宗赵恒信的是什么,曾经怎样信过,有这种光辉先例,赵佶还用从头思考吗?何况,他本人亲眼目睹过道士的神奇。那是位道士中的领袖,茅山第二十五代宗师刘混康。这位宗师大人在哲宗时期进京大显神通,为当时的皇后孟氏取出了误吞入喉的绣花针。这是很尖端的外科手术嘛。另一件事就非常惊人了,据说有一天刘宗师默默无言,一动不动,皇帝派人召见也跟没听见一样。当他终于起身,到赵佶面前后,赵佶问他:“搞什么,这么久才来?”刘宗师说:“刚才上天散步去了,本来很快就回来,可是正看到南天门外放春榜,榜上是明年开科考中的贵人名单。俺多看了一会儿,所以来迟了。”赵佶问:“你记住了吗?”“记住了。”“好,写下来,藏进这只小盒子里,明年放榜见分晓。”第二年春榜发放,金殿唱名,前两位是蔡、柯棐。打开刘宗师的小盒子,发现里边有张纸,上边写着“二草二木”。全都没话说了,完全正确。由此,刘宗师的地位确立,道教的灵验无可置疑。接下来,赵佶也变得灵异了。他先是做了一个梦,梦中扶摇九天,登上了一处仙宫。里边的神仙告诉他,“汝以宿命,当兴吾教。”该神仙做道士打扮。赵佶把这个梦郑重地告诉了身边的大臣,大臣们心领神会,向下边层层通知。可是效果不大好,没多少人震惊。事后想来,很可能是因为没有旁观者,他自己做了个梦,再单独向大臣们宣扬,可信度不高。另一个原因也可能是规模太小了,经过真宗造神运动的宋朝人免疫力太高,导致无动于衷。怎么办呢?聪明的赵佶想了想,什么都没再说,也没再做什么,直到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的十一月,某天按惯例他要盛装出行,去圜丘祭天。当天仪卫盛大,臣子俱全,赵佶乘玉辂出南薰门,奔圜丘。刚刚出城,赵佶忽然遥指前方,问身边一个年轻人:“蔡爱卿,你看玉律园之东若有楼台重重,是何处也?”蔡,是著名的小蔡。蔡京的长子蔡攸。蔡京有很多儿子,蔡攸是很特别的,他并不是走老爹的门路才搭上了皇帝,在赵佶还是皇子时,他就博得了未来皇帝的好感。当年赵佶出宫,经常会遇到一个比他大两三岁的青年。那青年见到他之后会立即下马,拱手立在一边。久而久之,赵佶问这是何人,左右回答说这是蔡承旨的公子。蔡攸之名,就在此刻进入赵佶的心里,算是半个贫贱之交。这时,小蔡心领神会,回答说:“臣看见了,云间的确有楼台隐隐数重,仔细再看,它们都离地有数十丈高。”“是吗?爱卿你视力很好,还看到了什么,有人物吗?”“有,有道教的童子举着幡幢节盖,保持队形在云间行走出没,臣能看见他们的眉目神情,历历如在眼前。”四周大臣侍卫们听了,齐声高呼万岁,神仙真的下凡了,只是我们太蠢,只有皇帝和蔡攸有仙缘,所以才看见。于是,赵佶在这里修建了道观,取名“迎真”,并作《天真降灵示现记》。从这时起,宋朝再一次刮起了全国性的道教复兴运动。在这场运动中,道教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成为中国正朔朝代里唯一一个政教合一的宗教。赵佶就是那个合一体。首先他是皇帝,可他宣称除了神宗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爹。该爹是玉皇大帝,简称上帝。他是上帝的元子,即长子。在天上的官儿叫神霄帝君,因为爱中原这片土地,在天上往下看时,发现茫茫大地上全是光头,即佛教信徒,心里实在有气,才主动要求降生下来,拯救黎民百姓。在他的嘴里,佛教叫“金狄之教”。金,五行中西方属金,这是方向感,指向了天竺古印度;狄,夷狄外族,带有鄙视性,源于中央华美之族的优越感。堂堂中华贵嗣,怎能剃光了头,向异族的神灵膜拜?简直是数典忘祖!于是,赵佶以教主加皇帝的合一体身份,给道教信徒加持了若干光环。先是要学习,赵佶要求全国人民尽一切努力挖掘道教知识遗产,谁能上缴孤本、珍品的道教典籍,立即升官发财。典籍由官方指定人分门别类加以整理,最后合成一部万寿道藏。据传说,《九阴真经》就是这次抢救典籍运动中的副产品……接着还是要学习。宋朝的州学、太学等各级学府从此多加了一门科目,大经,或者小经。学子们任选一经,仔细钻研,学好了有奖。大经,指《黄帝内经》《道德经》;小经指《庄子》《列子》。学习中,道士们发达了。他们有了身份,从低到高分二十六阶,品级和朝中士大夫官阶相等。有阶即有权,他们见到官员时,可以不必施礼,不必俯首。这就不只是分庭抗礼了,简直是出乎其上。有权即有钱。道士们在全国各地大修神霄宫,宫观使不再由官员们兼职,都由教中兄弟们担任,于是宫观职的丰厚工资都成了自留田。最后是一项终极特权。无论谁犯了什么罪,除了反宋反赵反人类,只要加入道教,立即恢复名誉,重新做人。在这个过程里,和尚们倒足了大霉。先是名字改了,和尚叫德士,佛叫金仙,菩萨叫仙人,罗汉叫无漏,金刚叫力士,僧伽叫修善。接着住的地方没了。各地要盖神霄宫,官方的说法是由各地的道观改修,可在实际操作时,有二十六阶官身在手的道士们笑嘻嘻地拦住了装修工程队。何必奢侈浪费呢,屋子还是原来的屋子,再怎么修能搞出什么花样?你们到四周转转,实地测量一下,找到最大的那座佛寺,把里边的和尚赶走,在那儿改建神霄宫……再有就是原来的衣服穿不得了。赵佶说过,他在天上时就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光头来气,连带着袈裟、法冠、锡杖等东西也不顺眼。这些都要改。改成半道士模样。头上要戴星冠,但不许有日月星辰图案,只是一顶乌沉沉的帽子。这个没什么,大不了用根带子勒在脖子上。可帽子下边就没法处理了。正牌的星冠下边是冠巾,配着道士们飘逸的长发,显得潇洒漂亮。可和尚是光头啊,这怎么搞?和尚们有办法,他们戴上了假发。在假发上梳成发髻别上簪子,离远了看非常和谐,没一点破绽。以上种种,只是常规设施,在民间、官场的层面上实施。怎么说呢,一句话,都是给凡人们定的规矩。人之上有神,在凡间之上的境界里,才是赵佶所追求的真正目标。当年的法令公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有挟阴阳卜祝及诡怪诞妄之术,得先生处士之名,官视正郎,恩数越于道流。”也就是说,有特异功能的人,他们的待遇比官员要高,比普通的道士要高。高到什么程度,以最高的那个人在京城的遭遇为例说明。说到神仙、特异功能,现代社会应该不陌生。中华大地上曾经雨前蚂蚁一样涌现出了无数的特异人士,他们能隔空发功给人治病,可以聚众开会引发气场,全体与会人员一起又哭又笑且歌且舞,更可以透过近百米的河水看见河床上的一只罐头瓶子。如此等等,让人大开眼界,觉得身为人类真是荣耀,的确是万物之灵。但翻看宋史之后,你就会发现,时隔近千年,各项神奇功能不仅没有发展,居然还倒退了。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灵异的时代。根据记载,只有先秦、始皇、汉武等几个极特殊的时代才能超过它。但精确计算的话,上面这些还各有不足。与宋朝相比,先秦时代各种传说、诸般神奇的确更炫目,但史料不精确,基本上没有证据;始皇追求长生不老,寻找仙方,派人渡海,看着很壮举,但境界实在太低。长生,本就是仙法中最低等、最初步的层次。秦始皇找仙方,被方士嘲笑,气得大开杀戒;渡海找蓬莱岛,结果人员一去不复还,搞出了个疑似徐福传人的日本国……至于汉武,他在这方面是微缩版的始皇,嬴政大哥干过的他都干了一遍,在他身后西汉还能再挺几代人,算是相当不简单了。之后连唐朝都算上,统统没有宋朝的神仙风光。在赵佶的时代里,各路货色应有尽有,说哪一种,都有代表人物。预言类,有前面说过的茅山第二十五代宗师刘混康,曾经预言第二年春榜的前两名名字。这很帅,但很儿科,灵异界人士都能说点明天、后天、大后天的事,其中跨度最远、预言最准的一个,叫张虚白。张虚白掌管太一宫,官太虚大夫、金门羽客。他的宫里由赵佶亲自下令增设宏道、真学、会宾、隐真四堂。又造庵堂、小轩,名字都由赵佶亲笔题写。是什么让赵佶这样看重他呢,因为他经常喝酒。张虚白是典型的酒后吐真言的人,每当喝醉,他都会突然卧倒,躺在赵佶的大腿上,喃喃自语,说一些云山雾罩的话。这些话,在某些天之后都会应验。更有甚者,某一时刻他一高兴,会直接说在哪一天会发生什么事,这就极其罕见了,要知道就连大名鼎鼎的《推背图》《烧饼歌》或者外国灵异界杰出人士诺查丹玛斯的《诸世纪》也都是用图片、用诗歌等暗语晦涩地暗示一下将来而已。谁也不能准确地说,哪一天发生什么事,并且百分之一百准确。但张虚白做到了。他最经典的一次预言是多年以后,辽国崩溃的消息传进开封,金国人宣称抓住了辽国皇帝耶律延禧。这时赵佶问张虚白:“这事儿真假,你怎么看?”张虚白当时正巧喝醉了,他躺在赵佶的大腿上,缓缓地说:“天祚帝在海上筑宫室等待陛下,已经很久了。”这句话让周围的大臣集体出汗,耶律延禧是亡国之君、阶下之囚,而赵佶当时刚刚获得宋朝历代皇帝最高成就奖,达到的高度连开国之君赵匡胤都比不了。(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张虚白居然把这样的皇帝预言成第二个耶律延禧,还有比这更大逆不道的吗?简直是恶毒的诅咒!换谁都得把这妖人踢出去,不砍头也毒打一顿,去去晦气。可赵佶只是一笑,他拍拍张虚白的后背,说:“张胡,你又醉了。”多年以后,历史证明了张虚白的预言是否正确。在唐朝时,有过一段神仙佳话,唐明皇李隆基失去杨贵妃之后非常想念,找来方士去寻找,哪怕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找到杨贵妃的踪迹。这位方士很神勇,他不仅在海外仙山上找到了杨贵妃,还带回来了一些当年李、杨两人的私密话语,让当事人无法怀疑。很牛吧,宋朝也有,而且更上层楼。濮州(今山东鄄城县西南临濮集)人王老志,本是个地方小官,后来弃官学道,神仙得不得了。在山东老家时有人找他麻烦,结果突然间脚下陷了一个深坑。坑底里露出了斗大的鳞甲,吓得前来找麻烦的人掉头就跑。跑出五里后,头顶上雷霆剧震雨雹俱下。他能随时操纵人间祸福了。王老志进京之后,刚巧赶上赵佶的爱妃刘氏病死了,赵佶悲伤之余请他进宫,询问刘贵妃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情况。王老志说,刘贵妃是天上的紫虚元君,现在已经魂归道山,重修正果,但通过他,赵佶能和刘贵妃对话。赵佶将信将疑。另一位贵妃乔氏问,自己曾和刘氏很好,现在刘氏还想她吗?王老志没说话,他拿出了一封信。这封信里写的居然是一年前乔、刘两人和赵佶在一起时说的私房话!豫章洪州(今江西南昌市)人王仔昔是个全能型神仙,号称无所不能。据记载,赵佶时代某年非常罕见地干旱了。这不是乱讲,在那个特殊的时代里,天气也一样的特异。中华大地上,风调雨顺了好多年,全国出产丰富,五谷丰登。这次罕见的干旱让赵佶不爽,决定派重量级选手一次搞定,在灾祸的苗头初发时就摁死它。于是,王仔昔出场,为了隆重气氛,赵佶御赐了一张黄纸,以便王神仙画符。那一天万众瞩目,王神仙提起朱砂笔来,笔走龙蛇在黄纸上画了一道小符,却没按正常程序当场烧掉,和上天的神仙沟通。他突然转过了头,向旁边送纸来的御使说:“把符拿走,放水里煮开了洗。”“啊?”御使蒙了,神仙在说什么,这是祈雨好吧,又不是熬汤喝!他拒不接受,说:“皇上要你祈雨,你这么搞全拧了!”王神仙却大怒,厉声喝道:“少废话,马上拿去!”于是,御使只好持去。符送到了赵佶的面前,徽宗陛下在迷茫中突然灵光一闪,进而冷汗直流。他一边派人把符扔进水里烧开,一边叫来了一个爱妃。该爱妃正害红眼病,看着跟兔子似的,多少御医都治不好。等符水烧开之后,洗了一会儿,居然立即痊愈。什么是神仙,这才是神仙。能体谅领导辛苦,为领导着想的,才是真正有用的神仙!王仔昔改善了赵佶的生活,这很可贵,但终究不算太难能。因为治病救人、未卜先知,都是神仙的初段本领,下面出场的这位才是神仙里的上层人物。修道者以虚御实,万事皆空,逐渐修炼下去,能达到无为而无所不为。这是中华道教的普及型纲领,在这之上,每个时代总有些修道界里的个别人物搞特殊。他们信奉的是“修而优则反”。这实在是没办法,就像手里抓着一大麻袋的金元宝,要是不花出去,实在让人心痒痒。这些金元宝,就是世俗凡间的人心。修道达到一定层次,总会有大量的信徒。信徒,是最忠实的追随者,就算在无神论成为主流的现代,都不断有人被蛊惑,何况是封建时代?于是,教徒多了,难免不造反。如汉朝的张角,清朝的洪秀全。这类人物在赵佶

                      渡者。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钻入船舱,任由毛龙拖着船体原路返回,要想找寻盘龙部也只有另想办法了。回到石盘洞穴,毛龙照前扭动石盘,地上的大洞渐渐合起后,它自顾趴在石盘边休息了起来。莫炎在地下仔细看着我先前发现的孔洞,转而探视了一下毛龙的双眼,眼中露出一丝阴狠的目光。“弄瞎它的是搬头尸!”莫炎发出难得的切齿声,“它们到天坑办的就是这件事。”我原本就怀疑凹坑中应该聚有寒水,是那些孔洞将寒水排走的。现在看来应该是毛龙离水后,搬头尸用淡金涎液灼瞎了它的眼睛,并放出驯养的蜈蚣将它暂困在这里。但却没想到竹楼一战全军覆没,没有回来接应这条倒霉的蜈蚣。“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想法找到盘龙部。”我招呼着莫炎,他正看着毛龙发愣,“怎么?你想带走这条毛龙?”“它不会走的。”莫炎长舒了一口气,“它等着下一个吹响驯龙笛的人,直到死去……”不知是受了莫炎的影响,还是那条伤残了的毛龙带给我的感觉,淡淡的话语让我感到有种莫名的忧伤。……一路攀爬,我们三人顺着先前留下的绳索出了子坑,此刻的天空已经渐渐暗下。坑外不见晖儿和S的身影,众人寻找中我听到不远处传来晖儿的声音。我们循声急忙赶去,一片树丛中发现了两人的踪影。晖儿哭着拉扯S的手臂,而后者正抱着一棵树木啃咬着树皮,嘴上粘满了白色的汁液。“可咬不得哦!”老田看到那棵树,顿时大惊失色,“见血封喉啊~~”十五、恶魈拘魂见血封喉,又叫作“箭毒木”,树身的乳白色汁液含有剧毒,可使中毒者心脏麻痹,血液凝固,以至窒息死亡。云南民间有一种说法,叫作“七上八下九倒地”,意思就是说,如果谁中了箭毒木的毒,那么往高处只能走七步,往低处只能走八步,但无论如何,走到第九步,都会倒地毙命。S疯狂啃咬的正是这种被称为“见血封喉”的箭毒木,老田叫声一出口,我和莫炎不由都是一震。上前让晖儿退开,我抓住S的肩膀便想将她拉起,但还未用力,手臂却被莫炎牢牢抓住。“见血封喉是血凝性毒剂。”说话间莫炎一掌切在了S的后颈,“弄破口腔就没命了。”一击之下,S立刻昏晕了过去,我和晖儿仔细查看了下她的口腔,所幸没有发现伤口,但即便是这样,剧毒入腹也是危险之极。正在我们检查抢救S的当口,莫炎拉着老田在树木的附近找寻了起来。不一会,两人拿来一些竹节似的红色草秆,莫炎手脚麻利地将草秆揉碎挤压,沁出的草汁慢慢滴入S的口中。“多亏莫炎兄弟找到这红背竹竿草哈。”老田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全靠它解了见血封喉的毒,这女伢子的命算是保住了咯。”挤尽草汁后,S原本绯红得有些怪异的面颊渐渐恢复了本色,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S怎么会这样的?”我向晖儿问道。“你们上来前,她突然开始自言自语,接着跑到树林里到处找什么东西。”晖儿一脸害怕地说道,“后来就抱着这棵树木用牙咬了起来,疯了似的,怎么叫都不停。”“哦?”我心中有些明白原因了,“你去看看S背后的鬼脸。”“不必看了,活命靠树。”莫炎冲我摆了下手,“公孙身上的山鬼巫已经没有了。”见我和晖儿一脸迟疑,他又指了下那棵箭毒木,方才被S啃咬的地方竟出现了一片黑色的痕迹,那奇诡的形态就像是一只正在舞动着的山鬼。晖儿还是不放心地扶起了S,悄悄检查了下她的背部,立即一脸欣喜地向我点了点头。“呸、呸……”S一下醒来,嘴里连连啐着,“什么东西这么难吃?!”众人一片哂然,吃了箭毒木活着就已经偷笑了,那味道怎么可能好吃呢。细问之下,S却并不记得自己的行为,只是模糊地回忆起当时山鬼和她说了几句什么,心里便涌起一种冲动,之后的记忆已是完全空白。事情到此地步已没有必要深究下去,我和莫炎两人并没有感觉到S身上有任何的不妥,老田有些不放心地又给S把了把脉,却也没有发现什么。确认S无碍之后,大家悬着的那颗心总算是放下了。见天色渐晚,一行人便走向牛车停放的地点准备返回村寨。体力和精神的紧张一旦松弛,人很容易会感到疲劳。走出母坑的时候,我已是有些手脚酸软的感觉,除了莫炎之外,的其他人也多少有些倦意。这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借着月光依稀可以看到那头犍牛正安静地停在车旁,脚下不觉加快了步伐,心里开始期待喷香的饭菜和甘醇的普洱茶。“怪咯,咋有人……”走在最前面的老田突然低声道,话未说完,一道刺眼的灯光倏然照在了我们身上,一片眩目下周围的景象完全无法辨识,隐约间似乎有几个影子在那里晃动。“站在原地别动!”一个威武的声音喝道,“放下武器,双手抱头。”眼睛开始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原来面前不远处停着两辆汽车,蓝白相间车身上赫然是警察的标记,车前的大灯直直照射着我们,几名警察正手持枪械虎视眈眈地站在那里。“我再重复一遍,放下武器!”方才喊话的警察提高了声音,旁边几名警察威胁性地扬了扬手中的枪。“照他们说的做。”我低声向众人说道,解下腰间的户撒刀抛在了地上,慢慢地举手抱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虽然不清楚目前的状况,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实在不宜轻举妄动。莫炎面无表情地举起了双手,晖儿和S也放下手中的短柄猎枪依样照做。老田则忙不迭地对着警察不住点头,好像想要和那些警察套近乎。“几位同志是乡里的哈?老汉和你们刘队长认识咧。”老田客套地打着哈哈,“误会咯,误会咯,我们上山打猎采药哈。”警察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松懈下来,而是抬了抬手中的枪,老田一脸惊恐地立刻举起双手,转脸看了看我,眼中尽是莫名与不安。“有人举报你们违法携带枪支,毁坏民居,涉嫌谋杀。”为首的挥了挥手,一群警察立刻将我们围了起来,“现在拘捕你们,有什么话到了里面再说。”咔嚓声中,三名警察手脚麻利地将我们反铐了起来,我有生以来第一尝到手铐的滋味,那嵌入皮肉的金属卡得腕骨一阵生痛。被推搡着上了车,我们五人局促地挤在布满铁栏的警车内,无言中彼此都是一阵眼神交流,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突然了。警车在颠簸的山路上行驶着,我们乘坐的警用吉普开在前面,车内的两个警察一言不发,其余的警察则坐进另一辆警车紧随其后。“有些蹊跷。”坐在我身边的莫炎低声耳语道,“竹楼的事情没人知道。”“除了巴查,只有我们知道。”我也疑惑道,“照理也不可能是他,老田也不至于报警。”我的语声似乎稍大了些,莫炎警惕地用眼神制止了我,望了望前面的两名警察,那两人没有任何的反应,应该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山路崎岖盘绕,车子不住攀爬行驶着,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却还没有到达目的地。“这车咋在上山咯?”老田按捺不住叫道,“乡里的路不是走这里哈。”车前的两名警察丝毫没有理会老田的叫喊,颠簸中车子的速度又加快了许多。“把大家的手铐弄开。”莫炎低声说道,“这些警察没有人味。”手铐在意念下全部脱落,被轻轻地聚在了车厢的角落,我示意晖儿他们不要出声,依旧将手背在身后伪装被铐的样子。耳畔一片山风的掠动,我悄悄查探着远处的环境,渐渐眼前现出高耸的悬崖峭壁,车子正飞速地行驶向陡绝的一侧,这不是在自寻死路吗?更惊讶的是,那两名警察的身体随着掠进车窗的山风竟有些飘动。“大家抓好!”我大吼一声,意念中断开了油门传动杆,将制动装置全部刹死。嘎地猛震,警车立刻刹车,滑行中车身横向停在了路中,虽然大家早有准备,但却也被惯性甩动得一片歪倒。扶起晖儿,我刚刚站稳,正要想法制服前座的两名警察,车身突然遭到一股巨大的撞击,方才站稳的众人再次跌倒。“这帮警察疯了?!”S大叫道,“要把我们撞下山吗?”叫声中车身又是一震,在金属的异常响动中脚下传来移动的感觉,后面的警车竟抵着这辆车加大马力往山崖边推去。“真有风格,想连自己人一起弄死。”我嘀咕了一句,狠狠地将车子的轮轴扭断,四根轴杆贯穿车体深深地插入了地下。“那两只东西已经跑了。”莫炎淡淡地说道。在我的固定下,车身已不再移动,莫炎的话不由让我惊觉,车内那两名警察此刻早就失去了踪影,除了车窗外呼呼灌入的山风,前排上已是空空如也。“砰……哗啦……”边上的车窗中弹破碎,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我的头顶飞过。还未缓过神来,连串的枪声随即响起,子弹疯狂地攻击着车子,车厢像被密集的冰雹砸中了一般不住作响。不知哪颗流弹击中了警车的油箱,车身内猛地腾起一片大火,火光直冲而上,在山风中猎猎作响。围攻我们的警察慢慢自警车后转出,个个面无表情地抛掉手中早已没有子弹的手枪,齐刷刷地在那里注视着熊熊燃烧的警车。为首的那个警察正坐在另一辆警车里,他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不紧不慢地点起一支烟,悠闲的抽了起来。渐渐地,警察们有些奇怪了,火势熊熊的警车并没有任何的熔化,车内更是没有惨叫和呻吟声传出,难道里面的人在刚才乱枪射击中早已丧身?围观的警察慢慢地接近燃烧的警车,隔着火势仔细探查。呼地一声,原本凶猛的火势瞬间消失,一蓬子弹如雨点般自车内喷射出来,警车边的警察无一幸免地被击倒在地,中弹最少的身上也有七八个窟窿。车厢顶盖四壁四散飞开,车上众人却是毫发无伤,这一切完全得益于莫炎的火势伪装和我控制金属枪弹的能力。“切,就凭这些毛贼还想收拾我们?”S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顺手捡起掉在一边的短柄猎枪。“这些不是真正的警察,他们完全是想置我们于死地。”晖儿接过S递来的猎枪,填上子弹道。“管他们是什么人,问问那个活口就知道了。”我冷冷地说道,脚下迈步向车内的那个警察走去。手臂一紧,莫炎拽住了我,眼中流露出异样的目光。我这才发现,地上倒下的那些警察竟像泄了气的气球一般,身体全都瘪了下去,山风鼓动中,地上只剩下一堆飘挥的警服。车内的警察突然冲我咧嘴一笑,随手将手里的烟头弹向空中,“波”地烟头爆开,蓬出一片火星,那颜色竟是无法用色谱中的名称来形容。火星出现的那一瞬间,地上的警服不断蠕动起来,一些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从领口慢慢挤出,晃动着飘在了空中。仔细看去,那是一些薄薄的灰白色人形东西,飘舞在那里就像一只只风筝。“ghost?!”S端起枪瞄准了其中一只,“我还是捉鬼队呢!”枪声响起,子弹击中了其中一只人形“风筝”,但它却并没有落地,而是带着弹孔继续在那里飘动。车内的警察饶有兴致地看着S,又点起了一支烟,享受般地深吸一口,慢慢地吐出了烟雾。难以置信的是,那烟雾竟似绵绵不绝,在空中聚成了偌大的一团。他轻松地弹了弹烟灰,手中的烟优雅地画了一道弧线,空中的烟团立刻射出几道烟箭,直没入飘舞的人形“风筝”中。“居然学会了人皮恶魈。”莫炎的声音如寒冰一般,“混蛋教出来的混徒弟。”人皮恶魈?诡异险恶的名字让我不由有些发寒,而空中的景象就更是令人毛骨悚然了。那些烟雾注入之后,人形“风筝”像充足气了似的鼓胀起来,完全恢复成了中弹前的警察模样,只是脸上一片死然,原本的口鼻和双目已换作了黑漆漆的孔洞。“臭脸师叔,别混蛋混蛋的,让我师父知道了他会不高兴的。”那警察从脸上拉下块皮一样的东西,露出了一张满是稚气的男子面容,“您先和这些恶魈玩玩,我还有点事情,下次有空请您喝茶。”我们都有些糊涂,听话里的意思莫炎是这人的师叔,但似乎和他的师父有着什么过节,对方的口气虽然有些放肆,不过却像恶作剧似的,看来并没有什么威胁存在。莫炎的脸色越来越冷,双手闪电般错动起来:“灵火烈风诀!”骤然而起的灵火狂野地冲向警车,我隐隐感到一股凌厉的杀气自莫炎的身上传来。“唉,您还是老样子,臭脸臭脾气。”那男子叹了口气,“您和师父间的恩怨,没必要和我算账吧?”手中香烟一抖,两只人皮恶魈立刻飘来,黑洞般的口鼻中聚出一股黑色的气流,卷动着将火焰吸入体内。猛胀之后,人皮恶魈周身映出火红的光芒,猛蹿到半空,毫无声息地爆裂开来,一片火云被山风卷动着燎闪开去,煞是壮观夺目。“呃……”那男子身躯一抖,脸色有些发白,口角溢出一丝鲜血,“下手真狠,烈风诀居然带着自爆。”说话间两手一翻,十指中多出数支香烟,只见他交错一挥,数点火光射入空中剩余的五只人皮恶魈,那些恶魈灰白的皮肤上慢慢有了血色,黑洞洞的双眼中闪动着鬼火般的光焰。“不陪您玩了,这票生意当我没接。”男子调皮地笑了笑,脚下猛地冒起一片火光,整个人像溶入地面般渐渐消失在我们面前。“想走……”莫炎左手右手一合,作出灵火入地诀的起手式,可还未击中地面,一只人皮恶魈已出现在他面前。那恶魈抬腿横劈,轻飘飘地攻向他的肩背,莫炎却不敢怠慢,弓身一个后翻闪开,一声闷响,泥土碎石飞扬下,地上竟然出现了一个不小的坑。轻飘飘的一脚居然有着这么大的威力,看来这些人皮恶魈绝不能小觑。数十把吴钩短刃凭空出现,夹着破空声袭向恶魈,但却被那些家伙轻易闪过。无论如何提高攻击的速度,可始终无法伤及它们一丝汗毛。晖儿和S不断瞄准射击,可子弹也并不比吴钩短刃好到哪里去,那些恶魈的速度并不快,但就是能够在被击中的那个瞬间闪避过去。我们几轮攻击后,空中的恶魈开始分散,两只紧盯夹击着莫炎,一只则落在了我的面前,剩余的分两侧堪堪守住了晖儿、S和老田。我一分神,面前的恶魈当胸便是一拳,不及闪避中胸前隔起一块厚实的金属板。一声大响,我被震得飞了出去,一寸多厚的金属板竟被击穿。如果不是金属板的阻挡,只怕胸骨早已碎裂了,可即便如此,胸口传来的闷痛也险些令我窒息。就地一滚,我硬撑着爬起身子,那只恶魈上前就是一脚。转念间,两根铁柱从地下支出,连连挡住了那一脚的攻势,但粗如手臂的铁柱已被踢得弯曲成了直角。枪声连连,两只恶魈儿戏般地躲闪着子弹,轻飘飘地逼近晖儿三人,老田满头冷汗地握着我那把户撒刀,手下已经是颤抖得不成样子。我连赶两步,与他们会和,三只恶魈此刻形成三角阵势将我们围困起来。莫炎的脚下已是没有一片平地,两只恶魈的连番攻击弄得漫天碎石沙土飞扬。无论他的灵火攻势如何巧妙猛烈,却始终被恶魈巧妙地闪开。无奈下,莫炎一个闪身,也跃入了我们的战团。五只人皮恶魈将我们死死地围作了一团,暂时没有继续攻击,闪动着鬼火的双目诡异地盯着众人。它们飘动的身体轻如鸿毛,可任何一击却都重如泰山,这种只能被动挨打的局面令我窝火而无奈。更重要的是,如此下去,我和莫炎或许还能支撑,但只要被分开的话,晖儿等三人一定会被人皮恶魈活活撕碎。“轻如片羽,攻如巨犀,那混蛋真的是天才。”莫炎的声音已接近冰点,“王亦凡,你我照顾好大家,能走一个算一个。”“这东西太难对付,打不着,挡不住。”我在大家周围布下一片舞动的金属细丝作为防护,“你也没有办法对付它们?!”莫炎冷漠地摇了摇头,在金属细丝外又布下了一圈熊熊的淡色火焰,人皮恶魈在圈外不住飘动,一时间似乎无法突破。“也许只有你可以救大家。”晖儿突然说道,猎枪一摆,对着我就是一枪……十六、蒙氏之迷猎枪射出的子弹呼啸着从我身边飞过,随即背后传来奇怪的吱吱声。一个白色的物件掉落在了地上,那东西像是一卷细细的画轴,正从金属细丝和火焰的间隙中钻入。子弹恰好击中了它的一端,在热度和速度并济之下,中枪的部位撕裂爆开,放射状的细条让我想起了残缺的皮肤。那东西在地上一抖,倏地展开,竟是一只自行瘪下的人皮恶魈。看来它缩卷起来想从间隙进入这里,但却被晖儿发现击中了。嗯,怎么现在会被击中?“亦凡,钉住它。”晖儿提

                      过来在地上抹了把卤汁,细细闻了闻,“这东西是夜里的妖魔哈,月牙子到山边,黑曼陀罗的香气会让人睡瞌睡,打雷都不得醒唷。”昨晚模糊的记忆结合莫炎老田的推断,那搬头尸在害死岩虎之后,还曾将目标锁定在我身上,无意间却触发了驭金的自然反应,便匆忙夺回短剑并布下疑局企图一石二鸟。奇怪的搬头尸不但懂得用黑曼陀罗的药性使人昏迷,还有着匹敌人类的智慧,而身体里的这把古怪短剑显然对它十分重要,这一切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这短剑是啥地方来的?”老田发现我手中的短剑,眼睛亮了一下,“搬头尸身上的?”我点头默认,将短剑递了过去,老田眯缝着眼睛端详着。出于好奇,其余人也在一旁围看了起来。短剑是一字形剑格,剑柄铸成古滇常用的战鼓形,及刃近格处装饰着浮雕。剑柄上雕着一个头顶倒立战鼓的人像,一对环眼怒睁着,阔张的大口间露出两排利齿,两耳佩带着硕大的耳环,一手持刀,一手提着人头。老田在手中翻弄了几下短剑,小心地捏住剑柄处的战鼓形装饰,微微用力一拔,一把细窄的刺刃应声而出。莫炎见状一愣,向老田讨过刺刃,端详了片刻又放在鼻尖闻了闻,眼中竟闪过一丝讶异。这古怪的短剑居然是罕见的双套刃,大学时曾看过冷兵器的介绍资料,少数民族的武器习惯多数都以奇门见长,但这种暗藏刺刃的做法却很少有过记载。猎户出身的老田熟悉云南传统冷兵器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莫炎应该多少也知道些此间的渊源,他眼中的讶异勾起我莫大的好奇,手下不由自主地去拿那把刺刃。“小心你的手。”莫炎冷冷的说道,“这东西一向是有毒的。”“什么?”“你说啥?”我和老田几乎同时脱口而出,老田的语气似乎有些过分惊讶了,他知道短剑的机关,却怎么不知道刺刃的蹊跷?“你说啥?莫炎兄弟,刀上是啥毒哈?”老田继续追问。“主味黑乌头,次味黑曼陀罗。”莫炎的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老田。“上山莫遇搬头尸,打仗最怕割头剑。”老田忽然感慨地叹道,“老汉活了六十多咯,今天才明白这句话是啥意思。”“你懂刑天猎首剑,就该知道这刀有毒。”莫炎的言语中有些质疑。“不是老汉不知道哈,实在是不敢相信这就是那割头剑。”老田脸上一片担忧。“我也不敢相信。”莫炎的语气缓和了一些,“没人相信那个传说。”两人一唱一和的对话简直就是在演出悬疑剧,余下的三人在一边早已听得不知东南西北,尤其是没有满足好奇心的我,在被莫炎制止后对那奇怪的短剑更是心痒难耐。“两位能不能抽空给我们这些异乡人解释一下?”我按捺不住了,“搬头尸、刑天猎首剑、没人信的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讲故事还是让老田来吧。”莫炎耸了耸肩膀,把地上的袋子归拢到了一边。老田闻言笑了笑,示意大家在一边坐下,手中拿起短剑和刺刃,一段古老而又诡异的传说揭示开来……古滇时期,兵种大致分为骑兵、步兵和弓箭手,战场上配合得当兵马骁勇,算得上是百战百胜。但在一些棘手的战役中,除了这些常规兵种外有时会出现一支神秘的队伍。这支队伍共有七十二人,很少公开露面,一直单独行动。他们所戴的头盔是用树干雕成的,外蒙象皮,只露出两只眼睛。作战时手持古怪的短剑,专门割取敌人的头颅,并将这些头颅风干,用炭火烘培缩小后悬挂在腰间作为饰品。队伍只受命于滇王,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和姓名,据说是上古刑天一族的后裔,因此被称作“刑天营”。虽称作后裔,但与忠厚勇猛的刑天不同,狡诈狠毒不择手段,身手如猿猴般敏捷,十分擅长在丛林中突袭作战。古滇国的兵力、文化、物产都具备相当的实力,可滇王的统治疆土却并不大,面积与毗邻的夜郎国相比只算是边陲的小国而已。滇王似乎没有什么野心,对国土扩张也没有多大兴趣。但他十分看重滇国内部的统治,对来犯和内部侵扰的民族势力一向是斩草除根。游弋在古滇国境内的昆明族擅长马术和游击作战,这个古老游牧民族向来是滇王的心腹大患,多次围剿作战都是无功而返。盛怒之下滇王发出格杀令,指派刑天营围剿昆明族。一个大雨瓢泼的日子,昆明族的营地遭到古滇骑兵突袭,双方激烈交战一阵后战场渐渐移向附近的树林。战斗正酣,古滇骑兵突然露出败象,纷纷逃入树林,昆明族人一阵狂喜,乘胜追击地随后跟了进去。大雨使得地面泥泞非常,树木和雨水的影响令视野变得十分的模糊,马匹不断滑倒,昆明族人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正当他们想要退出树林,却惊恐的发现队伍中不少人的头颅已不知去向,马匹上端坐着的全是无头的尸体!有几个胆小的立刻策马向树林外逃去,可还没跑出多远,便被树上跳下的几个怪人割去了头颅。原来这是刑天营头目设下的圈套,先前的古滇骑兵只是引诱昆明族人进入树林,擅长丛林战的刑天营则埋伏着暗中将其歼灭。昆明族首领很快明白了一切,于是将剩余的人聚集在一起,挑选了几个勇敢的族人四处跑动,引诱刑天营现身,队中的弓箭手则伺机射杀。雨水、鲜血混作一片,地上满是尸体残肢,树林里展开了一场残酷的厮杀。在昆明族人的奋力厮杀下,刑天营死伤殆尽,最后一个营众被活捉,但昆明族也只剩下了首领、他的兄弟和一名族人。正在他们审问这名营众的时候,刑天营头目悄然出现在身后,杀死了那名族人,并挟持了昆明族首领。首领的兄弟来不及救助兄长,便挟持那名营众与刑天营头目交换人质。双方各不信任,都不肯先放人质,最终只好约定一齐交换。就在双方准备交换的时候,昆明族的首领却突然按住架在脖子上的短剑割颈自尽,首领的兄弟又惊又怒,当下杀死营众扑了上去。经过一番苦战,以一条手臂为代价,他终于刺死了刑天营头目。在查看尸体的时候,发现在兄长的肋下有一个血洞,原来昆明族首领被刑天营头目用短剑上的刺刃暗中刺穿了的肺部,自杀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兄弟陷入绝境。悲痛之下他骑马返回营地,却看见古滇骑兵正在大肆屠杀剩余的老弱妇孺,孤身重伤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整个昆明族惨遭屠灭。无比的怨毒染红了他的眼睛,只身返回树林后他割下了所有刑天营营众的头颅,并全部敲碎。随后剖开自己的胸膛,用鲜血布下了昆明族古老神秘的诅咒。古滇骑兵在屠灭昆明族人之后,全队返回接应刑天营。走进树林却只看到昆明族战士的尸体,正在狐疑之际,一群无头的尸体从四面蹿了出来,用双手生生搬去骑兵们的头颅,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余下的骑兵吓得屁滚尿流,仓皇逃回城内。滇王闻讯立刻派出大祭巫率队前往查看,大祭巫在探明缘由后确定,那些顶着他人头颅的无头尸全是刑天营营众,是被人下了诅咒。但大祭巫无法破除这怨毒十足的诅咒,拼尽性命之下消灭了大部分无头尸,余下几具则受创四散逃走。……“照说当事人都死光了,那这个传说又是怎么流传下来的呢?”惨烈的传说虽然惊人,但我却心存疑问。“所以没人相信这个传说。”莫炎答道,“今天之前我也不信。”“是咯,有人说树林里的昆明族有人活下来哦;也有人说是大祭巫作法的时候看到了经过哈。”老田叹道,“不过,这一直都是传说咯,不是这把短剑,老汉也不敢相信撒。”“刑天营专用的刑天猎首剑。”莫炎将刺刃插入剑柄,“刀上的毒会使人麻痹流血不止。”“换作我也会自杀的。”S喃喃地拿过莫炎手中的短剑,似乎还沉浸在传说的氛围中。肺部被刺破,体内流血不止,完全丧失战斗能力,半小时内窒息而死,死时痛苦不堪。这样的境遇之下也许自杀是最好的解脱方法。不过,似乎这个传说并不仅仅是惨烈那么简单。“逃走的无头尸有几具?”看来晖儿和我有着同样的感觉,“你们好像很怕这个传说。”“莫要问,也莫要讲咯。”老田一副害怕的样子,“烧了搬头尸,各走各的路咯。”“嘿嘿~~”一阵阴森的笑声在屋内响起,众人听得浑身一颤。虽说屋外阳光明媚,但在传说那诡异的氛围下,突然出现这样的笑声,实在让人不寒而慄。循着笑声,我和莫炎的眼光一同指向了放置岩虎尸体的袋子。莫炎迟疑了一下,上前解开袋口,岩虎的头颅咕噜一声滚落在了地上。“嘿嘿~~”头颅滚了两下,竟阴笑着开口道:“自杀吧,别想了,死比活着好。”我下意识地挡在晖儿和S的身前,身边人影一闪,莫炎已并排站立过来。老田的铜炮子猎枪早已举了起来,但却不住地颤抖着。“刑天猎首,无人生还。”头颅继续阴声道,“快自杀吧,免得我动手。”“就凭你这个死人头?”S冲头颅大声道,“你有手能动吗?大言不惭!”没想到S会冒出这么一句,原本紧张的众人都有些忍俊不禁。头颅似乎被激怒了,脸部涨满血红:“不是首领吩咐,你们早该死绝了!”首领吩咐?心里一闪,难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令莫炎和老田害怕的部分?“还有一句废话可以说。”莫炎冷冷道,“在我抽掉你的鬼丝蚕之前。”头颅一愣,双眼难以置信地望着莫炎,一时间失去了方才那嚣张的气焰。“说出首领同伙的位置,我可以考虑放你。”莫炎继续道,张开的十指上飙升出三寸多长的条状灵火。老田活见鬼似的看着莫炎,又望望我们,嘴唇哆嗦了两下,身子开始向墙边靠去。“你……你会法术?”头颅畏惧地看着灵火,眼珠不住转动着。莫炎并不回答,脚下迈步逼近,十指的灵火像灵蛇似的摆动了起来。“别抽我的宝蚕……”头颅声嘶力竭地叫道,“我说……我说……”停下脚步,莫炎冷冷地望着它,手中的灵火却没有收回:“在哪里。”头颅泄气地叹了一下,看着我们道:“你保证守信,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这家伙在耍花样!”我隐隐看到它的颈部有几丝血红的东西在伸缩蠕动。喊声未落,那头颅猛一张口,几道血色细丝飞速喷出,直射莫炎的面部,那方向似乎是冲着口鼻而去的。莫炎身形一矮躲过,抬手抓住细丝,上前用脚踩住了头颅,灵火沿着细丝钻入头颅,双手并用不住地抽卷着。嘶喊中头颅脸上暴起根根紫黑的血管,眼珠和肌肉迅速干瘪了下去。莫炎一振臂膀,细丝应声扯断,手中灵火呼地将一卷细丝烧尽。“喀嚓”,干枯的头颅四下裂开,碎块间一条黑色的蚕虫不住地扭动翻滚,不一会便渐渐僵直了。“越人鬼丝……”晖儿惊讶地问道,“难道那时大祭巫做了什么?你们害怕的……”“大祭巫消灭了好多无头尸咯,法术用尽,后来只能用神虫术。可哪知道神虫居然被无头尸收掉,白白地丢了性命咯。”老田颤巍地说道,“老汉人老眼花,没看出来几位都是高人哈。”“老田,别害怕,我们不是高人,当然也不是坏人。”S对老田安抚道,“我们只是懂点法术,来这里是为了办些事情。”S倒也机灵,原本复杂的事情在她几句话之下倒也解释的简单明了。莫炎友好的拍了拍老田的肩膀,转身用灵火处理起尸体和鬼丝蚕来。“搬头尸里都有鬼丝蚕?”我靠近莫炎问道,“你担心的就是这个?”“是的。”莫炎手下不停,口中答道,“它们身上的鬼丝蚕不太好对付。”“好在只出现了一具搬头尸,你也不必太担心。”我安慰地笑了笑,“我们尽快离开这里就是。”莫炎回头看着我,一脸严肃地摇了摇头:“除非杀了我,否则走不掉。”“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被他说得莫名其妙,“干嘛要杀你?和离开这里关系吗?”“鬼丝蚕彼此间有感应。”莫炎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刚才是想留下讯号。”“你手上有鬼丝蚕残留的信息,那些搬头尸就会一直追着我们?”我心中一凛,“灵火去除不掉?”莫炎点了点头,伸出右手,手掌上有几丝痕迹隐约地闪着红光,我知道在一般人眼里是看不到的,这便是鬼丝蚕留下的某种讯息。“还有多少搬头尸?”既然抛下莫炎绝不可能,那我就必须知道对方的实力。“传说中逃走的搬头尸有六具。”莫炎沉思道,“我没把握同时对付五只鬼丝蚕。”“S不是用枪解决过两只吗?”我突然想起阴墓中的滇王,“只要打碎它们的头,就可以消灭。”莫炎看了下S,叹道:“公孙杀的是有头尸。”似是而非的回答弄得我不知所以,一时间已无从问起。看着我一脸不解的样子,莫炎起身拍了我一下:“对无头尸来说鬼丝蚕就是它们的脑子。”十、苦聪蛛衣一种挥拳的冲动在心里冒了出来,如果不是衡量了一下格斗方面我和莫炎的强弱,也许此刻莫炎的鼻梁已经歪在了一边。一连串的对话下来,原本的疑问没有解决,反而却增加了更多的谜团,这就是询问莫炎的结果。“以后谁要是不懂‘惜字如金’这句成语,最好让他和你聊上几句。”我讥讽地说道,“而且那人还能同时领会什么叫‘越描越黑’。”莫炎被我说得一愣,似乎没有明白我话中的含义,直到瞥见一旁S忍俊不禁的样子,他才有些醒悟地看了我一眼,回答居然没有超过六个字:“你有理解障碍。”他这话一出口,S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原本满腹怒气的我一时被弄得哭笑不得。“莫炎说话的风格就是这样,我们也都该习惯了。”晖儿忍着笑解围道。“按这个风格下去,有事都说不清,等我理解话里的意思估计早就没命了。”我没好气地说道。“刚才听你们对话的意思,搬头尸还有五具,而且其中一具是当年的刑天营首领。”晖儿眨了眨眼道,“莫炎被鬼丝蚕做了记号,那些搬头尸会尾随而来,他却没把握同时对付。”莫炎点头默认,眼睛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下,转又注视着继续说话的晖儿。“鬼丝蚕本来寄生在人脑中,吞食宿主思想复制施术者思想的媒介体。”晖儿的语速缓慢了下来,“而对于没有大脑的搬头尸来说,鬼丝蚕则变成了它们的大脑。”“找不到大脑的鬼丝蚕会被宿主体内信息同化。”莫炎破天荒地词句慷慨起来,“施术者的思想会消失,鬼丝蚕继承了搬头尸的思维。”“难怪那个大祭巫失算了。”S做恍然状道,“那搬头尸盗割人头就是为了喂养鬼丝蚕?”“没有大脑的情况下是这样。”莫炎继续话多道,“按鬼丝蚕的习性,七天就需要一定的养分。”三人的对话严丝合缝,逻辑竟比我俩之前的对话清晰数倍,我对自己理解能力的自信开始动摇了。“正常情况下,鬼丝蚕可以通过消灭宿主大脑的方法解决。”我忍不住加入了讨论,“搬头尸是个特例,所以只有按照刚才的方法才能消灭?”莫炎的脸上掠过一丝诧异:“你还有药可救啊。”屋内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这次连莫炎也不禁露出了笑意。“不好意思咯,老汉打搅一下哈。”许久没有出声的老田凑上前来,“几位都会法术,这搬头尸就靠你们降服咯,没啥事情老汉先走咯。”话一说完,他便急急向门外走去,人影晃动中,莫炎却挡住了去路。“刚才是你开的枪。”莫炎的声音冷了下来,“搬头尸的信息不会漏掉这一点。”“啊?!”老田脚下一软,险些坐在了地上,“那咋办?老汉不晓得会这样啊。”莫炎的作法虽然有些生硬,但的确是为老田着想,如果现在放他单独出去,一旦被剩余的搬头尸撞上,只怕是会死得十分难看。“老田,反正大家都是顺路,不如你就跟着我们。”S爽快地说道,“等解决了搬头尸,你自然就安全了。”这口气虽然有点大,不过也是目前唯一的方法。况且附近的地形老田比我们熟悉,多一个老猎户做向导对事情的进展确实帮助不小。“先洗洗手吧,接下来的事情再慢慢商量。”晖儿端来一盆水,我们这才注意到收拾残局时,大家的双手都已污秽不堪了。双手浸入水中,粘腻肮脏顿时被清凉柔和的感觉所取代。我在盆里搓动着手掌,尽力享受着这种舒适。眼前忽然闪过几个黑影,我的大脑像被电击了一下。悉窣的耳语声、快速散去的身影、浓重的花香,不断交织重叠的残破画面有如老旧的电影片断一般掠过。“哗……哐当!”我诧异地收回双手,用力过猛之下水盆被打翻在地,污水溅了大家一身。“这水是从哪里来的?!”我急切地向晖儿问道,一旁正要

                      子锦上添花,给秦穆公送去一只金鼓以表庆贺。金鼓是礼乐之器。身为诸侯而获得天子赠予的金鼓,在当时是非常让人眼热的荣誉。以称霸西戎、获赠金鼓为标志,秦穆公到达了他个人事业的顶点。两年之后,秦穆公去世了。在那个年代,秦穆公以其仁德而非文治武功获得天下的尊重。在秦国与晋国的关系史上,秦穆公曾经扶持过晋惠公和晋文公两任君主,没有秦穆公的帮助就不会有晋文公的上台,也不会有晋国的霸业。考虑到秦国还曾多次解救晋国的饥荒,我们可以这样说,秦穆公之于晋君、晋民、晋国均有莫大恩惠。然而,从历史的记录来看,秦穆公对于自己的这些功劳似乎没有要求更多的回报,即使在打败晋惠公之后得到的河外五城,也因公子圉的入质而及时归还了晋国,除此之外,秦国没有得到任何直接的好处。晋国反倒是有多次恩将仇报的举动,一再伤害秦国人的感情。但这些伤害没有影响秦穆公的理性判断,也没有影响他的仁人之心,“泛舟之役”中,他那句“其君是恶,其民何罪”,可以说是数千年后我们将“日本帝国主义”与“日本人民”区分对待的最初蓝本。在秦穆公的领导下,秦国的国力有较大幅度增长,这与他的用人不疑、敢于担当领导责任的人力资源政策有关。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秦穆公如此博爱和重视人才,在其死后,秦国人却按照传统的陋习,以大夫子车氏三兄弟等一百七十多人殉葬。子车氏三兄弟在秦国被称为良臣,也就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他们的殉死令秦国人深感悲伤,因此作《黄鸟》之诗以示哀悼。诗是这么写的:〖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黄鸟跃于枝头,来往自如,栖得其所,而子车氏三兄弟却无辜地躺在冰冷的墓穴里,确实让人倍感唏嘘。【异姓势力的威胁】王官之役以晋国的失败而告终,损失虽然不算惨重,却给了晋国人一个教训。因此,王官之役之后,晋国再一次调整对外政策,加强了与中原诸国的对话与沟通,以较为平等的姿态对待弱小国家。这也是晋国人的秉性:顺利的时候得意忘形,目空一切,可以随便派个大夫去接见人家的国君;不顺利的时候谨小慎微,彬彬有礼,开始谋求对话与合作。不要笑晋国人朝三暮四,其实从古到今,强权国家的外交都差不多是这副德性,不到四处碰壁这境况,是断不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听听别人有什么意见的。公元前621年,晋国在夷地(晋国地名)举行“春蒐(sōu)”,改革部队编制,将现有的上、中、下、新上、新下五军再度缩减为上、中、下三军。部队缩编,并不意味着裁军,而是将原来五军的人员集中到三军来管理。这种做法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大部制改革,而且,它和大部制改革都同样面临一个重大问题——人事问题,也就是机构精简之后,富余的干部该如何安排的问题。相对而言,这个问题在现代比较好解决,一个正职配十几个副职就行了,如果仍然解决不了,那就再配十几个享受副职待遇的正职助理,或者享受副职待遇的巡视员。但是在春秋时期,各国公务员的编制都非常紧张,也没有所谓享受某一级待遇的说法,这就意味着,在晋国的这次“春蒐”中,将有四位军一级长官(两位主帅和两位副帅)受到调整,转任较低的职务。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得罪人的事。但是,公元前621年春天,晋襄公提出要缩编部队的时候,却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原因很简单,公元前622年的冬天,堪称晋国栋梁的赵衰、栾枝、先且居、胥臣臼季四人先后去世了。当时这四个人在晋国军中担任的职务如下:赵衰,新上军主帅兼中军副帅;栾枝,下军主帅;先且居,中军主帅;胥臣臼季,下军副帅。这四个人的死,替晋襄公解决了最难处理的人事问题。晋襄公缩编部队,也许有经济上的考虑,更多却是政治上的考虑。自晋文公以来,晋国的军政大权一直把持在非公族的异姓贵族手中。以公元前629年的“清原之蒐”为例,当时担任晋国五军正副统帅的分别是先轸、郤溱、先且居、狐偃、栾枝、胥臣臼季、赵衰、箕郑、胥婴、先都。这十个人在晋国被称为“十卿”,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局,但是其中没有一位“公子”,也没有一位“公孙”。这就说明,晋国的公族完全被排除在国家政治权力的核心之外了。造成这种情况,自有其历史原因。自晋献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采用士蒍的计策将盘距在曲沃的“桓庄之族”消灭以来,晋国的公族势力就被大大地削弱。后来骊姬为了扶持自己的儿子上台,除了陷害大子申生,更唆使晋献公将其他几个儿子都赶到边境去居住,导致公族势力被进一步削弱。晋惠公、晋怀公父子在位的时候,只顾保自己的位置,更不会亲近公族势力。至于晋文公,他之所以能够上台,倚仗的也不是公族,而是狐偃、赵衰等异姓贵族。因此,在晋文公年代,公族势力继续衰退,新兴的异姓贵族因为功勋卓著,地位不断上升,成为了晋国的实权阶层和既得利益者。稍微有点中国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狡兔死、良狗烹”的道理。但凡开国君主,上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昔日同甘共苦的战友下手,免得他们功高盖主,尾大不掉,给自己的统治造成威胁。但是,开此风气之先的人是汉高祖刘邦,在春秋年间,人们还没有具备这种“高级”的政治智慧,至少晋文公不具备。因此,公元前628年,当晋文公撒手而去的时候,他留给晋襄公一批能臣,同时也是一批很难缠的主儿。如何驾御这些有功之臣,是晋襄公这位守业之主面临的难题。很明显,他希望通过这次大动作的“春蒐”来调整既得利益集团的结构,对晋国的军政大权进行重新洗牌,达到制约群臣的目的。因为晋国的这次“春蒐”是在夷地举行,所以历史上又称为“夷之蒐”,它在实质上已经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有触动就会有反弹,在讨论三军的人事任命的时候,这种反弹就表现出来了。三军之中,地位最高的是中军。在军政合一的体制下,中军元帅既是最高军事长官,又是最高行政长官,乃是参谋总长与国务院总理兼于一身的要职。晋襄公最初的想法,是让士谷担任中军元帅,梁益耳担任中军副帅,同时照顾一下原“十卿”之中硕果仅存的两位老臣箕郑(原新上军副帅)和先都(原新下军副帅),让他们担任上军的正副统帅。士谷是晋献公年代的老臣士蒍的儿子,子承父业,原本担任大司空;而梁益耳则名不见经传。这两个人在人才济济的晋国,只能算是中等人物,由他们来担任中军主要领导,未必不能胜任,但显然不是最理想的。那么,晋襄公为什么会提出“士梁配”这样一个设想呢?史料上没有记载。我们只能推测,既然“夷之蒐”的本意是要削弱异姓贵族的势力,在晋襄公的计划中,新的中军领导人最好不要太有能力,也不要有太强的后台,选择平庸之辈更易于控制。这一计划遭到了先克的强烈反对。“狐、赵两家于我晋国功不可没,必须优先考虑!”先克理直气壮地说。狐,是指狐偃;赵,是指赵衰。当年晋文公流亡列国,狐偃和赵衰一直是他最坚定的追随者,也是他的智囊团的主要成员。据《国语》记载,晋文公“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足见这两人的重要。狐、赵两大家族,其实也就是异姓贵族集团的主要代表。如果由“狐赵配”来担任中军主要领导,异姓贵族的势力就不可能有所削弱,“夷之蒐”的目的就要落空,这是晋襄公非常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先克的意见一提出来,晋襄公的脸就黑了。先克为什么要捋晋襄公的虎须?因为“士梁配”搞得他很不爽。先克的父亲先且居、爷爷先轸都是晋国历史上的名将,为晋国的霸业立下过汗马功劳,而且又都曾长期担任中军元帅。若论子承父业,他先克第一个应该担任中军元帅,连狐、赵两家也得靠边站。现在既然晋襄公将他摆到了一边,他也不好为自己鸣不平,所以干脆替狐、赵两家出头,伸张起正义来了。你不让我好,我也不让你好!这就是先克搅局的心理机制。晋襄公的计划被先克这么一搅,果然就推行不下去了。他权衡再三,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听从先克的建议,放弃了“士梁配”,转而任命狐偃的儿子狐射姑为中军元帅,赵衰的儿子赵盾为中军副帅。闹闹腾腾的“夷之蒐”,以异姓贵族的胜利而告终。然而,对于晋襄公来说,这件事还没有完,更可气的事还在后头。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22年,也就是“夷之蒐”的前一年冬天,晋国大傅阳处父奉命出访卫国,回国途中经过宁城(晋国地名),受到当地贵族宁嬴的盛情款待。春秋时期,各国官制不一,难以一概而论。据后人考证,大傅在晋国是个很重要的官职,主管礼与刑,也就是外交与司法。因此,阳处父访问卫国,相当于是以外交部长的身份前往的。这次访问的具体情况如何,史书没有记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这次出访,阳处父正好错过了第二年春天的“夷之蒐”,没有看到晋襄公与先克斗法的热闹场景。这本来是件好事,生逢乱世,还有比悠然自得地置身于政治斗争之外更惬意的事吗?但阳处父显然不这么认为。阳处父在宁城住了一晚,与宁嬴相谈甚欢。宁嬴也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早就厌倦了街道居委会主任兼政府招待所所长这样的基层工作,他对自己的老婆说:“我寻求有才有德的君子已经很久了,今天才算是遇到这么一个合适的人。”第二天阳处父启程,宁嬴跟随着他。在路上,两个人继续聊天,走到阳处父的封邑温山,宁嬴就找了个借口告别阳处父,返回宁城了。宁嬴的妻子觉得很奇怪,问道:“您不是终于寻找到心目中的君子了吗,为何不追随他到底,反而思念起家乡来了呢?”宁嬴抖落着身上的尘土,正了正头冠,说:“你有所不知。我刚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为其外表的风度翩翩所折服,等到思想交流深入,才发现他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商上说,‘深沉低调的人,应以刚强来克服;爽朗外向的人,应以柔弱来克服。’而这位老先生,生性外向且又刚强,恐怕难有善终。上天虽然刚强,尚且不干扰四季运行的次序,何况人呢?况且听他说话,大而无当,言过其实,容易惹恼别人,积聚怨恨,是自身难保的迹象。我担心,如果追随着他,不会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受其牵连啊!”阳处父在温山度过了春节,等到他回绛都复命,“夷之蒐”已经结束,“狐赵配”都走马上任了。阳处父跑到宫中去找晋襄公,对晋襄公提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建议:“请您变更中军的任命,由赵盾担任元帅,狐射姑担任副帅。”“这……”晋襄公为难地说,“任命早已经下达,朝令夕改,恐怕不妥。”“非也!狐射姑不得民心,不能担任主帅;而赵盾德才兼备,重用他,那是国家的福分。”阳处父态度非常强硬。这里说明一下,赵盾是赵衰跟随晋文公流亡翟国的时候和叔隗生下的长子。晋文公回国之后,将女儿赵姬赐给赵衰做老婆,给他生了赵同、赵括、赵婴三个儿子。按道理,赵姬应该是赵衰的正室夫人,赵同则是赵家的嫡长子。但是赵姬高风亮节,主动将第一夫人的位置让给叔隗,又坚持让赵盾当了赵家的嫡长子,而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居于赵盾之下。阳处父力主赵盾当中军元帅,理由是赵盾德才兼备。但是这个理由很难服众。且不说赵盾是不是真的德才兼备,单以阳处父的身份,说这话就很让人怀疑他的用心——阳处父曾经在赵衰的手下工作多年,深受赵衰赏识,是赵衰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朝野之间有传闻说,当年阳处父想当官,投靠于狐偃门下,三年没有结果;转而投向赵衰,三天就成了。可以这样说,没有赵衰,就没有阳处父的今天。因此,阳处父力主赵盾当中军元帅,有报恩于赵衰、报怨于狐偃之嫌。对于阳处父的建议,晋襄公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面却是万分恼火。堂堂一国之君,想任命个中军元帅都一波三折,自己想的是张三,却被迫任命了李四,现在又有人要求让王五上,这国君的工作真是没法干了!恼归恼,没过多久,晋襄公再一次召集军队,在董地(晋国地名)宣布了新的人事任命。赵盾如愿以偿地当上了中军元帅,而狐射姑被降级任命为中军副帅。很多年后,赵、魏、韩三家权臣瓜分了晋国,演绎了“三家分晋”的故事。但是,赵家干预晋国国政,是从赵盾年代就已经开始了的。赵盾死后的谥号是“宣”,所以在历史上,他又被称为赵宣子。当上中军元帅后,赵盾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国政改革,推出了九条施政措施,分别是:制定章程、修订法令、清理诉讼、督察逃亡、使用契约、革除弊病、恢复等级秩序、重建官僚机构、提拔有贤能的平民。大傅阳处父和大师贾佗负责监督,在晋国全境予以实施。晋襄公之所以接受阳处父的建议,重新任命中军人事,有三种可能的原因:第一,以阳处父为中坚力量的“赵党”实力强横,树大根深,足以左右晋国的政局;第二,晋襄公此时已经病入膏肓,没有精力应付权臣们的无理要求,干脆听之任之;第三,无论狐射姑还是赵盾担任中军元帅,对于晋襄公来说都一样,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他干脆顺水推舟,变更成命,使得狐、赵两家产生矛盾,互相削弱力量。事实上,中军元帅几易其主,确实已经导致既得利益集团内部产生了难以弥合的矛盾。首先是先克与箕郑父、先都、士谷、梁益耳之间产生怨恨,其次是阳处父得罪了狐射姑;往深处剖析,则是以赵盾为首的“赵党”和以狐射姑为首“狐党”之间的斗争进入了白热化。随着晋襄公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一场内乱正在逼近晋国。关于晋襄公的病,据《史记》记载,是因为“纵淫”,也就是纵欲过度。公元前621年秋天,鲁国大夫季孙行父(季友之孙)受命出使晋国。出发之前,他向鲁文公请示,如果在晋国正好遇到晋侯去世,他将代表鲁国前往吊唁,因此,在路费之外,另请额外准备一笔丧仪。他的随从觉得很新鲜,哪有备着丧礼去进行国事访问的啊?但是季孙行父很认真地说:“有备无患,是古人的谆谆教导。与其到时措手不及,不如提前作好准备!”由此可见,晋襄公身体多病,在当时已经不是秘密。同年八月,晋襄公去世了。晋襄公在历史上远远不如晋文公出名,因为人们都认为,是晋文公在城濮之战中打败了楚国人,成就晋国的霸业。但是,如果将晋国的霸业视为一篇文章,晋文公仅仅写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开场白,接下来的工作却是由晋襄公来完成的。所以说,晋国的霸业始于晋文公,继于晋襄公,晋襄公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不应被忽视的人物。晋襄公去世的时候,大子夷皋尚在襁褓之中。根据他临终前的遗嘱,夷皋将在诸位大臣的辅佐之下继位为君。但是,等到他眼睛一闭,大臣们便一致认为,晋国连年来遭到秦国和狄人的进攻,南方的楚国又蠢蠢欲动,霸主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从国家的利益考虑,必须要有一位强有力的统治者,至少是成年的统治者,而不能由一个三岁的小孩来担任领导。其实,不管国家是否太平,由一个三岁小孩来领袖群伦,都是一件可笑的事,结果必然是既害了国家,也害了小孩。晋国历史上的奚奇和卓子就是前车之鉴。群臣们在舍弃夷皋的事情上取得了惊人的一致,但是在新的领导人的人选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中军元帅赵盾主张拥立公子雍,并为此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讲:“公子雍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是诸位公子中年龄最长和最成熟的一位,深受先君的宠爱,又与秦国有着密切的关系。秦晋自

                      克子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姨姥姥。不然的话,我们母女俩就要为书一起送命了。”这些都是信子的真心话。对克子而言,这通抱怨早就听过无数遍了,自己生下来就好像为了听这抱怨似的,也早就厌烦透顶了。信子的语气很激动,然而在克子听来却是过时的车轱辘话,勾不起她任何兴趣。“爸,你要逃去哪儿?”克子问道。没有讽刺的意思。因为父亲不可能跟自己往同一个地方逃难,而且克子也深信这是理所应当的,所以才这么问。只是对父亲会去哪儿逃难有点兴趣而已。“你有可以逃难的地方吗?”信子继续攻击道。亮作缩了缩脖子,脸上浮现出困惑而又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哪里都没必要去吧。皇军差不多该开始整体反击了,没准现在就已经开始了。让敌人用物资建一个半永久性的机场,我们再把机场夺回来。虽说会花点工夫,但要想节约物资就必须这么做,作战都在按计划进行。”日本的反击也是亮作的反击。他的脸上现出那么一点点得意的光彩。这是他能实施的唯一且执拗的反击,是他的报复。克子对这种孩子气的报复不感兴趣。“那,你不逃难?”克子只追求自己感兴趣的事。“因为没有地方可逃呀。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叫死要面子。”“有什么关系嘛,我就是想问问。”“光问问就很不识趣了。”“可是人家想问嘛。”“问了又能怎么样呢。”“不是要托人保管这些书吗?谁能帮他保管这堆毫无用处的废物呀,你说这不是挺有意思的吗?”亮作从龟壳中探出头。“人需要梦想,没有梦想就活不下去。哪怕知道分文不值,也要把希望寄托在梦想上活下去,你们是不会懂的。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就又能跟书在一起生活了。时代会变,可能我这种老书生也会通过考试,在新时代东山再起。虽然很傻很荒唐,关键还是要把希望寄托在梦想上活下去。”“什么呀,真没意思。”克子马上就予以否定,“等仗打完了,考试通过了,你也该退休了啊。哪儿还有什么梦想?”“克子你没有梦想吗?”亮作说话很淡定,但那种弱小而执着的反抗却畏畏缩缩地轻轻抬起头来。克子轻声咂了咂嘴,掸掉了这小小的反抗。“你是看不起我吗?当然有了。我这个年纪的人能没有梦想?到了爸你这种年纪,还成天想着什么要通过考试呢。后年连我都要拿到中学教师资格证了,虽说我从来没想过要当什么中学教师吧。”克子这番感想并没有什么深意,却粉碎了亮作的勇气,使得他丧失了言语和反抗。亮作想,无论如何都要把书保住,似乎这是抵抗两个女人的唯一手段了。他也是真的非常爱惜书本。他终日只挂念着书本。“我想拜托总经理您一件事。”亮作求野口。“其实吧,是关于逃难……”“您要逃难吗?挺好的呀,最好趁早,您要去哪里?”“不,这个嘛……”“是去您夫人的姨妈家里吧?听说她老人家相当富裕。真是羡慕您呀,您也让我这边沾点光嘛。”“嗯。我让妻子和女儿去她那里避难,不过对我来说那边就有点远了。”亮作隐瞒了家庭不和的真相,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您说什么远不远的,这可是持久战呀。得去有物资的地方才行。我是因为有这家小破工厂才没法想走就走,真悲哀呀。我真想躲到乡下,吃一肚子新鲜的美食,把这些烦心事儿都忘个精光呀。”“其实我有个不情之请,我想租用您家伊东别墅的一丁点地方。”这出乎意料的请求让野口脸上霎时间失去了笑容。没过多久,野口露出了苦笑,摇了摇头,说:“我没法答应您啊,那边就四间窝棚,光我们一家人住,就快住不下了。”“轻井泽也行。”“那边我租给别人了。”野口撒了谎。他在轻井泽和伊东都有别墅。这是他多年来的梦想。夏天在北方的山庄避暑,冬天在南海的别墅迎来新年。这梦想轻轻松松就实现了。轻井泽那里房子无人居住,野口就低价买下了,是一座中产阶级的气派别墅。伊东那边没有价钱合适的别墅卖,所以野口买了块带温泉的土地。那块地在平原深处,成年男性从车站至少要走四十分钟才能走到,三面环山,只剩下中央一点点平地,几乎没有人烟。田地里一直有温泉涌出。野口就买下了这露天温泉和周围两百来平方米的田地。伊东车站附近人口密集,已经没有发展空间了。未来的繁荣跟未开发地区的发展息息相关。越往里走,泉质也越好。虽然现在这里还是个人烟稀少的死胡同,等战争结束了,人们有了游山玩水的兴致,就没有什么地区能比游乐地区发展得更快了。野口深思熟虑,连土地带温泉都买了下来,打算以后建个大旅馆,边赚钱边泡温泉。因此现在只凑合盖了个小别墅,留了人看门、种田、喂鸡,拿来当战争期间的营养补给基地,也是个一石二鸟的战略。然而,在伊东车站下车后,还要走四五十分钟路才能从这片有尽头的原野到达山脚下。就算日本打了胜仗,全国上下疯一般的蓬勃兴旺,伊东的繁荣能不能蔓延至此也是说不准的事儿呢。也正因如此,野口才能以这么便宜的价格买下这两百多平方米带温泉的田地。野口也曾经招待亮作去过这处别墅一次。因为是临时凑合,所以就随便盖了盖,只有四间房。鸡棚有两间。大一点的养着二三十只鸡,小一点的就废弃着。亮作走投无路,就想起这间鸡棚来了。反正有地方放就行,亮作已经破罐子破摔了。“我记得您家还有一间鸡棚空着吧?”“啊?怎么了?”“是有一间鸡棚空着吧?”“噢,您说鸡棚啊,是空着呢。您提这个,有什么事吗?”“您能把那鸡棚租给我吗?”“鸡棚!”野口饶有兴趣地看着亮作,“您是说那间小的,没在用的鸡棚是吧?”“当然就是那间。我怎么能拜托您把正在用的屋子腾给我用呀。”“那个小屋的话,只有一间,四尺五寸,也就是不到一坪[5]大呀。您要拿它来干什么?”野口注视着亮作,兴味愈浓。亮作被这种眼神盯着,简直就像只快要融化的鼻涕虫似的,就快眯起眼睛一脸哭相了。然而他那弱小却执拗的反抗又微微抬起了头。“没,那个,我就是想转移一下我那两千来本书。虽说也有别的值钱东西,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转移财产。打仗嘛,我要死守岗位。我不会离开东京的,我打算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手头的家产也不会动,打算一起带进坟墓。可是书籍是文化财产啊。我这些书又是特殊的专业书籍,有些书是没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这个嘛,每个人看法不一样,这些书如果保留下来,也会有人高兴的,而且应该也会给后人派上用场。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呀,我这一辈子庸庸碌碌,可是我起码也想做一件能被后人赞扬的事呀。虽说也不过是临死之前的感伤罢了。”这话惹得野口不高兴了,他若无其事地微笑道:“这可了不得,这么国宝级的东西可不能寄放在我这里。我这人吊儿郎当的,可没法负责帮您保管。”“不,不需要您负责。”“不行,不行。即便您这么说,您试试看要是被战火烧了,或者弄丢了呢?被后人唾骂的可是我呀,他们会说野口为了自己那点破烂东西,害得别人托付给他的国宝级书籍都被烧了。要是这些书这么有学术价值,应该托文部省或是大学这种地方保管呀。这么棘手的高级东西,实在不能跟我这种凡人、我们这种悠闲的家庭同居呀。虽说看起来像是在为难您,但我实在不能答应您。”亮作无语了。野口对他消沉的模样投去慈爱的目光。“我说,梅村啊。您是不是有哪里没想明白?活下来才能谈别的呀。我是不知道您手里有多贵重的书籍,恕我无礼,您身为小学老师,不,您别多想啊。您既不是大学教授,又不是专业学者,就您收集的那点书籍,但凡有点学问的人书架上就多的是。您可不能逞强呀。我知道,您这辈子的感情都放在这些书上了,可是现在在打仗呀,活下来才能谈别的呀。碍事的书本就卖掉吧,用卖书的钱在偏僻的小村买间小房之类的,准备好逃难的地方才是明智之举。我不是在为难您,您要是想转移书本的话,那间鸡棚我是绝不会租给您的。不过,如果您要是为了以防万一,想事先转移锅碗瓢盆、被褥铺盖,事到临头好逃难的话,我就把那间鸡棚让给您。”亮作在泫然欲泣的脸上撑起微笑。“不,不用了。我没考虑逃难,我打算跟国家共存亡,这是我最后能为国家做的事。而且,日本是不会输的,最后一定会打赢,虽说不知道还要过多少年。到时候我留下的书,总会有几本派上用场,这样我就满足了。其他我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梅村,战争就像万钧雷霆一样,不饶人的。就算你有那么点不服输,有那么点顽固,也是派不上任何用场的。”“不,会有用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军已经做好了秘密武器,一旦敌人得意,发起总攻,我军就会用撒手锏一举取得胜利,这是我军的既定战略。”亮作嘴中都泛起了白沫,喷着无数的唾沫星子说着。野口微笑看着亮作这副样子,像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了。“要是被褥、衣服、锅碗瓢盆,那我能帮您放鸡棚保管。您就尽量事先分散一下吧,毕竟是必需品嘛。至于书籍,您就趁还值钱的时候卖了吧。不过,说不准回头还能烧了来取暖呢。”“嗯,烧来取暖呀。战国乱世那会儿,人们还烧过皇居的围墙和身为国宝的佛像来取暖。没办法,老百姓嘛。我的书可能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野口越来越佩服亮作了,他摇摇头,不打算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信子和克子过年放假去了姨姥姥那里,给学校寄了一份诊断证明,就没再回东京。三月十日那场空袭把亮作和野口的家都烧没了。不过,命保住了。亮作一直相信大本营公告[6]和报纸上主张经济繁盛的言论,因为之前空袭受灾程度轻,所以就没当回事,连防空壕都没建。不过,他住的那一带往下挖两下就会冒水,轻易也建不了防空壕。亮作连一件财物都没能抢救出来。话虽如此,能保住小命也真是不可思议了。空袭那天晚上,飞机开始投弹,处处烈火弥漫,空袭警报渐渐响起时,亮作还没穿好衣服,轰炸弹巨大的下落声就开始逼近了。即使如此,他也还不知道空袭有多可怕,所以只穿好了衣服,还把一小包现金绑在了肚子上。到了外面,火舌已经越来越近。眼前是一片火红,灼热的烈风飞速吞没了大地,一团团热量忽然砸在他的脸上。他发出了悲鸣,一下子跳了起来,疯狂地哭着往下风方向奔跑。他完全不知道逃跑的路线。幸好他跑得快才保住了命。他一直被火追着,被火挡着,只顾一个劲儿地四下奔逃。而且幸好他逃到的那些地方都没有足以给他安全感的结实建筑,也没有防空壕和开阔的公园,所以他才能侥幸得救。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跑了多远的距离,就已经站立在海岸边,迎来了黎明。自己家已经烧光了。在崩塌的瓦砾之下,还有仍保持着书籍形状的灰烬,所有的书都烧没了。东京还有很多房子幸存,日本各地还有更多房子幸存,但他已经无家可归了。短短半天,他看过了无数烧死的尸体。看习惯了,连停下脚步的心情都没有了。然而,看到自己家的废墟,还是忍不住悲从中来,泪流不止。这一带路上和防空壕里也遍布着焦黑的尸体,但站在各自房屋废墟前的,却只有他一人。野口的家和工厂都被烧了。亮作去废墟那边看了看,只见野口夫妇和孩子们像从坟墓中爬出来似的,脸上和手脚上都沾满了泥,僵立在那里。大家默不作声,转过身来,就连出于礼貌的微笑都没有浮现在脸上。“都被烧光了呀。”野口低声说。听得出来他什么都不想说,心情糟透了。“我也都被烧光了。剩下的只有我现在身上这套衣服。”“有命在就万幸了,振作点吧。”阴森的表情,声音中满是怒气,但听在亮作耳里,却饱含着人情味。亮作想要抱紧野口,但光是握着野口的手就已经用尽全力了。这份熟悉感让他感到心口都快裂开了。他呜咽着,好几分钟说不出话来。“振作点吧。”野口温柔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我是个笨蛋。”亮作抽噎道。“现在说这种话也无济于事呀。你看见那一大堆尸体了吧,聪明人多半也都死了。”野口心情还是糟透了的样子。他跟死搏斗过,这可怕的一夜全用来挣扎逃生了。亮作也忘不了被死亡追逐的这一夜有多可怕。然而,事到如今,活下来却是更可怕的事。“请您把鸡棚租给我吧!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是个笨蛋!”亮作玩命地抽噎着,继续叫喊道,“请别丢下我一个人!求您了!我光是想想就要喘不上气了!仆人也好,长工也罢,我什么都干!求您带我去伊东!求您让我住在鸡棚里吧!”野口的孩子们都大吃一惊,挪开了眼神。“您的被褥和衣服都没转移吗?”“没,我,我不需要。我害怕一个人!我只要有个能挡风遮雨的屋顶就足够了!求您别把我留在这么恐怖的地方!”“我们当然得互相帮助了。不过,您不用去您夫人那边吗?看来您是太激动了,什么都忘了吧。那边不光有屋顶呀,应该还有被褥和锅碗瓢盆呀。您夫人在等着您呢,她应该很担心您吧。”“不,我必须干活儿!如果总经理您不要我,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的工厂被烧了,伊东只有间小破房子。我已经不是总经理了。”“求您别丢下我!”亮作疯了似的呜咽道。野口皱着眉,别开了脸,然而又转念一想,低声说道:“总之我还要一个人留在东京四五天,处理工厂最后的事宜。有些事可能也需要你帮忙。之后会怎么样,你我都不知道。我会去其他地方的工厂做事,也就当一个普通工人吧。”他回过神,开始挖废墟和防空壕,翻找东西了。

                      买卖

                      亮作得到了野口的允许,在鸡棚住下了。铺了地板,用木板做了围墙。靠着灾民的救灾物资和他人给的东西,亮作好歹过上了最低限度的日常生活。他身上有现金,却不在食物以外的东西上花一分钱。因为没有毛巾,所以泡了温泉以后,就在浴室里一直站到身体风干为止。野口的家人没有同情他,也没有给他援助。“梅村,您考虑一下把东西善加利用如何?擦身体不一定要用毛巾,就算什么都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替代品可用。您看,比如说您成天到晚缠在腰上那块包袱皮,那块包袱皮不就可以拿来当毛巾用吗?”野口家一直传言说那块包袱皮里包了大量现金,不知道有多少。野口继续嘲讽亮作道:“您一直拿我家的柴刀削铅笔吧。虽说柴刀是用来劈东西的,如何?您削得好吗?您跟我家人说一声他们还是会借您小刀的呀。不过小刀没几个钱,不如您买一把?我看到有些店铺还有卖的。”“不,我不买,我不想买。并不是因为我舍不得钱,这对我来说是一段宝贵的经历。虽然我那些总结了考古学的资料和重要文献都被烧光了,但我发现了比文献更好的资料,就是让我现在的生活回归原始时代,把这段经历作为资料来进行实验。以往的学者都是从地底下发掘石器时代的遗迹,我现在打算从现实生活中发掘,这也符合八纮一宇[7]的精神。发掘遗迹充其量是美英那边的科学,我这则是学问的真髓,是最后唯一符合日本精神的实践。不做到这个地步,就不会明白考古学。而且,就像我在考古学方面发现了通过日本精神来取得胜利的方法一样,美英的科学思想终究也会败给日本的复古精神!在日本全境化为焦土以后,美英的科学思想反倒会被日本抓住弱点。日本的胜利不远了。”“原来如此。您是要体验石器时代啊,原来如此。您没有毛巾呗,我记得您沐浴后都是靠太阳晒干身子的呗。不过容我说一句,石器时代人们不都生吃东西吗?叫什么贝冢[8]的。不过我们吃的东西也没有调味料,跟猪饲料没什么两样,可能不比石器时代好到哪儿去。那时候不还有穴居一说吗?住鸡棚多奇怪呀,您需要居住在防空壕里才行。”亮作无语。野口恶劣地继续说道:“您应该赶紧穴居。搬到防空壕里住吧,您应该体验一下真的石器时代,拿鸡棚充数可不行呀。”亮作无力地笑了笑。接着,他嘴中又堆起了白沫。“您说得对,不过这事急不来。因为我们早晚都会穴居的。日本会成为一片焦土,这里也会被烧毁,或者被炸

                      的疑问此刻早已雪亮一片,偌大的一个火炉型阵法变成了土性,这一点小小的改动竟无意间破解了精妙的风水布局。土性入侵,火生土相,土生金相,原本克制金性虚灵的火阵成了培养它的温床!十四、飞花思考S的话语,不由得令我如坐针毡。阵形的变化到了这样的地步,那只凶猛的金性虚灵一定会变得更加的强大,但为什么却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呢?难道是那位神秘高人早已将之收伏了吗?“奇怪的事情总是那么多。”为了掩饰先前拍马未遂的尴尬,林岳岔开了话题,“深秋一过枫叶应该都掉的差不多了吧?”“可能是山势阻住了冷空气的关系,这里的温度是比外围高些。”我随口答道。“哈哈,你们两个伪自然家。”S在一旁取笑道,“这里的树都不是枫树,我同学说过以前这里的树都是绿叶,最近才发现变红的,有人估计是因为地下的矿藏造成的。”见我俩一脸茫然的样子,S又道:“不信跟我来,去后面看看。”跟着S翻过山坡,眼前的红色树林在坡道的凹陷处显出了一根明显的红绿分界线,原来这里生长的是绿色常青乔木。无奈的笑了笑,转头返回来路,这种自然现象却也神奇,但此刻更让我关注是那只金性虚灵的去向。回头无意的抬眼间,红色树林尽收眼底,怎么是这样的布局!我紧走几步,环视四周,又一路返回绿色树林的边界。“也算暂时告一段落了……”在一番探视后,我斜倚在一棵树边,重重地舒了一口气。“老凡,又有新发现?”林岳机灵地凑了过来,“这树林子有啥玄妙不成?”“嗯,这树林是被人动过手脚了。树林的边界在山坡上是圆形,直直地延伸到了这里,和那些绿色的树林交界的地方呈一条直线。”我望着山坡上晃动的红叶缓声道,“头圆身直,木星之象,顶生红叶呈火相。木克土生火,火又克金,这个燧木取火阵正好克制了金性虚灵。”“玄妙吗?唔,听你说的也还算可以吧。”林岳咧嘴道,“那就是说咱们不用费劲了?”“嗯,看情况这里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也省了我们不少事……”话未说完,S的叫声从一侧传来,两人循声望去,只见她扶着树干揉摸右脚,似乎是扭到了脚踝。“这丫头还真毛躁。”我摇头走了过去,幸亏身边有个林岳,虽然这个医生基本不会让人联想到他的职业。就在抬脚间,鞋底似乎踏上了了一根尖锐的物体,我不及收脚,下意识间脚底聚起了一块金属片,隔在了那物体的上方。低头细看,草丛中露出一根尖锐的刺状物,阳光下闪着金属的光芒,那光芒中含着一抹蓝色。循迹往四周望去,草丛中竟三五为数地星散遍布着这种金属刺!脑中闪过一阵不祥的感觉,我正要提醒林岳小心的时候,几片紫色的花瓣自眼前飘落。满山的树木都不曾开有如此淡雅的花朵,那这飞花又是从何而来?鼻间忽然传来一股宛若幽兰的花香,柔和得令人如沐温泉般舒适,周身遍布着一种说不出的酥软轻松,强烈的睡意不容抗拒地将我的意识封闭了起来。恍惚间,一声轻微的叹息传来,一片大震随即而至,身体仿佛飘入一层松软的云雾之中。……嗯,刚才发生了什么?我还在山坡上?意识恢复的一刹那,似乎只有大脑在做着反应,躯体完全不听指挥地瘫软着。眼睛,睁不开啊!四周没有风的拂动,这是哪里?我……我怎么了?歌声,还有音乐声,不对,好像是有人在击打什么乐器,金属的……“……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豪迈激壮的歌声竟将这首原本悲怆的古词演绎出了一种踌躇满志的雄心,好一首《满江红》!身体在这一刻尽数恢复,我睁开双眼翻身坐起,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个不大的空间,笼罩在一层灰色的雾霭中,身下是松软的土地,微微的亮光自头顶的某处照射下来,在地上投下了星点的光斑。循着歌声望去,在我身边的不远处,一个背影盘膝而坐,左手拿着一件长形的东西,右手则有节奏地在上面敲打着,发出金石般的声响。“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歌声嘎然而止,浑厚的声音响起,“世事苍茫,变幻无常,岳武穆若是存活于现世,就不会愚忠到底引来杀身之祸,你说呢?”这仿佛感叹般的话语显然是对我说的,虽然有些惊讶,却不由自主地回道:“如果是按现在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去做,应该是这样。”“哦?多数人?”那声音继续问道,“那你是属于多数人呢还是所谓的少数人?”“像多数人一样的活着,遵循着少数人坚持的标准。”略带嘲弄意味的话语激起了内心的好胜心,我站起身朗声道。“哈哈……”那声音大笑不止,笑声在四周激荡着竟有些震耳的感觉,“这么说来,你自诩为君子咯?”“抱歉,我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被问到了,我笑了笑,淡然答道,“因为不耻于做小人,更不屑于做君子。”那声音似乎一愣,半晌没有言语,盘膝而坐的背影渐渐站起,转身向我走来。在星点的亮光下,一个清瘦却彪悍的青年人站在了面前,那张秀气得带着一丝阴冷的脸凑近着,细长的眼睛里充满了惊讶和狐疑。良久,自他的口中重重地吐出了三个字:“你很好。”一时间我有些啼笑皆非,先前的问答和现在的评价活脱脱地是一个古龙版的武侠场景,面前这青年人究竟是谁?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不用想,也不必想。”那青年狡黠地笑了,修长的身体轻微地抽动着,“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要来得安乐,虽然会不明就里,但至少没那么累。”眼前这个青年说话间似乎总有着禅机般的寓意,但浑身却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邪,尤其是当他靠近的时候,我的身体仿佛被一层阴冷的寒流包裹着,冰冷且窒息。那青年说完竟又自顾走到一边盘膝坐下,我发现他手中握着的竟是一根硕长的金属锥,锥体上遍布着花纹,材质似乎是黄铜的。而他的穿着打扮却无法辨识,除去面部和那一头长发外,全身都被一种奇异的朦胧包围着。“我并没有兴趣去打探和追问你。”这个古怪的青年让我产生了一种不祥的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这就离开此地,因为还要去找两个朋友。”“你随时可以离开。”青年看了我一眼,摇头道,“既然你不是小人也不是君子,那我没道理硬留下你。”正想询问出口,耳畔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呼唤声,是晖儿的声音!和林岳出发前我嘱咐晖儿将停在市美术馆的车开到冶金仓库附近,看来是她找到了这里。“少时不畏狂放之,昊苍灭族逐逆子……”身后歌声再度响起,但却距离甚远,回头间竟发现整个空间扭曲不堪地消失在黑暗中,一片突如其来的光芒顿时笼罩了我。……“亦凡!”呼唤声很近,就在身前不远处。我费力地在光芒中适应着视线,晖儿那惊喜的面容跃入眼中。这里是……医院?!四周的白色和那股消毒水的气味再度证实了判断,躺在病床上浑身酸软脱力的我,此刻正被晖儿、林岳和S围着。“你们……我怎么会在医院?”脑中前后混乱的感觉已完全抑制了思考。“那天赶到冶金仓库,到处都是乱石和泥土,问了旁边的工人才知道是仓库崩塌了。”晖儿的眼睛里布着血丝,看上去没睡好的样子,“我急得到处找人,混乱中又没人认识,后来看到你们三个被人抬出来,我还以为……”晖儿的声音有些哽咽,伸手抚着她的肩头,一股歉意油然而生,我只顾着自己在外不知所谓地“替天行道”,却忽略了给晖儿带来的压力和担忧。“晖儿一直守着你,怎么劝都不回去。”S在一旁道,看她脚上的绷带,我忽然想起了草丛中的金属尖刺,那一抹蓝色分明是含有砷化物的迹象。“你也够能睡的,昏迷了整整一天一夜。”正要出声询问S的脚伤,林岳在一旁突然开口了,“害我们一堆人守着你,担心加着急的。”“什么?我在这里昏迷了一天一夜?!”我一时惊讶不已,那年青人难道是梦境?“你那个超炫的能力差点害死你!”林岳走去关了房门,一脸严肃的说道,“本来你身上没有什么伤,只是晕了过去,但生命迹象却一直很微弱。主治医生想给你输液注射,但是针头一碰到你的皮肤就全部弯曲,根本扎不进去。”“呵呵,估计是驭金的能力在我昏迷时产生的下意识保护。”我苦笑道,发生这样的事情的确是没有料到,“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只闻到一股花香就昏睡过去了。”“你也是闻到了花香?是不是还看到了一些紫色的花瓣?”S兴奋地接道,“我和小林子也是在这之后昏睡过去的。”“我们处的位置正好是坍塌的边缘位置,没有被卷进泥石堆里。”林岳摸着脸上的纱布,一脸后怕道,“听说发现我们的时候,三个人都是卡在塌陷边缘的树干上。”“九死一生。”我听着心中也不禁微微发凉,看来我们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回。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一名医生带着护士走了进来,身旁的三人立即让开。在一番检查和探视后,那医生惊讶的看了看我:“你年纪不大,功夫练的倒是很深。看来医学上的确是无法对你们这些气功修炼者作出合理的解释,叹为观止,叹为观止啊。”一席莫名的话语把我打入了云雾之中,看着林岳在后面杀鸡抹脖地做着手势,我只能含笑点头地作谦虚默认状。“肯定是你小子在那里编排什么乱七八糟的谎!”送走医生之后,我迫不及待地抓过林岳,恶声道,“什么气功修炼者、功夫高深的?!”“大哥,不这么吹你叫我怎么替你圆场啊?”林岳苦这脸道,“你那会儿一付刀枪不入的架势,是人看到都会犯晕,我不给你编个硬气功的谎,恐怕这会你早躺进实验室了。”“是啊,亦凡,你别怪林岳,不是他机灵的话,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晖儿轻声劝道。“得,算我错怪你了。”想来也对,我借台阶放开了林岳,忽然想起S的伤势,“S脚上的伤怎么样了?当时记得你好像是被什么刺伤了。”“嗯,是被山上的金属残片扎伤的。”S晃了晃扎着绷带的脚,满不在乎地说道,“一点皮外伤,医生检查后打了破伤风针,这两天都好的差不多了。”看S鲜活精神的样子,估计是没什么问题,也许是我多虑了,金属尖刺或许是无毒的。可它们怎么会出现在草丛中?而那些紫色的花瓣又是从何而来呢?“刚才主治医生检查下来没什么问题,我去帮你办个出院手续。”林岳冲S挤了挤眼,两人做贼似的立即开溜。“老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两人的举动加上晖儿在一旁欲言又止的神情,看来在这段时间应该发生了一些事情。“嗯,亦凡,你先答应我别生气。”晖儿担忧地看着我说道。“呵呵,我不生气,你说吧。”“昨天你们公司的副总来电话,说你……被辞退了。”“辞退?!理由是什么?”似乎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的心情,辞退,也就是被除名,以我的能力及表现不应该会遭受如此的待遇。“说你短期内连续病假,对公司员工造成极坏的影响,所以公司开会决定辞退……”晖儿的声音低了下去。“呵呵,也好,也好,辞退了也好。”我怒极反笑,“使用价值是一个员工的存在价值,短期内我失去了使用价值,那就是多余了。”“亦凡,别这样……”晖儿轻轻地握住我的胳膊,“还有一件事,罗志云也来过电话,想聘请你去祥麟集团就职。”“哦?”罗志云此举应该是对上次彭候事件的报答,知恩图报在这个社会却也难能可贵。……回到家中,一种阔别已久的感觉萌然而生,连日来一直忙碌着工作和虚灵事件,已很长时间没有和晖儿在一起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了,也许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补偿机会。晚上,晖儿烧了一桌丰盛的晚餐,那些菜式都是我爱吃的。看着狼吞虎咽的我,晖儿的脸上满是欣慰。像往常熟悉的那样,饭后晖儿在书房放上了两杯热果汁,两人各自在电脑上浏览了起来。“滴滴滴”,一阵呼叫声响起,原来是了然在通讯软件上呼叫。“上次你说的风水格局搞得怎么样了?有没有败的很惨啊?”了然的话语依旧严苛。“呵呵,经过和你的探讨,我得益不少,这次侥幸全数摆平了。”看似客套,但这却是我的由衷之言,如果不是了然之前的资料和指点,恐怕我和林岳早就丧命在四象北斗二十八宿阵中了。“哦,也算孺子可教了。你手头有什么比较玄妙的风水格局可以拿出来切磋一下,最近我比较空,闲得发慌。”了然的口气有些老气横秋,有时我甚至会假想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嗯,前些日子看到两个风水局,布的很是精妙……”我简要地把冶金仓库的布局和那些红叶树木的布局描述了一下。“不求甚解!这叫什么精妙?!扯淡!”了然似乎很是恼火,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脾气和说话方式,但也不免有些摸不着头脑。“斗煞聚火,它的关键在于形!你觉得斗内入土则破,火生土相,土生金相?无稽之谈!!!照你的理解,火本就生土相,那斗内加不加土不都一样生金吗?!土生金,为金之脉本,固而实之,加了土就更能稳固局内的金!”了然连珠炮似第打了一串文字过来。“是,我忽略了五行相生即相克的阴脉原理。”了然的话的确有理,五行中相生的也可以相克,而相克的也可以相生,就像两仪的阴阳鱼,阴极则阳盛,阳极则阴盛。“还有那个故作聪明的家伙,布个什么燧木取火的格局,木克土,弄得固金不稳,木生火相,引得斗火外泄。这搞得金固不住,火聚不了,简直是乱弹琴!”了然继续发着火,不过似乎他的脾气比往日要好了很多,换作以往,他早就下线走人了。“看来这风水五行变换的奥妙我还是没有参透,今后很多地方还要请您多多治教才是。”我生怕了然会下线,打上了一句奉承话。“别来这么些俗套的东西,我问你,燧木取火局的周围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没有?”了然突然问起问题来。“有,角金物遍布。”我如实答道。“金气外泄,角金护主。嗯,看来还是有人用活局解了围。不过那块地方应该受不了三局并入的,估计是毁了吧?”单从风水五行的安排变化便可以得知结果,我越来越佩服了然这方面的造诣了。“是的,落陷之势,尽毁。”“嗯,看来你所遇到的五个局都没什么危害了,也算你狗屎运。”了然的结语并不中听,但却让我很是欣慰,毕竟这些天来的危险和忙碌终得尘埃落定。就在我放下心中的石头,想和了然解解我那个奇异的梦时,屏幕上又蹦出了一派话语,那内容几乎令我当场崩溃:“你所说的五个风水局,东木绕柔,南火星点,西金角斗,北水育含,中土低掘。嘿嘿,如此形态生动的布局,恐怕你接下来就要对付一个五局联形的大局咯。”十五、月眼造化弄人,了然此刻便让我深深体会到了这句古语的寓意。虽然潜意识下并不相信之前的事件就此可以了结,但惯有的人类惰性使得我安然于息事宁人的心态中。了然的话则正中痛处,一并揪出了我心中沉埋的疑问。“您的意思是,这五个风水局原本就是一个大局的组成部分,而在这五个小局破尽之时也就是整个大局的开启之日?”沉默半晌,我小心地发去一个询问。“从单体而言是以五行相克的原理去克制每个方位的风水。但这个布局定五行,安四方,守其根本,五个局之间又是按照五行相生的原理在彼此呼应着。如果不是有个更大的局在这之下的话,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了然反问式的语句完全解释了答案。“那照您看来,这大局又是如何的呢?”急切之下我只究根源了。“又忘记是哪本劳什子书上说过的了:‘纵观堪舆玄妙,当推月眼之术。’能看清楚就看清楚,看不清楚就糊涂着过吧,至少不累。不过,我累,走人了。”了然下线了。看着灰暗下去的头像,我一时有些呆愣,他的言语之间竟如当日梦境中青年人的口吻,知道又如何?浑浑噩噩的固然沉沦,但总比清楚明了的时候要来得轻松,我也许不该如此执著。“……不耻于做小人,更不屑于做君子。”突然发笑,这是我说的,没错,即便现在考虑的是关乎整座城市安危的大局,但相较之下我更关心的是晖儿和我的朋友们,行若君子,而实似小人。“无所谓

                      起了彼岸血莲给他造出的幻境,便会心的笑了笑。“亦凡。”晖儿轻声地呼唤着,我来到床边,她的脸色已恢复了平日的红润,只是看来有些虚弱。“你好好休息。”我抚着晖儿的脸颊柔声道,“我就在这儿陪着你,哪里也不去。”“辛苦你们了,林岳他还好吧?”晖儿偎在我的臂弯问道,“S把之前发生的事情和我大概的说了一下。”“没事了。”我轻轻地搂着晖儿,“彼岸血莲已经彻底的消失了,不会再有人成为它的牺牲品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小萌的墓前,晖儿插上了一束鲜花,双手合十,默默地祷告着。我静静地站在晖儿的身后,望着她那娇小的背影。假使有一天我俩一同走在了黄泉路上,那奈何桥头的孟婆汤是否会成为我们永久的终点呢?彼岸花,花开彼岸。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相传此花只开于黄泉,在那儿大片大片的开着这种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我如释重负地长舒了一口气,彼岸花,无论你盛开在黄泉之路还是幸福的彼岸,对我都已不再重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幸福的彼岸。”我双臂环抱着晖儿在她耳边轻声地说道……七、异变“老公,可以吃饭了。”“哦,弄完这点马上就来。”我随口答应着,将网页上的内容保存了下来。应蚺和彼岸血莲事件之后的几个月来,生活渐渐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但在我心中却深深地埋下了一个结。那剩余的天罡七印仿佛是五个不定时的炸弹,不知何时便会毫无预兆地在这平静的生活中再次爆发出来。倘若说之前事件的解决七成是依靠了运气和夫诸的突然出现,那在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中我是否还能如此地侥幸呢?在此刻自然是无法预见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眼看着晖儿和朋友再度涉险而手足无措了。《闻风拾水录》中所记载的内容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之前的静心细读也只是初步了解了其间的一些基本内容。虚灵的分类变化、天罡七印的运用与五行相生相克的有机结合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至于之后配合风水的格局排布就更为玄妙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几乎扎进了书中,虽说相对厚实的古文功底和因爱好而积累的知识给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帮助,并且购买了不少与之相关的权威书籍。但即便如此,对于一些较为深奥的部分却还是晦涩不堪。晖儿见我经常为这些问题而愁眉不展,便建议我不妨通过互联网络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检索和查询,也许是职业习惯的关系,对于这方面的灵活运用晖儿自有一番心得。“现在的互联网络就像是一个社会性的工具,人们常常会以自己的爱好和个性来使用并优化这个工具。”晖儿认真地说道,“相对一些书籍资料,互联网络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精准,更为人性化。”然而,单纯地从网站或博客上获取的资料远远不足以佐证和帮助我的进一步研究,经过和晖儿的再次商议之后,我选择了更为灵活互动的方式——BBS。也许因为现代生活的精神食粮过于贫乏,抑或是人们对于古代历史文化的热情再度燃烧,与此相关的BBS比比皆是,其资料的广博性,用户的踊跃性大大地出乎了我的意料。在一番去伪存真的静心筛选后,我收藏了五个规模较大的BBS,并以“听风者”的昵称注册了账户。情况正如晖儿所言,我从中得到了不少的资料和信息,更出乎意料地获取了不少的范例。在研究和取样的过程中,我时常开帖回帖,与BBS的用户及版主进行交流,凭借着《闻风拾水录》中的记载和较好的文字功底,渐渐地在这些BBS中也有了一定的人气。……“来,为我们这次的成功合作干一杯。”罗志云一脸兴奋地端着酒杯大声道。前不久,我们公司为祥麟集团策划了一次大型的选秀推广活动,在国内新兴“选秀热”的促进下,也着实地火了一把,今晚便是祥麟集团的副总罗志云为此设下的庆功宴。一番推杯还盏过后,话题渐渐地从商业范围转向了天南地北,不善言辞的我习惯性地面带微笑,浅尝着手中的红酒,静心聆听这一席商业精英们的对话。“有时候某些事情还真的是不由你不信。”罗志云突然感叹地说道。“罗总您的意思是……”旁边的人识趣地凑上了一个经典的过渡桥段。“前几个月我在城北新买了一幢别墅,搬进去不久,便接连发生了几件怪事。”借着方才的过渡罗志云面带神秘地说道。“虽然给我带来不少的困扰,不过所幸没有影响到工作,所以这次活动的圆满完成对我是颇有慰藉啊。”这神秘的语调使得众人面面相觑,一些人开始低声私语,不知罗志云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罗总,是什么……”公关部的秦可儿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小秦,随意打听罗总私人生活是很不礼貌的。”夏若菲严厉地打断了秦可儿的话语,作为公关经理,一贯资深的格调使得她对下属的要求也是相当的高标。“呵呵,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私。”罗志云大度地挥了挥手,深吸了一口烟缓声道,“搬进别墅不久,先是我的女儿在客厅无故摔倒,右腿胫骨骨折;之后我夫人看电视时,电视机突然爆炸,幸亏没有受伤;前天我带家里的宠物狗出去散步,出门前回房拿手机,客厅的吊灯竟脱落下来把那狗砸死了。说来可能有些荒谬,但我却有种感觉,这一切都是有关联的。”“您买别墅时那边的风水有没有请人看过?”夏若菲煞有其事地正色道,“我在高雄的时候,很多朋友买地产都会请大师看风水的。不过,大陆这边都不太相信风水之说吧。”“我平时也不信风水这类的说法。”罗志云并没有正面回答夏若菲的问题,“不过,有些事情是不由得你不信的。”夏若菲的话其实也不无道理,罗志云家里的确有可能存在平常所说的风水问题。根据相关的资料结合《闻风拾水录》的研究,如果乔迁新居之后,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件,那么必然是和五行风水有关,这倒不是人们一直相信的因为风水不佳所引发的灵异事件,而是特殊的环境条件招来了某些虚灵,或者是唤醒了原本处在休眠状态下的虚灵。“亦凡,我记得你对风水似乎很有研究。”罗志云话锋一转忽然找上了我。“呵呵,罗总言重了,我这半吊子哪里敢当‘研究’二字。”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哈哈。“别谦虚,我也不是空穴来风,我的下属曾看到过你翻看一些风水典籍。”罗志云一付毋庸置疑地语气,“虽说他们可能没有你那么专业,但也略知一二,你所看的书不是初学者能够涉猎的。”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我有些尴尬,看来对风水学说感兴趣的还是大有人在。之所以否认倒不是出于谦虚,只是对这方面不想招摇,避免一些无谓的麻烦。罗志云有根有据的说法已是不容辩驳,如果此时我再做解释的话只会显得欲盖弥彰。“罗总的意思是……”我用反问式的语句回避了刚才的尴尬。“现在的江湖骗子太多了。”罗志云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道,“既然你是箇中行家,有空的时候不妨去我那里坐坐。”……面对这幢依山傍水的别墅,我有些吃惊,原本以为这里的风水格局会有异乎寻常的地方,也就是平日人们说的犯了“冲煞”,但就现在来看竟是藏风得水的一处好地方。就以其傍依的山势来看,端正平和有如一座天然的橱柜,“土如橱柜或覆盘,是为财星。”难怪罗志云在祥麟集团的地位和业绩近日来上升得如此迅速。外部整体格局不存在问题,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他的家中有什么蹊跷。步入客厅,一阵微弱的异动迎面传来,我警觉地将注意力转移到耳部,眼前闪过一片黄色的影像。在客厅踱着慢步,我借机仔细地观察着客厅内部的布局设置。以前几次采样实例的经验,通过“听风”所发现的虚灵周围都会包裹着一层淡色的光芒,即便是化形或依附为普通形态也无法隐藏。既然存在虚灵异动,那么按照这种宽阔敞开的客厅布局,一进门就应该可以发现。但从刚才相对微弱的异动感来看,它应该是隐藏在客厅东面的某个位置,而且一直是固定不动的。“呼……”就在接近客厅东面的红木桌椅时,左边的椅子上闪出一只东西,如果不是心中早有准备只怕会被吓得不轻。面前是一只褚黄色的动物,确切地说,是半只,另外半截身体则隐没在了实木之中。露出的身体部分很像小型犬,如果不是长着一张猴脸猛然间真的会以为是一只宠物犬伏在椅子上。这小东西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侧着头用它那灰色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我,一脸滑稽的样子让人有些忍俊不禁。“亦凡,这些桌椅有什么问题吗?”罗志云见状担心地问道,从屋外到客厅他始终没有询问过什么,涵养这东西有时也很折磨人。“唔,从成色上来看应该是古物了,您是哪里得来的?”我思索着问道。“这是一个台商朋友送的,据说是明代的旧物,雕工和材料都相当的好,所以我就放在客厅了。”罗志云果然大手笔,一套明代的古董就这么放在客厅里作为普通家具使用。“古物经过历代的变迁,可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故事,加上您这套的木材属于阴木,放置的位置又是在五行中的木位。‘东方木星为贪狼,主凶险,见刀兵。’自然也就导致了家里的运势不宁。如果从现代边缘科学的角度去说,也就是磁场变化造成了某些事件的发生。”借着原本了解的书籍资料,我信口而出的一番胡诌倒也把半信半疑的罗志云唬得一愣一愣的。“那我现在找人来搬掉它。”就在罗志云转身走向电话的时候,一阵强烈的波动从那个小家伙身上传来。“罗总小心。”我出于本能一把拉住罗志云,“哐”地一声,电话旁的橱柜上落下了一个硕大的景泰蓝花瓶,将话机砸成了几块。“麻烦您去找些硬币来。”我故作玄虚地对吓呆了的罗志云说道。“呃,好好。”此刻的罗志云面对如此场面早已对我深信不已,小心翼翼地走上了楼梯。“彭侯,土性而木身,随木迁之,状似幼犬,其面如猿,顽劣不羁,戏人为乐。”书稿的记载印证了我的记忆,面前这只有趣的小家伙就是彭侯。合上书,彭侯的异动又回到了刚才的微弱程度,“土性而木身”原本土性的彭侯被木身所克,力量自然会受到限制,异类怪品的它只能间断性地使用力量。我快步走到椅子前,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参木印纸,稳稳地贴在椅子底部,印纸一接触椅子便牢牢地吸附在了上面,瞬间闪过一阵淡绿色的光芒。彭侯浑身一抖,用一种怨艾的眼神望了我一眼,慢慢蜷伏起身体昏昏地睡去了。“硬币拿来了。”罗志云有些发颤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我接过硬币装模做样地洒在一边:“硬币是经过众人触摸的东西,阳气极重,金又可以克木,用它可以化解之前造成的‘冲煞’。您现在可以叫人来搬动这套桌椅,安放在客厅的北面。”罗志云迟疑地走向厨房的话机,在发现一切安全之后便迅速地拨通电话通知了相关人等。……“亦凡啊,实在是非常的感谢。”三天后的晚上我接到了罗志云的电话,“那次以后,我家里的感觉好了很多,就连以前夜里出现的怪声都消失了。”“罗总不必客气,我也只是碰巧帮您做了点小事。”我客套道,“不过,您可要替我保密啊,这种事传开了总多少有些麻烦。”“真人不露相,真人不露相。这个口风我是一定会帮你守好的。”挂上电话,我笑了笑,如果是个江湖骗子歪打正着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是不是就会声名大噪呢?不过,我目前还没有搞明白的是,彭侯处在在克制性很强的木位上,按理是不会被唤醒的,是什么使得它出来作弄罗志云一家的呢?目前的参木印只能让它沉睡,如果被解除的话势必又会出来生事,可对于这“土性而木身”的彭侯又该如何解决呢?“老公,BBS上的资料都整理好了。”晖儿的话语打断了我的思索,“堪舆论坛上那个叫了然的用户又在你的帖子里发表意见了。”堪舆论坛是我收藏的BBS中人气最旺的一个,资料体系和用户活跃性都非常的成熟。在堪舆论坛我一直能收集到不少的案例资料,论坛版主堪舆先生是个玄学风水相当有造诣的人,他的分析帖曾解释了我不少的疑问。自从我在堪舆论坛小有人气之后,一个叫了然的用户便经常在我的开帖和回帖中提出一些质疑和看法。不过,我并不觉得他是在存心找茬,相反的倒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讨论对象。了然这次回复的帖子正是我从罗志云家回来后发的一篇帖子,内容是关于五行相生相克的讨论,其中便隐含了彭侯的例子,当然我只是用一种个体来代替了这个不为人知的小家伙。了然的回复很尖锐,他认为像彭侯这样的特例是属于本性互搏,此消彼长的作风只可能会造成本性的恶性裂变,而外表的平衡只是暂时的现象。了然的文字正中我的痛处,他所说的恶性裂变也许就是我心中一直揣揣不安的症结所在。望着他头像下那闪动着的“在线”字样,我忍不住用站内消息向他发去了询问:“您好,之前看到了您在我《五行特论》一帖中的回复,甚是受教。冒昧请教您一下,对于其中的特例该如何化解呢?”在复杂的心情伴随下,消息被发送了。几分钟后,悦耳的报信声响起,了然回复了:“有句话比较适合回答你,‘盈土则兴木,兴木则亡土,故无为也。风化土而聚,雷落木而生,此正道也。’我忘了是哪本劳什子书上说的了。”我对着回复沉思了一阵,原来如此!对于这种特例个体,用五行之外的风雷化解确实是一种上上之策。虽然了然的回复精妙得让人心服口服,但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复了一条消息:“您所说的的确精妙,令人受用不已。但我以水位生木,并由土性服水的平衡方法为何让您如此地不屑呢?”这次的回复速度比刚才更快了,我一打开消息窗口便显示出一个大大的“生气”表情:“蠢才蠢才!水生木,木克土,土克水,能量在一个死循环里聚集,你想做个原子弹不成?!懒得废话,睡觉了。”我不禁愕然,天,只注意了三行间的相生相克,却忽略了其间循环的那只彭侯。正如了然所说的那样,只要假以时日,那只可爱的小家伙吸收三行循环的力量自身会不断膨胀,加上长期被困的怨气,一只恶类的巨兽就诞生了。我的一念之差竟会害死罗志云一家!八、猎奇“亦凡,这么曝晒之后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吧?”罗志云一脸疑惑地说道。阳光下,别墅前的空地整齐地摆放着一套古色古香的红木桌椅。罗志云在接到我的电话后并没多问,在我驱车赶到别墅的时候,这套桌椅早已搬出多时。“您不必担心,由于是阴木材质的古物,因此它曝晒阳光聚集地气可以彻底地化解‘冲煞’。”我嘴上若无其事地安慰着罗志云,心里却也暗自担心,但不管如何,今天必须解决这件事。之前的事情已让罗志云对我有了充分的信任和依赖,对于这番事先编排好的谎言却也深信不疑。望了望天上的太阳,现在的日照应该是正午时分最强烈的状况了,对于阴性的土与木而言,这是最薄弱的时刻。“罗总,请您暂时回避一下。”支开罗志云不仅是为了方便行事,更主要是不想让他受到未知的危险,“作为当事人最好不要在破煞的现场,以免有什么磁场冲撞。”在确信周围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我走到了彭侯所在的椅子边上。那只小家伙似乎还在熟睡,模样像极了一个天真的初生儿,只是它的身躯比上次看到时更大了,如果那时只能算小型犬的话,现在便是中型犬的大小。佯装检查桌椅,我伸手将椅子底部的参木印纸揭下,在彭侯的本体尚未恢复之前迅速地贴上了长风印纸。身周忽地微风拂过,椅子前凝起一个不大的风圈,拧旋着一股青色的光芒,足有两米多高,“长风绵绵,云动九天。”我一声低吟,整个风圈猛涨一下,急速旋转复又缩紧,拧成只有麻绳粗细的一条。彭侯在“风绳”的作用下,身躯陡然直立,不断地发出嘶竭地悲号,那声音竟如同一只受伤的野狼!不及细想,借着桌子的掩护,一张落雷印纸已牢牢贴在了椅子的底部。“惊天雷动,迎神驱邪。”自心中喝出这句印咒之后,从我的额上落下了几颗大滴的汗

                      在线观看亚洲片来找咱老子帮忙,咱老子也没工夫管他这些闲事。”六月,在打重庆时张献忠说:“重庆是川东重镇,老子要在四川称王称霸,弄烂顶个球用?先劝降!”结果他的劝降使者被杀,张献忠大怒,在城下摆阴门阵,让女人跳脱衣舞,但守军不为所动,于是张献忠使出撒手锏,他在棺材内装一千斤用铁皮包裹的炸药,然后把棺材放到重庆城门下,点燃导火索,一声巨响,重庆城门被轰开。在打下重庆后,张献忠要杀明朝宗室瑞王,瑞王是个不好色、善待百姓的好王爷。当时本来天气晴朗,突然一声炸雷,张献忠大笑,“如果再打雷,我饶了你。”等了半天也不打雷,张献忠亲手砍下瑞王头颅,而后杀了重庆一万官吏。此时四川巡抚陈士奇也在重庆被俘,在杀四川巡抚陈士奇时又打雷了,陈士奇说:“逆贼横虐,天公震怒!”张献忠眼睛血红,指天大骂:“老子杀人,关天公屌事!”随后他令士兵朝老天爷开炮,结果天竟晴了。天晴后张献忠说:“天老爷也怕咱老子恶人,快把这个王八巡抚砍了!”于是陈士奇被砍头,最后张献忠将被俘的三万七千明军砍断胳膊,空地上堆满了三万条血淋淋的胳膊。《明季南略》记载了张献忠攻重庆的全过程,该书还写道,重庆“数百万(实为不足一百万)生灵无一逃者,砍手三十余万,血流有声”。八月张献忠攻陷成都,城破时城内的蜀王投井,张献忠说:“这小子还算识趣,先行了断,捡了个便宜。但死了老子也不放过他,捞起来,戳他狗日的三个大窟窿,再抛到江中喂王八。”(顾山贞《蜀记》)随后他进入宫中,看见了蜀王的四个美女,他拉着李丽华的手,对她说:“蜀王兔崽子算什么,从了我老张,咱老子封你当皇后。”李丽华:“你再这样,我宁可去死!”张献忠:“想死?没那么容易。”他一把将李丽华推到墙上,把她头上磕了个包,李丽华指着张献忠大骂:“贼子,你也不看看你那副样子,一肚子高粱屎拉完没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说完她紧跑两步,扑通一声跳进旁边的荷花池里自尽。张献忠看着一旁的三个美女说:“要死都给我死,荷花池没盖盖子。”美女严兰珍说:“妹妹,你等着我。”她纵身跳进荷花池。张献忠:“好,这两个贱妇死了也好喂鱼。”张献忠看着剩下的两个美女,美女齐飞鸾说:“你这个恶贼,我跟你拼了!”她拔下金钗刺向张献忠,张献忠抽出宝刀,从齐飞鸾左肩砍下,右胯砍出,齐飞鸾被砍成两截,香消玉殒。最后张献忠对许若琼说:“她们三个都看不起咱老子,你呢?”美女许若琼娇声说:“谢大王,臣妾敬大王一杯。”岂料许若琼趁张不备拿起盛酒的银瓶猛砸张献忠头部,张献忠瞬间拔刀在手,砍断许若琼右臂和左手,随后屋外卫士将一个美人剁成肉酱。张献忠大骂:“蜀中女人如此可恶!来人呀,把这蜀王府女人杀光。”(《蜀龟鉴》)在打下成都时还有一个插曲,张邦申《锦里新编》记载一个身披狗皮的道士在张献忠进成都后跑到他马前,汪汪汪一阵乱叫,张献忠大怒:“还不快拿下杀了!”狗皮道士乱跑,众将射不中,张献忠:“老子来射这妖道!”他一箭射去,眼看要射中,道士却转身将箭镞抓住,反甩过来打在张献忠的战马上,战马猛然跃起,几乎把张献忠摔在地上,随后狗皮道士从小巷跑得无影无踪,张献忠不禁惊出一身汗。成都沦陷后张献忠生擒四川巡抚刘之勃,刘之勃大骂张献忠,张献忠将其千刀万剐,还嘱咐刽子手慢慢割肉,增加疼痛,刘之勃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张献忠说:“就冲你这话,我也要杀尽成都人。”于是张献忠准备杀尽全城人民,临屠杀前天上出现一片云彩,张献忠以为祥瑞,便赦免成都百姓,但他下令不许擅自出入成都,城里人出城要有人担保,如果到期不回,先杀保人,再不回,将保人全家杀死,如果还不回来,就将出城的人的全家杀死。城外人要进城办事,要在左脸盖一个印,出城时如果印被汗水冲掉或擦得看不清,则立即斩首,一次赶上下雨,所有进城的人脸上的印被雨水冲掉,结果被杀数百人。此时的成都,万户萧索的长夜,鸱鸮鬼火间,但见一盏盏惨淡的巨灯,呻吟着轧轧地转动,那灯的转轴好似绞肉机,无数头颅,残足断手,被匀匀地抡撒出来,形成血光圆环,显出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与诡异。十一月十六日,张献忠在成都称帝,国号大西,登基大典时,他坐在车上,不耐烦了,说:“老子觉得你抬菩萨巡街了,又像新媳妇过门,娘的,简直活受罪!”张献忠封孙可望为平东将军,李定国为安西将军,刘文秀为抚南将军,艾能奇为定北将军。称帝后张献忠拆了成都的回澜塔,在拆塔时发现一块碑,上书:“修塔于一龙,拆塔张献忠。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吹箫不用竹,一箭贯当胸。炎兴元年诸葛亮记。”张献忠说:“诸葛亮早就料到咱老子拆塔?娘的果然就神了。后面几句什么意思?”李定国答:“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今年甲申,大概指成都这几年战火,我们攻城就是‘此地血流红’,至于‘一箭贯当胸’……”张献忠:“一箭贯当胸不是好话。”(《蜀龟鉴》)《绥寇纪略》记载,一天,张献忠到成都大慈寺去烧香,不料被高高的门槛绊了一下,差一点摔倒。他被人扶起来后,立即大怒,下令把寺里的和尚全部杀了。于是,他的众手下立即拔出刀剑,把全寺的和尚杀了个精光。杀完大慈寺里的和尚,还没有彻底解除张献忠的心头之气,他又下令把成都周边寺庙里的和尚全部杀了。于是,他的军队就开进成都周边的所有寺庙,大开杀戒。一时间,这些寺庙里血流如注,杀声震天,众多寺庙被化为灰烬。在这次血洗中,共屠杀僧人两千多人,几乎是无一漏网。成都人多年的佛教信仰,被张献忠的一怒,屠杀得荡然无存。从此,张献忠开始了在四川的全方位暴行。张献忠好男色,他有个叫“二孩子”的男童供他猥亵。后来他想在二孩子身上烙出万字旗似的花纹,结果工匠在烙印时把二孩子烫死了,张献忠大怒,把工匠扔进火炉中烧死,二孩子是张献忠部下温自让的孩子,后来正是温自让投奔清军,告诉了清军张献忠所在地,将张献忠送上不归路。张献忠打造两个铜人,遍体有穴道,他让医生按穴道下针,针扎中穴道就能扎进去,针扎的不是穴道就扎不透,然后张献忠就把针用来扎医生,把医生扎得浑身是血,张献忠大笑,说:“这是给铜人出气。”张献忠在部队设军妓,他说:“手下将士血盆里抓饭,活一天算一天,缺了娘们快活,当兵的岂不跑得精光?”崇祯十七年(1644年)十二月八日张献忠在九眼桥杀人,天空响起大雷,张献忠指天空大骂:“老天爷,是你放我下界杀人,今天又打雷吓唬我吗?来人哪,给老子向老天爷开炮!”(《蜀碧》)已经自立为帝的张献忠不时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他说:“咱老子小时跟乞丐头徐大去偷邻居家的母鸡,被人撞见,骂我长大必当恶贼,那时老子就说当恶贼也算干一番事业,到那时你这一带人也像母鸡一样被老子杀,众人大骂老子心黑,哈哈哈,老子长大后在众人眼里头更加阴谋无赖了。”甲申年就这样在血腥中走到了尽头。1645年,张献忠继续在四川全省实行近乎灭绝人种式的屠杀,张献忠的屠杀分为以下几类:1.对知识分子的屠杀。1645年年初,张献忠对成都的知识分子说:“你等如能书写满幅大的‘帅’字,又一笔写成,可免死。”一人写成后,张献忠说:“你如此有才,他日图我者,必定就是你小子了。来人,拉出去砍了祭旗。”(《蜀碧》)张献忠在1645年二月的一天张献忠问手下的读书人:“二月新春,按旧俗要迎春神,你说咱老子从哪个门出发?”江景镇答:“出东门。”张献忠问:“你这个‘出东门’出自啥子书?”江景镇答:“《大明会典》。”张献忠骂:“去你娘的个屌!你小子还晓得有大明?来人,拖下去打一百军棍。”江被打晕,他的学生何光说:“我老师年老体弱,让我代老师受罚吧。”张献忠冷笑,“你兔崽子算个尊师的好学生,来人,拖下去打五十军棍。”随后他说:“老子国号大西,他偏要老子出东门,这狗头分明不愿老子大西国长久。明天将江家与何家五十口,两家面对面杀光,好让这对师徒去阎王爷那团圆。”(顾山贞《蜀记》)张献忠先后数次对读书人开刀,第一次,他找来书生们,然后把长绳抬到离地四尺高(1.36米),说:“身高过绳的就杀。”结果杀了两万人,仅两名幼童幸免。第二次,一天文庙着火,张献忠说:“难道孔圣人怨恨老子杀读书人吗?都杀光!都杀光!”(《荒书》)第三次,张献忠搞了一次科考,当许多学生交卷时一声炮响,伏兵四起,冲入考场,杀尽考生,有的握笔而死,有的头被砍碎,肩膀被砍断而死,有的大腿折断,腹破肠出而死。武考时他把未驯服的一千匹马给考生骑,考生刚上马,他下令开炮,擂鼓,马受惊狂奔,考生栽下来后被踩成肉泥。(《蜀碧》)第四次,张献忠叫来许多儒生,让他们从东门进入,每个人发一个元宝,让他们把元宝顶在头上,儒生头顶元宝从西门出,张献忠埋伏刀斧手在西门,每出来一个杀一个,砍掉儒生的人头后,把元宝收回来,张献忠对着地上的人头笑着说:“你现在是在卖你的人头,杀了你元宝还是我的。”(《蜀龟鉴》)张献忠开科取士,一个状元叫张大受,长得帅,张献忠赐此人金币,五天后张献忠说:“这驴养的,老子爱他爱得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把他全家杀了。”张大受全家被害。(《蜀龟鉴》)张献忠还将这次与张大受一起参加考试的考生带来的女性家属都送到青楼当妓女,不久张献忠又将这些女人杀尽。张献忠还喜欢另一个县姓张的状元,他说:“我很爱这状元,一刻也舍不得他,不如杀了他,免得想他。”于是他把这个状元又杀了。《纪事略》记载,张献忠开科取士,一个叫龚济民的书生,在文章中写张献忠的品德超过尧舜,武功盖过汤武,张献忠看了心花怒放,还说:“这小子叫龚济民,好名字,是济世安民的好兆头,状元就他了!”有一个叫熊炳的,中了探花(第三),他在文章中好心好意劝张献忠不要局限在蜀中,不要做井底之蛙,要放眼全国,富有四海。张献忠说:“这是讽刺老子!”随后张献忠把熊炳凌迟处死,把他家的女眷都发配到妓院当妓女。一天,张献忠手下的一个读书人给他讲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他听后,觉得很好,认为手下特别有智慧有思想,他一时兴起,就问:“你的肚子里咋就装了那么多学问?”手下得到他的表扬,正在得意,没想到张献忠却大吼一声:“来人!把他的肚子剖开,我要看看里面的学问是个啥模样!”就这样,这个手下的肚子被剖开了。张献忠在手下的肚子里翻来覆去地看,最后说:“只有一堆臭不可闻的乱肠子,没有学问嘛!”经过数次清洗,张献忠几乎把四川的读书人杀绝。2.对普通百姓的屠杀。张献忠令部下以杀人多少记功,后来杀人多得数不清,张献忠下令以砍下的手掌堆成几堆,砍下的人头堆成几堆,砍下的耳鼻堆成几堆来记功。《蜀警录》记载成都“手掌如山积,几于假山千峰万叠”。张献忠翻脸比翻书还快,他过新都时,百姓在道旁迎接,他大喜,每人赏一个元宝,他第二次来新都时百姓又来迎接,他说:“还想要老子的元宝吗?”随后折断道旁树枝打百姓,而后杀尽新都百姓。(汤毓良《张献忠在绵州》)一次,张献忠将许多百姓绑在地上,活生生剥开肚皮,装进米豆,牵来一群战马去嚼食,人不是疼死就是被马咬死。他还有一次将活人的血和米麦熬成粥,来喂马和驴,并说:“这样战马才能如虎狼吃人般冲锋陷阵。”《圣教入川记》记载,一天张献忠眉头一皱,杀心便起,将二十万人民招来屠杀,一个百姓说:“大王万岁,我等是大王之民,我等是你的百姓,我等未犯王法,何故杀无辜百姓?我等没有武器,既不是兵,也不是敌,都是守法良民,请大王饶命,赦免我们这些无辜小民。”张献忠说:“你们私通敌人(没有的事),就该死!”随后他骑马进入人群,踩踏百姓,高声吼叫:“该死该杀的叛贼,去死吧!”随后张献忠下令杀死这二十万人民。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鞑靼战纪》记载,“他(张献忠)有一个刑吏,此人十分残酷,最得他宠信。刑吏病亡,他就把治病的医师杀掉,但还不满足,又拿一百多个行医者的生命向死者之灵献祭。”3.对大臣的屠杀。顺治二年(1645年)二月,张献忠已然称帝三个月了,他说:“老子当皇帝三个月,称孤道寡扭扭捏捏,你等像供奉菩萨那样三跪九叩,老子实在难受。老子岂不晓得,你等嘴里喊老子万岁,肚子里难道没人咒骂老子的八辈祖宗?老子命令今后圣旨只准用口语写。其实老子也读过几年书,但老子最讨厌读书人的陈词滥调,让老子听了心头发慌。”(叶梦珠《续编绥寇纪略》)《明季南略》记载,张献忠在给部下的圣旨里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咱老子叫你不要往汉中去,你强要往汉中去,如今果然折了许多兵马,驴球子,肏你妈妈的屄,钦哉。”张献忠上朝时常取下皇冠,顶在臭脚上高高翘起,有时让人把太监帽子歪戴在自己脑壳上,然后哈哈大笑。(《蜀碧》)张献忠一次把自己的皇冠扔在地上,踩烂了,旁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前,之后张献忠把侍卫的帽子夺过来戴在头上大笑,说:“他娘的,老子还是戴这个好。”一次一个文官在上朝时打呵欠,张献忠问怎么了,文官说抽烟太多,精神疲惫,张献忠说:“好,让你清醒一下。”一刀把他捅死。一天上朝时张献忠让百官在下面跪着,他让狗也上朝,狗闻哪个大臣就把哪个大臣斩首,他把这种杀人方式称作“天杀”。在粮食不足时,他就把自己的士兵千刀万剐后腌肉以充军粮。他曾把自己部下三万人押入木城,然后用枪炮轰击自己的部下,死了一半人后他派兵冲入砍杀,躲过这一拨的则被推入江中。(欧阳直《蜀警录》)一次孙可望凯旋,张献忠部下的文官去出迎,张献忠得知后问这是为什么,文官答这是明朝旧制,张献忠大怒,杀大西朝全部文官三百人。有人问文官杀尽还有谁给他服务,张献忠反问说:“文官还怕没人做吗?”(《蜀龟鉴》)张献忠大西政权先后有大臣九百人,被他杀得仅剩二十五人,这些大臣有的被砍死,有的被鞭子打死,有的头皮被揭下,有的被凌迟,张献忠又破了个纪录,那就是在位期间大臣死亡率最高。4.对自己军队的屠杀。一次张献忠问部下:“你等还剩多少人马?”孙可望答:“我部五六万。”李定国答:“我部六七万。”张献忠大怒:“老子用那么多人马干啥?只需三千人老子就可横行天下,传我命令,每个头目每天必须杀十几人。”在他的军营中,一人犯法,便将全营人杀光。(《圣教入川记》)《明季南略》记载,张献忠每天去巡营,看见哪一营队伍不整、旗帜参差、器具不备,就把这个营所有人杀尽。张献忠的部下并不都像他那样,他的义子孙可望在私下说:“我们起兵是为百姓,现在这样杀人是使事业付之东流,难道不可惜?父王(张献忠)的举动真是不可思议,父王是百姓之首,如今肢体都断了,首级安能独存?有王无民,何以为国?”一个叫飞山虎的人抓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不忍杀他,被张献忠得知,张献忠割断飞山虎的舌头,敲碎门牙,剜下双目,剖腹取出心肝。他杀人太多,以至他的许多部下不忍杀人,又不敢抗命,结果自杀于道旁。张献忠到处放火,见尺寸枯木未成灰烬,他就将放火士兵剥皮,就这样他杀了两万自己的士兵。(《蜀记》)“有一次他赏赐一名士兵一匹绸子,士兵向同伴抱怨绸子质量太差,被一个密探偷听到,密探把偷听到的话向他报告,他

                      的林岳,等不及让他开口说话,我一把把他拉进了卧室。“老凡,别看了,我知道嫂子肯定会这样的。”林岳看到面色苍白的晖儿后,一脸凝重地说道,“我这么急着赶来也就是为了这事,现在也只有你能救嫂子了。”我还来不及发问,又是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响起,林岳撇下楞在那里的我,敏捷地蹿了出去,不一会S便出现在卧室的门口。“晖儿怎么样了?”S一阵风地来到床前,看了看昏睡中的晖儿,“这里交给我,你俩赶快去想办法。”“是我打电话叫S过来照看嫂子的。”林岳把我拉出卧室说道,“嫂子的病和那几个死亡的病人是同一种病,因为他们全都是在同一个别墅园区的人。”我心中一惊,林岳此刻的话等同于给晖儿判了一个死缓。“我花了大半夜的时间,差点就做了盗墓贼。所有的病人都来自那个别墅园区,从尸体上来看,死亡的原因是肌体供血不足,最诡异的是……”林岳的语声嘎然而止,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瞪着我身后的吧台,嗓音变得阴沉起来,“我在每个死者残存的血液里都发现了彼岸花的花粉。”“彼岸花?!”我忽然想起晖儿公司门前那大片血红的彼岸花,“晖儿的公司门前就种着大片的彼岸花,难道这种花会有问题?”“对,就是这种白色的彼岸花,我取对的花粉样本和死者血液中的完全吻合。”林岳显然是一夜没合眼,但是他的话却丝毫没有令我有如何的感动,因为就在那一刹那一种电击般的感觉遍布了我的全身。我疯狂地抓起吧台上的彼岸花丢在了地上,狠狠地将这些妖艳的花朵尽数跺烂。“发生什么事……”S闻声从屋里出来,看到我脚下的残花不由失声道,“啊,这么洁白无暇的蔓珠莎华,你简直是暴殄天物。”在两人诧异的目光下,我一语不发地从书房里拿出《闻风拾水录》,翻到一页,恨声读道:“彼岸血莲,火荣水枯,滋人血而养,故其色如血,生于幽冥,其形如彼岸之花,丛生者如疫祸人。”“老凡,你早就看到这……”林岳拍了下我的肩膀,硬生生地咽下了下半句话。“为什么我没有注意到你们看到的都是白色的彼岸花,而我却是看到红色的彼岸血莲!”我一把甩开林岳的手臂,狂躁地叫道,“那些彼岸花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它们不同于其他花草,是‘虚’花!”“啪”,一阵热辣的感觉自脸颊传来,S挥手间在我脸上重重地抽了一记耳光:“是男人你就别在这里鬼哭狼嚎的,赶紧想办法救你老婆!晖儿有个三长两短,小心我叫你陪葬!”望着S微微闪动泪光的眼睛,我的心情忽地平静了下来,抚了抚发烫的脸颊沉声道:“我绝不会让晖儿有事!”“火荣水枯”,从字面上很容易就能看出彼岸血莲是火性的诡异植物,照之前对付应蚺的经验,只要能找出一种受控的水性“虚”就能够解决。经过一阵分析翻查,在《闻风拾水录》记载的众多资料中,我和林岳选中了其中最适合的夫诸。“夫诸,水盈土竭,状如白鹿,生四角,可招大水,择冥火花草而食。”林岳念经似地复述着书上的语句,“这太简单了,牵只夫诸去别墅区,直接啃光那片彼岸血莲。”“简单?!”我愣了一下,“难不成你那里也存着夫诸的捕捉方法?”“呃……”林岳像被骨头噎住了似的,“我哪有啊?这又不是中药!”“那就别跟我急着打岔!”我一脸的阴沉,幽幽地说道,“就算上野生动物园,两只角的白鹿都找不到几只,更不要说四只角的夫诸了。”“那嫂子不就……”说了一半,林岳下意识地闭上了嘴。“看来只能赌一赌了。”不管怎样,我必须救晖儿,哪怕只有百万分之一的几率,“天罡七印,只有用书上记载的天罡七印印法来想法克制彼岸血莲了。”“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唉~~”林岳挠了挠头发,一脸无奈地说道,“反正我这回是一点忙都帮不上你咯。”“那些病人发病以后坚持了多长时间才死亡的?”我盯着林岳问道。“多的一周,少的三到四天。”林岳像似明白了我的意思,“你准备天罡七印需要多久?”“只要一天时间。”我坚定地说道,“我也只会用一天的时间去准备。”六、黄泉车子飞一般地在车流中穿行着,由于车身的颠簸,尾箱内传来一阵轻微的碰撞声。“老凡,你开慢点行不?我可是十代单传啊。”林岳抓着胸口的安全带叫道。“怕撞死你就下车,我没时间和你啰唆。”我铁青着脸说道。“得,得,那你就为尾箱里那些漆的安全着想一下。”林岳死性不改地贫道,“我死了不值钱,但要是漆洒了,那可就毁大咯。”我狠狠地瞪了林岳一眼,稍许放慢了车子的行进速度。“赤漆为火,橙漆为电,黄漆为土,绿漆为木,青漆为风,蓝漆为水,紫漆为金。”按照《闻风拾水录》上的记载,用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料绘出的七色篆印,可以起到类似道家符咒的作用。天罡七印的运用大致是遵循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用适当的篆印可以克制对应的“虚”,同时也可以辅助相关的篆印。虽然我对天罡七印的变幻运用还没有尽数吃透,但目前的状况下也唯有放手一搏才能挽救晖儿的性命了。“林岳……”车子缓缓地停在了晖儿公司的门前,“要是失败了,你不用管我,自己先跑,记得把我和晖儿的骨灰放在一起。”林岳吃惊地望着我,随即笑了笑,锤了我一拳:“终于轮到我骂你一句乌鸦嘴了!真要失败的话,我能跑得了吗?赶快开工吧!”我也锤了林岳一拳,鼻子不由得有些微微发酸,正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林岳的身体僵在半开的车门外。“我靠!谁这么快的手脚?!这里的彼岸花全被铲掉了!”我闻声下车,楼前的土地显然被人粗暴地翻整过,满地的黄土零散不堪,但那一片妖冶的彼岸血莲依旧舒展着条状的花瓣在风中婀娜地摇曳着,比之前看到时候更为茂盛。“真能铲掉就不是彼岸血莲了。”打开车尾箱,我拎出一箱色漆,“哐”地丢在了地上,“今天就让我们把这些虚花统统送下黄泉!”别墅内,七张雪白的A4复印纸一字排开地铺在了地上。在电筒微弱的照明下,我挑出一块事先在刻字社定制的镂空塑板盖在纸上,用蘸着蓝漆的刷子仔细地涂抹着。不久,七张蓝色的“弱水印”便呈现在了面前。“到房子北面的位置,把弱水印按天罡北斗的形状布好,接下来就该看造化了。”我低声对林岳道,“一会帮我看着点,别让人中途打断我。”“这会一定没人来烦你,那晚我来采样的时候,发现这里的保安夜里都不敢出来的,估计给吓怕了。”林岳大大咧咧地说着用手拉了拉毛衣领子,“这房子装了暖气片还是怎么着,热的我不行。”“是彼岸血莲在作怪,看来我们要抓紧了。”同样的燥热也袭击着我,窗外的花朵渐渐泛出一片血红的光芒。屋子北侧,我麻利地排列好弱水印的方位,割破左右手的中指,将血滴在首尾两张印纸上。接着用牙齿咬破舌尖,“啐”地将一口血痰吐在了正中的印纸上。一股幽蓝的光影自印阵中升起,慢慢地扩散开来,瞬间便包围了屋外的整片空地。彼岸血莲在光影下无风自动了起来,血红的光芒忽强忽弱地频频闪动着,耳边传来阵阵水火交融时的“嗤嗤”声。我脱下外套,穿着单薄的衣衫,紧张地注视着眼前的场景。身旁的林岳则早已脱得只剩一件衬衫,狭长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目不转睛地盯着现形了的彼岸血莲。夜间的低温中我俩丝毫没有任何的寒冷,身体仿佛浸入了火海中,口舌焦躁间似乎连体内的血液都已经开始接近沸腾。“呼”地一声,印阵里的蓝色印纸纷纷飞起,转眼间化作片片焦灰漫空落下。一时间眼前的血色光芒猛然盛起,骤升的高温几乎令我俩窒息。“不行!”林岳一把拉着我逃进了别墅,我疯狂地冲到水斗前,一脚踢飞了曲形水喉,一阵冰凉的水珠暂时让我俩喘过了气来。“老凡,弱水印不行,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林岳满脸通红地喘道。“不知道……”燥热中大脑愈加混乱。刚上阵便一败涂地,对于我这样的新手而言,这种情况下还能有什么办法?!窗外的光芒更显强烈,一片血色冲天而起,整个别墅仿佛被熊熊烈火包围着,恍惚间我甚至看到了我俩被焚为飞灰的幻象。“哗”,一片冰冷从天而降,林岳喘息着将脸盆丢在了地下,浑身湿漉得像刚从水中捞起似的。“老凡,你就打算坐以待毙了?”林岳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满脑的空洞和茫然。“记得你曾经说过,这天罡七印应该是彼此呼应的。”林岳喘了口气艰难地说道,“既然遵循五行风雷相生相克的原理,你能不能找出辅助弱水印的法子来啊?!”辅助弱水印?!金生水!脑中灵光一闪,我踉跄着撑起身子,走向放着色漆白纸的地方。在林岳的帮助下,我重新刷制了七张蓝色的弱水印,同时也刷制了七张紫色的锐金印!在屋子的北面和西面分别排好弱水、锐金二印后,我依法再次启动了印阵。倏然间,只见一片淡金的光辉闪动着冲进了弱水印阵,数倍于先前的幽蓝光影暴涨起数十米之高,耳畔竟响起了汩汩的水动声。又是一阵响动,血色光芒陡然暗淡了下来,外围的部分彼岸血莲开始渐渐地枯萎消失,身上那燥热不堪的感觉也渐渐地退却了下去。“要不是你提醒我,我还真想不到用锐金印来辅助弱水印的印阵之势!”我汗颜地对林岳说道。林岳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刚想答话,忽然脚下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两人险些摔倒。眼前那片彼岸血莲慢慢分开,下面的地面竟生生地裂开了一条一人多宽的裂缝!“我靠,玩什么花样呢?!”林岳好不容易站稳身子,望着裂缝不禁瞠目结舌道。裂缝间斜斜地延伸出一条小径,惨白的月光映在遍布的彼岸血莲上,更衬出了一抹血一般的腥红。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幻觉,仿佛置身茫茫血海,不知何时何地的万千记忆尽数自血海中浮出,潮水般地袭来,脚下不由自主地走向那有如恶魔巨嘴般入口。彼岸血莲渐渐地铺就了一条血色红毯,慢慢延伸向裂缝中那血海的深处,在那尽头隐约有着一座古朴的石桥,我依稀看到一个人影站在桥上向我挥手。晖儿!那温柔而熟悉的微笑正是我的晖儿,我成功了!我一个箭步正要向前冲去,却被林岳自背后死死地抱住。“老凡,你疯啦?!”林岳怒吼着将我摔倒在地,“嫂子在家和S在一起,平白无故地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他妈想下去找死啊?!”我一下惊醒了过来,在虚兽虚花不现形的情况下林岳是看不到的,现在连林岳都能看到,也就是彼岸血莲已经现形全力反击了,而刚才我看到的情景就是彼岸血莲对我造成的幻象。“你看到的是不是嫂子在和你招手?”林岳寒寒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有点纳闷,难道林岳也看到了晖儿?“得了吧,我又没暗恋嫂子。”林岳呲牙笑道,“我看到的是S在桥上冲我微笑着招手,可惜啊,这彼岸血莲根本不能理解,S那丫头能给个好脸色我就烧高香了,笑得那么甜蜜温柔的,那不是幻象难道还会是现实啊?!”“哦,那你是承认你暗恋S咯?”我打趣着林岳,心中却一阵担忧,现在的印阵能够抵御彼岸血莲的全力反击吗?思量间,身边的燥热感又加剧了起来,我抬头竟发现弱水印那幽蓝的光影已不如先前那样高涨,看来在彼岸血莲的全力反击下印阵的印阵的力量正在渐渐地耗尽!金生水,火克金,难道是彼岸血莲的火性无形中克制消耗了锐金印的力量?大脑下意识地飞速运转起来,土生金,再加上“浩土印”的印阵应该足以对付彼岸血莲的诡异力量了。正在我打算冲向别墅门口的时候,背后忽然被人拉了一下。“我是去拿新的印阵,不是去送死。”林岳这小子估计是犯糊涂了,“你别拉着我,耽误不得。”“老凡,我没拉你,是它拉的。”林岳用一种活见大头鬼的声音答道。我回头一看,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头一人多高的白鹿。它嘴上正衔着我背后的衣衫轻轻地拉动着,一身雪白的皮毛闪烁着柔和的白光,好漂亮的一头白鹿。在月光下,我清晰地看到在它的头顶上枝丫错综地长着高耸的鹿角,但与别的鹿类不同,那角竟是四只!“夫诸!”我和林岳异口同声地叫道,夫诸似乎听懂了我们在叫它,放开口中的衣衫,晃动了一下脑袋,昂首发出一声悠悠的鹿鸣。“夫诸,水盈土竭,状如白鹿,生四角,可招大水,择冥火花草而食。”让我苦思冥想而不可得的大救星现在居然奇迹般地站在了面前,这简直就是一个扭转性的变化。夫诸用温和的眼睛看了看我,向前走了两步,冲我和林岳轻轻地摆了摆头,似乎示意我俩让开一些,我识趣地拉了一把林岳,两人退在了夫诸的身后。“呦~~”夫诸再次昂首,口中发出的鹿鸣比刚才强了数十倍,震得我两耳鸣响连连。随着夫诸的叫声,一片蓝白相交的光影自地面蓬然而起,直冲半空。彼岸血莲被这片光影困在中央,强盛的血色光芒猛地闪动数下,慢慢无力地暗了下去。但不多时,脚下便传来一阵更为剧烈的震动,那裂缝嘎嘎地裂开了两米之多,一片血光自裂缝中射出,狂怒地在蓝白光影中穿刺着,似乎要夺路而出。夫诸再次长鸣一声,身上柔和的白光顿时变得刺目无比,蓝白光影波动着扩张开去,隐约间传来阵阵波涛的隆隆声。只见它抬起右蹄,在地上跺了跺,轰然一声巨震,漫天的蓝白光影全数落下,满地的彼岸血莲在这巨震中瞬时飞上了半空。夫诸欣然地甩动了一下头部,张口作势,空中的彼岸血莲在蓝白光影的夹杂下化作点点红光全部吸入了它的口中。目睹如此震撼的场景,我惊骇不已,脚下不由自主地走了上前。原本遍布彼岸血莲的地面此刻只剩下了遍地的黄土,就连方才的那个巨大裂缝也早已不知去向,四周静静的,仿佛这一切只是我的一个梦境。夫诸满意地左右跳动了两下,转身走到我的跟前,亲昵地用嘴在我的肩上摩挲了几下,温和的眼睛竟调皮地冲我眨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它的脊背,柔软的皮毛感觉真实的自手中传来,看来它此刻是现形的,不然林岳也不可能看到。“牛逼……牛逼……”林岳兴奋地连家乡方言的粗口都用上了,“这家伙简直就是个超级高压水枪,干脆给我牵回去养起来算了,以后绝对不怕火灾啥的。”夫诸听着摆了摆头,调转身,冲着林岳直接尥了一蹶子,吓得他连蹿带跳地躲开老远。“呵呵,它可是听得懂人话的,你这家伙别狗嘴里不吐象牙。”我拍了拍夫诸的背脊,对着林岳笑骂道,“夫诸在虚兽中列神品,就等于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让你一个黄毛小子拉回去当骡子当马的养着,它不踢你才怪。”夫诸抬头望着我,眼中竟似充满笑意,随即又转头冲着林岳低沉地短鸣了两声。那小子条件反射地逃到了我的身后,捂住嘴巴,伸头望着它不敢出声。我摇摇头,刚想宽慰林岳两句,一阵夜风徐徐吹来,有东西正在背后窥视着我们!古怪的感觉在脑中闪过,眼前呈现出一个淡淡的灰色身影,刹那间便倏然消失。“小心身后。”我小声地向林岳示警道,“有东西在监视着我们,但不知道是人还是虚兽。”“唔……”林岳会意的回了我一个鼻音,毫无预兆地猛然转身,我借着林岳的动作从他肩上望去,只见到几幢别墅间晃动的树影,却丝毫觉察不到刚才的那种气息。腾地身后有了一阵微微空气波动,我返身一看,原本好端端站在那里的夫诸此刻早已不知去向,四周变得死一般地寂静,一切回归了原样。“还是先离开这里为妙。”我拉了拉林岳,进别墅收拾了一下,便发动车子径直离开了别墅园区。“放心,晖儿的烧退了。”手机里传来S疲倦但不失兴奋的声音,“你们两个家伙还算靠得住,那边都摆平了吧?”“连根拔起。”大战后的疲倦让我觉得连说话都累,“我们马上回来,见面再说。”回到家里,S被我俩的狼狈样吓了一跳,但又马上恢复了常态,像幼儿园阿姨般地命令我们换下湿漉脏乱的衣服,逐一洗了个热水澡,看到林岳穿着我小一号的衣服时,免不了对他又是一番嘲笑。林岳无奈地冲我耸了耸肩,指了指自己的双眼,我知道他是想

                      损于吾国?和而成,吾坐收其利,以待天时,和而不成,急乘此时长驱直捣……”“我国利于和,彼国不利于和,我国和,而皇上不肯一日不观兵,彼国和,则易为因循,易为怠惰。”于是皇太极坚定地主和,在与明朝议和的过程中,皇太极为增加更多筹码,派镶蓝旗旗主阿敏、镶白旗旗主阿济格、镶红旗旗主岳托、贝勒济尔哈朗、总兵李永芳等人率大军十万攻打毛文龙的东江镇。东江镇,就是鸭绿江以东地区,这一带是明朝大将毛文龙所控制,紧贴后金腹地,只要有东江镇在,皇太极就不可能安枕。朝鲜认为毛文龙必败,为自保倒向后金,向后金大军提供朝鲜服装,于是后金军穿上朝鲜人的衣服来到东江镇的铁山,由于敌人穿的是朝鲜服装,一开始没有引起毛文龙部下的重视,等到后金军发起进攻时,已经晚了。铁山都司、毛文龙的养孙毛有俊等率千余名守军与后金大军血战,战至最后一卒,无人肯降,毛有俊拔刀自刎,壮烈殉国。皇太极不像努尔哈赤那样残忍好杀,此番出兵前皇太极特意嘱咐不可乱杀,所以攻陷铁山后,后金军没有遵循此前努尔哈赤时代每攻陷一座城市就大屠杀的惯例,而是说:“我们此番出兵只要杀毛文龙,你们各安生业。”随后,后金铁骑因为冬天冰冻得结实,从冰上进攻与铁山仅三里之隔的云从岛。毛文龙率部英勇反击,双方在冰面上展开激烈战斗。毛文龙大喝一声:“生死在此一举,富贵在此一时,必须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才能死中求生!”说罢冲向了敌军,毛文龙所部面对武器和人数都占优势的后金军,毫不畏惧,浴血拼杀。毛文龙身先士卒,左右臂、身上,中了三箭,犹浴血拼杀,此时天上下起冰雹,于是双方只得罢兵。当晚,毛文龙派兵夜袭后金军,后金人数数倍于毛文龙,压根儿没想到毛文龙敢派人来夜袭,不曾防备,被杀得大败。后金军毕竟来了八万人(袁崇焕上奏说是十万),而云从岛的毛文龙所部只有不到三万,一场胜利无法改变力量对比,云从岛上有一千多以前被毛文龙所部生擒后归降的女真人,他们想趁机里应外合干掉毛文龙。这一切自然骗不过毛帅,一天毛文龙的几个亲兵公开向他禀报,说这一千多女真降卒一个个身穿铠甲,形迹可疑。毛文龙将计就计,推说:“他们是要为我出战,不必怀疑。”说罢将几个女真降卒首领叫来,问道:“我最近几天吩咐每天给你们每人酒一瓶,肉一斤,你们收到了吗?”其实毛文龙哪下过这种命令,岛上饿得都快人吃人了,怎么可能每天一人一斤肉,故而这几个人自然回答没有。毛文龙假装大怒,把负责伙食的人叫来打了三十军棍。这几个女真降卒头目见状,都觉得到目前为止自己要造反的情况没有被毛文龙察觉,于是放心睡去。当晚,毛文龙派人将几个降卒头目斩首,而后把一千多以前投降的女真人“俱行砍杀”,里应外合计划失败,后金军最终没能攻陷云从岛,后金将领阿敏大怒,一看,打毛文龙我打不过,我也不能白来,于是去打朝鲜人,朝鲜人这才叫自作自受,本来想把祸水引向别处,不成想祸水还是来了。阿敏率军攻入平壤,朝鲜国王李倧一面仓皇出逃,一面遣使向明朝和毛文龙请罪,说给后金军朝鲜人军服不是自己的主意,而是臣子所为,请求援救。明熹宗认为,朝鲜跟明朝唇亡齿寒,于是要求毛文龙不计前嫌,出兵援朝。毛文龙接到诏书以后,不顾自身粮饷短缺,毅然率部进入朝鲜,反击后金大军。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东江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由于没粮食,只能吃战死的人的尸体(据《东江疏揭塘报节抄》),但毛文龙依旧死战不退。在相持阶段,皇太极要派军队支持在朝后金军,当然这一切都瞒不过毛文龙,毕竟东江军在后金的间谍太多了。由于朝鲜北部多崇山峻岭,冬日大雪封山,后金援军只能从冰封的黄海海面过来,于是毛文龙派兵将海上冰面全都凿开,所有船只一定接受管制。此番天助毛帅,没有发生觉华岛之战那样冰面被凿开后又被冻上的情况,皇太极的援军于是只得望洋兴叹。随着天气转暖,战事逐渐向有利东江军的方面转变。随着河水、海水的解冻,东江军逐渐依靠朝鲜境内的大小河流,把以骑兵为主的后金军困住,多次重创敌军,三战三捷,于千家庄、瓶山一带与后金主力展开决战,斩六千余后金军。用《鞑靼战纪》的话说,阿敏最后“杀出一条血路回到本土”,八万后金大军险些全军覆没,毛文龙大获全胜。在胜利的同时毛文龙还派兵收复了铁山等此战沦陷的全部失地,而此时赴朝作战的后金军并不知道铁山已被毛文龙夺占,撤兵时还大摇大摆地经过铁山,毛文龙派项选伏兵铁山,后金军路过时火炮齐发,最终将后金在朝鲜掳掠的金银财宝全都截住,后金残兵败将此番只得空手而回。由于1627年是丁卯年,此战史称“丁卯之役”,镶蓝旗几乎被全歼。对此,登莱巡抚孙国祯评价说:臣看得毛帅孤悬绝岛,远泊水乡,溟雾胡风,侵肌扑面,寒烟冷月,泣昼怜宵。七年正月以来,五战而五胜,谛观宣州、车辇、义州西门、龙山诸役,皆令人舌咋心惊,色飞神动。然义州西门之捷,独雄而奇,盖其俘获者皆名酋,今之系纽而献者,此也。宣州诸路之捷,又险而奇,盖毛帅亲中二矢,不为少动。自五、六年以来,大小几近百战,积俘至四百七十有零,抢获器械、马匹累百,近日续报者不与焉。(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丁卯之役”是万历抗倭援朝战争以来,大明又一次帮助朝鲜免于亡国的军事行动。毛文龙战时说:“职惟知尽忠报国,决不肯偷身自免!”就连在中国的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在《鞑靼战记》一书说:“此次战役之激烈为中国所未曾见。抗拒鞑靼人最有力的要数英勇盖世的大将毛文龙。”值得一提的是,《大明熹宗实录》卷三十八天启七年四月上,记载着“毛镇援丽截奴,三战三捷,已困奴与银杏江矣”,并对毛文龙做出了很高的评价,称其为“力遏狂锋之毛文龙”。同时在这一页上,还有一则记载是关于袁崇焕的,当毛文龙在前线与后金军浴血奋战的时候,“巡抚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功德请于宁前建祠”,原来袁崇焕这时候忙着写文章歌颂魏忠贤并申请在宁远给魏修生祠堂,这种对比实在是太鲜明了。毛文龙和袁崇焕,很巧合地出现在一页史书上,留下了两种不同的记录,今天,读到这些记录,实在是百感交集、感慨万千啊!一个是立功异域,一个是歌颂宦官。虽然当时全国绝大多数官员都在给魏忠贤修生祠,所以袁崇焕也并不该受到太大指责,无非跟风而已,但这些官员里绝不包括毛文龙,屯田主事徐尔一称赞毛帅说:“当魏忠贤擅权,督抚节镇,称诵建祠者比比,而文龙耿介自守,不一濡足……可不谓今天下一奇男子哉?”(朱溶《表忠录》)当然了,其实我们也不该因此事就太歌颂毛文龙,毕竟,毛文龙在鸭绿江那一带,朝廷根本管不到他,他不给魏忠贤修生祠,也没什么,而袁崇焕就不同了,各地都修,他不修就要倒霉了。丁卯之役失败后,皇太极继续跟明朝议和,重新坐到谈判桌前。皇太极提出,明朝出五万两黄金、五十万两白银、五十万匹绸缎、五百万匹绫罗给后金,后金以十颗东珠(产自东北的珍珠)、两张黑狐皮、十张元狐皮、两千张貂皮、一千斤人参作为回报,自己的地位可以比明朝皇帝低一级,书写文书时自己的名字低于明朝皇帝,但要高于其他明朝所有臣子,从此两家和好。和好后,明朝每年给后金一万两黄金、十万两白银、十万匹绸缎、三十万匹绫罗,后金每年给明朝十颗东珠、一千斤人参、五百张貂皮为回报。从此明朝与后金两家就不再战了。皇太极也不想想,自己的八万大军在朝鲜被毛文龙揍成这样,他还有什么资格找大明要钱呢?袁崇焕把皇太极的议和条件扣下,压根儿不往上报。皇太极见议和无果,写信到处在辽西张贴:若我不愿和好,贪财好杀,则尔等理应尽忠死守,以报国恩。现我只愿和好,你南朝皇帝不肯,不惜将死兵伤,不顾国脉民命,父子离散,天地荒芜,一无挂碍,藐视将士如草芥,驱之必死。尔等应何去何从,不待我言自当知晓。皇太极跟明朝打起了心理战,与此同时,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十一日,皇太极率军六万进军辽西,真正的军事战也要打响。锦州成为第一个目标。锦州守将赵率教、监军太监纪用(这太监不错,是个好人)准备不足,于是决定先与皇太极议和,以拖延时间,探听虚实,他俩派人跟皇太极谈判,皇太极说:“尔欲降则降,欲战则战!”没有谈判余地。十二日,皇太极挥军攻城,攻城主要依靠两种器械,云梯和楯车,楯车前面说过,这里不再详述。后金的云梯叫筒梯,就是云梯上蒙好几层牛皮,呈筒状,人往上爬,有牛皮保护,可防箭镞,对于小的滚木礌石也都能扛得住。但后金军的攻城器械肯定是干不过大明的红夷大炮的,后金军死伤惨重,而此时城内的日子其实更不好过,守军也死伤惨重,快顶不住了,只是皇太极不知道。皇太极也想速战速决,他打起了攻心战,他写信给纪用和赵率教,说:“如果你真的勇猛的话,为什么不出城决战?现在你们就像野獾钻进洞穴里,藏了起来,嗷嗷叫还挺自得,以为谁也不能把你们怎么样,而不知猎人拿铁锹一铲,就把你们办了。现在我和你们约定,你出城一千人交战,我就派十个人跟你们打,我跟你谁胜谁败,胜负立决。如果你自知守不住这座城,那就应该弃城而去,城内人民我都会放他们走,不杀一人,不然的话,你就把城内所有金币、牲畜给我们,我也可以退兵,此外没有第三条道可走。”(《清太宗实录》)城内纪用和赵率教强挺着表现出镇定,根本不鸟皇太极,于是皇太极还真没耐心了,除留一部兵力在此,五月二十八日皇太极率主力军攻宁远。那么就在五月十一日至五月二十八日期间,袁崇焕在干什么呢?五月十六日,袁崇焕给赵率教写的一封信被皇太极截获,信中说“(大明)调集水师援兵六七万,将至山海;蓟州、宣府兵亦至前屯;沙河、中后所兵俱至宁远;各处蒙古兵已至台楼山,我不时进兵。”袁崇焕写这封信有两个打算,他知道皇太极把锦州围得水泄不通,这封信很可能被皇太极截获,他想诈一下皇太极,因为压根儿就没有这些援兵。而万一这封信要是送到城内,他也想以此来让赵率教、纪用心理有希望,好能多撑些日子。但才打了五天,袁崇焕心中的胜利信心就没了,五月二十一日,袁崇焕上奏说:“敌人对锦州的包围如铁桶一般,关外精兵尽在前锋,今为贼拦腰截断为两股。敌人积累连战连胜的气势,而我军积贫积弱,十年来战栗不定,现在能做的只有一个‘守’字。让我军主动进攻的话,力所不及。而且宁远、杏山、松山、塔山四城是山海关的屏障,若宁远守不住则山海关必危,此天下安危所系,故不敢用四城的守军来救锦州,只能发奇兵逼之。”(《明熹宗实录》)换句话说,袁崇焕的意思就是虽然锦州被围了,但宁远是绝对不能出动主力前去援救的,因为根本打不过对方。因此袁崇焕面对皇太极六万大军,只派了四千人去救援,无异于羊入虎口。但宁远城内的满桂(蒙古族人)违背袁崇焕的命令,自己带一支部队出城去救锦州,最终为锦州得以坚守立下大功。在袁崇焕刚派出四千人之后,他给朝廷上的奏折中说:此行决一死战,或可得志。若彼分番迭攻,而我兵战不可透,则锦为必破,又以困锦者困宁,虽城守素备,而食乏援绝。(《明熹宗实录》)袁崇焕的意思是这次跟后金决一死战,也许有可能成功,如果敌人轮番攻击,那么锦州必然沦陷,然后敌军全军来打宁远,宁远坚守也难了,换句话说,袁崇焕对于宁远、锦州能否守住根本没底。袁崇焕在奏折中还说:“如果敌人退去,是靠皇上的威灵,万一锦州守不住,则宁远必然被围攻,这是心腹大患,现在应该急调蓟州、宣府的军队赶来山海关作为救援宁远的援兵,此外要速给军粮,有粮食才能行军快。现除调将遣兵之外,更别无他法。”由此可见,袁崇焕都慌到什么地步了。到五月二十八日,皇太极打宁远的第一天,袁崇焕在奏折中说:“如果锦州失守,敌人必然以围困锦州的军队围困宁远,宁远孤掌难鸣,很快也会失守。敌军乘胜而下,就会兵临山海关,与其届时倾天下之兵与敌人在山海关会战,何如现在与其在宁远锦州决战?臣的意思是令三屯总兵孙祖寿,于蓟镇挑选马步精兵一万五千,赶紧来援。宁远城内守军三万五千人,兵士精而武器锐,满桂和孙祖寿两位将军既可以分别驻扎于宁远城的前后来御敌,也可以在宁远城的左右来御敌……骑兵步兵并进,与敌人决一死战。然后让援兵与锦州城内守军联合奋击,足能令敌人片甲不还。拼此三万五千人殉敌,则敌无不克。”袁崇焕的意思是为了宁远,把辽东明军全部搭上,跟后金军拼了,这是在拿明朝东北国防力量的最后一点家底在赌呀!明熹宗很快否决了袁崇焕的提议,发昏当不了死,于是袁崇焕只得完全靠自己来守住宁远了。为抵御后金军,袁崇焕除“凭坚城以用大炮”外,还布兵列阵城外,同后金骑兵野战争锋。他派李春华率两百人在城外掘壕沟作为屏障,总兵孙祖寿守西面,总兵满桂(他在增援锦州的时候英勇作战,但寡不敌众,战败退回)、副将祖大寿守东面,自己亲率一支部队出发,准备迎战。因为袁崇焕明白,此时害怕已经没有用了,干脆就拼他一下子,或许能守得住。此时皇太极率军来到宁远城下,见城上旌旗不整,无声无息,说:“这是袁蛮子驻守的城池,难道没有防备吗?必然有诈。”他话音未落,一支部队打着一杆大旗“袁”出现在他的眼前。皇太极下令迎战,不一会儿这股明军后退。满桂的军队上前,他背靠城垣列阵,士气高涨,严阵以待。皇太极见满桂离城垣近,自己的骑兵难以驰骋,于是令军队退到山冈,以观明军动向。但没多长时间皇太极还是沉不住气了,他与贝勒阿济格要攻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鉴于第一次宁远之战的教训,都劝他不要打。他说:“皇考打这没打下来,我连打都不打,怎么扬我国威?”说罢,他率军进攻明军,代善、阿敏、莽古尔泰来不及披铠甲仓促跟从作战。满桂率军迎战,两支骑兵在宁远城下展开了激战。皇太极认为,骑兵作战明军不是后金的对手,明军放弃拿手的大炮,偏要用骑兵,正好,可以用自己的八旗铁骑废了明军。且当双方骑兵交战时,大炮是无法发射的,因为那样可能伤害自己的军队。而事实上,皇太极还是不知道明军大炮的射程,此时明军的红夷大炮的最大射程是1830米,袁崇焕的战术是双方骑兵展开厮杀时用炮轰击后金的后续部队。换句话说就是引诱皇太极骑兵进攻,等上钩的人差不多了,就用大炮轰击他们的后队,截断援军,前面跟自己骑兵作战的后金骑兵永远是那些人,而后面的后金骑兵上不来,始终保持人多打人少。整个宁远城下,草木燃烧,硝烟弥漫,只见纷纷扬扬的尘埃中,后金的骑兵和他们身上的战刀被红夷大炮的炮弹炸到空中,又从半空中陆续落下来,东一堆西一堆的,有的是断臂,有的是断腿,有的是半截尸体,黄澄澄的泥土上,一摊摊后金军的鲜血在凝固。在火炮轰击的同时,明军关宁铁骑与后金八旗铁骑在城下血战,明军铁骑抡起铁制大棒来呼呼作响,碰上就皮开肉绽。更可怕的是这些大棒还能发射火器,打着打着冷不丁就开枪,后金军死伤惨重,明军铁骑战斗力极强,见人就往死里打,身中数箭数刀,依然死战不退。孙承宗、袁崇焕几年来苦练精兵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此时的明军骑兵已经与萨尔浒之战时的明军骑兵截然不同了,这一切都因为关宁铁骑的横空出世。两军共有上万人混战厮杀,劲风卷着尘土像流动的烟雾,增加了战场的悲壮。明军铁骑带着鲜血的战刀闪烁着一道道寒光,刀锋闪过,满地是八旗军的尸体,被砍下的

                      渔翁之利,所以不可能出兵;杨行密当时正与钱缪争夺江淮,无心插手关中事务。只有平卢节度使王师范见到诏书后,泪流满面地对众将说道:“我们身为朝廷的屏障,岂能眼睁睁地看着皇帝陛下陷入如此困境还在这里拥兵自重。”所以他决定出兵凤翔。从个人素质角度来看,王师范算是个儒将,平生以“忠义”二字自诩,有别于一般的武夫,很有智慧谋略,并以儒家的伦理道德行为作为准则。天复三年(903年)正月,朱全忠在全力围困凤翔,而事实上他的汴州后方极为空虚,王师范分遣部将装成前往汴州贡献的使团或做小生意的商贩,藏带兵器潜入朱全忠占据的汴、徐、兖、郓、齐、沂、孟、滑、陕、虢、华等地,约定好在同一天对朱全忠的各地发起攻击。正月四日,行军司马刘鄩先让人装成贩油者潜入兖州城。在得知泰宁节度使葛从周已经离城前往邢州,城内守备空虚的情况下,刘鄩利用夜色带领五百精兵自水洞潜入城中,兖州守军一时措手不及,被迫举城投降。刘鄩占领州府后,首先拜见葛从周的母亲,每天清晨都去问安,对其家人也是恩礼有加,一切供应如常。不过,刘鄩虽然成功占领兖州,但派往各地的将士们却多因为走漏风声而兵败被擒,就在同一天,平卢将张居厚带领二百名精兵推着小车,装扮成商人模样进了华州城。华州总管娄思敬见这伙人各个身强体壮,不像是做生意的人,便上前盘查。张居厚等人一声呐喊,从车中抽出刀枪,将娄思敬等人砍翻在地,成功占领了东城,随即向西城发起进攻。此时崔胤身在华州,得知平卢军来袭后,立即率众进行抵抗。张居厚毕竟人数太少,只好放弃东城撤退。张居厚带着部下逃往商州,结果被汴州军队擒获。当时朱全忠征讨凤翔时,留下节度判官裴迪驻守大梁,王师范为了迷惑汴州军队,派人到大梁表示愿意朱全忠修好。不过裴迪经过仔细观察,发现送信的人神色不对,于是他询问了淄、青地区的情况。结果一问之下,送信的人回答得很不自然,机敏的裴迪立即觉察出其中必有缘故,于是屏退左右,然后用重金收买送信的人,才得知平卢军的行动计划。裴迪听后大惊失色,在来不及禀报朱全忠的情况下,立即命令马步都指挥使朱友宁带领一万人马东巡兖、郓之地。朱友宁到达后,又急召葛从周自邢州回师共同攻打王师范。朱全忠当时身在凤翔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十分焦急,当时凤翔已经是一座孤城,如果就此放弃进攻,将会前功尽弃,但朱全忠还是分出一部分兵马给朱友宁,让他务必打败王师范。从实力对比角度来看,王师范不如朱全忠,这一点他心知肚明,所以他采取了偷袭的策略,而现在自己的意图已经被识破,而且自知不是朱全忠的对手,于是便向李克用求援,他派人将自己起兵讨伐朱全忠之事详细告诉了李克用。李克用对王师范的举动大加赞赏,就在李克用正要出兵援救王师范时,听说皇帝李晔已经起驾回京,李克用担心朱全忠腾出手来进攻自己,于是便撤兵回归本镇。凤翔之战结束后,朱全忠终于能够集中精力对付王师范。为了一举消灭王师范,朱全忠上奏皇帝李晔请求对李克用加以封赏,并告诉李克用是自己的意思,这样一来就可以防止在攻打王师范的过程中,李克用抄自己的后路。三月十七日,朱全忠在处理完凤翔的善后事宜后回到大梁。此时王师范的弟弟王师鲁正在攻打齐州(今山东历城),朱全忠让朱友宁带领大军援救齐州,就此拉开了全面反击王师范的序幕。王师范眼见朱全忠展开反击,急忙调遣军队增援兖州的刘鄩,但均被朱友宁击退。兖州城被葛从周团团包围,而朱友宁则引兵攻打青州。二十七日,朱全忠自大梁领兵增援朱、葛二将,王师范向淮南的杨行密求援。杨行密派出两支援军,一支进攻宿州,结果被朱全忠的部将康怀贞击退;另一路由大将王茂章率领七千人援救青州。王茂章是淮南猛将,上阵时携带双枪勇猛无敌,他与王师范之弟时任莱州刺史的王师诲合兵攻下了密州(今山东诸城),随即向青州进发。五月,朱友宁在进军青州的途中,在博昌(今山东博兴)受阻,博昌城虽小,但守军极为英勇,朱友宁以数万大军围攻了将近一个月也未能攻下。朱全忠闻讯大怒,派部将刘捍前去督战,朱友宁深知朱全忠的脾气,如果再攻不下来,自己可能性命难保,于是命令士兵将附近百姓全部抓起来。当时十多万民丁在汴州军队的威逼下,搬运木材土石,在博昌城南构筑土山。当土山即将接近城墙时,朱友宁下令将民工全部驱赶上山杀死,一时间冤号哭骂之声传至数十里,汴州军队就是踩着这些人的尸体攻进了博昌城。朱友宁进城后,下令大肆杀戮,城内无一人幸免。在攻下博昌后,他以最快的速度直逼青州城下,然后又派部将进攻登州和莱州。就这样在汴州军队的强力攻势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登州和莱州相继失陷,两州败逃的士兵相继逃往青州。王师范将这些人组织起来,在石楼设置两寨,想要以此抵挡朱友宁的进攻。不过,就在两寨刚刚竣工之时,六月七日,朱友宁利用夜色偷袭登州寨。王师范催促王茂章出兵迎战,而王茂章却按兵不动。朱友宁攻陷登州寨后,又立即进攻莱州寨,此时天色已经放亮,王茂章估计朱友宁人马已经疲惫,于是与王师范合兵出战,大败朱友宁。朱友宁自高岗上驰下迎敌,不料马失前蹄,最终被斩杀于乱军之中,失去主将的汴州军队立即大乱,王师范与王茂章乘胜追击,一直追到米河附近方才收兵。朱全忠得知朱友宁战败身死的消息后十分震惊,亲自带领二十万大军昼夜兼程奔赴青州。七月十四日,朱全忠到达临胊,命令人马急速向青州城发起进攻。王师范携战胜朱友宁的余威出战,结果大败逃回城内,而王茂章却故意闭营不战,在知道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于傍晚时分率兵连夜逃走,只留下王师范独守青州。八月一日,朱全忠见平卢军实力尚强,于是留下曹州刺史杨师厚继续围攻青州,自己则领兵返回大梁。朱全忠走后,杨师厚驻扎在临胊,与王师范继续对决。不过王师范依旧不敢出战,杨师厚为了尽快攻下青州,诈称自己要前往密州,将辎重留在了临胊。王师范得知杨师厚前往密州的消息后,倾城出兵进攻临胊。杨师厚伏兵奋击,大败平卢军,杀伤万余人,擒获王师范的弟弟王师克。次日有五千名莱州兵前来救援,又被王师厚拦杀殆尽,王师厚乘胜在青州城下安营扎寨。八月二十一日,王师范看到对抗不过汴州军队,于是派副使李嗣业及其弟王师悦向杨师厚请降,并请以其弟王师鲁为人质。朱全忠本想杀掉王师范,但他听说李茂贞和杨崇本要联手将皇帝李晔接出京城长安,于是便急于将皇帝李晔接到洛阳,才接受了王师范的投降。王师范投降后,刘鄩依旧占据兖州。当时葛从周为了解救妻儿老小攻城甚急,刘鄩让士卒用板轿抬着葛从周的母亲登城,让葛母劝葛从周解除对兖州的包围。葛从周见家属无恙,于是暂时撤退二十里,兖州城的形势稍稍得到缓解。不过,由于长期被围,兖州城里粮食奇缺,刘鄩让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出城觅食,城内只留下少壮男丁御敌,他治军有方,虽然城内形势极其危急,但百姓们却能安然度日。葛从周见兖州城不易攻取,于是派人劝降刘鄩,不过刘鄩的答复很干脆,他是奉王师范的命令驻守兖州,如果今日见其失势就出城投降,实在是有违做人的道理。后来王师范投降后,声明刘鄩的所作所为全是他的意思,请求朱全忠赦免其罪,并派人命令刘鄩投降,刘鄩得到命令后方才举城投降。刘鄩是个颇具大将风度的人,葛从周很感激他能善待自己的家人,于是替他准备好衣装,准备送他去大梁。不过刘鄩却执意穿囚服前往大梁,而且到了大梁后,刘鄩要求身穿罪服入见。朱全忠十分看重刘鄩,下令免除其罪,并任命他为都押将,后来不断升迁,直至做了汴军名将。相比于刘鄩的待遇,王师范的结局则十分悲惨,朱全忠在解除了西顾之忧后,便让部将李振取代了王师范,而王师范则举族迁往大梁。朱全忠开始还能对他以礼相待,不过到了后梁开平二年(908年),朱友宁之妻要为夫报仇,说丈夫之所以会死于乱军之中,全是因为王师范叛逆的原因,如今王师范还活着,这让她感到万分痛心。朱全忠听后下令诛灭王师范全族,而且宣读诏书的使者先在王家住宅边挖了个大坑,然后才宣读了诏书。王师范听完后全无畏惧之色,带领同族二百余人从容赴死。值得一提的是,王师范是唐末最后一个公开起兵对抗朱全忠的人,此后朱全忠再也没有敌手,他的目标开始瞄向那个高高在上的宝座。剪除羽翼天复三年(903年)正月,皇帝李晔从凤翔回到了京城长安。事实上对于李晔而言如同脱离了牢笼又入虎口,朱全忠在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后,野心越来越大,他已经不甘心只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是开始图谋称帝。朱全忠明白要想达到称帝的目的,必须首先设法剪除皇帝李晔身边的羽翼,他觉得性情偏激的崔胤既痛恨宦官又猜忌大臣,可以加以利用,而崔胤也想借助朱全忠的支持独揽朝廷大权,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清洗朝廷。皇帝李晔回京的第二天,朱全忠和崔胤密谋后一同入朝,崔胤按照朱全忠的意思上奏,说建国之初天下太平,宦官并不领兵和参与朝政,天宝年间以后,宦官势力逐渐强大,到了贞元末年,德宗皇帝为了便于随从护卫,将羽林卫分为左、右神策军,并让宦官统领,遂成为定制。自此之后宦官集团参与国家机密,擅夺百官职权,严重者勾结藩镇危害朝廷,朝政混乱的根源就在于此,如果不将其斩草除根,终会受到其害。崔胤在奏疏的最后,请求皇帝李晔罢免由宦官担任的诸司使,其事务全都放还有关省、寺掌管,并下诏召回诸道监军。皇帝李晔一看到奏疏,便知道是朱全忠的主意,很长时间以来他对崔、朱二人可谓是既敬且畏,根本不敢说出不同意见,只得按照崔胤所说的,下诏颁布执行。在李晔刚刚下完诏书的当天,朱全忠等人未经皇帝李晔的同意,便派兵将以宦官第五可范为首的七百多名宦官集中到内侍省杀掉。当时“冤号之声,彻于内外”,这是宦官自天宝年间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后,第一次遭到大规模的屠杀,可谓是遭到重创。不仅如此,当时出使在外的宦官,朱全忠也下令让地方官杀掉,只留下三十个黄衣小宦官打扫宫廷。皇帝李晔虽然痛恨宦官,但当他听说其遭到朱全忠大规模的屠杀后,顿时感到不寒而栗,却也无可奈何。自此之后只能让宫女出入宫廷宣布诏令,崔胤同时夺得了六军十二卫的领导权。朱全忠清除掉宦官集团后,立即将目标转向朝中的文臣武将,而崔胤则仰仗朱全忠的权势,任凭自己的爱憎赏罚官员,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势。皇帝李晔到达京城长安时,曾经向诸道发布回归诏书,唯独没发给凤翔的李茂贞。当时宰相陆扆认为这样做不妥,上奏说李茂贞虽然罪大恶极,然而朝廷并未与之断绝关系,现在唯独不发给他诏书,似乎不太公平。崔胤得知陆扆的上疏后,顿时勃然大怒,他要求皇帝李晔将陆扆外贬。而皇帝李晔对崔胤先前的所作所为十分不满,他对韩偓说崔胤虽然有为国尽忠之心,但和韩偓比起来,崔胤的权术实在太多了。当时皇帝李晔十分器重韩偓,想让韩偓担任宰相,而韩偓则推荐说御史大夫赵崇和兵部侍郎王赞堪当此任。于是李晔想要起用这两个人,而崔胤知道消息后,担心新任宰相会妨碍自己大权独揽,可是自己又无法言明,于是便让朱全忠出面阻止。朱全忠觐见皇帝李晔,告诉他赵崇为人十分轻薄,王赞则无才学,韩偓推荐这样的人担任宰相,实在是有失身份。李晔眼看朱全忠态度坚决,不得不取消任命赵崇、王赞为宰相的决定,但是朱全忠并未善罢甘休,进一步要求惩处韩偓,李晔无奈之下只得将韩偓贬为濮州司马。韩偓离京前,李晔偷偷与他辞别,韩偓流着眼泪告诉李晔,说朱全忠现在越来越嚣张跋扈,自己即使死在贬所也在所不惜,但如果照此下去,朱全忠很可能会做出篡逆之事。韩偓就这样流着眼泪前往濮州而去,事实证明在不远的将来,韩偓的话一一应验。不久后,崔胤又接连将政敌工部侍郎、同平章事苏检和吏部侍郎卢光启处死,将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王溥贬为太子宾客,当时朝臣中曾经跟随皇帝李晔前往凤翔的官员,被贬黜者多达三十多人。朱全忠为了控制京城事务,在他东征王师范时,留下步、骑兵万余人驻守长安,任命朱友伦为左军宿卫都指挥使;张廷范为宫苑使;王殷为皇城使;蒋玄晖为充街使,等于将亲信便置于禁卫系统以及京辅地区,进而掌握了京城的所有军队。二月二十七日,朱全忠想要返回大梁,皇帝李晔在延喜楼摆下酒宴为其送行。临分别时皇帝李晔佯装悲伤之态,并让朱全忠在楼前上马离去以示恩宠,百官则在长乐驿为朱全忠送行,崔胤为了显示对其亲近,又加送了三十里,在灞桥之边与朱全忠饯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朱全忠离开长安,崔胤与他的联合也宣告自行解体,其根本原因则在于两个人的目标虽然相同,但理想却不同。崔胤虽然嫉贤妒能,想要独揽朝廷大权,但从内心深处始终是忠于唐室的。而朱全忠本身就是黄巢的降将,内心并无对李唐皇室的绝对忠心,而且在打败李茂贞、吞并关中后,开始产生篡夺之志。对于朱全忠产生的变化,崔胤全都看在眼里,而且在皇帝李晔重新回到京城长安后,他也曾试图寻找解救办法,无奈他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在朱全忠刚刚离开京城长安后,崔胤便秘密觐见皇帝李晔,告诉他朱全忠有虎狼之心,如今在朝臣或贬或杀的情况下,只有占据荆襄地区的赵匡凝兄弟对朝廷始终忠心不二,皇帝李晔应该伺机巡幸荆襄地区,进而摆脱朱全忠的控制。现在左右神策军已经解散,如果继续招募士兵重新组建,恐怕会引起朱全忠的怀疑,应该想个万全之策。于是皇帝李晔将此事全权交由崔胤处理。崔胤在经过慎重的思考后,写信给朱全忠,告诉他京城长安与凤翔的李茂贞相距不远,朝廷不能不做防御的准备,想就此招募士卒予以补充,也使朱全忠免除西顾之忧。朱全忠对崔胤的真实目的洞若观火,只是觉得崔胤这样做对自己构不成太大威胁,于是表面上答应了他的请求,可是在暗中又派麾下数千名士兵伪装成百姓前去应募。而崔胤对此则全然不知,下令六军诸卫副使、京兆尹郑元规确定招募标准,一共招募到六千六百人,每日修缮兵器,训练士卒。如果照此下去,崔胤的计划或许就会成功,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个偶然事件,则不仅让崔胤的计划彻底破产,而且还搭上了身家性命。天复三年(903年)十月,留守长安的宿卫都指挥使朱友伦在左军和幕客们打马球的时候,不慎落马毙命。朱全忠闻听爱子身亡悲伤不已,怀疑是崔胤暗中加害,于是下令将与朱友伦击球的十几个人全部杀死,派侄子朱友谅接替朱友伦的职位,并密切关注崔胤的动向。而恰在此时崔胤建议皇帝李晔南巡荆襄地区以摆脱朱全忠的控制,被伪装成百姓混进禁军的朱全忠的士兵探听出来,由此朱全忠决定处死崔胤。于是,依靠朱全忠实现大权独揽的宰相崔胤,其末日即将来临。昭宗之死天佑元年(904年)正月,朱全忠秘密上疏皇帝李晔,称崔胤专权乱国,离间君臣关系,请求诛杀崔胤及其同党郑元规、陈班等人。李晔见他和崔胤的计划败露,知道崔胤已经是性命难保,只好采取丢车保帅之法,罢免了崔胤的宰相职务,将其贬为太子宾客,郑元规贬为循州司户,陈班贬为凑州司户。次日又按照朱全忠的意图,下诏历数崔胤等人的罪状,任命裴枢、独孤损接替崔胤掌管的事务。崔胤被罢黜后,朱全忠密令朱友谅乘夜包围其住宅。当时崔宅由新招募的禁军守卫,崔胤闻听有变,下令关门拒战,不料混在禁军中的汴州士兵一声呐喊,调转方向与朱友谅一同攻打守卫崔宅的禁军,战斗整整持续一夜

                      英雄形象……1894年9月17日,甲午战争中的中日“黄海海战”爆发,在战斗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英勇杀敌,无奈“致远舰”中弹爆炸,邓世昌落水殉国。在不少的历史读物中,关于邓世昌在1894年“甲午黄海海战”中殉国的一幕,是这样描述的:“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被日本海军发炮击中,正在下沉,邓世昌愤而跳入海水,当邓世昌浮在海面上的时候,他的‘太阳犬’游了过来衔住他,不让他下沉,邓世昌把他的狗按了下去,双双一同沉入水中,壮烈殉国。”也就是说落水之后,邓世昌的爱犬游了过来,要救他,可是邓世昌决心殉国,于是他按住了自己的爱犬,双双沉入水中溺亡……可是,邓世昌这个“按狗共沉”之说,是否真实?我想,还是让我们重新审视史料吧。首先,我们看看,书上所说的“按狗共沉”之说,出处是哪里?有一个出处是邓世昌殉国之后出版的《点石斋画报》,读者注意,这是一本画报,不是一本严肃的史学著作。这本《点石斋画报》,报道了邓世昌落水之后拒绝战友抛来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并按住自己的狗一同沉入海水中,壮烈殉国。这份画报还配上了一幅想象的插图。《点石斋画报》所描述的这一幕,有一点似乎是违反物理定律的:邓世昌落水后,如果没有救生物,如果他执意求死,则必然是迅速沉入水中,似乎并不可能凭空漂浮于水面良久,并完成了以下一系列的动作——摆手拒绝战友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按住自己的狗。那么,《点石斋画报》的报道,又是来源于什么资料呢?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点石斋画报》只是一份画报,并非严肃的史料,不足以成为信史,更不能成为写史的依据。于是,我们再来看看,李鸿章当年给朝廷的关于邓世昌殉国的报告:《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优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折》。李鸿章的这份报告,是这样写的:“……其力战阵亡之管带、大副等,自应先行奏请抚恤,以慰忠魂,致远管带提督衔记名总兵借补中军中营副将噶尔萨巴图鲁邓世昌……争先猛进,死事最烈,拟请旨将邓世昌……交部从优议恤,邓世昌首先冲阵,攻毁敌船,被溺后遇救出水,自以阖船俱没,义不独生,仍复奋掷自沉,忠勇性成,一时称叹……”李鸿章在奏折里对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描述,翻译成现代汉语总结后是如下的意思:“邓世昌落水之后,被战友救了上来,但是,邓世昌说:‘整只舰艇都沉没了,我没有独自求生的道理。’说完,邓世昌重新跳入海中自沉身亡。”读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李鸿章不是现场见证人,他的奏折所述,要么出自部下的报告,要么出自自己的猜想。2.李鸿章这份奏折是要建议光绪皇帝从优抚恤邓世昌,为了这个目的,当然是将邓世昌之死,写得越壮烈越好。3.邓世昌是李鸿章的部下,邓世昌殉国越壮烈,李鸿章的脸面越有光,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已经没有脸面对朝廷,唯有奋力描述自己部下将士的忠勇,以向皇帝表明:我已经尽力了,我的部下们也已经尽力了,这次打败仗,实在不是我的责任。从这样的动机和背景看来,李鸿章奏折里面所描述的邓世昌殉国过程,是不能完全置信的,至少不能独自成为信史,而必须有待佐证。所以,我们再来看看,当年北洋舰队老兵的说法。知名历史学者戚其章,在其所著《北洋舰队》中,收录了两份描述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水手证言,其中一份是“来远舰”老水手谷玉霖,他是这样说的:“邓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行将沉没,不肯独生,愤然投入海中,他平时所养的爱犬鸣叫,急跳入海中救主人,转瞬间衔住邓管带的发辫将他拖出水面,这时,搭救落水官兵的鱼雷艇也赶来,艇上水手高呼:‘邓大人,快上扎杆!’邓管带用手示意,不肯苟生,跟狗一起没入水中。”可见,依据这位老水手谷玉霖的说法——是狗将邓世昌“托出水面”的。可是,一只狗可以用它自己的力量游泳救出一个大男人,这只狗需要有多大?它需要有多大的力量?如果它有这样大的力量,它又何至于被邓世昌抱住沉入水中而挣脱不了邓世昌?这二者恐怕是矛盾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谷玉霖是“来远舰”上的水手,而邓世昌是“致远舰”上的管带,换言之,谷玉霖并不在“致远舰”的事发现场,可见,这篇证言所讲的,只是谷玉霖听来的,而不是自己亲眼看到的。我们再来看看北洋水师“来远舰”的另一位老水手——陈学海的证言:“邓船主(邓世昌)是自己投海的,他养的一条狗叫太阳犬,想救主人,跳进水里咬住了邓船主的发辫,邓船主看船都沉了,就按住太阳犬一起沉到水里了。”可是,陈学海也是“来远舰”上的水手,也不是“致远舰”沉没现场的见证人,他的说法和谷玉霖一样,应该也是听来的。我们再看《清史稿》。《清史稿·列传二百四十七·邓世昌》对邓世昌的殉国过程,描述如下:“……锅船裂沉。世昌身环气圈不没,汝昌及他将见之,令驰救。拒弗上,缩臂出圈,死之……”《清史稿》这篇邓世昌殉国记,翻译成现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致远舰的锅炉爆炸,舰艇下沉,邓世昌抱着一个救生圈,没有沉没,丁汝昌命令其他战友去救他,邓世昌拒绝上船,将身体缩出救生圈,沉海殉国……”可见,《清史稿》的这篇记录,则大不一样:这里的邓世昌,首先是抱着救生圈,暂时还没想着要死,见到战友来救自己,才突然想起自己要殉国,于是,邓世昌猛然挣开救生圈自沉殉国。而至于他的那爱犬——太阳犬,在《清史稿》里面并没有出现。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份证言:当年在“镇远舰”上当大副的美籍清军水兵马吉芬(PhiloNortonMcGiffin)事后写了一篇回忆录,名为《TheBattleoftheYalu》,中文可译为:《鸭绿江边的海战》。马吉芬在其文中,是这样讲述邓世昌的殉国过程的:“CaptainTanghadalargedogofamostvicioustemper,unrulyattimesevenwithhismaster.AftertheshipsankCaptainTang,whocouldnotswim,managedtogettoanoarorsomesmallpieceofwood-enoughtohavesupportedhimhadnothisdogswumtohim,and,climbinguponhim,forcedhimtoreleasehisgraspandthusmiserablydrown,thebrutesharinghisfate-perhapstheonlycaseonrecordofamandrownedbyhisdog.”马吉芬的这段描述文字,我将它翻译成中文如下:“……邓(世昌)管带养了一条最凶的那种狗,有时就算是邓在场,它也很凶。邓不熟水性,舰艇沉没之后,他抓住了一根不知是橹还是一根什么别的木头,刚好能使他漂浮在水面,后来,正是他养的这条狗,向他游过去并扑到了他的身上(狗也想求生),使他抓不住木头了,因此悲催地沉了下去,那狗也是同样的命运(沉没),这也许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狗害死主人的记录了吧……”可见,如果依照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则根本就不想死,他当时紧紧抱住了一块木头——这本身就是不想死的典型表现。不料在此时,邓世昌的狗游了过来,扑到他身上,木头不堪负重,人和狗才一同沉入水中,不幸溺亡。当然,马吉芬是“镇远舰”上的人,而邓世昌人在“致远舰”上,可见,马吉芬也不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马吉芬的证言,一样也是听来的,甚至是他自己想象的,总之,马吉芬的这篇文字,也不能独立成为信史。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邓世昌殉国一幕的“罗生门”如下:1.《点石斋画报》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拒绝救生圈,按狗共沉。2.李鸿章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被战友救上来,再度跳水自杀殉国,没有狗。3.谷玉霖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不知有否按狗)和狗一起沉入水中。4.陈学海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按下自己的狗,一起沉入水中。5.《清史稿》的说法:邓世昌本来抱着救生圈,见到战友来救他,突然挣脱救生圈,沉入水中殉国(全程没有狗)。6.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被动落水,抓住了木头求生,狗爬过来,木头不堪负荷,人和狗一起沉入水中。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在邓世昌殉国的具体过程上,《点石斋画报》、李鸿章、谷玉霖、陈学海、《清史稿》、马吉芬六方的说法,都是不同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那么写到这里,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不是。邓世昌殉国的故事,其实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教训,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点石斋画报》、李鸿章、《清史稿》等这些记录历史的责任人,没有认真对待历史,他们记录历史,不是从查实的证据入手,而是从道听途说、第二手资料,甚至第三手资料入手,所以出现了“三人成虎”的现象。致远舰当年被救的水手不少,只要政府、史学家、学者当时对历史认真负责,则邓世昌殉国的真实过程,不难理清,而当时显然没有人认真去做这个事,结果到了现在,出现了至少六方证言不一致的现状,恐怕回头再要理清邓世昌殉国的真相,似乎已经不太可能了。这就是邓世昌“按狗共沉”罗生门历史叙述给我们的教训,我想我们应该吸取这个教训,在治史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原始资料、可靠证据出发,不道听途说,不造谣,不传谣,一定要实事求是,只有当我们做到这样,我们才能留给子孙们一部准确的、真实的历史,而不会再发生邓世昌这样的罗生门。邓世昌“抱狗共沉说”未必真实,但时过境迁,史料不足,而且史料不可靠,目前已经很难还原。但是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治史要认真”的教训,那么,前事至少可以成为后事之师。

                      鲁迅和他的日本医生

                      整个民国时期是西医在中国开始流行的时期,在这一段时期里,由于中国西医医生的高度稀缺,也由于各种不平等条约的保驾护航,导致了大量的日本医生在中国行医……也客观地导致了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由于这些医疗事故的主治医生是日本人,所以,日本医生,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肺病病死,当时,鲁迅的家属并未对鲁迅的死因提出异议和疑问。但是,多年之后,鲁迅的亲生儿子——周海婴却开始怀疑鲁迅是被日本医生以“故意拖延治疗”的方式暗杀的。我们听听,周海婴是怎样指控的:“……自(1936年)6月以后,父亲(鲁迅)的疾病更令人担忧了,六月末的这一天,他在自己的日记中追述说,自五日以后,日渐委顿,终至艰于起坐,(日记)遂不复记……可见他的病是相当严重了……10月19日清晨……只见许妈眼睛发红,但却强抑着泪水,迟缓地对我说:‘你爸爸没了……’我急促地奔向父亲的房间,父亲仍如过去清晨入睡一般躺在床上,那么平静……1949年7月,叔叔周建人写信给我的母亲,说:‘鲁迅死时,上海即有人怀疑是(日本人)须藤医生所谋害或者延误,记得您告诉我说老医生(须藤)的治疗经过与实际治疗不符,这也是疑点之一,今您既然在上海,是否可以探查一下,须藤医生是否仍在上海?’……1949年10月,叔叔周建人在《人民日报》登报公开质疑须藤医生的治疗……叔叔周建人告诉我父亲临死前,确实肺病极重,美国医生邓肯检查之后对我们说:‘病人(鲁迅)的胸膜里有积水,要马上抽掉……至少可以活十年,否则活不过半年……’而须藤医生则一口否定美国医生的诊断,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承认,才开始抽积水……叔叔(周建人)接着说:‘上边这些话,是你爸爸妈妈亲自讲给我听的,那时我和冯雪峰谈过,但是他(鲁迅)仍然赞成须藤医生继续看下去,而搁置了美国医生的建议,结果半年之后,(鲁迅)就去世了……鲁迅死后,须藤医生写了一张治疗经过,使用了何种药物等,你母亲(许广平)说这份报告不符合当时治疗的实际情况……’须藤医生在我父亲去世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过……当时叔叔对冯雪峰讲,现在中日关系紧张,最好不要找须藤医生看病了吧,冯雪峰当时犹豫了一下,说:‘还是叫他(须藤)看,大概不要紧吧……’我怀疑须藤是故意拖延父亲的治疗……”(周海婴的指控,出自于周海婴著《鲁迅与我七十年》,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54~64页。)很显然,周海婴指控是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故意治死了鲁迅。读者要注意一点:鲁迅逝世时,周海婴年仅七岁。他当时并不懂事,一切都是事后听来的。这份并非是唯一的指控书,周海婴在多年之后,又写了一篇名叫《鲁迅之死疑案》的文章,广泛发表在中国各媒体。在该文中,周海婴说:“……1936年春,宋庆龄、史沫特莱便介绍美国的肺病专家邓肯医生给鲁迅看病。经过听诊、叩诊之后,邓肯医生确诊为肺结核病晚期,并提出了治疗方案。之后,父亲又去另外一个有拍片条件的医院拍了一张X光胸片,证实邓肯医生的诊断极其准确。然而须藤先生才在3月19日确定为系‘消耗性热型’,做‘穿刺实验’得微黄色透明液,检查咳痰为结核菌阴性,也就是还没有认为或怀疑肺结核晚期。三个月之后,6月23日查出‘咳痰多结核菌阳性脓球’。在X光片、结核菌阳性脓球确凿无疑的情况下,须藤医生才最后不得不确诊为肺病晚期……日本须藤医生和鲁迅的医患关系,是自1934年11月开始,亲手接触治疗近乎两年,达到百多次……鲁迅终究因何而死,我坚信这桩‘疑案’终将会大白于天下的……”给鲁迅治病的这个日本医生“须藤”,其全名叫“须藤五百三”。总结上述的两份指控文,周海婴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1.鲁迅病重(肺结核)。2.周海婴当年七岁,不懂事,对诊疗过程不清楚。3.鲁迅的弟弟周建人事后多年才开始怀疑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4.须藤五百三是鲁迅聘用了长达两年的家庭医生。5.鲁迅相信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的疗法,而怀疑美国医生邓肯的疗法。6.鲁迅被须藤五百三治疗了几个月之后,不治身亡。那么,鲁迅原本是怎样得的肺结核呢?我们来听听鲁迅先生的妻子许广平是怎么说的:“……我第一次到他(鲁迅)北京寓所访问之后,深刻的印象是他(鲁迅)抽烟时刻不停,一支完了又一支……满地狼藉着烟灰、烟尾巴……鲁迅的节俭有时让人看不过去,例如抽烟,直至烧手或者甚至烧口,真正没法拿了,才丢掉……我实在太简单……尽买些廉价的香烟供给他……日积月累地做慢性杀害他的事……他生病时,须藤医生忠告他:如果吸烟,吃药是没用的……后来病总算好点,我却又亲自给他用劣等香烟毒害他,这真是我无可饶恕的罪行……”(许广平的这段证言,出自于许广平所著《十年携手共艰危:许广平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5~137页。)从许广平的回忆里,我们看得出来:1.鲁迅长期大量抽烟,是个“重量级”烟民。2.而且,鲁迅所抽的是价廉、质劣的香烟。3.鲁迅抽烟由于舍不得浪费,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有过吸烟经验的读者,读到这里,应该能明白,这种抽烟法,不但抽烟量大,而且抽的还是劣等烟,还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长此以往,不得肺病才怪。我们再来听听许广平女士对鲁迅生命中最后一天的回忆:“……须藤(五百三)医生来了,给他(鲁迅)注射,那时他双脚冰冷,医生命我们给他敷热水袋,包裹起来……六点钟左右,看护妇来了,给他注射……看见他已头稍微朝

                      八旗军的头颅在关宁铁骑脚下被踢得滚来滚去,血污和沙砾凝固在一起,糊得死人的五官难辨。八旗军惨败。只见明军骑兵在城下发威,炮兵在城上发威,袁崇焕令士兵红夷大炮、木龙虎炮、灭虏炮一块上。激战中两军尸横遍野,从早晨到中午,明军死战不退,后金伤亡很大,死几千人。满桂也身中数箭,坐骑受伤。后金军无法靠近城池,甚至无法打到城下,死伤惨重。袁崇焕率军杀出,其部下一箭射中阿济格右肩,阿济格险些落马。皇太极说:“这个袁蛮子是厉害,怪不得我爸败在他手里。”随后他下令停止进攻。当后金军在宁远城下激战时,锦州守军趁后金主力不在。势单力薄之际突然大开城门,蜂拥冲杀出来,大破后金,获胜后迅速退回城内。皇太极感到宁锦前后腹背受敌,于是他率军从宁远撤退,全力围攻锦州。六月初四,皇太极一声令下,数万后金军发起冲锋,明军用红夷大炮和滚木礌石来对付后金军,后金军经历惨痛的伤亡后才打到城下壕沟边,壕沟很深,必须将云梯架在壕沟上,晃晃悠悠踩着云梯才能过去。后金军密集地拥挤在壕沟边反倒成了城上明军的活靶子,在火炮轰击下纷纷倒毙,尸积如山。农历六月相当于公历七月,此时东北的天气虽不像现在这样炎热,但身穿铠甲的情况下冒着炮火发起进攻,也是常人难以忍受的。最终皇太极只得下令撤军,此战结束,史称“宁锦大捷”。战后袁崇焕欣喜地奏道:十年来,尽天下之兵,未尝敢与奴战,合马交锋。今始一刀一枪拼命,不知有夷之凶狠剽悍。职复凭堞大呼,分路进追,诸军忿恨此贼,一战挫之,满镇之力居多。《辽海丹忠录》有诗写此战:分崩虏骑如潮泻,鼓声雷动宁远下。长围虹亘百余里,靴尖踢处无宗罅。将军神武世莫伦,怒须张戟双目眦。剑锋扫虏秋箨卷,纷纷聚蚁无坚屯。尸沉马革亦何畏,流矢薄身惊集猬。大呼直欲尽敌止,风雷疑是军声沸。胡奴走尽壁垒开,一城士女欢如雷。十年积馁一时破,虏马应自忘南来。捷书飞入明光里,天子披之当色喜。安得将士皆如此,恢复两河须臾尔。宁锦大捷,袁崇焕在战前手忙脚乱,想搬救兵,等到敌人真的大军压境时,他却能坚决抵抗,并用正确的战术将敌人击退,可见有时候,人是需要压力的,只有把他的所有指望都堵死,才能激发出他的潜能,让他去拼。总之,此战袁崇焕不救锦州,有过,守住宁远,有大功。但是战后,魏忠贤将袁崇焕在宁锦大捷中的功劳排在第八十六位,且朝中东林党人都被魏忠贤诛杀殆尽,袁崇焕愤然辞职。说到这,我们该好好讲讲魏忠贤了,明宫三案中的移宫案跟魏忠贤有关,熊廷弼先是在魏忠贤的支持下得到启用,后因为得罪了魏忠贤而被杀,孙承宗也因为得罪了魏忠贤而被免去兵部尚书的职务。前文丁卯之役的时候,全国都在为魏忠贤建生祠,人死后才建祠庙,除非大家对于特别爱戴的人才在生前修建祠庙,像对一个人进行全国性建生祠的情况,中国历史上只有魏忠贤这一个例子,那么魏忠贤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有如此神通广大呢?第十二章“爱国贼”魏忠贤的兴衰1625年冬日某一天,北京城内的一个小客栈,五个来京城做小买卖的商客聚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胆气壮了不少,高声说:“魏忠贤作恶多端,用不了多久就会倒霉!”其余四人一听这话,谁也没敢多说话,胆小的一位还劝他谨慎,没想到这个人却说:“魏忠贤虽然横,难道还能把我的皮剥了吗?我怕什么?”其他几个人没说话。夜半时分,客栈门突然被踹开,数十名锦衣卫士兵,以手中火把照诸位旅客的脸,然后把在一起喝酒的那五个人都捉走了。其中四个人被摁着跪在地上,只见说魏忠贤作恶多端的那个客商手足四肢都被钉在一块门板上。魏忠贤对这四个人说:“这小子说我不能剥他的皮,现在姑且一试。”魏忠贤让手下的小太监用沥青把那个人的全身浇了一遍,连每个指尖都不放过。一时间,焦煳味、肉香味飘散于空气之中。待受刑人身上沥青干透,魏忠贤让人用锥子把人皮剥下来,整个人皮被完整地剥下来,由于有沥青绷着,人皮立在地上,几乎就是个完整的中空的人站在那里。被剥皮的人还没有咽气,他的双眼还看见自己的皮立在面前,惊恐惶骇的神情还能从没有面皮只有肌肉的脸上看得出。此刻,另外四个人被吓得都快死了,他们觉得自己的下场也会如此。这时,魏忠贤并没杀他们,而是给他们每人五两银子压惊,然后把他们放了。此事出自明末夏允彝(夏完淳之父)《幸存录》的下卷,由一徐姓算卦者讲给他听。当时,这个算卦的正住在那个客栈,事情经过为其耳闻目睹。魏忠贤,1568年出生,河北肃宁人,农民出身,但精通射箭,能左右开弓,喜欢骑马。十七岁那年娶了媳妇,生了女儿。按理说男人自从当了爸爸,应该有责任感了吧,可是魏忠贤却从此开始天天赌博,几年下来就把家中财产输光了,一次债主逼上门来要债,魏忠贤环顾四周,发现家徒四壁的家中并非一无所有,因为还有两个女人,自己的女儿和妻子,被自己玩剩下的女人自然没人要,于是魏忠贤把女儿卖了,还清赌债。如果说到此为止,魏忠贤从此金盆洗手,老老实实种地,那么就不会有以后的事了。赌博这种事让人上瘾,只要有一次尝到甜头,就会赌下去,多次失败后,就会想着只要再赢一次就不干了,可是等到真赢了之后,就又欲罢不能了。历朝历代明智的统治者都对赌博严厉打击,李斯制定的秦律规定,赌博的人轻者脸上刺字,重者“挞其股”,把你屁股打得皮开肉绽,让你这辈子都不能坐着赌博了。宋朝赵光义则规定只要赌博,一律处斩(《宋史·太宗纪》载:“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忽必烈规定赌博者轻者杖刑,重者流放,他对赌博的人说:“朕已用我的兵力征服你们,你们的一切都是我们的,如果你赌博,你就是拿朕的财产来做孤注一掷的输赢了。”《金陵锁志》记载朱元璋为了治赌博,把南京城所有赌徒聚在一起,让他们在秦淮河畔赌博,赌徒们都很高兴,有人赌赢了一大笔钱,要出去买吃的,此时却被朱元璋的士兵挡住,士兵说:“皇上有令,只许赌,不许吃饭。”最后所有赌徒都被饿死,从此南京城没赌博的了。明朝前期一直禁赌,到了魏忠贤所处的明末,辽东烽烟四起,中原流民遍地,压根儿不会有人禁赌了。赌博成了所有想不劳而获的人发家致富的捷径。继续赌博的魏忠贤终于有一次输光了所有,连裤子都卖了,他躲进街上的酒馆,被人揪出来当街痛打一顿,差点丢了性命,魏忠贤情急之下说:“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作为一个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挣扎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黯淡,参加科举吧,自己不识字,靠辛勤劳动致富吧,自己吃不了苦,靠其他方式往上爬吧,自己在上面又没人。此时,也许,“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这句话倒是唯一的出路,是呀,与其饿一辈子肚子,还不如进宫当太监,把这也当成一回赌博吧,本钱不过是胯下的二两肉。但决心不是说下就能下的,阉了下边,第一,你不是爷们了,这辈子再也无法享受女人了,也不可能再有后代了,如此失去了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尊严。第二,据说当太监的人,死后阎王爷不收,因此不能进祖坟,只能找地方随便埋了,做永远的孤魂野鬼。但是,假如入宫当太监,魏忠贤有希望逐渐接近皇上,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如果依旧这样下去,则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命运与命根二者中,魏忠贤选择了命运。魏忠贤最后决定阉割当太监。许多人对这方面感兴趣,但又无法亲身经历,下面让我们根据清代笔记《宸垣杂识》来介绍一下当太监的过程。关于太监阉割过程,历朝历代都差不多,无论如何都是割去关键部位,所以清代记载的明朝太监阉割法照样靠谱。愿意当太监的要有地位的太监引荐,然后立下婚书,把自己当女人嫁到皇宫,交十两银子。在春末夏初做阉割手术,因为手术后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还不能感染,所以选这个不冷不热的时候。净身前要斋戒三天,做手术前操刀者问:“你是自愿净身吗?”“是。”“假如你后悔,现在还来得及。”“绝不后悔。”“那么你断子绝孙可和我毫无关系吧?”“毫无关系。”随后被阉割人把《自愿阉割书》念一遍,然后被蒙上眼睛,手脚像“大”字一样被捆得结结实实,于是手术开始了。先给被阉割人喝臭大麻汤麻醉,之后用胡椒汤将被阉割部位清洗消毒,然后就把该割下的地方砍下来,再用麦秆插入尿道,手术就结束了。被阉割人醒来后一开始感觉自己全身跟没了一样,等麻醉劲逐渐下去后就发现自己其他地方都还在,只有下边跟没了一样,其实也的确没了,当麻醉劲完全消失后会感到剧烈疼痛,操刀者用猪苦胆敷在伤口上缓解疼痛,之后让被阉割人再喝臭大麻汤,让他泻肚,减轻小便排泄量,保证手术成功,手术后三天内不许喝水,再往后被阉割人胡须脱落,声音变尖,就成了太监了。这是变成太监的急性方法,还有慢性方法,那就是在男孩还是婴儿时,揉搓男孩的睾丸,每天三次,每次用力到男孩痛哭为止,这样做就破坏了男孩的生殖机能,时间一长生殖器就萎缩了,也成了太监。太监的玩意儿被割下后用油炸透,包好,再放进器皿里,太监死后跟身体一起埋了。中国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这个东西跟自己一起下葬,也勉强算完整的人。做手术共需要五两银子,合人民币大约四千块钱,魏忠贤连裤子都输光了,还能做得起手术?所以他只能挥刀自宫。通过我的介绍,您会感到阉割手术是很复杂的事,然而魏忠贤却做成了,可见此人如生在现在,有进医科大学学外科的潜质。挥刀自宫后的魏忠贤入宫当了宦官,注意,不是太监,因为要想当太监可没那么容易,太监是宦官的最高级别,明朝宦官级别分为:太监、中监、少监、监丞、长随、当差、火者。宫内历来按资排辈,初来乍到的魏忠贤自然是当火者了,火者的工作当然不是救火也不是放火,火者的工作是扫地、打水、刷马桶、开大门等等。魏忠贤“不识文字,人多以傻子称之,亦担当能断,顾猜很自用,喜事尚谀”(《酌中志》)。这正是魏忠贤的优点,在宫中傻吃傻喝,看起来还傻实在,长相忠厚老实,比自己级别高的太监让他干吗他干吗,别人欺负他,占他便宜,他都毫不在乎。他的做法看起来傻,其实这是最精明的表现,宫中关系错综复杂,即便你反抗又能如何?只有看起来厚道,能被人信任,别人才有可能把机会给你,你才可能借机改变命运。果然宫中负责伙食的太监魏朝看中了魏忠贤,把魏忠贤拉到自己门下。魏朝负责伙食的人是王氏,也就是王才人,王才人后来生了个孩子,叫朱常洛。朱常洛二十三岁时有了儿子——朱由校,此后魏忠贤就天天陪着朱由校,和朱由校在一起玩耍。假如历史就这样平静地发展下去,那么估计现在就没有人听说过魏忠贤这个名字了,1620年,万历皇帝去世,朱常洛继位,年号泰昌,立朱由校为太子。魏忠贤一下子成了太子身边的太监,顿由熊市变为牛市。二十九天后,朱常洛吃红药丸吃死了。他儿子朱由校继位,年号天启,史称明熹宗。三十天内换了三个皇帝,魏忠贤由皇孙身边的太监升级为皇帝身边的太监,三代人的辈分升迁只用了三十天,这其实并非中国历史上最快的皇位更迭。战国时秦昭襄王死后其子继位,三天后秦昭襄王之子暴卒,秦始皇他爸异人就继位了,三天内换三个皇帝。对于这种速度的皇位更迭,想事先投机者压根儿不可能,受益者往往只能靠运气,魏忠贤就是如此。其实如果单单是陪明熹宗一起玩大,魏忠贤不可能日后代替皇帝批奏折,因为陪明熹宗长起来的太监多了,魏忠贤绝非跟自己关系最好的。关键时刻魏忠贤跟一个女人拉上了关系,这个女人叫客印月,史称客氏。客氏是明熹宗的奶妈,从小明熹宗就吃着她的奶长大,自然奶妈说什么就是什么。明朝宫中有一种叫“对食”的传统,就是太监和宫女结为夫妇,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这样。深宫寂寞难耐,宫女又不能出去,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就跟太监做个伴。毕竟,身边没有男人的话女人一般是会寂寞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既然皇帝离自己太远,找个太监在一起生活也不错。当然,“对食”一段时间后就出事儿了,永乐十八年(1420年),朱棣准备立为皇后的宠妃王氏暴死,而恰于此时,皇宫内又有人告发贾氏、吕氏与太监“对食”,朱棣勃然大怒。贾氏、吕氏惧祸,上吊自杀。朱棣并不罢休,拘捕与贾氏、吕氏亲近的宫婢,亲自审讯,看是否还有其他阴谋。宫婢受了酷刑,竟诬称后宫有人要谋害皇帝。于是,接连有更多的人被抓,最终竟然达近三千人之多。朱棣下令将这三千宫女凌迟处死,一个又一个二十岁左右的花样年华的妙龄宫女被剥下衣服,露出雪白的肌肤,随后被刽子手用无情的钢刀细割慢切。雪白的皮肤上鲜红的血格外刺目,鲜血无声地流淌在土地上,直到被砍得露出白骨和内脏朱棣才罢手。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有宫女临死前当着朱棣的面说:“你年老体衰,不能照顾我们(他照顾得过来吗?),宫女与宦官相好有什么罪过?”朱棣大怒,此时雷电打到宫殿檐角,宫女以为苍天有眼要阻止朱棣暴行。然而朱棣不为所动,继续屠杀。此后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对食现象已基本不存在,再往后,明朝皇帝一个比一个懒,管好自己床上能睡的女人就完了,剩下的宫女与太监“对食”的事就都充耳不闻了,到了魏忠贤时代更是如此。一开始与客氏对食的太监正是魏忠贤的老上级魏朝,魏忠贤把这些年在宫中挣的全部家当拿出来去搞定客氏,隔三岔五请她吃饭,“六十肴一席,费至五百金”,每顿饭六十个菜,酒足饭饱之后,魏忠贤便与客氏翻云覆雨了。有人会问,魏忠贤一个太监,有何本事颠鸾倒凤,其实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了,魏忠贤同时代的人宋起凤在《稗说》一书中记载,“魏虽腐余,势未尽,又挟房中术以媚,得客欢”。换句话说,魏忠贤没有割干净,有时还是能干一票的,毕竟是他自己阉割的,不像宫中其他太监那样经过了严格手术,就靠这一点,魏忠贤就比魏朝有竞争力。很快魏忠贤拿下了客氏,与客氏一起将魏朝充军,并派人在半路干掉了魏朝。客氏是明熹宗的奶妈,搞定了客氏就彻底搞定明熹宗,自然,贪玩的明熹宗就让从小陪自己长大的魏忠贤代替自己处理朝政。这个不识字的太监被任命为司礼监秉笔,职责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折。身为司礼监秉笔的魏忠贤虽然一字不识,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让别人替他讲解奏折,把艰深的古文翻译成浅显的白话,然后,他发号施令,再让人把他的命令翻成文言文,用朱笔书写在奏折上。明熹宗朱由校跟元顺帝一样,都喜欢干木匠活,他手造的漆器、床、梳匣等,都精巧绝伦。明末太监刘若愚《酌中志》记载:宫里工匠所造的床极其笨重,十几个人才能移动,样式也极普通。明熹宗便自己琢磨,设计图样,亲自锯木钉板,一年多工夫造出一张床来,床板可以折叠,携带移动都很方便,一个人就能搬动,床架上还雕镂有各种花纹,为当时的工匠所叹服。明熹宗还善用木材做小玩具,他做的小木人,男女老少,表情各异,五官四肢,无不备具,动作亦很惟妙惟肖。明熹宗做完后还派太监拿到市面上去出售,市人都以重价购买,明熹宗更加有成就感,此后往往干到半夜也不休息,为了干木匠活而废寝忘食。明熹宗喜欢看傀儡戏,于是自己就亲自动手做傀儡戏的道具。他做的傀儡戏木像有男有女,约高二尺,均涂上五色油漆,每个小木人下面的平底处用长三尺多的竹板支撑着。另外还有一个用大木头钉成的长宽各一丈的方木池,

                      们肯定会改种稻子,那时候您再以断掉水源相威胁,他们就只好乖乖地听命于您了。”在苏秦的劝说下,这件事很快得到解决。苏秦因此在周显王那里得到一笔赏赐。但是,当他企图以此为契机跻身于王室小朝廷的时候,却被周显王警惕地拒绝了。原来几位王室重臣都对周显王说,苏秦不过是有点小聪明,如果让他担当大任,只怕要闹出笑话。周显王本来也没什么抱负,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对苏秦的纵横捭阖之道一点也不感兴趣,于是顺水推舟,听从了重臣们的建议。然而,经历这件事之后,苏秦对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所谓人君,只要你揣摩透了他的心思,就能够像指挥木偶一样指挥他,没什么了不起的嘛!”揣着周显王给他的那笔赏赐,苏秦收拾行装,来到秦国游说,想向秦惠王介绍连横的策略。“秦国沃野千里,人民富庶,战车万辆,勇士百万,存粮丰富,地势险要,乃天下之强国。再加上有您的英明领导,完全可以兼并诸侯,统一天下。”苏秦先给秦惠王送上一顶高帽子。但是秦惠王似乎根本不吃那一套,只是厌烦地说了一句:“秦国羽翼未丰,还没有想过要兼并别国。”苏秦还想再说点什么,秦惠王打了个哈欠,摆摆手,做了个“送客”的手势,结束了这次会见。苏秦虽然失望,然而并不死心。他知道,即便是商鞅见秦孝公,也是第三次才擦出火花,说不定秦国君主都是慢热型的呢!数天之后,苏秦再一次请求朝觐秦惠王,没想到这一次,秦惠王连见面的机会都没给他。苏秦只好留下一篇早就写好的时政论文,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旅店。过了几天,苏秦再去宫中求见,结果又吃了闭门羹。如此求见了十次,论文上交了十篇,秦惠王依然对他不理不睬。一个比怀才不遇更恼人的问题困扰着他——为了面见秦惠王而置买的貂皮大衣穿破了,盘缠也用完了,旅店老板天天催着他交房租,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日子,没法过了!苏秦穿着草鞋,打着绑腿,背着书袋,挑着行李,神色憔悴,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雒邑。他不知道,他之所以不受秦惠王待见,不是他的论文写得不好,也不是他的口才不足以打动人,只是秦惠王刚刚车裂了商鞅,对一切游说之士都怀有恶感罢了。苏秦回到家中,发现一切安好——他的妻子正在织布,听到他进屋,连头都没抬一下;嫂子视若不见,也不去准备饭菜;连父母见到他,也是若无其事。总之,他存在或不存在,对于家人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区别。换作别人,或许早就摔门而出。然而苏秦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心态好。他只是长叹了一声,自言自语道:“妻子不把我当丈夫,嫂嫂不把我当小叔,父母不把我当儿子,这都是我的罪过!”继续一头扎进书堆,刻苦攻读。据说夜里读书困倦,苏秦就拿起铁椎猛刺自己的大腿,鲜血一直流到脚跟,于是睡意全无。成语“悬梁刺股”中的“刺股”,说的就是这段故事。如此苦读一年之后,苏秦再度出山,来到了赵国。赵肃侯对他的学说倒是颇有兴趣,然而幸运之神仍然没有向他招手——当时赵国的相国奉阳君对他十分防范,处处掣肘。苏秦施展不开,只好离开赵国来到燕国。燕国地处北方,长期以来偏安一隅。春秋时期的历史记载中,燕国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进入战国之后,齐、楚、秦、魏、赵、韩等国战乱纷纷,来往频密,燕国人仍然不问世事,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苏秦带着他那套纵横捭阖的理论去燕国游说,显然有点不合时宜。他在燕国待了一年才见到燕文公。“燕国东有朝鲜和辽东,北有林胡和楼兰,西有云中和九原,南有滹沱和易水。国土两千多里,战士数十万,战车六百乘,战马六千匹,存粮足够数年之用,资源丰富,衣食无忧,乃是所谓的天府之国啊!”苏秦照例先把燕国夸奖了一番。接着问道:“燕国多年无战事,百姓安居乐业,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燕文公一脸茫然:“为什么?”苏秦说:“天下最强的国家就是秦国,燕国之所以没有遭受秦国的进攻,是因为赵国做了它的南方的屏障。秦国如果要攻打燕国,必须穿过云中、九原,经过代郡、上谷,路程数千里。即便能够攻克城池,也无法固守。秦国不能对燕国构成威胁,这是明摆的事。但是,如果赵国想进攻燕国,只要赵君一声令下,不出十日,便可以在东垣附近集结数十万大军,接着渡过易水,四五天便可直抵蓟城(燕国首都)。所以说,真正让燕国担心的,不是秦国而是赵国。而赵国又不时受到秦国的威胁,如果燕国能够利用秦、赵之间的矛盾,主动与赵国联合,与天下诸侯联合,共同抗击强秦。这样的话,燕国方可确保平安。”如前所述,苏秦当初去到秦国,是想将连横的策略贩卖给秦惠王。现在他见到燕文公,推销的却是合纵的计划。对于鬼谷子的门人来说,所谓立场,不过是棋局中执黑还是执白的区别,不成其为问题。如果秦国用他,他就主张连横;如果其他国家用他,他就主张合纵,仅此而已。苏秦向燕文公推销合纵计划,用的是江湖术士忽悠老太太的手段——“老人家,你印堂发黑,七天之内必有血光之灾,但是如果你能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我,我可以替你消灾解难。”燕文公却完全被苏秦那套把戏搞蒙了,把苏秦看成了上天派来解救燕国于危亡的使者,马上将他奉为上宾,而且提供车马财礼,让他到赵国游说。也该轮到苏秦时来运转。这个时候,奉阳君已死,苏秦得以顺利地见到了赵肃侯。一见面照样是送高帽子:“当今天下贤士,无论是布衣还是卿相,都仰慕您的高尚品德,想到邯郸来聆听您的教导。只是由于奉阳君妒忌贤能,故意从中作梗,所以他们都得不到机会在您面前畅所欲言。如今奉阳君已经去世,言路又畅通了,我这才敢来对您说说我的愚见。”苏秦现在的样子,跟一年前那位失魂落魄的寒士大不相同了。他穿着崭新的礼服,佩戴着名贵的玉器,在赵国朝堂上用流利的京城方言侃侃而谈,时而慷慨激昂,时而低首蹙眉,很快将赵肃侯吸引住了。“对于君主来说,人民安居,国无战事,就是最大的好事。安民的根本在于邦交,以谁为友,以谁为敌,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以赵国的形势,如果把齐国、秦国当作敌人,则民无宁日。如果联齐抗秦,同样不得安宁。算计别国的君主,讨伐别人的国家,这样的话是很难说出口的,希望您也不要轻易去说。“赵国与秦国结盟,秦国一定会削弱韩国和魏国;赵国与齐国结盟,齐国一定会削弱魏国和楚国。魏国被削弱就只好割让河外,韩国被削弱就会献出宜阳,这样一来,上郡就危险了。而楚国如果被削弱,赵国就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外援。这三个国家的安危,其实也关系到赵国的安危,您不可以不认真考虑。“当今天下诸侯,莫强于秦。秦国如果得志于韩、魏,连齐国都必须向它俯首称臣,那时候秦军就会渡过黄河,直指邯郸,这是我替您担心的啊!“赵国地方二千余里,军队数十万,战车千乘,战马万匹,乃山东(指崤山以东)强国。秦国最忌惮的就是赵国,但又不敢轻易发兵进犯,为什么?就是怕韩、魏两国在背后打它的主意。从这种意义上讲,韩、魏就是赵国的南方屏障。韩、魏若亡,则赵国也不能独存,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山东(太行山以东)诸国的疆土,合起来比秦国大五倍,兵力则是秦国的十倍。如果大家联合起来向秦国进攻,秦国是抵挡不住的。依我之见,赵国应该与韩、魏、齐、楚、燕等各国合纵友好,一同对付秦国。只要秦国敢于攻击其中任何一国,则其余五国共同发兵相救,拒秦军于函谷关外。就算秦国再强大,也不敢与六国为敌。这样的话,您的霸业就有希望了。”赵肃侯连连点头道:“您说得有道理。可是,合纵是件大事,有谁能够为寡人去说服各路诸侯呢?”“我。”苏秦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如果您能够采用我的建议,我可以向您保证,燕国会献上北方的毛皮狗马,齐国会献上海边的鱼盐,楚国会献上南方的橘柚,韩、魏、中山等国会献上土地作为您的汤沐之邑。您只要坐在邯郸,便可坐享其成。”赵肃侯大喜,赏给苏秦车百辆,黄金千镒,白璧百双,绸缎千匹,让他游走列国,建立抗秦统一战线。就在这时,秦惠王派公孙衍进攻魏国,斩首八万,生擒龙贾,占领雕阴,天下震动。而楚国趁火打劫,魏国一下子陷入两面受敌的困境,形势极其危险。对于即将出发游说列国的苏秦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利的消息。如果秦国顺势消灭了魏国,只怕无人敢响应他的号召与秦国为敌,合纵抗秦就成为了一句空话。苏秦看似触底反弹的行情,现在又面临着被做空的危险。怎么办?苏秦想到了他的同门师兄,现在依然穷困潦倒的张仪。苏秦与张仪的对弈:以天下为棋局据《史记》记载,张仪、苏秦同在鬼谷子门下学艺。对于张仪的学问,苏秦是自愧不如的。然而成绩好并不代表工作好。当苏秦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上升的拐点的时候,张仪还是一介寒士。据说他曾在楚国令尹昭阳门下担任门客。有一次,昭阳大摆筵席,宴请群臣,事后发生身上佩戴的一块名玉不见了。府上的人都怀疑是张仪偷的,理由是“仪贫无行”——张仪又穷又贱,除了他谁还能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昭阳还没发话,这些人已经把张仪捉住,私刑逼供,打了好几百板子,直打得皮开肉绽,血流满地。张仪一口咬定自己没偷,这些人只好把他放了。回家后,张仪的老婆又心疼又生气,说:“你如果不去读书游说,怎么会受这份罪呢?”张仪奄奄一息,躺在门板上,嘴唇动了几下。他老婆把耳朵凑过去,好不容易才听明白他说什么。“你看看,我的舌头还在不?”他老婆又好气又好笑:“当然还在。”“那就好,那就好。”张仪说着,脸上也露出一副天真的笑容。只要舌头在,吃饭的工具就还在,没什么大不了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昭阳府上是不能再去了。张仪只能躺在家里养伤,而他老婆看着一天天空下去的米罐子,心急如焚。有一天,有个熟人从赵国来,告诉了张仪一个好消息:“你的师弟苏秦发迹了,正在赵国受到重用,你何不去邯郸投靠他,让他给你谋个一官半职?”张仪犹豫了半天。要他去求苏秦,他是不乐意的。最后肚子决定了脑袋——如果继续待在楚国,除了沿街乞讨,没有别的活路。相比之下,向昔日同窗低头未尝不是一个体面的办法。就这样,张仪来到了邯郸。苏秦的府上很好找,向任何一个邯郸居民打听,他们都会很热情地给张仪指路。但是,找到苏府并不代表见到苏秦。当年穿着打满补丁的衣裳在鬼谷读书的那位爱闹爱笑的苏秦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看不见、摸不着、深居简出的苏客卿。张仪在苏府递上名片,等了整整六天,苏秦才抽出空来接见他。“哟,原来是你啊!好久不见了。”苏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即便是对住在同一条巷子里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想必也不会如此冷漠吧!张仪忍住怒火,刚想寒暄一番,苏秦已经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走远了,但是派了一个侍童回来告诉张仪:“晚上就留在这里,一起吃个晚饭吧!”这句话给了张仪一点希望。他心里想,也许是苏秦现在家大业大了,必须在众人面前保持一种威严,才故意这样对待他的。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叙叙旧情,回忆一下鬼谷的往事,再向他提出工作的事,应该就水到渠成了。张仪在苏府一直等到天黑,苏秦才回来。厨房已经将晚餐做好,仆人们像走马灯似的铺好坐席,摆放碗碟,端出一道道美味佳肴。光闻到那味道,张仪就止不住流口水了。然而,当一切准备就绪,苏秦也在堂上坐好的时候,张仪才发现,堂上只有苏秦一个人的座位。正在疑惑之际,一位老仆走过来,将张仪带到堂下仆人和侍女就座的地方,给他安排了一个座位。饭吃到一半,张仪强忍住愤怒,对着堂上说:“我这次来,是想请您帮我谋个职位,要求不敢太高,聊以养家糊口便罢了。”苏秦把嘴里的肉嚼完,咽下,又喝了一大口酒,才说:“我如果开口,别说养家糊口,就算是荣华富贵也可以给你。可是,以你的才能,却将自己弄到这个潦倒的地步,我怎么还敢向国君推荐你呢?你如果实在没事做,就到我厨房里给大师傅打个下手,可保你吃饱穿暖,如何?”张仪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推开眼前的食物,拂袖而去。他这一去,就没有再停留,而是风餐露宿,一路向西,直奔秦国。你要合纵天下,共抗强秦,那我就为秦国献上连横之计,各个击破,让你一事无成。苏秦,你等着!话虽如此,张仪很快面临一个现实的难题。从邯郸到咸阳,是很长一段路程,而他口袋里的盘缠,已经不足以支撑他走出赵国了。退一万步说,即便他一路乞讨来到咸阳,这一身衣衫褴褛,恐怕也难以见到秦惠王。万念俱灰之际,张仪遇到了一位来往于秦、赵两国之间的商人。两个人交谈了几句,商人惊奇道:“您不是一般人,为何沦落如此?”两个人越谈越投机。接下来张仪的路就顺多了。商人给他换了衣服,让他坐着自己的马车,一同来到了咸阳。俗话说,蛇有蛇路,鼠有鼠道。商人既然来往于秦、赵之间,对秦国的情况自然熟悉。他拿出一大笔财礼,让张仪送给秦国宫中的警卫长。通过警卫长的推荐,张仪顺利地见到了秦惠王。同为鬼谷子门下,张仪的路数和苏秦大不相同。他没有以送高帽子作为开场白,而是对秦惠王说:“下臣听说,不知而言,是为不智;知而不言,是为不忠。不智当死,不忠亦当死。下臣能力有限,但仍然愿意冒着不智的危险,把我所知道的全部讲出来,请您定罪。”秦惠王微微一笑,说:“请继续说吧!”“下臣听说,赵国正在准备联合燕国、魏国和韩国,争取楚国和齐国,结成合纵联盟,共同对付秦国。我听了之后,忍不住发笑。以赵国现在的形势,钱粮不足,人民畏怯,打仗都要人拿着大刀在后面督战,不准后退,可是仍然畏缩不前。秦国国力强盛,赏罚严明,只要是为了国家,人人皆有必死之心,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以赵国之弱,居然敢打秦国的主意,实在是自不量力。“然而,小心谨慎不为过。当年智伯率领三家大军攻打晋阳,眼看就要获胜。赵氏用张孟谈之计,策动韩、魏两家反水,结果大败智军,活捉智伯。对于赵国的合纵联盟,秦国切不可掉以轻心。“赵国要合纵,则秦国必须以连横相对。要采取军事和外交两种手段,想办法分化合纵联盟。要对联盟各国区别对待,有的要打击,有的要拉拢,有的恐吓,有的要给予一定的好处。这样的话,赵国想合纵也合不了,反倒是秦国可以抓着空子,一步一步蚕食天下的土地,完成霸业。”幸运之神突然降临。秦惠王和张仪谈了一整天,便任命张仪为客卿,留在朝中担任参谋。张仪当上客卿没几天,那位曾经给他提供帮助的商人来向他告辞。张仪拉着他的手说:“全赖您的帮助,我才得到今天这样显赫的地位。我正想要报答您,可您为什么急着要走呢?”商人这才对他说:“请不要谢我,要谢就谢苏先生吧。其实,从头到尾这一切,都是苏先生为您安排好的。他知道您的才能在他之上,不应该屈居他之下,所以才想出这招激将法,逼您投奔秦国。他还让我转告您,从此之后,天下就是您和他对弈的棋局,请您一定用心下好这盘棋,不要手软。”张仪听了这番话,目瞪口呆,老半天才长叹道:“单从这件事上看,苏秦之才已在我之上了。而我一直蒙在鼓里,没有察觉。惭愧,惭愧!”第二天上朝,张仪便对秦惠王说:“秦、楚联合攻魏,魏国的形势已经十分危急,很有可能转向楚国。而韩国与魏国关系历来不错,也会随之与楚联合。这样的话,秦国就被孤立了,不如出兵帮助魏国抵抗楚国。”秦惠王听从了张仪的建议,于是以张仪为将,带领“卒万人、车百乘”救援魏国,在陉山大败楚军。魏国暂时得救了。作为对秦国的回报,魏惠王命令加快移交河西土地,两国于当年年底完成了交接。

                      !”纯子表面像在夸赞村井麻子,但其话语中却似乎含有轻微的侮蔑之意。不过,伸夫对纯子如此了解村井麻子感到十分惊讶。即使说到此前与村井麻子约会,也只是在放学回家路上交谈过几次而已。虽然在圣诞节前给村井麻子送过礼物,但那也只是两人之间的秘密。可是,纯子怎么会知道村井麻子的情况呢?难道是在教室里从村井麻子偶尔说出三言两语的态度上推测出来的吗?天才少女的直觉果然比常人更敏锐吗?不过,无论直觉怎样敏锐,能够有这种感觉,或许就是因为她对他两人的关系很感兴趣。如此看来,纯子果然是真心关注自己吗?想到这里,伸夫浑身开始冒汗,这个以前从远处观望的女人突然有了几分亲近感。仅仅想到她在关注自己,伸夫就产生了腾云驾雾般魂不守舍的感觉。但是,不知纯子是否觉察到伸夫激荡的心情,她依然十分平淡地款款前行,不久便推开了米蕾特的厚玻璃门。在一瞬之间,眼前的雪景就变成了飘溢着温馨的咖啡味和香烟味的咖啡馆。从中间往里面还有空包座,在他们朝里走的过程中,几个男人向纯子举手或点头。而且,在纯子坐下之后,还有两个男人过来说“上次那个很好嘛”“下一幅插画要抓紧点儿哦”。看样子他们都在报社或出版社工作。伸夫看到纯子跟他们对等交谈,再次对她的交际之广感到惊讶。“咖啡要哪种啊?”“要哪种……”“有摩卡啦蓝山等各种品牌,普通的可以吗?”“好……”在纯子的面前,而且是在咖啡馆里,伸夫就像是个幼童。他只能随声附和,同时发现自己几乎完全是个不谙世事的高中生。“你常来这儿吗?”“是啊……每天至少来一次吧。”看样子,纯子所栖居的世界与伸夫他们截然不同。没过多久,咖啡端上来了,而伸夫却不知道该怎么喝。纯子先放入砂糖,再放入少量牛奶并搅拌几下。伸夫看过之后如法操作,然后喝了一口。咖啡竟是一种既甜又苦的奇妙味道。这种东西怎么会好喝呢?真不知道那些喝得有滋有味的人是怎么想的。“打扰一下,可以吗?”像是看准了时机,另一个男人走过来搭话,可能是要协商晚上聚会的事情。此番交谈结束之后,又有个梳着大背头貌似画家的男人过来,说了两三句话把纯子逗笑。然后,又有个貌似报社职员的男人过来。他们都只跟纯子交谈,完全无视伸夫的存在。看样子,纯子是在这里跟他们边聊天边谈工作,并收集各方信息。过了半个小时,伸夫喝完咖啡正百无聊赖,纯子开口发问。“回去吧?”“好……”伸夫还在琢磨收费的事情,而纯子已迅速拿起账单朝收款台走去。两人来到外边,只见雪下得更大了,人们都把脸颊埋在大衣领中。“谢谢你请我喝咖啡。”伸夫郑重其事地俯首致谢,纯子满面笑容地点了点头。“不必啦!我是大款嘛!”纯子的绘画作品好像已经相当畅销,并且在为报纸和杂志画插图。虽然难以想象她的画作价值几何,但伸夫他们肯定无法与之相比。“那就在这儿告辞吧?”两人从米蕾特向北走到一个路口,纯子就停下了脚步。“难得的星期六还把你拉着到处跑,请原谅!”“哪里……”虽说是拉着到处跑,但跟着引人注目的纯子倒是特别拉风,还第一次进咖啡馆喝了咖啡,伸夫已相当满足。“还想跟我见面吗?”“真的吗?”“这个,你过后看看吧!”纯子从大衣兜里掏出一个小信封,“我写了一首诗,是为你哦!”纯子递来信封,伸夫像接过炸弹般小心翼翼。“好啦,再见!”纯子只说了这些就翩然转身,朝两人刚才喝过咖啡的米蕾特原路返回。伸夫等红大衣消失在雪中人群之间后,向前走了五十多米,来到一小片空地拆开了信封。信封里装着与昨天同样的稿纸,打开后看到同样圆润的笔体写着如下内容:我知道你怨恨我我明白你厌恶我可是在怨恨中隐含着温存在厌恶中隐含着挚爱想必你已发现有怨恨有厌恶远远胜过无动于衷纯子大片雪花落在稿纸上,伸夫一边留意不让融雪弄湿稿纸一边重读纯子的诗。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纯子看透了自己的心思?可是,这并不像表示愤怒或憎恨的文字。虽然真意不明,但似乎多少隐含着某种好感。七在认识时任纯子之后,伸夫感到自己好像突然成了大人。虽说如此,这并非等于了解了纯子的一切,只不过是偶然应邀去咖啡馆里喝了咖啡、简短地谈论学校和家里的事情而已。两人本来就是同班同学,所以记住姓名和长相纯属理所当然。不过,这回却增加了单独会面的条件。以前同班同学中尚未有人与纯子单独约会。本来纯子比较早熟,感觉她好像在跟画家和记者之类的中年男子交往,却没有一个关系较近的高中生。男生们虽然都对纯子心怀好奇和景慕,也只不过是把她作为远离自己的存在隔空遥望而已。伸夫就是跟这样的女性一起走在大街上。而且,主动发出邀约的是纯子。伸夫自己并没有这种愿望,是对方主动向他搭话的。而且,两人一起去的是咖啡馆,伸夫在那里第一次喝了咖啡,并了解到那里是各种身份成年人聚集的场所。不仅如此,纯子还在分别时把自己写的诗交给了伸夫,虽然内容尚未完全搞清楚,但她对自己有好感这一点已确切无疑。对于伸夫来说,与纯子度过的时光虽然短暂,但整个过程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体验。他似乎借此窥见了从未想象过的世界。若能做到,伸夫很想把此事告诉别人。如果告诉同学“我跟纯子一起去咖啡馆啦”,他们肯定会惊讶不已、羡慕不已。跟纯子约会之后,伸夫感兴趣的对象完全为之改变。这并非是指每天的生活为之改变,他每天早晨还是两点一线、上学回家,晚上有作业就做,没有作业就读书听广播。虽然在表面上生活节奏似乎一如既往,但大脑的某个角落里却总有纯子的身影。虽然在跟同学交谈和专注于体育活动时也会暂时忘记,但在其他时间里却总是挂念着纯子。她今天会不会来学校上课?如果来的话会不会认真听课?她那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早退。她什么时候还会发出约会的邀请?她不再去旅行写生了吗?伸夫的想象一旦开始就没完没了。虽然只约会过一次,可自己却如此思绪万千——伸夫感到匪夷所思。以前总是轻蔑地想“时任纯子那种人……”,那或许都是自己徒然虚张声势而已。不过虽说如此,跟纯子约会确实充满了刺激。第一次约会就突然被带进咖啡馆令伸夫深感意外,但后来她也约他去了不曾预料到的地方。第二次约会先是在伸夫从未进过的商厦画廊里碰头,然后一起去了钟塔后面的荞面屋。对于以前在外面只吃过拉面的伸夫来说,纯子为他点的蘸汁凉荞面真是稀罕风味。伸夫等她先开始吃,然后才学着她的样子做,但纯子皱着眉头小声提示:“伸夫,别把太多面条放在蘸汁里呀!”从第二次约会开始,纯子就直呼其名了。同班女生直呼其名这是第一次。不过,因为是纯子,所以伸夫心里并未产生什么反感。非但如此,伸夫觉得这是双方关系亲密的证据,反倒因此而十分高兴。实际上,由于约会时总是以纯子为主导,所以被她直呼其名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NO、BU、O……”纯子在呼唤伸夫时,最后一个音节“O”总是向上挑起,比母亲的呼唤听着温馨,还有几分发嗲的感觉。伸夫按照纯子的提示,夹起一小撮面条放在蘸汁里。“阿姨,来碗面汤!”把面汤倒在剩下的蘸汁里喝掉,也是伸夫此时才听说的常识。当时还特别稀罕的巧克力和冰淇淋,也是在跟纯子一起去的咖啡馆里初次品尝到。不过,最具刺激性的还是跟纯子一起喝的酒和抽的烟。伸夫以前不曾知晓,据说纯子从高一时就开始抽烟了。伸夫初次看到她抽烟是在第三次约会的时候。依然是在那家画家们聚集的咖啡馆里,纯子在跟中年男友们交谈时,从大衣袋里掏出了香烟。红色包装盒正面印着“光”字,符合外表华贵的纯子的风格。纯子从盒里抽出一支香烟夹在指间,正在跟她交谈的男子十分自然地凑上打火机。从这个情景来看,周围的男性对还是高中生的她抽烟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异样感。实际上她抽烟的架势已算得上登堂入室。那么浓烈的烟团,伸夫只是看看都感到会呛着,而她却能精彩地吞云吐雾。伸夫看得入迷,纯子就把香烟递了过来。“抽一支试试?”“不……”伸夫慌忙摇头,纯子莞尔一笑。“是啊!你是优秀生嘛!”“倒也不是……”如果被辅导委员老师看到自己在这种场所抽烟,真不知道会受到什么处分。“不会的啦!乌鸦哪能进这里来呀?”由于多数辅导委员老师都穿着暗色西装,而且会带来令人厌恶的消息,所以学生们称其为“乌鸦”。“这里的人都会保护我们哦!”确实如此,咖啡馆里聚集的顾客多数都戴着贝雷帽留着长发,颇具艺术家范儿,看样子会抵制乌鸦们的管制。而且,即使被乌鸦们发现了,但由于纯子是艺术家们的伙伴,或许会得到宽容。“你不抽吗?”纯子再次询问,伸夫就叼上了一支。可是,他刚抽了一口就呛得咳嗽起来。“很快就能习惯啦!”纯子看到伸夫呛得难受,反而露出开心的样子。与抽烟相同,初尝威士忌也是在跟纯子一起去的酒吧。那里也与咖啡馆相同,貌似与纯子熟悉的艺术家顾客很多。这家酒吧只有一张L形吧台,店主是个叫“阿泽”的中年男子。“你喝加冰威士忌吗?”听纯子这样问,伸夫虽然不知怎么回事也还是点了点头。以前只是在过年时跟父亲喝过屠苏酒,那也只是四五盅而已。父亲说声“差不多行了”,他就顺从地放下酒盅,而且他自己也没想多喝。端上来的威士忌酒加了碳酸感觉就像汽水,但喝下去却相当有劲。“我一般都是喝两杯,喜欢浑身稍稍发热的感觉。”纯子似乎已经完全习以为常,把玻璃杯中的冰块晃得叮当作响。“再来一杯怎么样?”伸夫就顺从地追加了一杯。因为连同龄女孩都满不在乎,所以伸夫羞于自甘落后,于是他振奋精神端起了酒杯。三杯威士忌酒下肚之后,伸夫去厕所时就感到腿脚有些发软。“你可要挺住哦!”伸夫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对自己酒量太小感到气恼。平心而论,纯子在所有的方面都比较早熟。看样子,无论是去咖啡馆还是荞面屋乃至酒吧,对于纯子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虽然班里也有不良少年和软派的团伙,可他们也未必能像纯子这样豪放,即使抽烟喝酒也是在厕所或公园的角落里,提心吊胆显得有些猥琐。与他们相比,纯子的姿态却落落大方毫不露怯,毫不忌避周围的目光,悠然自得地与周围气氛和谐相融。那或许是自诩艺术家的信念使然,但换个角度来看又像是破罐破摔的感觉。哪里还像个高中生——虽然招人颦蹙侧目,但纯子的态度就像是在享受作恶,像是在挑衅那些道貌岸然的成年人。然而奇妙的是,老师和周围的成年人都对纯子十分宽容,明明知道她每夜抽烟喝酒却无人指手画脚。那孩子特殊——纯子的身边已经营造出这种氛围,于是她就利用这种特殊的待遇乐在其中。虽说如此,纯子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呢?伸夫感到不可思议。即便伸夫说“我来付钱”并想拿起账单,可纯子却微笑着说“不用啦,我是大款”。听纯子这样一说,伸夫就像着了魔似的哑然无语了。看样子,纯子确实靠自己的画作和插图获得了不少收入。“我在这里都是记账,你就别操心了。”在喝威士忌酒的酒吧里,听到此话的伸夫既惊讶又激动:上高中的女孩可以在酒吧里记账,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伸夫望着纯子的侧脸,再次惊叹于她的神通广大。总而言之,只要跟纯子在一起,完全没必要担心钱的问题。此事乍看似乎令人感激,但伸夫心里却不是个滋味。身为大男人却让女人付钱——伸夫无法从这种负疚感中解脱出来。在跟纯子接近一个月之后,伸夫决定就在学校的图书部活动室里跟她会面。所幸的是,图书室就在由连廊相接的副楼里,一层是阅览室,二层分为书库和课外活动室。从男女同校开始,伸夫就分属于图书部。但由于高年级前辈从寒假结束后开始专注于高考复习,所以伸夫实际上相当于图书部的负责人。虽然图书室里有位年轻的女馆员,但图书部成员都把称呼“阿姨”的“阿”字去掉直接叫“姨”。在午休和放学之后,成员们总是集中在活动室里,围着“姨”聊天说笑度过欢乐时光。他们就这样从五点一直待到将近六点,有时还会待到勤杂工进来把炉火清理掉。不管怎么说,二楼的图书部活动室里有种密室般的氛围,是成员们绝佳的聚集场所。伸夫知道,那个房间在勤杂工清理炉火之后就不会再有人去了。“我们六点钟去那儿见面吧!到了那个时间就没事儿啦!”因为伸夫保管着活动室的钥匙,所以两人进去后只需把门反锁就没问题了。“大家都回家后就不会有人去了。”虽然咖啡馆和酒吧倒也不错,但周围总有纯子的朋友。说起来是约会,但实际上那些男人常来打扰,伸夫实在难以平心静气。此外还得花不少钱,而且说不定哪天就会被辅导委员老师发现。当然,即使钻在图书部活动室里,也未必能够保证不被老师发现。虽说这里是副楼,但因为还是在校内,所以值班老师当然会来巡查。不过,他们都几乎只是巡查到楼门口,确认上锁之后就会离开。因为有楼门和活动室这双重门锁,所以只要待在室内不出声就不必担心被发现。而且,即使万一被发现就说是在整理图书,这个理由也完全可以成立。“这里离你家近,很快就能到吧?”所幸从纯子家到学校用不了两三分钟。因为距离很近,她在冬天有时不穿大衣就直接跑进学校里来。“虽然没有炉火有点儿冷,但多少还会有些余温。”可能是因为爱冒险的纯子觉得好玩,所以她立即点头同意了。约会那天,成员们照例在“姨”的下班时刻五点钟全都撤了。伸夫也暂时跟大家一起放学离校,但走到半路又原路返回,并在勤杂工室要了楼门钥匙前往活动室。一月的下午五点多天色已暗,炉火也已被清理,室内寂静无声。伸夫望着大雪已停的窗外等候,只听门声轻响,纯子出现了。“没事儿吧?”纯子点了点头,随即像猫一般溜进室内。伸夫见状把一层的楼门和活动室门都上了锁。“已经不会有人来啦!”“果然挺冷啊!”“那你穿上这个吧!”伸夫想把自己的大衣披在纯子身上,纯子摇了摇头从大衣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来喝这个吧!”那是小瓶装的威士忌酒。伸夫从格架上拿来玻璃杯,纯子就把威士忌倒上。“干杯!”两人对视一下喝了一口酒,伸夫立刻就被呛住了。“兑点儿水就好啦!”伸夫按照纯子说的给自己的酒杯里加了水,给纯子的酒杯里也加上水。“真安静啊!”“简直不像学校,是吧?”“我可以抽烟吗?”“当然,没问题呀!”纯子叼上一支“光”牌香烟并擦着了火柴,黑暗中瞬间浮现出她白色的脸庞旋即消失,只有香烟的火光在黑暗中微微颤动。“因为亮灯就会被发现里边有人哦!”“这样就挺好呀!”白雪反光和窗外附近的街灯微微映出纯子的脸庞。“以后就在这儿见面吧?”“是啊!”纯子点点头把酒杯放在桌子上,然后把面孔正对伸夫。“伸夫,吻我吧!”伸夫一时怀疑自己的耳朵,虽然就在眼前听到,却仿佛刮向远方的风声。“伸夫……”听到再次呼唤,伸夫坐正了姿态。“可以吗?”纯子没有答话,坐在原处不动。在已经适应了黑暗的视野中,可以看到纯子闭着眼睛微微翘起下巴。仿佛受到那片白色的吸引,伸夫来到纯子面前。简直难以想象,纯子的脸庞就在眼前。伸夫以前从未如此近距离地看过女人的面孔,尽管没有开灯,但轮廓姣美的鼻梁、柔润的嘴唇乃至脖颈下面都历历在目。可是,伸夫还在迟疑。真的可以就这样接吻吗?这会不会是纯子式的游戏呢?如果真的凑过去,她会不会立刻躲开呢?若是放过了眼前的机会,恐怕永远都不能接吻了。既然是男人就应该大胆向前——伸夫就像听到魔咒般闭住了眼睛。这样看不到纯子的脸庞,伸夫就稍稍放大了胆量,随即把嘴唇慢慢地凑近了纯子。不过,尽管对方没有抗拒,可接吻却意外困难。伸夫的嘴唇先碰了一下

                      朝义进入范阳城。面对李抱忠的阻拦,史朝义当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向在城门外向站在城头上的李抱忠解释自己为什么回来的原因,并用君臣大义责备李抱忠,但李抱忠的一句话,让史朝义顿时从头上凉到脚下。“上天不佑大燕,大唐又要中兴了,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归顺了大唐,怎么可以再助纣为虐呢?希望您尽早找到谋求自全的办法,而且田承嗣肯定已经背叛了您,不然的话唐军也不可能追您到这里。赶快走吧!不留了!”言罢,李抱忠转身走下城楼。“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史朝义在城下已经完全不能顾忌自己的身份,竟然一边说着一边失声痛哭起来。“将军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我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吃饭,将军即使不让我们进城,难道不能招待我们一顿饭吗?”说到最后,史朝义已经没有“皇帝”的威严,完全像是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即将走下城楼的李抱忠听到史朝义的喊声后,他发出了一丝怜悯之心,派人把食物装进框里,然后用绳索从城头上送到外边。这一刻,是史朝义一生中最为屈辱的时刻,当那些食物从城头上系下来的时候,史朝义一把抢过食物使劲地往嘴里塞,连日来的逃命生活,已经让史朝义顾不上食物的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对于他来讲就是最大的幸福。当时跟随史朝义一起逃命的范阳人不在少数,他们看到史朝义的这副狼狈相后,知道大势已去,所以全都利用这个机会四散而逃,而史朝义也没有过多地阻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之所以在此前一直跟着自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还有希望,可是现在自己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所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就这样,在很多人接连离开之后,史朝义的身边只剩下几百名胡兵,在饱餐李抱忠“赏赐”的食物后,他和这些胡兵们继续向北逃窜。在路过广阳(今北京密云)的时候,史朝义看到城门紧闭,他没有再请求进城,而是下定决心跑出国门,北入奚和契丹部落。但是在到达一个叫温泉栅(今河北唐山北部)的地方时,史朝义因为过于疲劳,他暂时停下了脚步,而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停竟是永久。事实上,在史朝义刚刚逃离范阳地界后,唐军恰好追击史朝义进入范阳地界。范阳节度使李怀仙没有想到史朝义会这么快就逃离自己的地盘,为此他深刻追究了李抱忠拦截不利的责任,而且派兵向北急速追击史朝义。在李怀仙看来,如果能拿到史朝义这条大鱼,自己将是再造大唐中兴的功臣。最终,经过五昼夜的追击,终于在温泉栅追上了史朝义。当李怀仙的人马追上史朝义的时候,这个“逃亡皇帝”正在一片树林外休息,在看到一片旌旗招展时,他立即意识到追赶自己的人已经距离自己不远了,慌乱之中史朝义向着丛林中跑去,当他到了密林深处,他忽然发现一件倒霉的事——李怀仙的人马已经将这片树林彻底包围。李怀仙的人马并没有追着史朝义进入树林,因为他们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熟悉,这是一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树林,只要把守住几条出口,史朝义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难逃出。终于,连日的惊恐和疲劳让史朝义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此时距离他在范阳城下的那顿饱餐,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天,这五天他已经是食不果腹,看着依然跟在身边的那几百名胡兵,史朝义不禁号啕大哭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史朝义用拳头猛力的槌打头部,然后他痛苦地跪在地上。“圣上!不如出去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或许还会有条生路。”一名胡兵提醒着说道。“我死不足惜,可是今天竟然让你们陪着我死,唉!”在场的的人全都默不作声,史朝义从地上站起来,用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环顾在场的这几百名胡兵,片刻之后,他解下了腰带,然后径直走到一颗树下,将腰带挂在上面,并打了个死结。“圣上!万万不可啊!”“走开!不要管我,如果你们还认我这个圣上,就走远点!”史朝义歇斯底里地喊道。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史朝义已经彻底绝望,或许终结生命对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所以,没有人再去阻拦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史朝义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直到他将脖子伸进他亲手打的那个死结套中。……广德元年(763年)正月二十六日,史朝义在温泉栅的密林中自缢身亡,这也意味着历经八年的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在史朝义身亡之后,那几百名胡兵走出林外向唐军投降,李怀仙命人割下史朝义的首级送往京城长安。正月三十日,史朝义的首级终于摆在了李豫面前,那一刻李豫流下了兴奋的泪水。八年来,山河动荡,流民失所!八年来,很多人献出了生命,更有很多人没有亲眼看到叛乱的平定,而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但今天,胜利真的到来时,所有人都心潮澎湃,很多人载歌载舞、鼓掌相庆。这其中,也包括远在长安城千里之外的一个人。当这个人听到史朝义自缢身亡,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时,他赤着双脚从屋子里兴奋地跑到院子里,然后跪在地上,眼含热泪地双手托天大声高喊“苍天开眼”。然后,他又径直跑回屋内,提起笔来记录下那一刻他兴奋的心情,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诗篇《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个人就是我们前边多次提到的,千百年来被人们冠以“诗圣”头衔的杜甫。千古诗圣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人,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盛唐时期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有一千四百余首诗被保留到今天,其精湛的诗艺,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影响深远,备受推崇,其诗被称为“诗史”,他被世人尊为“诗圣”,与另一位盛唐大诗人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大唐的黄金时代开元盛世中度过的,沐浴在盛世荣光中的杜甫和李白具有同样的想法,那就是当上宰相,然后“致君尧舜”。事实上,杜甫和李白的经历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浪迹天涯、经历坎坷、不受重用等,但唯一不同的是,李白生前名声已经响遍大江南北,而杜甫生前则是默默无闻,甚至在他去世后的几十年时间内,杜甫依然不为世人所重视。不可否认,杜甫是个伟大的诗人,具有忧国忧民的情怀,尤其是安史之乱爆发后,他写了很多揭露安史叛军暴行以及同情无辜百姓的诗歌,但杜甫同样具有致命的弱点,而在我看来,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杜甫的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旧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性格褊狭浮躁,没什么气量,凭着恩情放纵不羁(甫性褊躁,无器度,恃恩放恣)。《新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旷达不拘礼俗,又不自我约束检点,喜欢谈论天下大事,调子虽高却不切实际(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从上述两条记载来看,杜甫实际上并不像他在很多诗歌中所写的那样,具有非凡的政治才华,可以协助皇帝再造淳朴的民风,说得通俗点,杜甫不具备“宰相肚子能撑船”的气量,他的可控世界只是宣纸上的妙笔生花。透过他一生的经历来看,在很多关键时刻,杜甫的性格是制约他发挥政治才能的最关键因素,以致一生落寞不得志,只有通过诗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三十六岁之前,杜甫基本是在漫游生活中度过,只在二十四岁那年参加过一次科举考试,那一次他并没有将考试放在眼里,算是小试牛刀,所以没能考上。虽然他的志向是登科致仕,但在年轻的杜甫看来,以他的才能只要稍加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肯定会一举中第,所以此后的很多年里,他并不急于参加考试,他要走遍名山大川,扩宽视野,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厚度。那时他的足迹踏遍了江南锦绣之地和燕赵雄浑的山川,甚至为未能飘洋过海到日本而遗憾。在漫游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杜甫裘马轻肥,呼鹰逐兽,快意非常,进取心十足,并自信满满,坚信自己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在政治上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一点,从他的那首《望岳》便可以看出: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首诗,杜甫借着登上泰山最高顶的雅兴,表达了自己敢于攀登人生顶峰的伟大抱负和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与王安石的“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和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由于性格的原因和年轻时漫游生活的经历,使得四十岁之前的杜甫对这个世界永远抱有一种希望之情,尤其是天宝三年(744年),他在漫游的途中结识了李白和高适,三位诗人由于性格相近、情趣相投,一同登高怀远、郊游狩猎、访道寻幽,让杜甫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以至于很多年后当他深陷困境时,时常回想起那段惬意非常的时光,不禁怅然慨叹世间境遇多变。那一年的秋天,杜甫和李白、高适三个人由于各自的目标不同,终于分道扬镳,李白前往任城探亲,高适则南游楚地,而杜甫则前往兖州(今山东兖州)看望父亲。天宝四年(745年),杜甫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漫游生活,转年他带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来到长安,准备参加当年朝廷的科举考试。那一年,杜甫三十八岁。当时已近不惑之年的杜甫参加科举考试,其心态已经和二十四岁那年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年龄的原因,杜甫对这次考试很是看重,为此他经过了认真的准备,应该说在考试之前,杜甫对自己的才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考试结束后,朝廷却只发布了一道榜文,上边写着:无一人及第。毫无疑问,这道榜文意味着拥有绝对自信的杜甫再次落选。这件事情让杜甫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当时在京城长安也引起了极大的非议,因为即使杜甫落选,总应该还有其他人中举,但朝廷这道“无一人及第”的榜文实在让人不明白朝廷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然而朝廷的这道榜文并不是拍脑门的决定,它的发布是一个朝廷顶级大佬操控的结果。这个人的名字叫李林甫。当时独揽相权的李林甫知道李隆基爱惜人才,所以为了取悦李隆基,让李隆基的虚荣心能够得到充分满足,他制造了“无一人及第”的假象,也就是所有人全都不录取,让皇帝陛下知道天下所有的人才全都已经被朝廷录用,天下没有一个人才被埋没。李林甫的这种做法不仅满足了李隆基的虚荣心,更让他得到了更加丰厚的政治利益。但对于杜甫而言,这却是个致命的打击,因为他将此次考试看成自己唯一成功的机会,可是最终却惨败而归,这让杜甫顿时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绝望之情。更何况前边我们说过,杜甫不是那种气量宏大的人,一次失败不要紧,只要坚定信念,还可以重头再来,而杜甫恰恰缺少这种韧劲儿,经过这次失败后,他犹如斗败的公鸡一样,再也没能缓过神来,而自此之后他再也没能鼓起勇气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这次失败不仅让杜甫的心灵承受了巨大的打击,更让他的生活陷入到了拮据之中。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他寄居长安过着“卖药都市、寄食友朋”的生活,甚至屈辱到“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心”。生活的拮据让杜甫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世态炎凉,不经意间杜甫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悄然发生变化,也就是在长安的这五年辛酸生活,也让他的诗风开始转变,由锐意奋进和过分自信,逐渐变成叹息忧虑和无限悲凉。在长安的五年的时间里,杜甫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依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虽然他知道实现的可能微乎其微,然而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命运在杜甫穷困潦倒之际,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天宝十年(751年)正月,李隆基带领文武大臣举行祭祀太清宫、太庙的大典,并对外发布诏书,希望天下人能够广进赞颂本次祭祀的名篇佳句,确实优秀者可以入仕做官。诏书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杜甫的极大兴趣。在杜甫看来,这的确是个难得的机会,因为写诗是自己的拿手绝活,如果被皇帝看中,可以省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麻烦,直接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于是杜甫挥毫泼墨,情真意切地写了三篇《大礼赋》,投进了延恩匦。延恩匦是武则天时代建立的一种制度,天下人不分等级都可以通过撰写赋颂和治国方略,然后投进延恩匦的方式以求仕进,朝廷会定期搜集延恩匦内的文章,让皇帝陛下过目,只要被皇帝看中的,那这个人从此可能就会飞黄腾达。当时杜甫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态去投延恩匦的,但这次投匦居然得到了李隆基的重视。在看完杜甫的三篇礼赋后,李隆基当即决定召杜甫进宫,让他在集贤院待制,然后让宰相班子成员对杜甫进行命题考试。如果杜甫能够通过这次考试,那他真的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实现他那掩藏胸中已久的宰相梦想,但遗憾的是这次考试结束后,杜甫就进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之中,最终也没有等来朝廷的相关任命。史书上没有记载杜甫这次考试的详细过程,我们也并不知道究竟考的什么题目,但录取朝廷公务人员的考试,一般情况下都会考些治国方略以及国家某个领域实际问题的应对问题,有些类似于现在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可以肯定的是,杜甫的答卷,朝廷一定是不满意的,联系《新唐书?杜甫传》的“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的记载,可以断定杜甫同志的申论考试不及格。而这次考试不再是李林甫一人的幕后操控,而是宰相班子所有人都打了不及格的成绩,这也只能说明杜甫同志实在不具备做公务员的能力,至少其思想和观点与时局不符。杜甫再次入仕的愿望就这样落空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变得更加颓废,曾经还能够上街卖药自食其力,还有过向富人推荐自己的主动性,但现在他完全失去了自我,只能靠朋友的接济去度过每一天。这样颓废的生活,杜甫一共过了将近四年,虽然生活拮据,虽然内心苦闷,但在长安总还有自己的栖身之地。天宝十四年(755年)十月,在友人的极力推荐下,杜甫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锁匙的小官)的官职,然而仅仅一个月后,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杜甫终于开始了他的颠沛流离生涯。潼关失守后,李隆基带着诸多皇亲国戚仓皇逃往蜀中,长安城中的老百姓因为担心叛军攻陷长安后会大肆屠杀,所以很多人也开始向外流亡,在这庞大的流亡人群中也包括杜甫,他带着家人出长安后由奉先赶往白水,又由白水向陕北逃亡到达鄜州(今陕西延安)。天宝十五年(756年)七月十三日,李亨在灵武称帝,杜甫得知这个消息,将家人安置好后,准备穿过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但不幸半路被叛军俘获,被押解至长安。由此开始了他在叛军铁蹄下九个月的屈辱生活。这九个月中,杜甫亲眼目睹了叛军在长安城内的种种暴行,以及百姓们在国破后的种种惨象,这不禁让他生出悲天悯人之心,并用自己的笔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例如《悲陈陶》《哀江头》《悲青坂》等名篇就是这一时期的创作的。不过,千百年来,这一时期最能打动人心的,最能表现诗人心系天下、忧国忧民的博大胸怀的,当属那首沉郁悲壮、恸慨千古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当时长安被安史叛军焚掠一空,满目凄凉。杜甫眼见山河依旧而国破家亡,春回大地却满城荒凉,在此身历逆境、思家情切之际,不禁触景伤情,发出深重的忧伤和无限的感慨。也就是在写完这首诗后,杜甫再次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摆脱叛军的魔爪,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再次穿越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在这样一种信念的支撑下,至德二年(757年)四月,杜甫冒险从长安终于逃至凤翔李亨的行在。据史料记载,当杜甫到达凤翔时,说他是丐帮的

                      ,马上从绛都出逃。重耳先是逃到了蒲城,继而出逃到翟国;夷吾则逃到了屈城,继而逃到梁国。骊姬如愿以偿地让奚奇当上了大子。对于她来说,这胜利来得似乎比想象中轻松多了。对此我没有更多的评论,还是用北岛的那句诗来概括:“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杀大子申生之事遍告列国,为立奚奇为大子正名。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春秋》对此记载:“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在这句表述中,“世子申生”名正言顺,说明申生无罪;而晋侯没有按惯例被称为“晋献公”,是谴责他轻信小人之言,因幼废长。同年,晋国发动了对虢国的最后攻势。这一次出兵的路线仍然选择从虞国借道。上一次借道虞国,还可以说是为了出其不意;这次再借道虞国,显然不是为了战术上的掩护,而是另有图谋了。利令智昏的虞公又答应了晋国人的请求。宫之奇再一次投了反对票:“虢国与虞国毗邻而居,相互依存。虢国如果灭亡,虞国也不能长久。对待晋国这样的大国,不可以麻痹大意,就好像对待强盗,不可以视作儿戏。上次借道给晋国,已经很过分了,不可以一再为之。古人云,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说的就是虢国与虞国的关系啊。”虞公深不以为然地说:“晋侯和我同宗共祖,怎么会害我呢?”虞国姬姓,晋国也是姬姓,都是周王室的后裔,自然同宗共祖。但是,虞公如果睁开眼睛看看,这中原大地,姬姓诸国之间你攻我伐,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谁还记得什么同宗共祖哦。对此,宫之奇一针见血地反驳道:“我虞国的先祖大伯虞仲,同时也是王室的先祖。大伯为了让贤,所以没有继承君位。虢国的先祖虢仲、虢叔,是周文王同父同母的弟弟,作为文王的卿士,有大功于王室,功勋事迹还记载在王室的档案库里。晋国既然可以灭亡虢国,又怎么会不忍心对虞国下手呢?您要是讲虞国和晋国的亲戚关系,当年的‘桓、庄之族’不比虞国亲多了吗,他们和晋侯都有共同的祖辈成师与庄伯,可晋侯还不是把他们给灭了吗?”虞公无法应对,喃喃道:“我祭祀神明的贡品又多又干净,神明会保佑我的。”宫之奇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只干咳了几声:“咳,咳……您还真不了解神明的习惯。神明喜欢一个人,不是看他的祭品好不好,而是看他的品德好不好。正如《周里所说的,老天爷又没有亲戚,只喜欢帮助品德高尚的人。又说,祭品其实没有什么香不香的,只有人的美好品德才是最馨香的。这样说来,没有品德的人,即使供奉再丰盛的祭品,神明也不会享用。话说回来,您别以为鬼神只保佑您一个人,如果晋国灭了虞国,又以美好的品德奉献神明,神明照样会接纳晋侯。”宫之奇这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等于是告诉了虞公,晋国此次出兵的目的,不仅在于虢国,而且在于虞国。但是虞公利欲熏心,还是答应了晋国的要求。宫之奇退出来之后,对家人说:“如此看来,虞国很快就要灭亡了。晋国灭虞,恐怕就在此一程咯。”于是带着自己的族人远走他乡。公元前655年八月,晋献公亲率大军包围了虢国的首都上阳,虢公姬丑带领军民进行殊死抵抗,直到十二月初,上阳城才被攻破。姬丑逃亡到雒邑,虢国从此灭亡。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78年,也就是“曲沃代晋”完成的那一年,正是虢公姬丑奉了天子之命,前往晋国承认了曲沃代晋的合法性,并任命曲沃武公(也就是晋武公)为晋侯。二十三年后,晋国灭虢国,不但周天子对此不敢发表意见,连当时称霸天下的齐桓公也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主要原因在于姬丑穷兵黩武,不修德政。公元前668年虢军两次入侵晋国,更成为晋献公消灭虢国的最佳借口。姬丑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姬丑的邻居虞公也为自己两次借道给晋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晋国大军消灭虢国之后,仍然打虞国原路返回,并接受了虞公的犒劳。晋献公觉得虞公实在是太可爱了,为了报答这番好意,顺便也就把虞国给灭了,并且俘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后来晋献公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将这两个战俘当作陪嫁,一并送到了秦国。《史记》上说,被俘的虞国大夫井伯,后来成为秦国的重臣,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百里奚。这种说法在历史上颇有些异议,在此不作辨析,姑妄听之罢。如果说晋献公灭虢国还有借口的话,他灭虞国就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了。为了避免周王室对此不满,特别是规避齐桓公以此为由找他的麻烦,他主动承担了祭祀虞国先祖的义务,并且还承担了虞国对王室纳贡的义务。对于周王室来说,虞国虽然灭亡,但虞国对王室应尽的义务仍然有人承担,这就够了。荀息在收缴的战利品中找到当年用来贿赂虞公的宝马,把它们还给了晋献公。晋献公得意地笑道:“马还是我的马,就是老了点啊。”【楚与齐,两种文化的冲撞】前面说到,通过帮助邢国和卫国的重建,齐桓公获得了中原诸国的敬重,霸主的地位日益巩固。而此时在南方,楚成王自诛杀公子元、任命子文为令尹以来,拨乱反正,励精图治,楚国国力进一步攀升。南北双雄你追我赶,在内政、外交、军事各个方面互相较劲,终于到了狭路相逢的时刻。公元前659年,楚国再一次出兵讨伐郑国,将爪子伸到了天子脚下。齐桓公迅速作出反应,召集鲁、宋、郑、曹、邾等国国君在宋国的柽地举行会议,会议的主题:抗楚援郑,保卫中原。值得注意的是,自这一年开始,《春秋》提到楚国,再也不称之为“荆”,而是称之为“楚”,也算是给它正名了。公元前658年,齐桓公进一步展开外交攻势,在宋国的贯地与江国、黄国派来的代表举行会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黄两个小国均在宋国的南部、楚国的东北部,迫于楚国的压力,一直臣服于楚国。现在齐桓公通过宋桓公做工作,给这两个小国打气,目的是要它们脱离楚国的控制,重新回到中原大家庭的怀抱,同时也为下一步讨伐楚国解除后顾之忧。同年冬天,楚国大军攻占郑国的聃地,俘虏了守将聃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桓公仍然安之若素,继续开展他的外交攻势。公元前657年,齐桓公和宋桓公再一次与江、黄两国代表在齐国的阳谷会谈,就应对楚国的入侵开展讨论。同年冬天,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友前往齐国,表达了鲁僖公相应齐国号召、抗楚援郑的意愿。那个年代既没有电话、电报,更没有互联网,为了应付楚国的入侵,光开会都够齐桓公东奔西跑一阵了。这个霸主的工作,真是一点也不轻松。然而,在郑文公看来,会开得再多也没用,郑国现在急需的是援兵。没有援兵,一切会议、声援、表态都是空谈。在楚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郑文公有点顶不住了,他想派代表与楚国进行和谈。大夫孔叔及时阻止了他:“齐侯为了郑国的事,正忙得不可开交呢,现在背弃他,恐怕大大的不妥。”郑文公忍不住把酒杯盖重重一放,抱怨道:“他就知道开会、会盟,尽做些表面文章,务虚不务实,总是忽悠咱们。”孔叔说:“如果不是齐侯在柽地主持会盟,只怕楚军早就长驱直入,攻入新郑了,请您再忍一忍,坚持一下,齐侯会拿出办法来的。”单从这件事来看,郑文公和他的父亲郑厉公相比,显然不在同一个档次。经过两年的准备,公元前656年春天,齐桓公终于率领大军南下了。这支浩浩荡荡的多国部队由齐、鲁、宋、陈、卫、郑、许、曹八个国家的军队组成,咱们姑且称之为八国联军吧。八国联军没有直接讨伐楚国,而是将矛头对准了蔡国。为什么讨伐蔡国呢?自公元前680年楚文王为了讨好息妫讨伐蔡国以来,蔡国就一直臣服于楚国,成为楚国进出中原的眼线。齐桓公此举的目的,一是剪除楚国的羽翼,清除前进路上的障碍;二是为了不让楚国人察觉八国联军的战略意图,好攻其不备。如果回顾一下,早在公元前710年,雄才大略的郑庄公就意识到楚国的威胁,跑到蔡国去和蔡桓公开会。郑庄公之所以特别关注蔡国的动向,是因为他已经看出来:楚国人要进出中原,蔡国是门户;而中原人想攻击楚国,蔡国又是必经之路。一个女人充当了这次战略掩护的棋子,她就是蔡哀侯的女儿、现任蔡国国君蔡穆公的妹妹。据《史记》记载,当年蔡哀侯被楚文王俘虏之后带到楚国,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最终死在楚国。他的儿子蔡穆公即位之后,周旋于齐、楚两个大国之间,既听命于楚国,又将妹妹嫁给齐桓公做小妾,也就是齐国的蔡姬。蔡姬年少,生性顽皮,嫁给了齐桓公这个老头子,有没有性福很难揣测。在那个年代,诸侯的女儿生来就是政治筹码,不是嫁到诸侯家,就是嫁到大夫家,“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事情时有发生,想必蔡姬也能正确对待。那年夏天,蔡姬陪着齐桓公在湖上泛舟,采莲为乐,将小船划到湖中心。蔡姬童心未泯,将小船弄得左摇右晃,戏弄齐桓公。齐桓公是北方人,自幼不习水性,加上年事已高,难免把生命看得很重,双手紧紧抓住船沿,惊呼蔡姬赶快住手。也许是他那慌慌张张的神色让蔡姬看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觉得十分好玩,反而将小船摇晃得更厉害了。如果她要谋杀天下的霸主,再用大一点力气就够了。可是,这个时候在她眼里,齐桓公既不是天下的霸主,也不是齐国的国君,甚至不是她的“老”公,只是一个可爱的吹胡子瞪眼睛的老头儿。她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齐桓公下船之后,干了一件很缺德的事,立刻命人把蔡姬给送回蔡国去了。按道理,他把人家女孩子送回去,还得附上一纸休书,好歹给人家一个说法。可他不给,就让蔡姬以一种不明不白的身份住在蔡国,从此不闻不问。蔡穆公看到妹妹哭哭啼啼被送回来,本来就很恼火,齐桓公这种缺德的做法,更如同火上浇油,于是他干脆又把这个妹妹给嫁出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来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大大地伤害了齐国人民的感情。而据某些人添油加醋地说,蔡姬再嫁的不是别人,正是齐桓公的死对头楚成王!(姑妄听之,姑妄听之。)不管蔡姬再嫁是谁家,齐桓公这次兴兵伐蔡,对外宣称的理由就是为了她这件事。等到楚国人回过神来,八国联军已经击溃蔡国的防线,俘虏了蔡穆公。大军顺势南下,抵达楚国边境。虽然措手不及,楚国人的反应却很快。他们一方面撤回进攻郑国的部队,迅速收缩战线,一方面派人到联军大营要求面见齐桓公。联军尚未进入楚国,而楚使已抵达大营,无非是告诉联军,楚国是有防备的,请不要打偷袭的主意。楚国人是如何获知联军情报,及时把使者派到边境上迎候齐桓公的呢?《左传》虽然没有言明,但是从其两年前,也就是公元前658年的一段记载,后人可以窥知一二:“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翻译成现代文,齐国的宦官竖貂在多鱼(地名)开始泄漏齐国的军事机密。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很难说楚国有没有派人与竖貂接头,收买他掌握的情报,在此不细究。既然偷袭不成,齐桓公就大大方方与楚国的使者见了一面。双方的对话很简单,也很精辟,尤其是楚国使者的辞令,堪称古汉语之精粹,为了保持原汁原味,在此照抄如下:〖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翻译成现代文:君侯您居住在北海之滨,而寡人我居住在南海之滨,好比马儿牛儿即使发情也不可能发生什么关系。没想到您不远千里跑到我国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时隔数千年,仍能感受楚国使者操着楚地方言,摇头晃脑地在诸侯面前说“风马牛不相及也”带来的喜剧效果。读史至此,捧腹大笑,唯楚有才,自古如此!当时各位诸侯听了楚国使者这一番话,却是想笑又不敢笑。倒是管仲反应很快,他清清嗓子,对楚国使者说:“当年周成王派召康公对我齐国的先祖姜太公说,‘五等诸侯、九州之伯,你都可以讨伐他们,以辅佐王室’。并且规定我先君征讨的范围,东至大海,西至黄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普天之下,莫不能至。现在楚国长期不向天子进贡,当年周昭王南巡到楚国而没有回去,我国君特来问罪。”这里先解释一下,周昭王是周成王的孙子,南巡的时候在汉江坐船,遇到船难,溺水而亡,所以没有回去。管仲这番话说得四平八稳,引经据典,义正辞严,很符合中原人正儿八经的性格。楚国使者听了,干笑两声,不慌不忙地说:“说起不向天子进贡这件事,确实是敝国之罪,今后岂敢不供给?至于昭王没有回去,那都是哪一年的陈芝麻烂谷子哟,请您找汉水之滨居住的老人家问问情况,跟我们楚国硬是没有任何关系撒。”齐国和楚国的第一次交锋,就发生在联军大营里,不是用刀用枪,而是用口用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楚国使者以他幽默的语言、机智的回答占尽了上风。口舌之争虽然败阵,八国联军还是继续向楚国推进,抵达汉水之滨的陉地。由于楚国显然已经有了准备,齐桓公和管仲及时调整战略,将部队驻扎在陉地等待时机,并且开始安营扎寨,挖壕筑垒,囤积军粮。这一等就是两个月。如果说是两军对垒吧,等两个月也不稀奇,可问题是四周静悄悄,连个楚军的影子都没有。八国联军成天出操、拉歌、会餐、看文艺演出,日子过得可乐了,不像是来打仗,倒像是来度假的。时间一长,有的诸侯就坐不住了,跑去找齐桓公,要求动手。齐桓公不动声色地看看管仲。管仲则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说:“动手?跟谁动手?楚军出现了吗?”“这个……楚军尚未出现,只不过老这样等下去,恐怕不是办法,不如直捣郢都,将敌酋绳之以法……”管仲不得不跟人家解释一番,大意是八国联军离家千里,后勤补给线已经拉得很长,如果继续深入下去,人生地不熟,只怕还没打到郢都,就被楚国人抄了后路。“您想被楚国人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吗?”脑袋圆滚滚的管仲半眯着眼睛问。这话说得很难听,但是很管用,被问到的人一般只敢再弱弱地追问一句:“那,咱们还呆在这里干啥?”管仲长叹一声,远远地看着帐外的夕阳,高深莫测地说:“等。”再问下去的话,管仲就闭目养神了。一直等到夏天,终于等来了管仲要等的人。楚成王派大夫屈完为全权代表,来到陉地的联军大营。按常理,这个时候谁先提出和谈,谁就处于心理弱势,在谈判中会做更多的让步。可是屈完一到联军大营,就给齐桓公来了一个下马威:“请贵军后退三十里,以示和谈诚意。”齐桓公差点想跳起来,被管仲使眼色制止了。他知道,和楚国人打交道,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伎俩只会自讨没趣,还不如把牌摊开来打。在管仲的建议下,联军退到召陵。在这里,联军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齐桓公请屈完坐上他的戎车,检阅了威武雄壮的联军部队。这次检阅出动的部队之多,在春秋史上当属罕见。齐桓公以他挺拔的身躯伫立在戎车上,不停地向将士们挥手,所到之处,他均致以“勇士们辛苦了”的慰问,而各国将士则用不同的方言回以“诸侯长更辛苦”,一唱一和,欢声雷动,将热烈的气氛推到极致。检阅完毕,齐桓公得意洋洋地问屈完:“屈大夫认为我中原的军队如何?”“威武之师,雄壮之师。”瘦小的屈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回答。齐桓公故作感叹道:“你看这些人,不远千里从中原跑到这里,难道是为我而来的吗?不是。他们是为了我们这些国家的传统友谊而来的。屈大夫你说,我们两国也建立这种友好关系如何?”他说这话的时候,语音中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热情,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目眩神迷。这一点,连屈完也感受到了。因此,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这是敝国的福分。”齐桓公沉默了一阵,话锋一转,说:“屈大夫你看,如果用这样的军队作战,谁能抵挡?用这样的军队攻城,有什么样的城池攻不破?”屈完听后,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君侯您如果以德服人,

                      住了其中一个被打倒的人的脚踝,医生和另外那个女人抓住了第二个人的一只胳膊和一条腿,现在正往后拉,尽快离开火线。这并非易事,必须把上身直起一点,半跪着往后拖,这是有效地使用仅有的一点力气唯一的方法。又一声枪响,但这一次没有击中任何人。突如其来的惊恐并没有让他们逃跑,恰恰相反,却给他们增加了一份急需的力量。不一会儿,他们已经脱离危险,尽量贴近宿舍这一边的墙壁,只有斜向开枪才有可能打中他们,但盲人会计是否是射击弹道学专家,哪怕是最基础的射击弹道学,非常值得怀疑。他们曾试图把两个人抬起来,但后来放弃了这个打算,至多能将他们拖着走,尸体拖出一条半干的,像是滚筒滚出来的血痕,而其余的新鲜血液,还在继续从伤口里渗出。他们是谁呀,在门口等着的人们问;我们看不见,怎能知道是谁呢,戴黑眼罩的老人说;我们不能在这里停留,有人说,如果他们决定发动进攻,我们就不止有两个负伤的了;或者说两个死者,医生说,至少我已经感觉不到他们的脉搏了。他们像一支撤退的军队一样带着两个人的尸体沿走廊前进,到天井停了下来,看样子要在那里安营扎寨,但其实不然,他们已经耗尽了一切力量。我留在这里,实在走不动了。这时候人们发现一个事实,着实令人吃惊,盲人歹徒们当初那样专横跋扈,气势汹汹,动辄发火,以施暴为乐,现在却只顾防守,筑起街垒,龟缩在里面,胡乱开上几枪,仿佛不敢进入战场,面对面眼对眼地展开较量。像生活中的所有事一样,这件事也不难解释,第一个头目被杀死的悲剧发生之后,那个宿舍的纪律性已经涣散,盲人会计的最大错误在于,以为只要拿到手枪就大权在握,结果恰恰相反,每次开火伤害的都是他自己,换句话说,每射出一颗子弹他就失去一些权威,子弹打完以后将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穿袈裟的不一定是和尚,执权杖的不一定是国王,最好不要忘记这条真理。不错,盲人会计现在举着国王的权杖,但应当说,国王虽然死了,虽然埋在本宿舍里,虽然草草埋了三拃深,但人们仍然时时想着他,起码从气味上能感到他的强大存在。这时候,月亮升起来了。从天井开向外边围栅的门里漾进昏暗的亮光,越来越亮,地上的人们,两个死去的,还活着的其他人,慢慢显出了轮廓形象和面容,众人都笼罩在沉重的无名恐惧之中。这时医生的妻子明白了,如果说过去装成盲人曾有什么意义,现在继续装下去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事情明摆着,这里谁也不能获救,失明症也同样,他们都生活在一个一切希望早已消失殆尽的世界。因此她可以告诉人们哪两个人死了,一个是药店伙计,一个是那个说过他们会朝我们任意射击的人,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都说得对。你们无须问我怎么会知道他们是谁,答案很简单,我看得见。这里的人当中有几个已经知道,只是没有说而已,另一些人很久以来一直心怀疑惑,现在他们的怀疑得到了证实,令人不解的是剩下的人们对此也无动于衷,但仔细想想,我们不应感到奇怪,在别的情况下把此事挑明会引起巨大骚动,情绪会失控,你运气多好呀,是怎样逃过了这场世界劫难的呢,往眼里点的眼药水叫什么名字,告诉我为你看病的医生在什么地方,帮助我走出这座监狱吧。而此时这一切都可有可无了,反正死后人人同样失明。重要的是不能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没有任何防卫手段,床上的铁棍也丢在那里了,拳头毫无用处。在医生的妻子带领下,他们把两具尸体拖到外面的平台上,放在月光下,月亮乳白色的光亮照着他们,尸体表面雪白,里面却一团漆黑。我们回各自的宿舍去吧,戴黑眼罩的老人说,以后我们再考虑能怎样组织起来干。他这样说了,但谁也没有把这些疯话放在心里。他们没有按照各宿舍分成几组,而是各自找到各自的道路陆续回去了,一些人朝左侧走,一些人朝右侧走,医生的妻子至此为止都和那个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的女人在一起,现在后者却改了主意,这主意与原来的恰恰相反,只是她不想对此加以讨论,誓言并不都能兑现,有时候是由于懦弱,有时候是因为我们不曾料到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一个小时过去了,月亮升高了,饥饿和恐惧驱走了困倦,各个宿舍里谁也睡不着。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战斗刚刚结束,激情尚在,虽然是以惨败告终,也可能是因为有什么无以名状的东西在空中游荡,盲人们一个个都惴惴不安。谁也不敢到走廊里去,而每个宿舍内部活像一个只有雄蜂的蜂房,人们知道,这些嗡嗡叫的昆虫不大遵守什么秩序,也不顾什么条理,从来不曾为生活做过什么,也从来不曾对未来操心,哪怕只是操一点点心,即便如此,在盲人们的问题上,不幸的人们,指责他们不劳而获,吃别人的面包渣,喝别人的水,也显然是不公正的,把两者相比较应当十分小心,不要轻率行事。但是,任何规律都有例外,此处亦然,这是个女人,刚刚回到右侧第二个宿舍,她就开始在自己那堆破烂东西中摸索,最后找到了一个小物件,紧紧攥在手心里,好像唯恐别人看见,积习难改,即使在我们以为习惯早已完全丢失时也是如此。这里本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但我们可以看到强壮的人残酷地从瘦弱的人嘴里抢走面包,现在这个女人想起来手提包里还有一个打火机,经过这场劫难竟然没有丢掉,她焦急地找到它,又爱怜地把它握住,仿佛这是她本人能活下去的条件,她并没有想到屋中某个难友也许还有最后一支香烟,只因为没有这个必不可少的小火苗就不能吸。但现在就是想借打火机也来不及了。女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出去了,连声再见也没有说,她沿着荒凉的走廊,紧贴着第一个宿舍的门走过去,里边谁也没有发现她。她穿过天井,渐渐西沉的月亮在石板地上画上了一个牛奶水塘,现在女人又来到走廊的另一侧,目标是最里边,一直往前走,绝不会走错。另外,她发现一些声音在召唤她,这只是个形象的说法,传到她耳边的是最后一个宿舍里歹徒们的喧闹,他们在大吃大喝,庆祝战斗胜利,故意闹得红红火火,我们不应当忘记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有什么就简简单单地吃什么,喝什么,古老的训诫万岁,其他人多想也下嘴咬上一口,不过这办不到,他们和房间里的盘子之间有一道八张床筑成的街垒,还有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女人跪在宿舍门口,直至靠近那些床边,慢慢拉出毯子,然后又站起来,把上一层床上的毯子也拉出来,又把第三层床的毯子拉出来,第四层她够不到了,这没有关系,导火索已经有了,现在只等点火。她还想起应当把打火机的火苗调到最旺,现在她手中已经有一把小小的火匕首,像一把剪刀的刀刃一样摇晃。先从上面的床开始,火舌不知疲倦地舔着织物上的油污,终于点着了,现在点燃中间的床,之后是下面的床,女人闻到自己的头发被熏焦的气味,应当小心,她是在点燃焚尸炉,自己不应当死在里面,她听到了里边歹徒们的喊叫声,这时候她才想到,要是他们有水,把火扑灭了呢,她急了,钻到第一层床下面,用打火机沿着床垫一路点下去,这里点着了,那里点着了,火势突然猛增,成了一个完整的火帘,一股水泼到火上,落到女人身上,但已经无济于事,她自己的身体已成燃料,成了助燃剂。那里面的情况如何,谁也不肯冒险钻进去,但想象会对我们有所帮助,大火迅速地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上,想同时燃着所有的床,它做到了,歹徒们把仅有的一些水胡乱地用光了,但无济于事,现在他们试图从窗户往外跳,爬到尚未着火的床头上,难以保持平衡,火又忽然蹿上了床头,他们滑下来,跌倒了,火越烧越旺,窗户在烈火烘烤下开始爆裂,新鲜空气呼啸着冲进屋里,更加剧了火势,啊,对了,不要忘记,还有愤怒和恐惧的喊声,痛苦和垂死挣扎的号叫,应当提到这一点,不过声音越来越弱,像最初拿着打火机的那个女人一样,她早就寂无声息了。这时候,其他盲人都在张皇失措地往走廊里逃,那里已经烟雾弥漫,着火了,着火了,他们大声喊着。在那里,人们能亲眼看到,收容所医院和精神病院这些众人聚居之地的设计和布局多么糟糕,请看一看吧,以带尖的铁棍为支架的床本身就能成为致人于死地的陷阱,看一看吧,容纳四十个人的宿舍却只有一扇门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况且还有人睡在地板上,如果火首先到达门口,堵住了出路,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万幸的是,正如人类历史一再证明的那样,坏事带来好事的情况并不鲜见,而人们很少说好事带来坏事,世界就是这样,充满矛盾,对一些事的重视超过了另一些,在这个具体情况中,好事正是各宿舍只有一扇门,因此大火在歹徒们那里停留了很久,若不是场面越来越混乱,或许我们无须为另一些人丧生而叹息。显然,这些盲人当中许多人被踩踏,被推搡,被踢打,这是惊慌失措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可以说是动物的本性使然,若不是所有的根都扎到地下,植物也会有同样的动作,看到丛林里的树木纷纷逃离火场,那该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围栅里边那块地方成了避难所,一些盲人打开走廊里开向那边的窗户。他们从窗口往下跳,绊倒了,摔在地上,有人哭,有人喊,不过眼下他们安全了,但愿大火在烧塌屋顶,把火舌和燃烧的木料抛到空中抛到风中的时候,不要想到点燃树冠。另一侧的盲人们同样害怕,其中一个闻到烟味马上认为火就在旁边,其实不然,走廊里很快挤得水泄不通。如果没有人来管一管,非发生一场悲剧不可,有个人想起医生的妻子那双眼睛看得见,她在哪里呢,人们问,让她告诉我们出了什么事,我们应当到哪里去,她在哪里呢。我在这里,我刚从宿舍里走出来,都怪斜眼小男孩,谁也不知道他钻到哪里去了,现在找到了,他在这里,我牢牢地攥着他的手,除非你们把我的胳膊拽下来,才能让我放开他,我用另一只手拉住我丈夫,后面跟着戴墨镜的姑娘,然后是戴黑眼罩的老人,两个人形影不离,接着是第一个失明者,再接着是他的妻子,所有的人挤在一起像一座松塔,但愿这大火也不能让我们分开。但是,这里的一些盲人学着另一侧盲人们的样子跳到围栅那边,他们看不见建筑物另一边大部分成了一片火海,但能感觉到那边来的热浪烘烤着他们的脸和手,眼下屋顶还没有坍塌,树上的叶子渐渐卷起来。这时有人喊道,我们待在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不出去呢,攒动的人头中有人回答了一声,只用了五个字,那里有士兵;但戴黑眼罩的老人说,宁肯被子弹打死也不让大火烧死,这好像是人生经验的声音,也许是拿打火机的女人通过老人的嘴说出来的,她不幸没有被盲人会计的最后一颗子弹击中。这时医生的妻子说,让我过去,去和士兵们说说,他们不能让我们这样死去,士兵们也有感情。多亏了对士兵确实也有感情所抱的希望,拥挤的人群让开了一条窄窄的通道,医生的妻子带着她的人艰难地走过去。浓烟迷了她的眼睛,过不了多久她会和其他盲人一样失明。到了天井就难以挤出去了。通往围栅的门早已快被挤破了,逃到那里的人很快发现此处并不安全,想出去,用力往外推,但另一些人拼命顶住,此时他们更怕的是暴露在士兵的目光之下,但是,当他们再没有力气,当大火越来越近,就应验了戴黑眼罩的老人那句话,宁肯被子弹打死也不让大火烧死。医生的妻子没有等多久就走了出去,来到平台上,她几乎半裸着身体,因为她双手拉着男孩和丈夫,顾不上防备那些想加入这一小群人的盲人的乱抓,或者说,他们想抓住行进中的列车。如果士兵们看见面前出现了一个半裸着两个乳房的女人,一定会瞪大眼睛。现在,照亮从平台到大门口这块空旷而巨大的空间的不是月光,而是燃烧着的熊熊烈火。医生的妻子大声喊,为了你们的幸福,请让我们出去吧,不要开枪。那边没有人回答。探照灯仍然不亮,没有一个人影活动。医生的妻子余悸未消,下了两层台阶。怎么回事,丈夫问,但她没有回答,还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她来到台阶最下面,带着斜眼小男孩,丈夫和伙伴们朝大门走去,已经毫无疑问,士兵们走了,要不就是也失明了,被送走了,终于所有人都失明了。这时候,简单地说,一切都同时发生了。医生的妻子高声喊道,我们自由啦,左侧的屋顶在可怕的轰隆声中塌下去,火焰四处飞散,盲人们高声喊叫着冲向围栅,留在里边的一些被倒塌的墙壁压死,另一些则被踩成血肉模糊的肉泥,大火立时四处蔓延,所到之处一切都化为灰烬。大门一扇扇敞开了,疯子们跑出精神病院。13对一个盲人说,你自由了,把将他与世界隔离的门打开,走吧,你自由了,又对他说了一遍,但他还是不走,站在马路中间,他和其他盲人,他们都战战兢兢,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在人们称为精神病院的理性迷宫里生活和在既没有人领着又没有拴狗的链子拉着的疯狂城市中冒险完全是两回事,在城市里,记忆毫无用处,人们记住的只是各个地方的形象而非通往那些地方的道路。盲人们站在变成一片火海的大楼前,感到大火的热浪烘烤着自己的脸,觉得这大火有点像护身符,如同原来的墙壁一样,既是监狱同时又是保障。他们紧紧挤成一团,像一群羊,谁也不想走散,他们知道,没有牧人去寻找丢失的羊。火势渐渐弱了,月亮又亮起来,盲人们开始惶惶不安,不能继续留在这里。永远待在这里不行,其中一个说。有人问现在是夜晚还是白天,人们马上就知道,这不合时宜的好奇心有其道理。说不定他们还会送食物来呢,可能因为出了什么差错,迟到了,这种事过去也有过;可是,士兵们不在这里了;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可能因为不再需要他们,他们走了;我看不是这么回事;比如说,已经没有传染的危险了;也许是发明了医治我们这种病的药品;那就太好了,真的;我们怎么办昵;我就留在这里,等白天再走;你怎么能知道到了白天呢;根据太阳,根据温暖的阳光;只有晴天才行;那要等多少个小时才能到白天呢。盲人们筋疲力尽,其中一些坐到地上,另一些身体衰弱,干脆躺下了,有几个昏厥过去,夜晚的凉意很可能会让他们苏醒过来,但我们可以肯定,拔营起寨的时候这些可怜的人当中会有几个再也站不起来,他们只能支撑到现在,就像那个马拉松运动员一样,在离目标不到三米的地方倒下了,其实,有一点很明显,所有人的生命都比预料的结束得早。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一些盲人还在指望士兵们或者代替他们的人,例如红十字会,会送来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他们与其他人唯一的区别是醒悟得更晚。即便这里有谁相信治疗失明症的药品已被发明出来,也不会让他们更加高兴。出于别的理由,医生的妻子认为最好等过了夜晚再说,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的伙伴们,现在最紧迫的是找到食物,而在黑暗中难以找到;你大概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丈夫问;大概知道;离家远吗;相当远;其他人说出了各自的住处,问离他们的家有多远;医生的妻子尽其所能给他们解释,当然是大致的距离,只有斜眼小男孩想不起来,这也难怪,他已经很久没有叫着找妈妈了。如果他们一家一家地走去,从最近的到最远的,那么首先是戴墨镜的姑娘家,其次是戴黑眼罩的老人家,然后是医生的妻子家,最后是第一个失明者家。当然应当按这个路线走,因为戴墨镜的姑娘已经说过,如果可能请把她送回家。我不知道父母现在怎么样,她说。这种真诚的关心表明,某些人的偏见其实毫无根据,他们否认那种行为不端,特别是有伤风化的人,不幸的是,这种人会有强烈的感情,包括与父母的亲情,并且屡见不鲜。当然夜晚渐渐凉下来,大火已经没有多少东西可烧,炭火散发出的热量不足以温暖离大门较远的盲人们,比如医生的妻子和她那一

                      ,天亮时分禁军寡不敌众,崔胤死于乱军之中。攻下崔宅后,朱友谅趁胜领兵攻打京兆府,又杀死郑元规及陈班等数十名朝官。此时,皇帝李晔几次重新组建的禁军再次被打散,其雄心壮志也随之化为泡影。崔胤死后,继任者裴枢、独孤损都是朱全忠的党羽,朱全忠担心李茂贞再次再度劫持皇帝李晔,便想将李晔迁往洛阳,于是让东都留守张全义开始修缮宫室。天佑元年(904年)正月十三日,朱全忠吞并淄青地区后,移兵屯驻河东。二十一日派牙将寇彦卿奉表入京,声称邠、岐兵马已经进逼京城长安,为了保护皇帝陛下的安全,请李晔急速迁往洛阳避难。次日,在朱全忠的授意下,汴州士兵强迫京城百姓迁到洛阳,而长安百姓则不愿意远离故土,一路上哭号不止,全都破口大骂崔胤勾结朱全忠倾覆国家,老幼妇孺相扶东行,一个多月里路上行人不断。正月二十六日,皇帝李晔在汴州士兵的催促下自长安启程。朱全忠让部将张廷范为御营使,拆毁长安宫室、百官衙署以及民居,将拆下的木料浮在渭河上顺流东下运到洛阳修建新的宫殿。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长安宫城被拆毁,长安成为一座废墟,而中国文化的重心也从此开始东移。二月二日,皇帝李晔一行人来到华州,百姓们夹道欢迎,山呼万岁。李晔见此情景不禁潸然泪下,可是自己受制于人让他感觉形同傀儡。“不要再喊万岁了,我已经不再是你们的天子了!”此刻李晔终于说出了其内心最想说的话,这既是他很长时间以来的感受,更是一种抗议。当晚李晔住在华州兴德宫,再想到国破山河碎,自己犹如木偶一般被人牵线而行,即情吟出了一首《思帝乡》:纥干山头冻杀雀,何不飞去生处乐。况我此行悠悠,未知落在何所?在华州停留八天后,李晔一行人于二月十日继续东进,因洛阳宫室尚未完工,李晔只得暂时滞留陕州。朱全忠亲自到陕州朝见李晔,在朱全忠的要挟下,李晔被迫将禁军兵权全部交给了朱全忠,任命他兼任左、右神策军及六军诸卫事。朱全忠为了尽早将皇帝李晔迁到东都洛阳,决定重回洛阳督促修缮宫室事宜。临行前李晔大宴群臣,酒席散后他将朱全忠和韩建留下来继续饮酒,当时何皇后出来亲自手捧玉盅向朱全忠敬酒。此时晋国夫人可澄在皇帝李晔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恰被韩建看到,韩建当即暗中踩了朱全忠一脚,朱全忠心领神会,以为酒中有毒,不敢继续饮宴,于是佯装喝醉辞别。也就是从此时开始,朱全忠对皇帝李晔动了杀机。四月十六日,洛阳宫室修缮完毕,朱全忠奏请皇帝李晔尽快从陕州启程,而皇帝李晔则不愿意动身,打算拖延时间,向王建、李克用、杨行密等藩镇求救,只盼望勤王之师早日到来。不过朱全忠催促李晔启程的表章一封接着一封送到李晔面前,此时司天监出面为皇帝李晔解围,奏称夜观天象,发现星象出现明显变化,现在不利于皇帝陛下出行。朱全忠根本不理会司天监的话,继续催促李晔赶快启程。李晔又派宫女告诉朱全忠说皇后刚刚生完孩子,不能经历颠沛流离,等到十月份之后再前往洛阳。李晔的再三推脱,让朱全忠十分愤怒,他明白李晔这是在等待勤王之师的到来,于是召来牙将寇彦卿,命令他带领五千士卒赶快到陕州,即日催促皇帝李晔动身。李晔见朱全忠开始以武力相逼,只得起身迁往洛阳,而朱全忠则亲自到新安迎接,为了让皇帝李晔在进入洛阳之前失去全部的羽翼,朱全忠让御医许昭远诬告医官使阎佑之、司天监王墀、内都知韦周、晋国夫人可澄等人联手谋害朱全忠本人,借机将这些人全部处死。等到李晔行至谷水时,朱全忠又将跟随皇帝李晔同行的击球供奉、内园小儿共计二百余人全部缢杀,又亲自挑选了二百多个与之相仿者随行护卫。皇帝李晔最初还没感觉到身边已经换了内园侍儿,等到几个月后才发现,自此之后李晔的随侍人员也全部是朱全忠的人了。李晔到达洛阳后,朱全忠开始更换禁苑的人员,让其心腹蒋玄晖担任宣徽南院使兼枢密使,王殷担任宣徽北院使兼皇城使,张廷范为金吾将军、充街使,韦震为河南尹兼六军诸卫副使,朱友恭为左龙武将军,氏叔琮为右龙武统军。五月二日,皇帝李晔在崇勋殿宴请朱全忠及文武百官,酒宴过后李晔让朱全忠到自己的内殿继续饮宴,朱全忠担心李晔有诈,于是找个理由离开洛阳返回了大梁。皇帝李晔见朱全忠离开了自己,于是加急向李克用等人求救。六月,李茂贞、王建、李继徽发布檄文联合讨伐朱全忠,朱全忠利用强大的兵力优势,派镇国节度使朱友裕为行营都统,领兵将勤王之师击溃。此时李茂贞、李克用、刘仁恭、王建、杨行密、赵匡凝等人书信往来,皆以兴复大唐为目标。朱全忠得知消息后想要领兵西征,又担心素有英气的李晔在洛阳发动变乱,于是准备立一幼主,开始图谋弑杀皇帝李晔。为此朱全忠命令部将李振到洛阳与蒋玄晖、朱友恭、氏叔琮等人合办此事。八月十一日夜晚,皇帝李晔正在何皇后居住的椒殿休息,蒋玄晖带着龙武牙将史太等一百多人急扣宫门,说军前有急事要奏明皇帝陛下,想要进宫面圣。夫人裴贞一前去开门,见门外士兵人头晃动,忙问为什么带这么多士兵来,没等裴贞一说完,史太挥刀将其首级砍下,直闯宫中而去。当时皇帝李晔因为连日来心绪不佳天天饮酒,此时因为喝醉正在龙床上休息,听说有汴州士兵闯进宫殿,急忙穿衣起身躲避。可是偌大的宫殿竟没有藏身之地,只得绕着柱子躲避史太等人,最终史太将其追上,一刀将李晔杀害在椒殿之内。李晔,一个聪明而又有才华的年轻人,他充分了解阻碍恢复唐朝力量和权威的形势,并发誓自己要复兴王朝。但是唐朝已经积弱难返,他回天无力,最终死于朱全忠之手,让人为之叹息。李晔出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家庭,干了一份不该干的工作(做皇帝),如果是太平年月,李晔或许会是个很好的守成之主,但在唐末动乱的局势下,他纵然有李世民的文韬武略恐怕也是无济于事。李晔虽然已死,但大唐的历史还没有结束。不过距离其灭亡,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第十二章走向灭亡傀儡皇帝随着军事实力的日益强大,朱全忠的政治野心也与日俱增。他虽然读书不多,但却深知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道理,因此不惜兴师动众,出兵凤翔将皇帝李晔从李茂贞手中夺过来。然而无赖出身的朱全忠并不满足仅仅是“垂帘听政”,在看到唐廷衰微之后,他的目标是要面南而坐,在那个高高的宝座上接受文武君臣的膜拜。朱全忠知道皇帝李晔经历一系列挫折后,虽然意志消沉,无所作为,但也绝不会就此将皇位拱手相让,因此将其杀害,在皇子中找一个过渡性的人物。经过慎重的挑选,终于在诸皇子中选定了一个傀儡皇帝的候选人。事实上,皇帝李晔自凤翔返回京城长安后,为了讨好朱全忠,任命他为诸道兵马副元帅,而按照惯例兵马元帅之职一般都由太子担当,因此任命兵马元帅实际上就是指定皇位继承人。皇帝李晔一共有十七个儿子,大多年幼无知,只有德王李裕有所作为。前边我们说过乾宁四年(897年)李裕被立为皇太子,因为刘季述反叛,将其立为皇帝,李晔成功复位后,将太子李裕贬为濮王,但依旧对其十分宠爱,便想让他出任兵马元帅之职。可是朱全忠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选中了年纪幼小的辉王李祚,而自己又不愿意出面过分干涉,于是便让崔胤承办此事。崔胤在皇帝李晔面前极力反对由濮王李裕担任兵马元帅,皇帝李晔知道这是朱全忠的意思,因为惧怕朱全忠,于是在天复三年(903年)二月,下诏任命辉王李祚为诸道兵马元帅。李祚是皇帝李晔的第九子,与濮王李裕同为何皇后所生,被任命为兵马元帅时只有十一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少年,在担任兵马元帅的两年后,皇帝李晔被朱全忠杀害。朱全忠让蒋玄晖矫宣遗诏,指定李祚为皇太子,并改名李柷。虽然当时皇位继承人已定,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朱全忠的安排,所以心中依旧感到无所依托,恐惧和忧伤时刻笼罩在皇宫内外。悲伤的人们摄于朱全忠的权势,不敢过分地表现痛苦之色,只能是暗自叹息。就在蒋玄晖宣布遗诏的当天下午,朱全忠又以皇太后的名义,让太子李柷于皇帝李晔的灵柩前即位,于是李柷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就这样在痛失生父后,被仇人扶上了皇帝宝座。朱全忠一手策划了杀害皇帝李晔的全过程,事后作为对劳苦功高的史太的奖赏,将其任命为棣州刺史。为了掩人耳目,蒋玄晖在士兵退出皇宫后,到处宣扬夜里皇帝李晔与昭仪李渐荣玩赌博游戏,是李昭仪将皇帝灌醉趁机将其杀害,企图将弑杀皇帝的罪名推到宫人身上,进而掩盖他们的罪行。不过虽然弥天大谎已经撒下,但参加弑杀皇帝李晔行动的有将近百十人,要守住这个秘密又谈何容易。而且参加弑杀皇帝李晔的一些龙武军官兵被裴贞一等人对皇帝李晔的忠心,以及她们遇事不慌张、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感动,更加憎恨朱全忠的为人。这些人拿着朱全忠的赏钱,到酒楼里去宣泄个人心中的愤恨,并将他们所见到的一切添枝加叶的广为传播。一时间洛阳城内沸沸扬扬,都知道皇帝李晔并非死于宫人之手,而是死于朱全忠之手,而且随着风言风语日渐增多,人们的议论也传进了朱全忠的耳朵里。他对秘密泄露得如此之快感到十分惊讶,进而愤恨朱友恭等人办事不力,对部下掌控不严。由于秘密泄露,朱全忠一时间也被搞得六神无主,但是他毕竟老奸巨猾,在逐渐稳定情绪后,他采取了弃车保帅之法,将所有的罪过全都推到朱友恭、氏叔琮等人的身上,谎称自己不知道弑杀皇帝李晔之事,而且假装痛苦着怒斥朱、氏二人背着自己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然后立刻从河赶到东都洛阳,伏在皇帝李晔的梓宫上痛哭流涕。朱全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为自己开脱罪责,在皇帝李晔的梓宫前表演完毕后,他又跑到皇宫面见小皇帝李柷,声称先帝之死与自己无关,并假惺惺地请求查找真正的凶手。事实上朱全忠也明白,自己虽然卖力表演,但任何人都不是白痴,他这样做并不能减少朝廷上下对他的怨恨。所以为了缓解人们对他的怨恨,朱全忠无奈之下只得忍痛决定除掉朱友恭和氏叔琮。不过朱、氏二人毕竟为自己立下大功一件,如果以弑杀先帝的罪名除掉二人,今后恐怕不会再有人为其卖命,恰巧此时有人告发护驾军士在大街上抢米,这让朱全忠立即找到了借口。当时朱全忠利用抢米这件事大做文章,立即向小皇帝李柷上疏,说朱友恭、氏叔琮治军无方,不能安抚民众,以致出现侵扰市肆现象,请求将朱友恭贬为崖州司户,恢复其李彦威的本名;贬氏叔琮为白州司户。对于李柷而言,朱全忠的话就是圣旨,于是他立即批准了朱全忠请求,当即下诏外贬朱友恭和氏叔琮二人,而且李柷似乎还颇能洞悉朱全忠的内心,在诏书的最后没有忘记加上“仍令所在赐自尽”一句话,算是说出了朱全忠想说而又无法说出口的话。事实上朱全忠之所以如此在意人们对于弑杀先帝李晔的评价,进而被迫除掉朱友恭和氏叔琮,是由于他感到称帝的时机尚未成熟。他清醒地认识到阻碍自己登上皇帝宝座的主要有两股势力,一是朝中忠于皇帝的文臣武将以及诸王宗室;二是地方的藩镇势力。因此朱全忠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在朝廷中清除异己;另一方面对与自己为敌的藩镇诉诸武力镇压。天佑二年(905年)二月,朱全忠首先对宗室诸王大开杀戒,他命令蒋玄晖邀请先帝李晔之子濮王李裕、棣王李祤、虔王李禊、沂州李禋、遂王李祎、祁王李祺、雅王李禛、琼王李祥、景王李祕在洛苑的九曲池旁摆下筵席,将诸王灌醉后用绳子勒死,并将尸体扔到九曲池里,在杀掉李晔的九个儿子后,他便将毒手伸向了朝中大臣。朱全忠要杀朝臣,除了因为他们忠于皇帝不能为己所用,是自己篡位的绊脚石之外,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朱全忠是行伍出身。虽然成为拥有大片土地的强大藩镇,但是自中唐以来,社会时尚重文轻武,文士从不把武将放在眼中,朱全忠对此始终耿耿于怀,因此对文人也是恨之入骨。据说有一年夏天,天气特别炎热,朱全忠和幕僚们及游客在柳树下乘凉闲谈,几个游客正在高谈阔论,朱全忠当时觉得无聊,忽然站起身来指着柳树说道:“这种树木适合做车毂。”人们忽然闻听此言,全都哑口无言地愣在原地,不知道朱全忠为何说出如此不着边际的话语。此时有几个游客为了讨好朱全忠,也跟着站起身来,随声附和说适合做车毂,没想到朱全忠顿时勃然大怒,厉声斥责说:“书生就是喜欢阿谀奉承,顺口搭音,车毂需用夹榆才行,柳木怎么能够做车毂呢?”随即命令左右侍卫将随声附和的几个游客杀掉,从中可见他对文士的蔑视和憎恨。为了扭转当时重文轻武的风气,四月五日,朱全忠让小皇帝李柷发布赦文。朱全忠在赦文中通过论述文武皆重要的道理,想发泄一些对文臣的不满情绪,同时也想以此使文臣们尊敬自己。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此事却事与愿违,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一件让他更为不快的事情,而这件事也直接导致了朱全忠下定决心对朝臣大开杀戒。白马驿之祸和王的师傅张廷范是艺人出身,精通音律,后来趋炎附势投靠了朱全忠,为其进行歌舞演奏,深得朱全忠的宠爱。当时张廷范想担任太常卿,便请求朱全忠推荐自己,朱全忠认为自己办这件事情易如反掌,便让幕僚带着张廷范入朝请求皇帝的任命,没想到却遭到了宰相裴枢的反对。裴枢给出的理由是张廷范是有功之臣,已经得宠于藩镇,何必再仰仗朝廷乐官的职位以示荣耀,张廷范想当太常卿恐怕不是朱全忠的意思。当时朱全忠的幕僚费尽口舌,可是裴枢就是不答应,张廷范只好悻悻而归。朱全忠见宰相都不给自己面子,顿时心起杀机,他对手下人说自己本来认为裴枢志向高远,不入朝廷俗气沾染,现在看起来不过是装成一副清高态势,因此他决心除掉这些顽固不化的大臣,而此时朝廷内出现的宰相不和的局面,恰好为朱全忠提供了机会。当时朝中共有四位宰相,除了裴枢之外,还有崔远、独孤损和柳璨。柳璨少年丧父,家境贫寒,但勤奋好学隐居山林之间。光化年间一举中第,因为对汉史尤为精通,被时人称之为“柳箧子”。皇帝李晔因为爱才如命,想找一个有文才的人,于是有人就将柳璨推荐给了皇帝李晔,李晔立即召见柳璨,经过面试,李晔对其十分满意,很快便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崔胤死后,皇帝李晔想让柳璨出任宰相,便征求诸位学士的意见。承旨张文蔚认为选贤任能不必拘于等级限制,不过按照惯例不宜立即提拔柳璨当宰相。于是皇帝李晔就首先提升柳璨为谏议大夫同平章事,但即使是这样也已经是高规格的越级提拔了。出身寒微的柳璨可以说是一步登天,因此出身高贵的裴枢、独孤损和崔远,对于一下子和自己平起平坐的柳璨十分排斥,言谈中经常流露出对柳璨的鄙夷之情,而柳璨也对他们也是怀恨在心。皇帝李晔到达洛阳后,因为内官都是朱全忠的心腹,因此柳璨就极力和他们交好,想攀上朱全忠这棵大树,进而达到对抗裴枢等人的目的。当时柳璨已经察觉出朱全忠可能要做出不利于朝官的事情,便趁机在朱全忠面前说了裴枢等人的很多坏话,因此天佑二年(905年)三月,裴枢、独孤损和崔远被同时罢相。五月七日天空中又有彗星出现,占卜者向朱全忠进言,认为君臣即将大祸临头,必须杀一批人才能消解此难,柳璨趁机写出裴枢等三十多个与己不和者的名字,请求朱全忠立即诛杀。对于一下子诛杀如此多的朝臣,朱全忠一时间也是难以下定决心。不过,部将李振趁机向朱全忠进言,认为朝廷纲纪之所以败坏,全都是因为这些文官表里不一,而且朱全忠是想要成就大事的人,这些文官未来肯定会充当绊脚石,不如趁现在一举除掉。朱全忠最终采纳了李振的建议,首先于五月十五日利用皇帝李柷的名义下诏贬独

                      说得不好听,只不过是国君发泄性欲之后的副产品,不小心给漏出来的。他如果明白自己的身份,低调做人,倒也没什么。现在卫庄公这么宠爱他,把他当个宝贝,他自然也就很把自己当盘菜,这样下去,其实是害了他。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石大夫这个人,未免太没有草根精神了。但是,如果抛开政治偏见不谈,就站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来看,他的话又很有道理。春秋时期,法律允许中国男人娶多个老婆,生一大堆儿子,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这个男人死后,他的家产该以什么形式来分配给这些儿子们?当然不是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看似公平,对这个家庭或者家族来说,却是大大的不利,而且当这个男人就是国君的时候,平均分配显然就更不可行了。为了解决继承的难题,尤其是富贵人家的继承难题,避免继承权争端,我们的祖先发明了一套名为“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第一,一个男人虽然有很多个老婆,但他必须确立其中的一个为大老婆,也就是嫡妻,又被称为正妻或正室。嫡妻之外的老婆,一般叫做庶妻。当然,嫡妻的确立也不是单凭男人个人的喜好,一般是以女子娘家的地位为依据来确立。第二,这个男人所生的一大堆儿子中,第一个有权继承他全部家业的,是嫡妻所生的长子,也就是嫡长子。而庶妻所生的儿子,即使年龄大于嫡妻所生的儿子,也只能排名于嫡妻所生的儿子之后。第三,如果嫡妻所生的儿子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世子,或嫡妻不能生育,则考虑由庶妻所生的儿子继承家业,但也要根据其母亲的身份,择其贵者而立之。根据这一套原则,公子完和公子晋虽然不是卫庄公的嫡妻庄姜所生,但是因为庄姜没有生育,他们的母亲戴妫的地位也不算低,再加上庄姜对他们很好,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他们的身份地位在兄弟之间应该说是最高的。而公子州吁作为嬖人之子,地位本来就低贱,加上庄姜又讨厌他,更是贱上加贱,与公子完、公子晋不可相提并论。地位最低的儿子,却享受了最多的宠爱,在石碏看来是很危险的事。用孔夫子的话来说,是“不正名”,即名与实互不相符。州吁现在最受宠爱,可是等到卫庄公死去,继承君位的却是公子完,这就意味着州吁要在公子完面前俯首帖耳,地位的落差会使州吁产生严重的心理不平衡,加上他已经养成了骄奢淫逸的性格,而且喜欢舞刀弄枪,造反只是迟早的事——郑国的京城大叔段就是前车之鉴。石碏并不迂腐,他其实不在乎由哪个公子来继承君位,他只是敏锐地意识到,“不正名”必定会闹出乱子,所以在他那番长篇大论中,他又给了卫庄公两个“正名”的提案:第一,要不就立州吁为大子,让他继续享受最高级别的宠爱;第二,要不就减少对州吁的宠爱,以符合他嬖人之子的身份。归根结底,名与实要相符,否则的话,名不正,言不顺,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最终的结果是国家大乱。读史至此,又是一叹:如果我们现代的社会也那么重视“正名”,则“公仆”当有公仆之实,不应高高在上;“主人”当有主人之权,不应战战兢兢……就此打住。但是,卫庄公只是一味“哦,哦,哦……”就打发了石碏的建议。“州吁日后必定会成为卫国动乱的根源。”石碏暗自想。更让石碏不安的是,他的儿子石厚看到州吁深受国君宠爱,反而认定这是一只稳赚不赔的潜力股,千方百计与州吁攀上关系,成为了州吁的死党。公元前734年,卫庄公去世,公子完继承了卫国的君位,也就是卫桓公。操办完卫庄公的丧事,石碏就借口身体欠佳,告老还乡了。石碏的担心并非多余。对于从小被娇宠过度的州吁来说,现在要臣服于自己的兄弟脚下,确实是一件难以习惯的事。卫桓公即位的第二年,州吁因为目无尊长,遭到卫桓公的斥责,被迫离开首都朝歌,回到自己的封地。在封建社会,这就相当于流放,意味着州吁的政治前途从此结束,只能在乡下过过地方贵族的日子了。州吁当然不能接受这种安排,但他还是忍耐了十几年。和郑国的京城大叔一样,他默默地蛰伏着,暗暗积蓄力量。十八年之后的公元前719年,州吁抓住一个机会,带人暗杀了卫桓公,自立为国君。卫桓公的同胞弟弟公子晋逃亡到邢国,而一直追随着州吁的石厚因此飞黄腾达,被封为上大夫。后人评论春秋乱世,有“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之说。“弑”在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字,特指以下犯上、以臣杀君的行为。州吁处心积虑十余年,只考虑到了弑君这一步,对弑君之后该如何获得臣民的承认,缺乏周密的后续计划。而且,他先天不足的出身成为他站稳脚根的最大障碍——如果嬖人之子都可以通过“弑君”这么可怕的罪行,堂而皇之地坐在国君的宝座上,那么君权的神圣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新政权在漫天的流言蜚语中摇摇欲坠。在这种情况下,州吁无师自通地想到,有必要将国内矛盾转移到国外,通过对外战争来平息国内的非议。如前所述,郑国和卫国有过不愉快的记忆,和宋国有现实性的矛盾,州吁要对外寻找突破口,最可行的办法是旧事重提,拿郑国开刀。他派人去挑逗宋殇公说:“公子冯居住在郑国,受到郑国的保护,成天想着怎么依靠寤生的力量杀回宋国,抢夺您的位置。这个人只要活在世界上一天,对您就是一大威胁。而我们卫国呢,也看不惯寤生的胡作非为,与郑国势不两立。如果您愿意挺身而出,带头发兵讨伐郑国,我们卫国一定唯您马首是瞻,就算是勒紧裤腰带,也要拿出一年的财政收入作为军费,再叫上陈国、蔡国帮忙,替您铲除公子冯。”他算是摸到了宋殇公的心病。宋殇公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公子冯杀回来抢他的位置。只要公子冯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他就食不甘味,睡不安寝。如果能逼郑国把公子冯交出来,发动一场战争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这次战争还有人主动买单。一个想睡觉,一个送枕头,州吁和宋殇公一拍即合。公元前719年夏天,以宋国为首的宋、卫、陈、蔡四国大军浩浩荡荡杀往郑国。据记载,这次讨伐总共动用了兵车一千三百乘!按照春秋时期的军制,每乘战车由甲士三人加步兵共计二十七人构成(后来随着步兵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每辆兵车配备的步兵日益增多,到春秋中后期,一乘战车所配备的步兵多达七十二,以此计算,进攻郑国的四国联军,仅作战部队就达到了三万九千人。如果按照我们现在的安排,加上炊事班、运输队、卫生队、文工团、军乐队等辅助部队,总数应该在十万人左右吧!数十年后,齐桓公欲称霸天下,问计于管仲,管仲给他来了一通长篇大论,其中提到:“如果有善战之士三万人,就可以纵横天下,所向无敌。”可见,即便是数十年之后,三万精锐部队也是一个霸主之国的常备武装力量了。然而,四国联军讨伐郑国,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十万大军静悄悄地将新郑的东门围了五日,又静悄悄打道回府了,附近的村民连个热闹都没看成。《左传》上是这么记载的:“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好可怕的战果!午后书社?对此,老谋深算的寤生看得很透彻,他分析说:“这回四国联军入侵郑国,主谋是卫国的州吁。州吁弑君篡位,摆不平国内的舆论,所以急于对外发动战争,想通过战争来团结国民,同时获得同盟诸侯的外交承认,并不是真的想攻打我国。而陈、蔡二国跟我郑国素无怨仇,只是跟着人家凑热闹,不会动真格的。真正有心病的是宋国的与夷,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消灭公子冯,拔掉眼中钉,咱们只要小心应付他就行了。”寤生派人把公子冯转移到了境内的长葛城,而且故意将风声放出去,让宋殇公得到消息。宋殇公果然移师相向。宋军一走,陈国和蔡国的军队跟着就撤了。州吁独力难支,只好也将军队撤回了国内。轰轰烈烈的郑国讨伐战,以虎头蛇尾的结局而告终。传说,收录于《诗经·邶风》中的《击鼓》一诗就是为此役而作:〖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当时鲁国的国君鲁隐公问了大夫众仲一个问题:“州吁这事算是摆平了吗?”众仲回答:“适得其反。我只听过以德服人的,没听过以乱服人的。州吁靠政变上台,又不知道怎么安抚百姓,反而一味加重百姓的负担,想通过战争来平息国内的情绪,不会有好下场。”寤生分析得没错,四国诸侯中,真正想打仗的只有宋殇公。这年秋天,宋殇公觉得自己的目的没达到,又纠集四国联军第二次讨伐郑国,并派人到鲁国请求支援。鲁隐公因为听了众仲的话,觉得没有必要去掺和这件事,委婉推辞了。但是,鲁国有一位叫做公子翚(huī)的大夫,极力主张鲁国参与这场战事。鲁隐公没有批准,他就带着自己的部队主动加入了四国联军,从而将四国联军变成了五国联军。派兵出征这样的大事,大夫不听令于国君,擅做主张,说明当时不只是诸侯不听天子号令,诸侯国中的卿大夫阶层也有可能不听令于诸侯。《春秋》记述这段历史,无可奈何地写道:“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就是公子翚,在这里用一个“翚”字的简称,绝不是图省事,而是对其目无君主的做法表示谴责。对于宋、卫等国的第二次入侵,郑庄公还是采取了避而不战的策略,只派了一支步兵部队与五国联军接战。战果可想而知,联军取得完全胜利。时值秋天禾熟,五国联军干脆将郑国的庄稼收割一空,才各自回国。回想当年郑国派兵收割王室的庄稼,这次的事情也算是小小的报应。但是,从战争的初衷来说,宋殇公仍然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公子冯仍在郑庄公的保护之下,对他的君位虎视眈眈。州吁也没有达到目的,两次战争未给卫国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而且支付了巨额军费,国库空虚,百姓怨声载道,社会舆论对他更加不利。病急乱投医,他派石厚去向已经退隐的石碏问计。他想,石碏那老家伙虽然总是喜欢歪歪叽叽,脑袋瓜子却是很好使,如果看在亲生儿子的份上,说不定能够支他几招,帮他度过这一难关罢。石碏果然不含糊,给石厚出了一个主意:“如果得到周天子的接见正名,应该可以了吧。”王室虽然衰微,在名义上仍然是天下的共主,如果周天子肯接见州吁,自然可以认定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是,周天子怎么可能接见一个弑君者呢?要知道,弑君这件事本身就是对周朝律法和秩序的极大破坏。石厚对这个建议不怎么看好。“陈侯现在正得到天子的宠幸,而且陈国和我们卫国现在也是睦邻友好的关系,如果能够请陈侯出面斡旋,天子想必会接见国君吧。”石碏接着说。石厚将老爸的话转达给州吁,州吁不觉眼前一亮。君臣两人随即带了些随从,拉上几车礼物,就前往陈国开展高层外交了。但他们没想到,比他们更早抵达陈国的是石碏的信使,他交给陈桓公一封石碏亲笔书写的密函,大意是说:卫国是个小国,我石碏又八十多岁,老得无能为力了。现在到陈国来的那两个人,实际上是卫国的弑君之贼,人人得而诛之,请你们做做好事,把他们杀了吧。石碏的信写得很谦卑,也很诚恳,但是有一个问题:陈桓公既然是州吁的盟友,石碏怎么能够指望他为了卫国的利益,将自己的盟友杀死呢?我们也许可以从史书的记载中找到蛛丝马迹:首先,卫桓公的母亲戴妫是陈国的公主,对于州吁杀死卫桓公这件事,陈国人表面上不说,心里却是耿耿于怀;其次,诚如石碏所言,陈桓公与周桓王的关系相当不错,受到了周桓王的宠幸,而周桓王又对寤生恨之入骨,因此,陈国两次参与围攻郑国,不是为了州吁,也不是为了宋殇公,而是周天子在暗中起作用。因此,陈桓公与州吁看似盟友,实则不是一路人。在收到石碏的信之后,陈桓公马上派人将州吁和石厚抓了起来,交给其国人自行发落。卫国人派右宰丑杀州吁于濮城,石碏则派自己的家臣獳羊肩杀石厚于陈国的首都。这两个人之所以被分别关押处决,也许是因为陈桓公考虑到石厚是石碏的儿子,想看在石碏的面上,网开一面,留石厚一条生路。而石碏选择了大义灭亲。流亡在外的公子晋被迎接回国,接任君位,也就是卫宣公。卫国的一切似乎又恢复了正常。然而,这位卫宣公后来的所作所为,恐怕很难对得起石碏老爹的大义灭亲。当然,这是后话。【大棒加胡萝卜,挖敌人的墙角】〖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这是《论语》里的一句话,意思是,当国君是多么无趣的一件事啊,主要原因是说了话没有人敢违抗。现代人也许听不懂:说话没人敢违抗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孔夫子对此的解释是,正是因为没人敢违抗,国君无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得负责任,不小心说错一个字或者做错一件事,就有可能亡国。你想想,一个人长期生活在这种重压之下,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公元前718年,鲁隐公在位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这一年的春天,他想去棠地考察捕鱼作业。国君要与群众打成一片,视察渔业生产,对于鼓舞人民斗志,发展经济本来是件好事,没想到引来了朝中一片反对之声。有位叫做臧僖伯的大夫劝阻说:“但凡物品与军国大事无关,它的材料不能用于制作礼器与兵器,国君就不应该对其有所动作。”所谓军国大事,就是礼乐征伐。按照臧僖伯的说法,国君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与礼乐征伐沾上点关系才行。比如说打猎,如果猎物的身体或器官既不能用来祭祀祖先,又不能用来制造礼器或兵器,则国君不能射,射了就是“非礼”,是“乱政”,必将导致国家败亡。而打鱼这种活动,与礼乐征伐没有任何牵连,是小官小吏管的事情,国君就更不应该参加了。鲁隐公脾气好,也不跟他争论,找了个借口说,我是去巡视领地,就是顺便看看捕鱼,还是带着朝臣去了。臧僖伯很生气,装病没有跟着去,第二年竟郁郁而终。这件小事充分说明,在春秋时期,当一国之君确实不是一件好玩的差事。他们的生命就是政治生命,出生就是为了礼乐征伐,别的事情一概不能干。偶尔有点个人爱好,在朝臣们看来,不是乱政,就是骄奢淫逸,帽子大得吓人。大夫们的嘴也毒,上了年纪的大夫嘴更毒,倚老卖老,拿着君主的一点小事做文章,长篇大论,比唐僧还啰唆。更要命的是史官,史官倒是文风简洁,然而字字暗含杀机,毁人于无形。《春秋》这么记载这件事:“公矢鱼于棠。”矢就是陈列,说鲁隐公在棠大肆陈列渔具观看(好可怜的娱乐)。《左传》还落井下石地批判说,这种行为不合礼法,而且跑到棠去看鱼,也未免跑得太远啦。公元前718年四月,寤生为了报去年东门被围之仇,亲率大军入侵卫国。郑军打到卫国的首都朝歌的郊外。卫国一方面抵抗,一方面请南燕国出兵,从侧面进攻郑国,以缓解压力。寤生派祭仲、原繁、泄驾率领郑国的主力部队正面迎击燕军,又派自己的两个儿子——世子忽和公子突率领机动部队绕到燕军背后实施战术包抄。燕军的注意力完全被郑军的主力所吸引,没有防备郑国的机动部队,结果在虎牢被郑军打得大败而归。对此,《左传》轻描淡抹地评论道:“没有充分的防备,不可以带兵打仗。”这是在批评南燕军将领防备不周,不是领兵之才。然而,寤生熟知用兵之道,沉着稳重,郑国军中人才济济,他的两个儿子更是首屈一指的将才,善于出奇制胜——恐怕这才是燕军吃败仗的最主要原因。惩罚了卫国之后,郑庄公又将矛头指向了宋国。正好,这一年秋天,宋殇公以大欺小,派兵夺取了邻居邾国的土地。邾国派遣使者前往新郑,请郑庄公出面主持公道:“请君侯派兵打击宋国,以泄心头之恨,敝国愿为前驱!”郑庄公欣然应允,以周王卿士的身份,打着王室旗

                      朝义进入范阳城。面对李抱忠的阻拦,史朝义当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向在城门外向站在城头上的李抱忠解释自己为什么回来的原因,并用君臣大义责备李抱忠,但李抱忠的一句话,让史朝义顿时从头上凉到脚下。“上天不佑大燕,大唐又要中兴了,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归顺了大唐,怎么可以再助纣为虐呢?希望您尽早找到谋求自全的办法,而且田承嗣肯定已经背叛了您,不然的话唐军也不可能追您到这里。赶快走吧!不留了!”言罢,李抱忠转身走下城楼。“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史朝义在城下已经完全不能顾忌自己的身份,竟然一边说着一边失声痛哭起来。“将军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我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吃饭,将军即使不让我们进城,难道不能招待我们一顿饭吗?”说到最后,史朝义已经没有“皇帝”的威严,完全像是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即将走下城楼的李抱忠听到史朝义的喊声后,他发出了一丝怜悯之心,派人把食物装进框里,然后用绳索从城头上送到外边。这一刻,是史朝义一生中最为屈辱的时刻,当那些食物从城头上系下来的时候,史朝义一把抢过食物使劲地往嘴里塞,连日来的逃命生活,已经让史朝义顾不上食物的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对于他来讲就是最大的幸福。当时跟随史朝义一起逃命的范阳人不在少数,他们看到史朝义的这副狼狈相后,知道大势已去,所以全都利用这个机会四散而逃,而史朝义也没有过多地阻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之所以在此前一直跟着自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还有希望,可是现在自己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所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就这样,在很多人接连离开之后,史朝义的身边只剩下几百名胡兵,在饱餐李抱忠“赏赐”的食物后,他和这些胡兵们继续向北逃窜。在路过广阳(今北京密云)的时候,史朝义看到城门紧闭,他没有再请求进城,而是下定决心跑出国门,北入奚和契丹部落。但是在到达一个叫温泉栅(今河北唐山北部)的地方时,史朝义因为过于疲劳,他暂时停下了脚步,而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停竟是永久。事实上,在史朝义刚刚逃离范阳地界后,唐军恰好追击史朝义进入范阳地界。范阳节度使李怀仙没有想到史朝义会这么快就逃离自己的地盘,为此他深刻追究了李抱忠拦截不利的责任,而且派兵向北急速追击史朝义。在李怀仙看来,如果能拿到史朝义这条大鱼,自己将是再造大唐中兴的功臣。最终,经过五昼夜的追击,终于在温泉栅追上了史朝义。当李怀仙的人马追上史朝义的时候,这个“逃亡皇帝”正在一片树林外休息,在看到一片旌旗招展时,他立即意识到追赶自己的人已经距离自己不远了,慌乱之中史朝义向着丛林中跑去,当他到了密林深处,他忽然发现一件倒霉的事——李怀仙的人马已经将这片树林彻底包围。李怀仙的人马并没有追着史朝义进入树林,因为他们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熟悉,这是一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树林,只要把守住几条出口,史朝义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难逃出。终于,连日的惊恐和疲劳让史朝义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此时距离他在范阳城下的那顿饱餐,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天,这五天他已经是食不果腹,看着依然跟在身边的那几百名胡兵,史朝义不禁号啕大哭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史朝义用拳头猛力的槌打头部,然后他痛苦地跪在地上。“圣上!不如出去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或许还会有条生路。”一名胡兵提醒着说道。“我死不足惜,可是今天竟然让你们陪着我死,唉!”在场的的人全都默不作声,史朝义从地上站起来,用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环顾在场的这几百名胡兵,片刻之后,他解下了腰带,然后径直走到一颗树下,将腰带挂在上面,并打了个死结。“圣上!万万不可啊!”“走开!不要管我,如果你们还认我这个圣上,就走远点!”史朝义歇斯底里地喊道。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史朝义已经彻底绝望,或许终结生命对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所以,没有人再去阻拦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史朝义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直到他将脖子伸进他亲手打的那个死结套中。……广德元年(763年)正月二十六日,史朝义在温泉栅的密林中自缢身亡,这也意味着历经八年的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在史朝义身亡之后,那几百名胡兵走出林外向唐军投降,李怀仙命人割下史朝义的首级送往京城长安。正月三十日,史朝义的首级终于摆在了李豫面前,那一刻李豫流下了兴奋的泪水。八年来,山河动荡,流民失所!八年来,很多人献出了生命,更有很多人没有亲眼看到叛乱的平定,而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但今天,胜利真的到来时,所有人都心潮澎湃,很多人载歌载舞、鼓掌相庆。这其中,也包括远在长安城千里之外的一个人。当这个人听到史朝义自缢身亡,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时,他赤着双脚从屋子里兴奋地跑到院子里,然后跪在地上,眼含热泪地双手托天大声高喊“苍天开眼”。然后,他又径直跑回屋内,提起笔来记录下那一刻他兴奋的心情,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诗篇《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个人就是我们前边多次提到的,千百年来被人们冠以“诗圣”头衔的杜甫。千古诗圣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人,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盛唐时期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有一千四百余首诗被保留到今天,其精湛的诗艺,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影响深远,备受推崇,其诗被称为“诗史”,他被世人尊为“诗圣”,与另一位盛唐大诗人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大唐的黄金时代开元盛世中度过的,沐浴在盛世荣光中的杜甫和李白具有同样的想法,那就是当上宰相,然后“致君尧舜”。事实上,杜甫和李白的经历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浪迹天涯、经历坎坷、不受重用等,但唯一不同的是,李白生前名声已经响遍大江南北,而杜甫生前则是默默无闻,甚至在他去世后的几十年时间内,杜甫依然不为世人所重视。不可否认,杜甫是个伟大的诗人,具有忧国忧民的情怀,尤其是安史之乱爆发后,他写了很多揭露安史叛军暴行以及同情无辜百姓的诗歌,但杜甫同样具有致命的弱点,而在我看来,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杜甫的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旧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性格褊狭浮躁,没什么气量,凭着恩情放纵不羁(甫性褊躁,无器度,恃恩放恣)。《新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旷达不拘礼俗,又不自我约束检点,喜欢谈论天下大事,调子虽高却不切实际(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从上述两条记载来看,杜甫实际上并不像他在很多诗歌中所写的那样,具有非凡的政治才华,可以协助皇帝再造淳朴的民风,说得通俗点,杜甫不具备“宰相肚子能撑船”的气量,他的可控世界只是宣纸上的妙笔生花。透过他一生的经历来看,在很多关键时刻,杜甫的性格是制约他发挥政治才能的最关键因素,以致一生落寞不得志,只有通过诗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三十六岁之前,杜甫基本是在漫游生活中度过,只在二十四岁那年参加过一次科举考试,那一次他并没有将考试放在眼里,算是小试牛刀,所以没能考上。虽然他的志向是登科致仕,但在年轻的杜甫看来,以他的才能只要稍加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肯定会一举中第,所以此后的很多年里,他并不急于参加考试,他要走遍名山大川,扩宽视野,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厚度。那时他的足迹踏遍了江南锦绣之地和燕赵雄浑的山川,甚至为未能飘洋过海到日本而遗憾。在漫游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杜甫裘马轻肥,呼鹰逐兽,快意非常,进取心十足,并自信满满,坚信自己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在政治上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一点,从他的那首《望岳》便可以看出: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首诗,杜甫借着登上泰山最高顶的雅兴,表达了自己敢于攀登人生顶峰的伟大抱负和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与王安石的“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和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由于性格的原因和年轻时漫游生活的经历,使得四十岁之前的杜甫对这个世界永远抱有一种希望之情,尤其是天宝三年(744年),他在漫游的途中结识了李白和高适,三位诗人由于性格相近、情趣相投,一同登高怀远、郊游狩猎、访道寻幽,让杜甫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以至于很多年后当他深陷困境时,时常回想起那段惬意非常的时光,不禁怅然慨叹世间境遇多变。那一年的秋天,杜甫和李白、高适三个人由于各自的目标不同,终于分道扬镳,李白前往任城探亲,高适则南游楚地,而杜甫则前往兖州(今山东兖州)看望父亲。天宝四年(745年),杜甫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漫游生活,转年他带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来到长安,准备参加当年朝廷的科举考试。那一年,杜甫三十八岁。当时已近不惑之年的杜甫参加科举考试,其心态已经和二十四岁那年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年龄的原因,杜甫对这次考试很是看重,为此他经过了认真的准备,应该说在考试之前,杜甫对自己的才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考试结束后,朝廷却只发布了一道榜文,上边写着:无一人及第。毫无疑问,这道榜文意味着拥有绝对自信的杜甫再次落选。这件事情让杜甫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当时在京城长安也引起了极大的非议,因为即使杜甫落选,总应该还有其他人中举,但朝廷这道“无一人及第”的榜文实在让人不明白朝廷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然而朝廷的这道榜文并不是拍脑门的决定,它的发布是一个朝廷顶级大佬操控的结果。这个人的名字叫李林甫。当时独揽相权的李林甫知道李隆基爱惜人才,所以为了取悦李隆基,让李隆基的虚荣心能够得到充分满足,他制造了“无一人及第”的假象,也就是所有人全都不录取,让皇帝陛下知道天下所有的人才全都已经被朝廷录用,天下没有一个人才被埋没。李林甫的这种做法不仅满足了李隆基的虚荣心,更让他得到了更加丰厚的政治利益。但对于杜甫而言,这却是个致命的打击,因为他将此次考试看成自己唯一成功的机会,可是最终却惨败而归,这让杜甫顿时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绝望之情。更何况前边我们说过,杜甫不是那种气量宏大的人,一次失败不要紧,只要坚定信念,还可以重头再来,而杜甫恰恰缺少这种韧劲儿,经过这次失败后,他犹如斗败的公鸡一样,再也没能缓过神来,而自此之后他再也没能鼓起勇气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这次失败不仅让杜甫的心灵承受了巨大的打击,更让他的生活陷入到了拮据之中。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他寄居长安过着“卖药都市、寄食友朋”的生活,甚至屈辱到“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心”。生活的拮据让杜甫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世态炎凉,不经意间杜甫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悄然发生变化,也就是在长安的这五年辛酸生活,也让他的诗风开始转变,由锐意奋进和过分自信,逐渐变成叹息忧虑和无限悲凉。在长安的五年的时间里,杜甫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依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虽然他知道实现的可能微乎其微,然而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命运在杜甫穷困潦倒之际,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天宝十年(751年)正月,李隆基带领文武大臣举行祭祀太清宫、太庙的大典,并对外发布诏书,希望天下人能够广进赞颂本次祭祀的名篇佳句,确实优秀者可以入仕做官。诏书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杜甫的极大兴趣。在杜甫看来,这的确是个难得的机会,因为写诗是自己的拿手绝活,如果被皇帝看中,可以省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麻烦,直接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于是杜甫挥毫泼墨,情真意切地写了三篇《大礼赋》,投进了延恩匦。延恩匦是武则天时代建立的一种制度,天下人不分等级都可以通过撰写赋颂和治国方略,然后投进延恩匦的方式以求仕进,朝廷会定期搜集延恩匦内的文章,让皇帝陛下过目,只要被皇帝看中的,那这个人从此可能就会飞黄腾达。当时杜甫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态去投延恩匦的,但这次投匦居然得到了李隆基的重视。在看完杜甫的三篇礼赋后,李隆基当即决定召杜甫进宫,让他在集贤院待制,然后让宰相班子成员对杜甫进行命题考试。如果杜甫能够通过这次考试,那他真的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实现他那掩藏胸中已久的宰相梦想,但遗憾的是这次考试结束后,杜甫就进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之中,最终也没有等来朝廷的相关任命。史书上没有记载杜甫这次考试的详细过程,我们也并不知道究竟考的什么题目,但录取朝廷公务人员的考试,一般情况下都会考些治国方略以及国家某个领域实际问题的应对问题,有些类似于现在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可以肯定的是,杜甫的答卷,朝廷一定是不满意的,联系《新唐书?杜甫传》的“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的记载,可以断定杜甫同志的申论考试不及格。而这次考试不再是李林甫一人的幕后操控,而是宰相班子所有人都打了不及格的成绩,这也只能说明杜甫同志实在不具备做公务员的能力,至少其思想和观点与时局不符。杜甫再次入仕的愿望就这样落空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变得更加颓废,曾经还能够上街卖药自食其力,还有过向富人推荐自己的主动性,但现在他完全失去了自我,只能靠朋友的接济去度过每一天。这样颓废的生活,杜甫一共过了将近四年,虽然生活拮据,虽然内心苦闷,但在长安总还有自己的栖身之地。天宝十四年(755年)十月,在友人的极力推荐下,杜甫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锁匙的小官)的官职,然而仅仅一个月后,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杜甫终于开始了他的颠沛流离生涯。潼关失守后,李隆基带着诸多皇亲国戚仓皇逃往蜀中,长安城中的老百姓因为担心叛军攻陷长安后会大肆屠杀,所以很多人也开始向外流亡,在这庞大的流亡人群中也包括杜甫,他带着家人出长安后由奉先赶往白水,又由白水向陕北逃亡到达鄜州(今陕西延安)。天宝十五年(756年)七月十三日,李亨在灵武称帝,杜甫得知这个消息,将家人安置好后,准备穿过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但不幸半路被叛军俘获,被押解至长安。由此开始了他在叛军铁蹄下九个月的屈辱生活。这九个月中,杜甫亲眼目睹了叛军在长安城内的种种暴行,以及百姓们在国破后的种种惨象,这不禁让他生出悲天悯人之心,并用自己的笔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例如《悲陈陶》《哀江头》《悲青坂》等名篇就是这一时期的创作的。不过,千百年来,这一时期最能打动人心的,最能表现诗人心系天下、忧国忧民的博大胸怀的,当属那首沉郁悲壮、恸慨千古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当时长安被安史叛军焚掠一空,满目凄凉。杜甫眼见山河依旧而国破家亡,春回大地却满城荒凉,在此身历逆境、思家情切之际,不禁触景伤情,发出深重的忧伤和无限的感慨。也就是在写完这首诗后,杜甫再次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摆脱叛军的魔爪,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再次穿越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在这样一种信念的支撑下,至德二年(757年)四月,杜甫冒险从长安终于逃至凤翔李亨的行在。据史料记载,当杜甫到达凤翔时,说他是丐帮的在线观看亚洲片

                      壮士,能轻而易举地把大盖扔到城门之上,你要惩罚他,最好杀掉,不要打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再回过头去把荦抓起来杀掉,显然不太合适。久而久之,这件事也就被淡忘了。后来鲁庄公又娶了齐桓公的妹妹哀姜做老婆。这是一段政治联姻,出于对齐国的尊重,鲁庄公对哀姜礼遇有加,其尊重程度,甚至到了“非礼”的地步。史料没有记载鲁庄公如何妥善处理两位夫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可能为了国家利益,孟任不得不屈就哀姜,将第一夫人的位置让给了她。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哀姜嫁到鲁国来的时候,孟任已经撒手西去,所以不存在第一夫人之争。虽有这些变故,公子般的嫡长子地位却没有被改变。因为哀姜一直未曾生育。诸侯去世后,嫡长子继承君位,这一点是无须置疑的。唯一的问题是,鲁庄公弥留之际,公子般还只是一个小孩,与庆父、叔牙、季友三位叔叔比起来,他实在是太弱不禁风了。鲁庄公很担心,如果自己的几位兄弟对公子般怀有异心,在他死后,公子般就会像汪洋中的一叶扁舟,被政变与夺权的浪潮席卷而去。在那个年代,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反而是很有必要。他将叔牙和季友找过来,问他们谁能继承君位,实际上是在试探这两个弟弟的心迹。可想而知,季友的回答令鲁庄公很满意,而叔牙的回答让鲁庄公很不放心。顺便说一下,季友这个人物,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注定是鲁国的栋梁之材。据《左传》记载,季友即将出生的时候,父亲鲁桓公找人来给他算命,算命先生告诉鲁桓公:即将出生的是一位公子,名字叫做友,将成为国君的左膀右臂,协助国君处理朝政,成为公室的辅政大臣。“季友亡,则鲁不昌。”算命先生甚至这样说。鲁桓公又命人给他算卦,得到“大有卦变成乾卦”。对此,算命先生解释道:这孩子将来可以享受父亲的尊荣,人们崇敬他如同崇敬国君。说来也是神奇,等到小孩出生,打开手心一看,赫然写着个“友”字,自然给他取名为友了。有了季友这句话,再联想到上面那个传说,鲁庄公心里那块石头也就落了地。“如此,我就将般托付给你了。”他郑重其事地说。季友长久地拜伏在地上,接受了嘱托。“我也问了叔牙同样的问题,他回答说,庆父有才。”鲁庄公若无其事地提起。“哦?”“我早听说庆父怀有二心,只是一直未能确证。今天叔牙的回答,更让我不放心了。”兄弟俩对视了一阵。季友点点头,说:“我明白了,请交给我去办理吧。”季友出来之后,立刻派人把叔牙带到鍼(zhēn)巫氏家里。鍼巫氏以巫为氏,想必世世代代均为巫医,既为公室贵族驱邪治病,也善于调配各类毒药,也就是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国师”之类的人物罢。“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季友问。时近日暮,阳光从西边的窗子透射进来,照在他那张年轻而成熟的脸上。“知道。”叔牙说。“你说的这些话,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庆父。”“此事与庆父无关,是我一时糊涂,他并不知情。”叔牙连忙说。“庆父知不知情,我自然会弄明白。”季友将放在膝前的一个木碗推到叔牙跟前,“喝了这杯酒,你的后代还可以幸福地生活在鲁国。否则的话,你同样要死,而且……以后不会有人祭祀你。”叔牙眼眶里盈满了泪水。季友拍拍他的肩膀:“生于公室之家,就应当有随时赴死的思想准备。你死之后,我会告诉你的家人,就说你是得急病而死。他们将受到最好的照顾,请放心去吧。至于庆父,你也可以放心,只要他不胡思乱想,自惹麻烦,就不会有事。”按季友的想法,庆父与叔牙自然串通一气,但看在兄弟的情分上,只杀掉叔牙一人,让庆父好好反省一下,也就可以了。后来的事情证明,他这样想是一个大大的错误。叔牙喝了那杯酒,回来走到逵泉就死了。季友没有食言,让他的后代继续享有叔牙的俸禄,而且被立为叔孙氏。数十年之后,叔孙氏在鲁国的势力逐渐强大,与庆父的后代孟氏、季友的后代季氏一道把持朝政,被人称为“三桓”(庆父、叔牙、季友均为鲁桓公的儿子,因此为名)。当然,这是后话,在此不提。《春秋》记载,公元前662年,“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就是正寝,这段记载直译成白话就是:鲁庄公死于寿终正寝。为什么要特别说明他是寿终正寝呢?我们可以翻回去看看前两任国君鲁隐公和鲁桓公的死亡记录。鲁隐公:“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鲁桓公:“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众所周知,鲁隐公死于公子翚之手(政变),而鲁桓公死于齐国的公子彭生之手(情杀),都属于非正常死亡。《春秋》对此有所忌讳,仅简单以一个“薨”字一笔带过。现在鲁庄公好不容易正常死亡了,开创了《春秋》史上鲁国国君寿终正寝之先河,所以必须强调一下,告诉大家,他可是死在自己床上的。看不出,这群鲁国的史官还有点黑色幽默。鲁庄公死后,季友扶立公子般即位。周礼规定,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也就是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这五个月里,嗣君只能居住在宫外,称为“五月居庐”。因此,公子般就近住在外公党氏家,为父亲守丧。同年十月,鲁庄公尸骨未寒,庆父唆使养马的荦潜入党氏家中,刺杀了公子般。季友得到消息,连夜逃往陈国避难。他的这一举动,在历史上颇受非议。很多人认为,季友受先君之命,辅佐新君,不到两个月就被庆父钻了空子,把新君给刺杀了,这说明季友政治敏感性不强、防备不周、保护不力,是大大的失职。而公子般死后,他没有积极开展对庆父的斗争,反而独善其身,弃国家于不顾,一个人跑到外国去避难,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种批评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如果考虑到当时另一个人物的介入,也许人们会觉得季友这样做,其实也是情有可原。这个人物就是哀姜。《左传》记载,当年哀姜嫁到鲁国来,同样是买一送一,把自己的妹妹叔姜也给带来了。哀姜没有生育,但是叔姜给鲁庄公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启方。鲁庄公去世的时候,启方时年八岁,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童。哀姜虽然不会生孩子,但是与姐姐文姜一样淫乱,到鲁国不久,就送给了老公一顶绿帽子。奸夫就是庆父。庆父并非有勇无谋之辈,他想成为鲁国的国君,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几个月前叔牙的非正常死亡,更加坚定了他谋逆的决心。他认为,如果不先下手为强,季友迟早有一天会对他动手。他尝试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情妇哀姜,哀姜二话没说,给了他一个深情的拥抱。她的身体告诉他,她会支持他的任何一个决定。刺杀公子般的计划正是在得到哀姜的支持后,才得以实施的。哀姜有什么能量使得她成为庆父的后台呢?第一,她是鲁庄公的夫人,鲁国的国母。第二,她是齐桓公的妹妹。庆父正是基于对哀姜的这两点认识,加上他和哀姜的亲密关系,才有恃无恐;而季友基于同样的认识,认为自己不能和庆父硬拼,才逃到陈国去避难。打不过就跑,也是人之常情,实在没什么好指责的。公子般死后,哀姜很想庆父接任国君,但是被庆父拒绝了。他知道这个时候如果自立为君,等于昭告天下,公子般是他杀的,在舆论上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另外,他如果想得到齐桓公的支持,就更不能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而应该先取得齐桓公的信任。在作出这一正确的政治判断之后,他继续正确地扶立叔姜的儿子、八岁的启方为国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鲁闵公。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启方年纪小,便于控制;而且启方是齐桓公的外甥,齐桓公没有理由不支持。为了启方的事,庆父专程去了一趟齐国,向齐桓公汇报工作。“先君与贵国公主的儿子、公子启方被众臣推立,成为敝国国君。”庆父毕恭毕敬地说。“如此甚好。”齐桓公仅仅是象征性地表扬了他一句,心里却在想:这家伙居然拿个八岁小孩来讨好我,八岁小孩能治理什么国家啊,还不是你庆父说了算?忽悠,继续忽悠。话虽如此,齐桓公还是对鲁闵公这个外甥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公元前661年,他正式邀请刚刚即位的鲁闵公到齐国的落姑会晤,史称“落姑会盟”。仔细推敲起来,齐桓公这一举动实在有点可疑。诚如他所想,八岁小孩根本不可能治理什么国家。同样的道理,八岁小孩也不可能参加什么外交活动。试问一下:一个老头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能够达成什么样的外交成果?您别说,这次会晤还真达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成果。《左传》记载,鲁闵公在会上向齐桓公提出了“请复季友”的要求,而齐桓公欣然应允。“请复季友”,就是请求齐桓公让季友回到鲁国来。这个要求也很奇怪:季友又不是齐国的臣子,他回鲁国,为什么要征得齐桓公同意呢?然而更奇怪的是,齐桓公对这一要求不但表示同意,更正儿八经地派人到陈国找到季友,召他回国。消息传到庆父的耳朵里,他的心都凉了一截:第一,鲁闵公肯定不会自己向齐桓公提出“请复季友”的要求,而是背后有人操纵。而这个人,八成就是季友本人。第二,季友之所以出逃陈国,是因为他害怕哀姜,其实也就是害怕齐桓公对他不利。现在借鲁闵公之口,他知道齐桓公对他并无恶意,便可以放心地回鲁国来了。第三,齐桓公当然也知道,季友如果回国,势必对庆父构成致命威胁。他答应季友回国,其实也就表明了自己对庆父的态度,他并非将庆父视为自己在鲁国的代理人。从这三点看,庆父企图控制鲁闵公和讨好齐桓公的初衷,全部都落空了。鲁闵公在落姑告别了舅舅齐桓公之后,并没有马上回朝,而是带了一批人跑到郎地,眼巴巴地等着迎接季友回国。那光景,就像是独自在家的儿童举着雨伞在巷口等待父亲下班回家。不管庆父乐不乐意,季友就这么风风光光地回来了。同年冬天,齐国大夫仲孙湫前往鲁国“省难”,对鲁庄公和公子般的相继去世表示慰问。说是省难,实际上也是替齐桓公打探鲁国的政治情报。回到齐国之后,他向齐桓公汇报了鲁国的情况,总结起来八个字“不去庆父,鲁难未已”。这句成语无须解释。齐桓公问:“怎么才能去掉庆父?”仲孙湫一躬身,回答说:“不用谁动手,他总有一天会自己害了自己。”嗓子里透着一股轻松。这话类似于“多行不义必自毙”,齐桓公一听就明白了,继而话锋一转,问道:“那么以目前这种形势,鲁国可攻取吗?”这才是这段时间以来,他认认真真考虑的问题。在他看来,现在鲁国由孤儿寡母执政,又有庆父这根捣屎棍作乱,必定人心涣散,趁此机会吞而并之,或者扶持一个完全听命于齐国的傀儡政权,岂不快哉?午后书社?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他没有接受庆父的讨好,而且积极安排季友回国。鲁国越乱,他越有机可乘。仲孙湫愣了一下,不动声色地说:“此事万万不可。鲁国是一直坚持周礼的国家,周礼也就是鲁国的建国之本。我听说,一个国家将要灭亡,它的根基必先动摇。鲁国现在虽然有内乱,但是没有抛弃周礼,所以还不到亡国的时候。以我之见,与其对鲁动武,还不如帮助鲁国平息内乱,这样的话,鲁国人感恩戴德,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问题是,”齐桓公这才抬起头来,冷冷地说,“我为什么要加强与鲁国的友好关系?”“亲近有礼有德的国家,依靠稳重强大的国家,离间有矛盾的国家,消灭政治昏乱的国家,是真正的霸主之路。鲁国坚持周礼,就是我们亲近它的理由。”齐桓公怏怏地说:“知道了,不用你教训我,这一套理论管仲早说过了。”鲁闵公在位两年多,再一次陷入鲁国国君非正常死亡的宿命,被人暗杀在宫门之内。而操刀者,不用说,仍然是“不去庆父、鲁难未已”的庆父。据《左传》记载,鲁闵公的师傅看中了大夫卜齮(yǐ)的属地,仗着有国君撑腰,强行将那片土地抢夺过来,而鲁闵公也没有禁止。卜齮因此深恨鲁闵公,在庆父的安排下,半夜潜入宫中,将鲁闵公刺杀了。鲁闵公的“闵”字,意思是在国内遭难。季友再一次选择逃亡。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逃,而是带上了鲁庄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申。公子申的母亲成风是鲁庄公的小妾,她也听过季友出生时的那个传说,并且深信不疑,因而将儿子委托给季友照顾。当然,季友这个时候带上公子申出逃,还有一个考虑,他怕庆父继续乱来。鲁庄公的儿子虽多,但是按照这个速度死下去,恐怕很快要绝后,他想替哥哥保留一点香火。如果说季友第一次逃亡情有可原的话,第二次逃亡则让人很难以接受了。这完全是不敢承担任何责任的表现嘛!其实不然。只要想想,隔壁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齐桓公,咱们不难明白季友为什么再一次选择逃避:一旦鲁国发生内乱,齐桓公肯定毫不犹豫地派兵进行干涉,趁机吞并鲁国,或者扶持傀儡政权。为了国家,他必须忍耐和等待,等待庆父“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那一天。而那一天,很快就到来了。庆父两次弑君的行为引起了鲁国国内的公愤,而且他与哀姜之间的奸情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鲁闵公死后,哀姜作为国母,一点也不悲伤,反而积极活动,到处给庆父拉选票,企图立庆父为君。在她看来,如果庆父当了国君,将她这位嫂嫂堂而皇之地立为夫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当年卫国的宣公连自己老爸的小老婆都敢娶,叔叔娶嫂嫂又算得了什么呢?然而,卫国是卫国,鲁国是鲁国,国情有很大的差别。鲁国人历来以“周礼尽在鲁矣”为傲,加上因为文姜的事,本来就对齐国的女人深有成见,现在哀姜又明目张胆地与庆父淫乱,实在是太伤害鲁国人民的感情了。朝野均有传言说,鲁闵公的死,其实是庆父与哀姜合谋为之。奸夫、淫妇、乱伦、弑君种种罪行加在一起,使得庆父与哀姜在舆论上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社会上群情激愤,公室大臣也纷纷密谋,打算将他们绳之以法。庆父见势头不对,顾不上哀姜,仓皇逃亡到了莒国。哀姜得知消息,骂了一句“没良心的”,收拾东西,也连夜逃亡到邾国。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何况是一对野鸳鸯?庆父走后,季友带着公子申众望所归地回到了鲁国。公子申被立为君主,也就是历史上的鲁僖公。一场本来要流血的斗争,变成了和平的拨乱反正。季友的智慧与远见,确实对得起“季氏亡则鲁不昌”这句话。鲁僖公即位不久,派使者前往莒国,要求引渡庆父。莒国人要求了一笔贿赂,将庆父送回鲁国。走到一个叫密的地方,庆父派公子鱼先行一步,去找季友说情,希望季友看在兄弟的份上,免他一死。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季友又如何能够赦免他?公子鱼哭着回到了密地。庆父未见其人而先闻其哭声,哀叹道:“这是奚斯(公子鱼字奚斯)的声音啊。”上吊自杀了。哀姜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齐桓公急于向各诸侯国表白他的正义感,不但不为哀姜提供保护,还派人到邾国把她捉拿归案,并且处以死刑。齐国既然表现出这么高的姿态,鲁国也不能落后于人。鲁僖公派使者前往齐国,请求将哀姜的尸体归还鲁国,并予以厚葬,以示对齐国的尊重。对齐桓公这一大义灭亲的举动,《左传》冷冰冰地评论:齐国人杀哀姜实在是太过分。女人既然嫁出去了,就是夫家的人,如果犯了罪,也应该由夫家来处罚,轮不到娘家人越俎代庖。左丘明不领情应该是有原因的,虽然他不明说,但是我们现在可以斗胆猜测一下:鲁国内乱,齐桓公既有趁火打劫之心,则很有可能与哀姜密谋,里应外合,以夺取鲁国的政权。但是没想到形势发展得那么快,庆父与哀姜先后逃亡,齐桓公怕事情败露,坏了名声,所以急急忙忙杀人灭口啊。这样猜测,算不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第三章第一个国际统一战线的建立【九合诸侯:齐桓公的统战工作】一直以来,中原的居民都将自己视为黄帝部落的后裔,自称为“华夏族”,中原诸国也因此自称为“诸夏”或者“中

                      耽搁这么长时间,就在旁边那条街上,大概八十米,一百米。如果我们去迟了,医生会离开诊所,他想。他未能避免一个习惯性动作,抬起左手手腕,垂下眼睛要看看几点钟。他紧紧咬住嘴唇,仿佛一阵突然的疼痛刺穿全身,还要感谢命运,那个时刻没有邻居出现,否则,说第一句话的时候他就会泪如泉涌。一辆汽车在街上停下,终于来了,他想,但随即对发动机的声音感到奇怪,这是柴油机,是出租车,他自言自语地说,又按了一下电灯按钮。妻子回来了,慌里慌张,十分焦急,你那个保护神,那个好心人,把我们的车开走了;不会,大概你没有好好找;我当然好好找了,我看得很清楚,这最后几个字是无意间说出来的,你不是说汽车在旁边那条街上吗,她又补充道,那里没有,说不定在另一条街上;不会,不会,就在那条街,我敢肯定;那就是车不见了;那么,钥匙呢;他利用你晕头转向心急如焚的时候把我们的车偷走了;我连家都没敢让他进,要是他留在家里陪着我等你回来,就偷不了汽车了;走吧,出租车等着呢,我跟你赌咒,只要这坏蛋也瞎了眼,我情愿少活一年;不要说得这么大声;让人们把他的所有东西都偷光;也许他会回来;啊,对,明天来敲我们的门,说他一时粗心,请求原谅,还问你是不是好些了。在去诊所的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她尽量从头脑中驱走汽车被盗的阴影,温情脉脉地紧紧攥着丈夫的手,而他则低着头,不让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眼睛,心里不住地问自己,怎么这样大的灾难竟然落到我头上,落到我头上,这是为什么呢。耳边传来街上车辆来来往往的声音,出租车停下来的时候还能听到一两个人高声说话;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睡着了,而外界的声响仍能慢慢穿透像白色床单一样裹着我们潜意识的帘幔。像一条白色床单。他摇摇头,叹息一声,妻子轻轻摸摸他的脸,好像在说,放心,我在你身边。他把头歪到妻子肩上,并不在意司机会怎么想,要是你也像我一样,就不能开车带我们来了,他像个孩子似的想,而并没有注意到这种想法有多么荒唐,还暗自庆幸自己在绝望中仍能进行逻辑推理。被妻子小心搀扶着走下出租车的时候,他看上去还算镇静,但到了将获知自己命运的诊所门口,他就像那些毫无指望的人一样,一边摇着头,一边用颤抖的声音悄悄问妻子,我从这里出去的时候会怎么样呢。妻子告诉女接待员,她是半个小时前为丈夫打来电话的那个人,女接待员把他们带到病人候诊的一个小厅里。那里已有一位戴黑眼罩的老人,一个大概是由他母亲陪着的斜眼小男孩,一个戴墨镜的年轻姑娘,另外两个人没有什么突出特点,不过他们中间没有一个盲人,盲人是不去看眼科医生的。妻子把丈夫领到一张空着的椅子前坐下,由于没有椅子了,她就站在丈夫旁边,我们得等一等,她伏在丈夫耳边说。他知道为什么,他已经听见那些人说话,现在令他焦急的是另一件事,他担心医生为他检查得越晚,他的失明程度会越深,可能会因此无药可救。他在椅子上不安地动来动去,正要把自己的担心告诉妻子,就在这时候门开了,女接待员说,你们两位请来一下,然后又转向其他病人道,医生先生有吩咐,这位先生病情紧急。斜眼小男孩的母亲表示不满,说权利就是权利,还说她排在头一个,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其他病人低声对她表示支持,但他们,包括斜眼小男孩的母亲本人在内,都认为继续表示抗议的做法不够慎重,要是惹得医生不高兴,他们就不得不因为这种不合适的做法付出代价,再等更长的时间,这是极有可能的。戴黑眼罩的老人宽宏大量,让他去吧,太可怜了,他比我们任何人都病得厉害。盲人没有听见他的话,两个人正走进医生的诊室,妻子说,医生先生,非常感谢您的善心,我的丈夫;说到这里停住了,实际上她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丈夫瞎了,他们的汽车被人偷走了。医生说,请坐,并亲自扶患者坐下,摸摸他的手,直接对他说,好,讲讲你的情况吧。盲人说,当时他正在汽车里等着红灯,突然间就看不见了,一些人过去帮助他,一位老太太,从声音听出来大概是位老太太,说可能是神经方面出了毛病,后来一个男人陪他回了家,因为他一个人回不去;医生先生,我看到一切都是白的。他没有提汽车被盗的事。医生问他,您从来没有遇到过,我的意思是说,没有经历过和现在相同或相似的事吗;医生先生,从来没有,我甚至从来没有戴过眼镜;您对我说是突然间发生的;医生先生,是这样的;像灯光灭了一样吗;更像灯光亮了。最近您曾感到视力有什么变化吗;医生先生,没有;现在或者过去您家中有失明的病例吗;我认识的和听说过的亲戚中一个也没有;您有糖尿病吗;医生先生,没有;高血压和颅脑病呢;颅脑病我不懂,只知道没有得过其他病,公司给我们做过体检;头部受过猛烈撞击吗,我是指今天和昨天;医生先生,没有;多大岁数:三十八岁;好,我们来检查检查眼睛。仿佛为了协助检查,盲人马上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但医生拉着他的胳膊,让他坐在一台设备后面,有想象力的人会把它看作一种新型的忏悔室,只不过眼睛代替了话语,忏悔神甫直接看进悔罪者的灵魂。把下巴放在这里,医生说,一直睁着眼睛,不要动。妻子走到丈夫旁边,把手放到他肩上说,你马上会知道,一切都将解决。医生上下调整着他那边的目镜系统,转动极细的螺旋状调节钮,然后开始检查。角膜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巩膜没有任何异常,虹膜没有任何异常,视网膜没有任何异常,水晶体没有任何异常,黄斑没有任何异常,视神经没有任何异常,没有任何部位发现异常。医生离开仪器,揉揉眼睛,然后一句话也没有说,又从头开始检查,第二遍检查完的时候,他脸上浮现出一种茫然的表情,我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您的眼睛完全正常。妻子高兴地把两只手握在一起,喊道,我早就说过,早就说过,一切都会解决。盲人没有理会妻子的话,问道,医生先生,我的下巴可以挪开了吗;当然,对不起;如果我的眼睛像您说的那样完全正常,那么我为什么瞎了呢;我暂时还说不清,必须做更细致的检查,分析,回声试验,脑电图;您认为与大脑有关系吗;有这种可能,但我不太相信;可是,医生先生您说没有发现我的眼睛有任何毛病;是这样;我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先生确实失明了,那么您的失明症现在还无法解释;您怀疑我假装失明吗;这怎么可能呢,问题在于这种病例的罕见性,就我本人来说,在整个从医生涯中从来没有遇到过,我甚至敢断言,在整个眼科医学史上也是如此,您认为我还能治好吗;原则上说,因为没有发现任何类型的先天性恶变,所以我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可是,看起来并非如此;只是出于谨慎,我不想让您产生以后被证明为没有根据的希望;我明白;这就好;我应当进行什么治疗,服什么药吗;目前我不会开任何药,如果开的话也是瞎开;瞎开,这个词用得恰当,盲人评论说。医生装作没有听见,离开检查时坐的转椅,站着在处方单上写下了他认为必要的检查和分析,把单子递给盲人的妻子,太太,请拿着,检查结果出来后请和您丈夫再来一趟,如果他的病情有什么变化请打电话告诉我;医生先生,诊费呢;付给女接待员。医生把他们送到门口,吞吞吐吐地说了句要有信心之类的话,会好的,会好的,没有必要失望;之后他走到诊室旁的小卫生间,对着镜子站了整整一分钟,嘟嘟囔囔地说,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他返回诊室,叫了声女接待员,让下一个病人进来。那天夜里,盲人梦见自己失明了。后来偷汽车的那个人挺身而出主动帮助盲人的时候,并没有任何邪恶的企图,恰恰相反,他那样做完全是出于慷慨和利他,众所周知,慷慨和利他是人类最优秀的两个品质,这些品质甚至在最冥顽不化的罪犯们身上也能找到,与他们相比,这个小小偷车贼在此种行当上没有任何长进的希望,只能受真正大权在握的头目们的剥削,那些人才算得上乘人之危巧取豪夺之辈。说到底,为了日后施窃而帮助一个盲人和因为觊觎遗产而照顾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两者之间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到了盲人家附近他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那种念头,可以说,这就好比他只因为看到卖彩票的人才买了一张彩票,当时并没有动心,仅仅是买了张彩票,看看里边有什么,至于反复无常的运气能给他带来点什么或者什么也带不来,他事先都准备泰然处之,还有些人会说他这样做是出于人格的条件反射。在人类本性问题上,怀疑论者人数众多并且非常固执,他们一直认为,如果环境未必能造就窃贼,那么同样不容否认,环境在这方面助力不小。至于我们,让我们这样来想一想,假设盲人接受了后来成为虚伪慈善家的人第二次提出的建议,在最后时刻伪善之人的善心还可能占上风,我们这里指的是他主动向盲人提出在其妻子回来以前陪伴他,那么,谁知道这样给予的信任带来的道德责任感能不能阻止他的犯罪企图,能不能让那些甚至在最堕落的灵魂中也能找到的光辉和崇高在他身上显现呢。或许我们能从一直谆谆教诲我们的古语中得出个庸常的结论,盲人在暗自庆幸的时候却碰断了鼻子。被众多自私的人背弃,被更多人抵制的道德感其实古已有之,今天依然存在,并非灵魂尚处于混沌状态的新生代哲学家们的发明。随着时代的推移,随着社会的进化和基因的置换,我们最后把道德感与血液的颜色和眼泪的咸淡混为一谈,仿佛这还不够,我们还把眼睛变成了朝向灵魂的镜子,结果它往往毫无保留地展示出我们嘴上试图否认的东西。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一些头脑简单的人身上,因做了某件坏事而产生的内疚常常与各种古已有之的恐惧混杂在一起,其结果是他们受到的惩罚无形中比应得的增加了一倍。而在这一案件中,人们无从知道,偷车贼在开动汽车时受到了哪些恐惧和哪部分道德感的煎熬。一个人手握方向盘的时候失明了,从挡风玻璃往外看的瞬间突然什么也看不到了,毫无疑问,另一个人坐在同一个位子上握着同一个方向盘开车绝不会心安理得,无须有多么丰富的想象力就能知道,他的思绪必将唤醒惊恐那条肮脏的爬虫,那不,爬虫正在抬起头来。但是,内疚也是道德感的一种加重了的表述方法,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如果我们想用暗示性词语来描述,可以称之为有牙齿能咬人的道德感,现在这种道德感正把盲人关门时无依无靠的形象展现在他眼前,不用了,不用了,可怜的人说,从此以后,没有别人的帮助,他将寸步难行。偷车贼加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让如此可怕的思绪占据整个头脑,他很清楚,不能让自己有丝毫分心,不能让自己出任何微小的差错,警察就在那里巡视,只要他们当中某个人命令他停车,出示驾驶证,他就会被投入监狱,受铁窗之苦。他谨慎小心地遵守交通信号,绝对不闯红灯,见黄灯也不敢启动,耐心地等待绿灯出现。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开始着了魔似的关注信号灯的变化,于是改为调整车速,尽量总是遇上绿灯,虽然为了做到这一点有时不得不提高车速,或者相反,降低车速,惹得后面的司机们大为光火。终于,他紧张到了极点,晕头转向,不得不把汽车开进一条岔路,他知道那里没有信号灯,他毕竟是个技术高超的司机,几乎不用看就把车停好了。现在,他感觉自己处于神经病发作的边缘,确实是这样想过的,用词也完全相同,我要得神经病了。汽车里越来越憋闷,他把两边的玻璃都摇下来,但是,外面的空气即使还在流动也没能让车里清爽一些。我该怎么办,他问道。本应把车开到城外一个村庄的车库里去的,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以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永远也到不了那里。如果被那边的一个警察抓住,或者酿成一场车祸,那就更糟了,他自言自语地说。这时他想到,最好是从车里走出去,在外面待一会儿,让头脑清醒清醒,也许能清除脑袋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个家伙失明并不说明我也会得同样的病,这不是会传染的感冒,围着街区转一圈就好了。他下了车,用不着锁车门,马上就回来,于是他离开了。还没有走到三十步,他就看不见了。在诊所里,最后一个就诊的是脾气好的老头,就是那个替突然失明的可怜虫说了些好话的老人。他来诊所只是为仅剩的那只眼睛预约白内障手术的日期,黑色眼罩遮住的另一只眼睛是空的,所以与失明症无关;这种病是随年龄来的,不久前医生对他说,等白内障成熟了就摘下来,然后他就能重新认识所生活的世界了。戴黑眼罩的老人走后,女接待员说候诊室里没有患者了,医生拿起突然失明的那个人的病历,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思考了几分钟,最后拨通电话,与一位同事进行了如下的交谈。你知道吗,今天我遇到一个非常稀奇的病例,一个男人顷刻间完全失明,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见的损伤和先天性恶变的迹象,他说眼前都是白的,一种浓浓的乳白色附在眼睛上,我正在尽量清楚地表达他对病情的描述,对,当然是主观的,不,那人还年轻,三十八岁,你读过或听说过类似的情况吗,我也认为是这样,现在我看没有什么办法,为了争取时间,我让他去做一些化验,好,这几天我们一起给他检查一下,晚饭后我再翻翻书,查查文献,也许能找到线索,对,我明白,无辨觉能力,即心理失明,可能是,但可能是头一个具有这些特点的病例,因为,毫无疑问,那个人失明了,而无辨觉能力,这我们知道,是缺乏认出所看到东西的能力,是啊,我也想到过全盲的可能性,但你该记得我开头给你说的,白色失明,与全盲恰恰相反,全盲即黑蒙,是完全的黑暗,除非存在一种白色黑蒙,姑且这么说,白的黑色,对,我知道,从来没有见过,我同意,明天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们两个人愿意为他检查。打完电话,医生斜靠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待了几分钟,之后他脱下白大褂,动作疲惫而缓慢。他到卫生间洗手,但这一次没有对着镜子寓意艰深地问一声,那是什么。他已经恢复了科学精神,确实,无辨觉能力和全盲或黑蒙在书上都有准确的定义和界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意味着不会出现异种或者变异,如果这里用词得当,好像出现异种或变异的这一天已经来临。有千万条理由让大脑封闭起来,对,就这样,也只能这样,就像一位迟到的病人在他这里吃了闭门羹。这位眼科医生喜欢文学,善于引用适当的典故。晚上吃过饭后,他对妻子说,今天我在诊所遇到一个奇怪的病例,可能是心理失明或者黑蒙的变异,但这种情况从未出现过;黑蒙和另一种都是什么病呀,妻子问道。医生以稍有医疗知识的人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了几句,满足了妻子的好奇心,然后从书架上取下一些专业书籍和文章,有些是从前他在学院读书时候的,有些是最近的,还有几本出版物是最新的,还没来得及阅读。他先查找目录,接着按部就班地阅读查到的关于无辨觉能力和全盲的一切资料,读得越多越是不安,他觉得自己闯入了一个不属于他的学科,闯入了神经外科那个神秘的领域,对于这一领域他仅有一些粗浅的了解。夜深了,他推开正在查阅的书籍,揉揉疲劳的眼睛,斜躺在椅子上。这时候,他所面临的选择一条一条地呈现在脑海之中。如果是无辨觉能力,患者现在会看到他原先一直看得到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的视觉敏锐程度不会有任何降低,只不过大脑失去了认出椅子是一把椅子的能力,或者说,大脑仍然能对视神经传递过来的光源刺激作出正确的反应,换种外行人也能明白的说法,大脑不再认识它曾经认识的东西,更别说将它表述出来了。至于全盲或者黑蒙,则没有什么疑难之处。如果患的确实是这种病,那么患者眼前看到的应该是漆黑一片,人们知道,这里保留了看这

                      。”我谢谢她愿意与凯瑟琳、迈尔斯合作,也谢谢她为其他人做了一次良好的融合示范。“安正在融入我,”卡伦说,“我不太舒服……她全部进来了……西德尼再也看不到她了……安很冷静……我得到她的某些想法了……我可以感觉到,她很期待外甥女的受洗仪式。”卡伦陷入沉默,我给她一点时间,慢慢接受安。她突然向前靠近。“就这样?”西德尼问道,“没什么大不了嘛!我还以为会很像被吸进吸尘器什么的一样。”“你看见什么了吗?”我问。“安本来很真实,然后突然开始扭曲,像鬼魂一样,然后就听到一声‘噗’,不见了。”“你怎么看这个过程?”“万一我想跟安说话怎么办?以前我们习惯走进每个人的房间,一一跟他们说话;现在有几间房已经没人住了。我要怎么找她?”“现在安是卡伦的一部分了;她还在这里,只是看不见而已。”我尝试解释这无法解释的概念。“你永远都可以找卡伦说话,安会听见的。你愿不愿意告诉卡尔今天看到的事?”西德尼回去了。卡伦说,她觉得很平静,但光线再次变得过分明亮,声音也变得震耳欲聋。这回她离开时,比较不像前几次那样蹒跚、不舒服了。1996年10月20日与安融合1996年10月17日,我与安融合。这次融合并不会令我心烦意乱,但似乎更强烈、更热情;我想,安的记忆将影响我整个人、我的一切。前去你办公室的路上,我不太确定自己能不能与安融合。我很害怕。因为迈尔斯,因为那些关于撒旦、关于邪恶的记忆。我觉得我好像又给自己找麻烦了。然而,当安开始融入我,我才知道她的记忆跟别人完全相反。安不曾面临棘手的困境,不曾遭受虐待,她甚至从未参与我的身体活动(像是走路、找东西、去某个地方等等)。安的记忆、想法、人生观不断在我内心奔腾活跃;也许下一次我就能清楚说明这种感觉了。●大家都喜欢安。安开朗、机敏、乐于助人。她认为我们能找到你,而且你还相信我们,这真是个奇迹。●安认为我们有某种天赋。神赋予我们自我分裂的能力,让我们帮助自己应付神无法阻止的难题。●安觉得我们并非自愿受虐。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祈祷。●安一直很想把我们的故事公之于世,希望能对其他人有所帮助。●安隐藏我们受虐的证据。没有人相信我们。我们的身份撼动不了施虐者的地位。●安负责处理紧急状况。一旦发生意外状况,安会立刻让卡伦睡着,协调其他人出来接手。●安相信,等我们全部合而为一,再度与神和好,我们将重获自由。※※※※1996年万圣节,卡伦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地走进我的办公室。最近她想起一位警官——伯特警官——自杀的回忆。伯特是经常虐待她的人之一。她想起伯特曾向她道歉,表示他没想到会变得这么离谱,而他再也没办法继续下去了。他说他知道自己将受地狱之火焚烧,他很抱歉。他站在壁炉前,举枪对准脑袋,扣下扳机。她还记得他的手在镜子上留下血痕。他的那番话一直在她脑中徘徊不去。催眠后,卡尔出来了。他固执地认为卡伦根本不需要想起这些事。他越来越难为她抵挡不舒服的记忆了。他说,这些记忆是毒药,很邪恶,绝不能让她知道!他急坏了。霍尔顿频频压制卡尔,他不想让卡尔继续伤害大家,也不认为卡尔有继续出现的必要。霍尔顿想安排他融合,但是他太愤怒了。他必须像迈尔斯一样,先冷静下来才行。我向霍尔顿致意,表示我会多花时间跟卡尔相处。我察觉卡尔心底有股深切的悲哀。好吧,不是他就是我,因为我的离婚申请在前一天生效了;但我仍假设这股悲哀部分属于卡尔。于是,我刻意忽略卡尔怒气冲冲的斥责,着重处理悲伤的部分;假如我的方向正确,他会更强烈地亲近我,响应我的同理心。这有助于拉近他和我的距离,就像迈尔斯一样。“卡尔,究竟是什么事让你这么难过?”他看着我,吓了一跳。但态度仍相当谨慎。“我不喜欢有人篡改我的工作成果。”他仍相当抗拒,但与过去相比,程度稍微减轻了些。“我承认你的工作很重要,而且你们的变化也可能让你非常生气。假如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处理方式,说不定你就能继续保有你的工作噢。”“你在说什么?”他的态度依然谨慎,但也露出兴趣。“卡伦必须一点一滴,慢慢输入这些新的记忆,而非全部吃下来。每次融合之后,她几乎完全招架不住。也许你可以考虑先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先让我知道该怎么开药,然后我们可以一起讨论什么时候让卡伦知道。”“嗯,这个……好吧。”他仍犹豫不决,但部分的他渴望跟我合作,卸下重担。(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这是哪里?”西娅问我。西娅用手遮住脸,掌心朝向我,感觉惊讶,不可思议却又相当迷人。“我的办公室,”我说。“我刚才还在医院里,光线很刺眼。我去医院好多次了。儿童纪念医院、圣安东尼医院、仁慈医院、圣十字医院……”西娅陷入沉思。“你在医院?怎么了?”“噢,我记得我躺在一张桌子上,旁边有好几百个医生正在看一张胶片……我头上长的那块东西。卡伦的爸爸也常用很强的光替我检查,检查这里。”她低头看看自己。“卡伦做直肠检查时会让你想起这件事吗?”“会啊,卡伦检查的时候,医生不会笑。我想我的下面一定受伤了。医生绝对看得出来。”“你以前似乎受到很恐怖的虐待,”我说。“噢,我不会痛,但我总是待在医院里。我生来就是要接受这些检查的。”“你看过很多医生吗?”“对。而且医生都很坏。有个医生每个礼拜六早上都会给我打一针,害我变得很累,没有力气。每次我们在礼拜五晚上受伤以后,隔天都会上医院去。医生会替我检查,然后给我打针止痛。”西娅不说话,看着窗外。“我好孤单。里面都没人了。”“你愿意融入卡伦,跟其他人在一起吗?”我问她,让她开始朝这方向思考。“可是我还得照顾宝宝。”似乎已经有人告诉西娅了,所以我想趁此机会问几个我百思不解的问题。“噢,宝宝几岁了?”我问。“不到2岁。她几乎不太能走。”“宝宝是为了什么诞生的?”“她跟霍尔顿还有凯瑟琳同时出生。他们一分为三。只要卡伦一哭,她的爸妈就会使劲摇她、甩她,这些都由卡伦博来承受。卡伦从来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这里没有一个叫卡伦的主体。”“那么,等你们全部融合之后,你们就会变成‘一个’人。你平常怎么打发时间?”“在里面的时候,我常常从一个房间飘到另一个房间;要不就常常进出医院。我从来不睡觉。”我希望我能有更多时间好好跟西娅聊天,但今天的诊疗时间快用完了。我请她回去,顺便问问是否有其他人想出来说话。卡伦突然变了一个人。“假如我融合了,卡伦会开始偷东西吗?”西德尼问我。“我想不会的,西德尼。因为还有很多个卡伦不会偷东西呀,他们可以平衡你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你在担心什么,西德尼?”“我的记忆、我的感觉都不太好。万一我融合了,我怕我会伤害大家。”“可是,假如你不融合,他们会少了你的优点——你的幽默感。”他露出笑容。于是我们同意下一次来进行他的融合。霍尔顿短暂出现,告诉我卡尔试图干扰卡伦记录安的回忆。卡伦再次突然改变。“霍尔顿怎么知道是我?”卡尔挑衅地说。卡尔很愤怒,于是我们只好再次讨论他无法控制众人记忆的无力感。送卡尔回家前,我尽可能听他诉苦,理解他的感受。※※※※时间是1996年12月上旬,天气好冷,常常刮风。从我的窗子往外看,天空阴沉沉的,阳光在远处的密歇根湖畔微微露脸。卡伦已拖欠了5000美元的费用了。她无法按时支付账款,也没有能力凑出现金。我向她提起这件事,她一如往常、震惊得无以复加——每次我们讨论到钱,她总是有此反应。我告诉她,眼前只有一个办法:我干脆不再索取费用,免费为她就诊。身为医生,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做。人们总以为病人和医生之间存在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关系;一旦不收取费用,医生可能再也无法以理性、超然的态度为病人服务。就卡伦的个案而言,我必须承认——确实如此。但是从道德、良知来看,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我们已经一起努力8年了,光是建立信任就花了不少时间;我怎能在这个时候拋下她?我告诉她,未来有一天,假如她有能力偿还这些费用,我很乐意接受;但现在,此时此刻,我们先别管钱不钱的了,赶紧继续我们的工作才是。她很感激。我想卡伦和我应该都很高兴,咱们终于解决无法如期支付费用的问题了。我们再次将重点转回融合。这次轮到西德尼。“我出生时4岁,卡伦3岁,”西德尼说。“现在我5岁了。我出现是因为爸想要男孩。我喜欢爸要我喜欢的东西。棒球、跟狗玩、追农场养的鸡——我不在乎弄得脏兮兮的,但卡伦很介意。我会把爸偷的东西藏起来:盒式磁带录音机、手表之类的。他说我在这方面挺行的,我觉得很高兴。爸老是喜欢偷餐厅的银餐具。他说那是我们用小费买的。假如爸说他喜欢某样东西,我就得替他偷——否则他会伤害我们;可是得手之后,他又会为偷窃惩罚我。不过,比起我不愿动手所受到的惩罚,这根本是小巫见大巫。”西德尼描述父亲惩罚他的各种方法。“我喜欢唬人。有时候我也会捉弄乔希。”“卡伦的丈夫?”“对。爸也常常恶作剧呀,不过他很恶劣。”“你准备好融入卡伦了吗?”我问。“嗯!咱们开始吧!”我引导卡伦进入催眠状态,一步一步指示她让我们进入小房间;然后我介绍西德尼。“西德尼看起来好滑稽哟,”卡伦说,“他想跟我融合。他想直接跳到我身上!”卡伦笑了,似乎觉得很有趣,但夹杂一点点担心。她向后仰,靠在椅背上。“他站在我面前,瞪着我看,一副‘现在我们要做什么’的样子。”“抱抱他?”我建议。“他正在告诉我什么东西放哪里。西德尼把竖笛藏起来了——我以为是女清洁工偷的,所以把她给开除了!他把它藏在露营用具底下。”卡伦停下来。“继续说,没关系,”我说。“他准备起跑……开始跑了……噢!他跳进来了!”她像西德尼一样往椅子上跳。“我可以感觉他在我身体里移动……噢!老天!我听见我体内所有的声音!我的心跳!我的血正在流动!还有脑子里的血压,好痛!好刺眼!”她停下来,试着喘口气,“不过我不会不舒服,也不觉得有压力。我可以看见一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开车兜风,跟父亲说话……”卡伦稍微放松下来,“我想我不会有事的。”“你可能会接收不少关于你父亲的记忆,到时我们再好好谈谈。”“好。他们好幼稚哦,好像我小时候。西德尼喜欢作弄街坊邻居,他不明白会造成什么后果……他活在小男孩的世界里。”我引导卡伦回到我的办公室。就在这时候,一辆消防车呼啸而过,卡伦痛苦得立刻用手捂住耳朵。我让卡伦再休息一会儿,待她稍微恢复精神,自己搭电梯到楼下的咖啡店。她可以继续待在那儿,直到她准备好开车回家。1996年12月10日与西德尼融合1996年12月5日,西德尼融入我。一到你的办公室,我似乎就已经听见西德尼打算怎么融合了。我记得大概是这样的:我发现我比以往更快地来到安全小窝。西德尼跟在你后面进来。我吓了一跳,因为门已经开了。这门通常是上锁的,很多道锁。西德尼早就准备好了,他看着你,等你允许他行动。然后他退回门边,开始跑步冲向我,最后他奋力一跳——我们融合了。我不记得最先进来的是哪一段记忆,但我把部分列出来给你看。离开你的办公室之后,我开始渴望一些我不曾注意过的东西,像玩具、圣诞装饰之类的。想偷东西的欲望很强烈,但我还有办法控制自己。我爸跟我妈发生争执时,西德尼必须站在我爸那边。每当我爸殴打我妈,西德尼总是在一旁看着。我爸每每替自己辩解,所以西德尼相信是我妈罪有应得。我爸需要钱的时候,西德尼必须去找祖母要钱;如果她拒绝,他会直接偷她皮包里的钱。西德尼会把每年第一次的成绩单藏起来,谎称不见了,然后自行制作其他学期的成绩单,填上A或B,好避免遭父亲鞭打:B打一下,C打两下,D打3下,F打10下。西德尼的记忆还有很多,但我的手很痛,写字更痛。等我比较好了,我会再多写一些。※※※※圣诞节即将到来,因融合西德尼而产生的影响也消退了。这次消退的速度很快,卡伦不再听见他的声音了。她说现在她多了一些坏习惯:她会偷喝别人的饮料,上完厕所不洗手;她以崭新的眼光看待店里的小东西,为之着迷。她好想偷圣诞装饰。她好爱好爱涂面包用的那种炒牛肉酱。我问她圣诞节有什么计划。她翻翻自己的记事本。我问她能不能借我瞧瞧。记事本的每一条项目字迹都一样(凯瑟琳写的?)。卡伦说她每天早上都会打开来看,确认当天该做哪些事。她说她母亲邀请他们去过圣诞夜。我警告她赴约的可能后果;卡伦同意我的看法,但她想见弟弟们。我与霍尔顿对谈。他说,自从朱莉和桑迪完成融合后,他们的血糖值恢复正常了。他想知道该怎么向洛申医生解释?我建议让卡伦再检查一次,然后让医生自己解释检查结果。我问霍尔顿下一次该选谁?他表示,融合年轻人似乎颇为顺利。他和凯瑟琳应该留到最后再融合。他说,下一个选西娅应该不错,而且她可能会带着卡伦博,詹森似乎也颇有兴趣;他们都在等待通知,等着轮到自己。卡尔仍在犹豫,不太愿意。我问卡尔手腕还好吗?卡伦一直抱怨手痛。“我会痛,”卡尔说,咬牙忍耐着,“但我觉得没啥大不了的,其他人也一样。”“如果你跟卡伦融合,”我说,“她会拥有你忍耐疼痛的能力。”“假如我跟卡伦融合,我会死掉,”他说,心情沉重。“你不会死的,”我说,“你也不会消失。你会跟其他人结合在一起。”我必须想办法让卡尔接受,他是抗拒程度最强烈的人格。“你的一切,你所有的力量,最后都将成为卡伦的一部分。”“可是自从莎拉出生以后,我就没办法带走疼痛了,”卡尔反驳我,“我再也感觉不到卑鄙、恶劣,我很担心。”卡尔看起来很失落,很渺小。他的态度变得不一样,他软化了。“我头一次明白什么是‘送礼物’。我越来越常跟卡伦一起出来了。我甚至还寄圣诞卡给你,贝尔医生。”“你正在改变,卡尔,你长大了。等你融入卡伦,一定会成为卡伦重要的好帮手。祝你圣诞节快乐。”“谢谢。”第三部人格融合第20章西娅与卡伦博“假如其他人格都不存在,我要怎么面对他们的朋友?”卡伦问道。现在是1月初,芝加哥冷得快结冰,大地一片雪白。卡伦正在承受人格融合带来的各种效应。我该给她什么建议?“我看见这些人的时候,脑袋里确实有他们的印象,但我没有感觉,”她继续说,“他们让我很不自在。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持这么多的人际关系。”“你没躲起来?”我探问。“你说对了。”“现在你可以开始建立你自己对这些朋友的观点了。”“还有,以前我每晚平均睡2到4个钟头,最近差不多是4到6个钟头。过去几个礼拜,我失去好多时间。我在毫无自觉的状况下替女儿粉刷房间。不过老实说,成果看起来还不错啦……”卡伦揉揉额头,笑了。※※※※“我真的被这里的人给惹毛了。大家一点都不团结,不好好相处。”凯瑟琳像个忿忿不平的学者,气得冒烟。“已经融合的部分很好——有问题的是还留在这里的人。他们自以为可以随心所欲,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詹森一天到晚不按牌理出牌,有一天他竟然心血来潮,跑去粉刷房间!卡尔一直在生气。霍尔顿整天坐在他家,半点事也不做。西娅和宝宝越来越不安,得赶快安排她们融合。”“谁最会惹麻烦?”我问。“詹森、卡尔、卡伦2和爱丽丝。”凯瑟琳退回内在。

                      指秦国的军队。死人不会说话,卜偃说这句话,背后必定有人指使。这个人有可能是狐偃,也有可能是先轸,总之是晋国的鹰派。这句话也不是凭空猜测,而是有准确的情报作为依据。两年前,秦国与郑国签订秘密盟约后,秦将杞子等人就一直留守在郑国,成为了秦国的驻外部队。听到晋文公去世的消息,他给秦穆公写了一封密信,信上说:“郑国人对我们很信任,要我们担任新郑北门的守卫任务。如果派大军潜行而来,里应外合,消灭郑国易于反掌。”这无疑是个馊点子。当年烛之武游说秦穆公不要打郑国的主意,最重要的理由就是秦国离郑国太远,中间还隔着晋国,就算消灭了郑国,好处也只能让晋国得到,对秦国没有任何意义。秦国的大夫蹇叔则进一步指出:“劳师袭远,是兵家大忌。部队从秦国出发到郑国,有千里之遥,怎么可能‘潜行’?不但郑国人会知道这个计划,晋国人也会知道。”坚决反对杞子的提议。用现代管理的语言来说,杞子的计划,不但目标的设定有问题,操作起来也不具备现实性。但秦穆公显然将晋文公的去世当做秦国称霸的一个契机,听不进蹇叔的劝阻,决定派百里孟明视、西乞术和白乙丙三人带部队前往郑国。孟明视是大夫百里奚的儿子,西乞术和白乙丙则是蹇叔的儿子。关于百里奚这个人物,《左传》与《史记》的记载有较大的出入:第一,公元前655年,晋献公灭虞国,俘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后来晋献公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将这两个人作为陪嫁的奴仆,一并送到了秦国。在《左传》的记载中,这两个人自此没有下文。而根据《史记》的记载,晋献公俘虏了“虞君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则井伯即为百里奚无疑。《史记》又记载,百里奚在前往秦国途中,趁人不注意,偷偷地跑出了送亲队伍,而且流亡到楚国,被楚国人当做三无人员给抓了起来。秦穆公听公孙枝说百里奚有德有能,想花重金从楚国人手里将他赎回,但又怕动作太大,引起楚国人的警觉,于是派下人出面到楚国交涉,说:“我国有一个逃亡的奴仆百里奚现在贵国,请允许我们用五张羊皮将他赎回,以惩戒逃亡之人。”五张羊皮,在当时应该就是一个奴仆的价格。楚国人听了,也没怀疑什么,就把百里奚交给了秦国人。到了秦国,秦穆公亲自来迎接百里奚,一问年龄,已经七十了,老是老了点,然而满腹经纶,秦穆公和他谈了三天,如同当年周文王得到姜太公一般高兴,拜为大夫,令他主持国政。当时国人都戏称他为“五羊皮大夫”。百里奚又向秦穆公推荐了自己的朋友蹇叔,秦穆公于是将蹇叔也找来,拜为上大夫。虽然《史记》言之凿凿,但百里奚与井伯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在《左传》中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第二,公元前628年,秦国打算派兵袭击郑国。根据《左传》的记载,当时只有蹇叔站出来表示反对,则百里奚无疑已不在人世。秦穆公坚持要派兵,蹇叔牵着孟明视的手,说:“大侄子,我恐怕只能看见你出师,不能看见你回来了哟。”秦穆公知道了,派人警告蹇叔说:“你这老头子胡说八道个啥,如果不是活得长,你坟墓上的树都可以双手合抱了!”言下之意,我听你歪歪叽叽几十年,早听厌了。秦国大军从东门出发,蹇叔前往送行,看到自己的两个儿子雄纠纠、气昂昂地站在战车上,忍不住哭泣,嘱咐他们说:“此去郑国,一定要小心晋国人在殽(xiáo)地偷袭我军。殽地有一处山谷,地势险要,南边山麓是夏朝后皋的陵墓,北边山麓是周文王当年躲避风雨的地方。你们倘若死在那里,就由我这个老头子来替你们收拾尸骨吧。”但是根据《史记》的记载,当时反对出兵的不止蹇叔,还有百里奚。而且在秦军出发的时候,两个人都参与了“哭师”。仔细推敲起来,《史记》的记载有点不靠谱:公元前655年,百里奚已经七十岁,到公元前628年,百里奚如果还活着,则已有九十七岁。在那个年代,一个人活到九十七岁恐怕不太容易。因此,我们还是采用《左传》的观点,即:百里奚与井伯是两个人,孟明视出征的时候,百里奚已经去世。言归正传。公元前627年春天,偷袭郑国的秦军部队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离郑国很近的王城雒邑。经过雒邑北门的时候,为了表示对天子的尊重,孟明视令战车上的弓手和持戟之士脱掉甲胄,下车步行。然而刚一过城门,秦军将士就纷纷跳上战车,动作十分彪悍。当时王孙满尚幼,站在城楼上看到这一幕,说:“秦军轻佻无礼,必定失败。轻佻则少谋,无礼则防备不周。身处险境又没有防备,且无谋略,哪能不败?”秦军公然经过雒邑,其用心已经昭然若揭。郑国如果有常驻雒邑的间谍或是外交人员,只要轻车快马走小路给新郑送去一封密报,秦军偷袭新郑的计划就得泡汤。然而,直到这个时候,郑国官方似乎仍然对近在眼前的危险毫不知情。新郑城内,一切有如往日般平静,秦将杞子等人带领的小支秦军部队仍然负责北门的警备,一丝不苟地检查着可疑人员的行李和证件。如果不是那个名叫弦高的郑国商人的出现,秦军这次千里奔袭郑国至少在战术上是成功的。弦高是来往于新郑与雒邑之间的商人。他的生意很简单,在郑国收购牛,贩到雒邑去卖,从中赚取差价。春秋时期,商人的政治地位相当低下,在“士、农、工、商”四大职业中属于垫底。但是,郑国的商人地位特殊,某些商人自郑桓公年代就与公室保持了良好的关系,甚至“世有盟誓”,休戚与共。据《国语》记载,郑桓公在王室担任司徒,听了史伯的建议,向东经营自己的势力,用大量的金钱贿赂雒东诸国,收买人心,背后想必就有商贾巨富为其撑腰。再加上郑国地处中原心脏,是南来北往的交道要冲,商业远比其他诸侯国发达,郑国商人地位因此比别国商人高也不足为奇。弦高是否与郑国公室有交往,《左传》没有明说。但是当他途经滑国,听到秦军入侵的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派人赶回新郑去,向郑穆公报告敌情。弦高自己则装作郑国的使者,带了四张牛皮和十二头肥牛前往秦军大营。见到秦军主将孟明视,他神态自若地说:“寡君听说您将带兵经过蔽国,特命在下来犒劳大军。”古人献礼,讲究先轻后重,弦高先以四张牛皮献给孟明视等人,然后再以十二头肥牛犒劳秦军将士,搞得像模像样。秦国人对他的身份没有产生任何怀疑。既然派使者前来劳军,说明郑国已经有准备,偷袭显然是不可能了。孟明视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考虑再三,对西乞术和白乙丙说:“郑国有了防备,我们如果硬攻,很难攻克;如果围城,又没有后援,只能回去。”孟明视不想白跑一趟,顺手将滑国灭了,掳获大批财物,一路迤逦西行。而在新郑,郑穆公收到弦高的情报之后,派人到杞子等人居住的宾馆打探,发现秦军正在厉兵秣马,作战斗准备。他派人前去拜访杞子,说:“各位在敝国久居,将敝国存粮吃得也所剩无几了。现在听说你们将要远行,也没什么相送,郑国有块原圃,和秦国的具圃一样,是打猎的胜地,各位可以到那里自行方便,打几头麋鹿作为粮食,也好让敝国轻闲一下,如何?”话说得很客气,杞子等人听了却是满头大汗。没过多久,密探又送来孟明视大军撤离的消息。杞子知道机密泄露,大势已去,逃亡去了齐国,逢孙和杨孙则逃往宋国,驻守新郑北门的秦军部队也一哄而散。秦军劳师袭远,已经是一错;袭远不成,顺手灭掉滑国,又是一错。这两错的理由相同:郑国和滑国离秦国千里,就算灭了这两个国家,也无法管理,只能让他国得利。至于获得些许战利品,更不似大国所为,反倒像鸡鸣狗盗之徒。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孟明视自滑国起程的时候,晋国也正在酝酿袭击秦军的计划。刚刚继承君位的晋襄公主持了军事会议。先轸非常兴奋,说:“秦伯不听蹇叔的劝告,因一己之贪而劳累全国,是上天给我们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咱们必须讨伐秦军。”“我们尚未报答秦国人的恩惠,反而攻击秦国的部队,难道先君才死,你们就忘了他的立场了吗?”栾枝反驳道。“秦国不对我国先君的去世表示哀悼,还讨伐我同姓诸侯,是秦国人无礼,还谈什么报答?我听说一日放纵敌人,后患将波及几代人。祸及子孙,难道是先君的立场吗?”辩论的结果,先轸占了上风。晋襄公身穿黑色孝服发兵,并且策动姜戎部落派兵相助,前往殽山拦截秦军。秦军从雍城出发的时候,蹇叔一再叮嘱他的两个儿子要提防晋军在殽山打埋伏。但西乞术和白乙丙都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孟明视也放松了警惕,加上秦军在滑国掠夺了不少辎重,经过殽山山谷的时候,部队拖拖沓沓地,竟然拉了近十里长。从殽山的地形来看,恐怕只能说,秦国人完全是为了让敌人伏击才摆出这种长蛇般的行军队列。晋国人等秦军完全进入山谷后发动进攻,将秦军截成几段,分割包围。这一仗,秦军几乎全军覆没,孟明视、西乞术和白乙丙也成为了晋军的俘虏,从滑国抢回来的战利品,不消说,也成为了晋国人的战利品。获得“殽之战”的胜利后,晋国上下才为晋文公披麻戴孝。自晋献公年代,秦国与晋国就互相通婚,不是晋国将女儿嫁到秦国去,就是秦国将公主嫁到晋国来,双方借此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友好关系。后人将婚姻称为“秦晋之好”,就是出自这一段典故。然而,再好的婚姻也不过是政治的附属物,一旦政治利益发生冲突,两国就不免拔刀相向,将几十年的交情全部抛到了爪哇国。在这些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婚姻关系之中,女人虽然是弱者,却时常以其柔弱的力量影响着历史。公元前645年的韩原之战,晋惠公成为秦国的俘虏,正是因为他姐姐在秦穆公面前以死相挟,他才得以免受耻辱,并最终被释放回国。十八年之后的殽之战,秦军三帅成为晋国的俘虏,晋文公的遗孀文嬴希望能为秦国做一点事,便向儿子晋襄公请求释放这三个人,她说:“就是这三个人离间秦、晋两国君主,导致两国交兵。秦君如果得到这三个人,恨不得扒他们的皮,吃他们的肉,哪里用得着你动手?不如让他们回秦国去受死,以满足秦君的愿望。”文嬴是秦穆公的女儿,按照《左传》的记载,应当就是当年被立为夫人的怀嬴。晋文公死后方获得“文”的谥号,因此现在将怀嬴改称为文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晋襄公听了文嬴的话,就把孟明视等人释放了。第二天上朝,先轸问起秦国战俘的事,晋襄公如实回答说:“母后为他们求情,我已经放他们走了。”先轸一听,暴跳如雷:“战士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战场上捉到他们,妇人用一两句话就将他们放跑了,这是损己利人的事,晋国离灭亡不远啦!”说完竟然不顾礼节,在晋襄公面前就吐了一口痰。晋襄公也醒悟过来了,命大夫阳处父去追孟明视。阳处父一直追到黄河边上,孟明视等人已经在秦国派来接应的船中。阳处父急中生智,解开战车左边的马,对孟明视说:“主公派我来送您一匹好马,请回来将马载走。”傻瓜才会回来。孟明视站在船头作了一个长辑,说:“感谢贵国国君的恩惠,没有将我们杀掉祭战鼓,使我们得以回秦国去接受惩罚。如果我回国被处以死刑,那是死而不朽;如果万幸得不死,三年之后必定回来拜谢(三年将拜君赐)!”秦穆公得到孟明视等人回国的消息,穿着白色的衣服亲自到雍城郊外迎接,见到他们就大哭说:“都怪我没听蹇叔的话,使得你们遭受耻辱,罪责全在我一人。”当场宣布孟明视仍然官复原职,并且说:“是我的过错,大夫何罪之有?我不会因为一次失败就埋没一个人的优点和能力。”【父子相残的人伦悲剧】春秋时期,王室衰微,各诸侯国你攻我伐,争夺“天下”这个有限的市场。周平王东迁到齐桓公兴起的近百年间,中原诸国虽有大小,然而实力相差并不十分悬殊,用现代市场理论来说,是完全竞争时期。待到齐桓公兴起,凭借雄厚的国力,通过军事与外交手段,以“尊王攘夷”为口号,胁迫或诱使其他国家听命于他的领导,霸主政治也随之产生,春秋的历史进入垄断竞争时期,少数几个寡头先后崛起,各领风骚数十年,产生了所谓的“春秋五霸”,即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当然,后人对“春秋五霸”这一说法,历来有很多不同意见。比如说,齐桓公被称为霸主,自然当之无愧。可是,与齐桓公同时崛起的楚成王,无论在实力上还是成就上,都不输于齐桓公,在某些方面似乎还略胜一筹。若论春秋之霸,楚成王不应被排在门外。比如说,宋襄公志大才疏,失仁失义,丧师辱国。若论斤两,充其量是一个鼻子上贴白药膏的丑角,可是仅仅因为曾经召集过一两次并不成功的会盟,便也将他列入五霸,有滥竽充数之嫌。又比如说,郑庄公挟天子以令诸侯,联合齐、鲁二国,纵横河雒之间,所向披靡,虽无会盟诸侯之举,已有号令诸侯之实,是否应该考虑将其也算作春秋一霸,而且是首霸?就算是齐桓公、晋文公两位最不受争议的入选者,后人也还是有诸多争议,焦点是:谁更胜一筹?站在不同的角度看,焦点问题也有诸多解读。比如说,在应对楚国的扩张这一问题上,齐桓公始终没有勇气与楚国放手一搏,在战略上处于守势;晋文公主动求战,而且大获全胜,有效地遏制了南风北渐。以此观之,晋文公胜。然而,齐桓公之所以不与楚国正面交锋,自有其不得已的原因。召陵之盟貌似不如城濮之战辉煌,但在其有限的条件下,也许是可能获得的最好成果,单以战争的成败论英雄,不能令人信服。若论及扶危救难,发扬国际人道主义精神,齐桓公似乎又胜晋文公一筹。如是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恐永无定论。(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我的意见是:齐桓晋文,俱为豪杰,单以个人成就论,难以区分伯仲。但齐桓之霸,仅为个人之霸,由于不注重接班人的培养,在他死后,齐国陷入混乱的局面,国势每况愈下,齐国的霸业也被雨打风吹去,成为明日黄花。而晋文之霸,乃是晋国之霸,虽然其霸业甫成即撒手西去,晋国的霸业在一大批能人志士的共同努力之下,不但没有衰落,反而日益强盛。殽之战是在晋文公的葬礼尚未举行的情况下进行的。殽之战不仅仅是军事上的胜利,更是晋国霸业方兴未艾的标志性事件。站在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晋文公完胜齐桓公。完胜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坚持了以人为本,注重人才的使用和国民素质的培养。晋文公的人力资源战略其实很简单:大胆起用非公族的士大夫,让他们掌握实权。晋文公死后,正是狐偃、赵衰、先轸等非公族贵族作为晋国的主要支柱,继续辅佐晋襄公,维护了晋国的稳定和发展。晋文公用人唯贤,到了不拘一格的地步。《左传》记载,某年晋国的大臣胥臣臼季奉命出使他国,在冀(晋地名)的郊外住了一宿,看见一个叫郤缺的农夫在田里劳动,其妻为其送饭,态度十分恭敬,夫妻相敬如宾。臼季觉得很奇怪,于是向人打听,才知道这位郤缺原来是罪臣郤芮的儿子。(公元前636年,吕甥、郤芮密谋放火焚烧公宫而谋害晋文公,事败被杀。)臼季将郤缺带回绛都,向晋文公汇报了出使的情况之后,介绍郤缺说:“我找到一个有德之人,特此向你推荐。”晋文公一挑眉问:“你怎么知道他是有德之人?”臼季描述了一番他在冀郊田野里看到的现象,说:“敬重,是有德行的表现;夫妻相敬如宾,其人必有大德,可以帮您治理民众,恳请您一试!”见晋文公仍在犹豫,又说:“出门如见大宾,办事如同祭祀一般慎重,这样的人心地仁厚,可用!”晋文公沉吟了半晌,不无疑虑地问道:“他父亲犯有重罪,这样的人也可以用吗?”“此人是国之栋梁,不应该计较其先人的罪恶。当年鲧治水不力,

                      990年10月30日,我收到这封信:亲爱的贝尔医生:我必须让你知道,上次我说伤害自己的事,我说谎了。我告诉你事情发生在3个月以前,其实根本不到一个礼拜。我很抱歉。我只是突然被卸除心理的防备,很害怕你会怎么想我、看我。我不是故意要说谎的。当时我没办法一次把全部的真相都告诉你。我真的很害怕自己有什么很恐怖的毛病。我需要你帮忙。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想伤害自己。高中时,我曾像这样伤害自己;但19岁之后就没再这么做了。去年10月,我又开始故态复萌;在讨论我被性侵害的那段治疗期间,我自虐的状况更加严重。我不知道怎么停止这一切。※※※※她告诉我,大约一年前,这种迫切惩罚自我的念头再度找上她。她说她会把铁衣架戳进自己的身体,借此伤害自己。她认为,如果她把自己伤得够重,往后就不必再忍受性行为了。为此,伤口必须维持在“新伤”的状态。她甚至把部分细节写给我看。约定的诊疗时间到了,卡伦一如往常准时出现;打开门,我发现她比平常站得更远。她眉头深锁,鱼尾纹也跑出来了;进了办公室坐下来,她也不太看我。“我看了你的信,”我说。她脸上的痛苦又加深了些。“你还想看见我吗?”她问,“或者我是不是太恶心,恶心到你根本不想跟我说话?”她无法直视我。“我很高兴你终于愿意把秘密告诉我了,我也非常想帮助你了解你为什么会有这些感觉。”“其实我并不想告诉你,我跟你距离太近了;可是我已经说了这么多,现在我反倒怕你会生气,怕我会失去你。”她能以正面态度看待我们的关系,让我很高兴。“这么说来,你好像有点受不了我,又不能没有我啊。”我支持她对这层关系的看法。她同意我的说法,但也认为这渐渐是个问题;尤其是从她自残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之后,她开始害怕吐露她的遭遇。有时候,我无法以言语安慰她赤裸裸的伤痛。我试着说些什么,试着表示我了解她的感受——甚至我偶尔也能感受到她的部分感受。我不能说我能体会,因为我根本无法想象她曾经历的一切。然而,因为卡伦,我正开始学习当个更好的倾听者。※※※※1990年圣诞节过后不久,我去度假,但实在很难不带着罪恶感出门;不仅对卡伦感到抱歉,还有其他处于不同危急或需要程度的病人。我不在的时候,他们可能受苦,甚至又回到治疗前的状态;但卡伦似乎会是最惨的一个。我想跟她多聊聊遗失时间,但每当我们快要聊到那一点的时候,又冒出新的问题或自杀危机,硬生生扯开这个话题。我建议卡伦,在我度假这段时间,她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和梦境记下来,等我回来以后就能一起检视她写的东西,帮助她跨越障碍。但我怀疑我真的有办法了解她。第一部苟且偷生第4章选择死亡1990年12月29日今天我努力说服自己恨你、讨厌你。我好伤心。我觉得你遗弃我了。其实我知道你去度假,但我的感觉还是很糟。我想,我真正恨的人——那个需要你的人——是我自己。我决定不吃药了。我不需要它。我什么都不需要。1991年1月4日恐怖的事发生了。我大概有两个钟头的时间不见了。在这段时间内,我攻击我丈夫。他说我狠狠地踹他,揍他,抓他。我看见他身上有伤,但我不记得我曾伤害他。另外,我又割伤自己了。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1991年1月10日我想起越来越多过去的事了,觉得很恶心。我写不出来。我甚至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说出来。我想忘掉它们,但我忘不掉。我没办法封锁那些言语口角,没办法锁住痛苦。度假归来,一封信躺在信箱里等着我。卡伦的笔迹。见面之前,我读了好几篇她的手稿。她垂头丧气慢慢走进来,状况似乎不太好。“我丈夫好像很喜欢折磨我,”卡伦终于开口,“但我不觉得我有能力离开他。”“我明白。但有什么是你现在比较可能做到的?有什么办法能让你保护自己不受他欺负?”我问。卡伦耸耸肩,摇了摇头。“我被他逼得无处可逃,”语气充满无奈,她说,“我幻想杀了他,就像我曾幻想杀了我爸一样。”我观察她,看她是否流露任何可能付诸行动的蛛丝马迹;但她眼神绝望,肢体动作也感觉不到这方面的意图。“你怎么处理这些幻想?”我问。“越想越难受的时候,我就伤害自己。”“为什么伤害自己能帮助你?”“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不再幻想。”“你之所以伤害自己,有没有可能是为了保护他们——避免在盛怒之下伤害丈夫和父亲——所以改变对象,转而发泄在自己身上?”卡伦望着我,没搭腔;但我看得出来,这番话令她迷惑不解。“另外,这是否也足以解释,在我度假期间,你为何更急切地想伤害自己?”我再补上这一句。卡伦不明就里地望着我。我一下子跳过好几个步骤,期望卡伦能发现“我外出度假,遗弃她——她很气我”与“她增加自残频率”之间的连结。她必须明白:虽然她没说出口,但我知道她有多气我拋下她出门度假,但她的愤怒却不会摧毁我们之间的关系。当晚,卡伦做了一段预知梦。我梦见我去找你,你在厨房,拿着大锅子使劲搅拌。锅子是白色的。我坐在凳子上,突然有好几个人从我身体里跑出来——有些是成年人,有些是小孩,他们好像全都很想见你。这些人是透明的。有个孩子往锅里看,有个躲在我背后;有个大人看起来粗鲁无礼,另一个却一副害怕模样。你看不见他们,但我却能感觉到他们围绕在我身边。等我们开始谈话,这些人便一个一个消失了。然后画面突然快转起来,但我们俩仍说个不停,仿佛一下子就过了好几年;只不过,你仍在搅拌东西,手里还是那个大白锅。但其他人全都不见了。有时,病人在治疗初期会做一种类似“摘要”的梦,他们以几近预知的方式,将自己往后的治疗轨迹完整压缩,封存于梦境中。我想,卡伦做的正是这种梦。我在梦中的角色仍维持不变。我是厨师,但我只做一件事:持续搅拌锅中物。她的梦中经历令我感到不可思议:这些影子般的人物——大人和小孩——从她体内冒出来;然而当我们继续说话,我持续搅拌锅子,这些人又陆续消失了。这个梦不只证明卡伦确实有多重人格(有大人,有小孩,各自独立的不同人格),同时也暗示我和她共同努力的方向:让这些独立人格消失。不可否认,要卡伦和我维持长期信任关系确实有些困难。换言之,“厨房”的热度令她惊慌,使她经常动不动就想逃离。任何人一旦如卡伦这般受尽虐待,往后最困难的便是信任他人不会再以同样的方式折磨自己。卡伦在日记里写了封信给我:我知道我在烦什么,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觉得好像是我让自己陷入这一团混乱,所以必须把自己给弄出去才行。你去度假时,我突然了解到:我和你正在建立一种对我来说非常危险的关系。我知道最后我一定会受伤。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我已经变得太依赖你。你不在,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觉自己变得支离破碎。我不记得以前曾经有过这种感觉。你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吓坏了。后来有一天,卡伦走进我的办公室——没跟我打招呼——直直走向她的椅子坐下。这很不寻常。她走得很慢,但若有所思;坐定之后,她神色一凛。“我觉得我只能选择自杀,”她不带一丝感情说道,“我一直在等待适当时机,现在时候到了。”然后,她直视我的双眼。“做出这个决定,我觉得很自在。”“为什么是现在?”我问。我知道,每次她觉得跟我拉近距离,自杀的念头就会更强烈。幸好时间还早,我们可以在下一位病人到访之前好好处理这个问题。“我妈计划去匈牙利旅行。那儿是她的故乡。”卡伦已向我描述过,她这辈子如何受她母亲批评和羞辱。“所以你觉得现在时机正好?”我问。“不是,我根本不在意时机这档事。”哦,既然如此,你刚才为何那样回答我的问题?母亲出门应该不至于引发她如此反应。她会这么做肯定另有隐情。“你让我对自杀感到内疚,”她垂下视线。沉默好一会儿之后,她继续说道,“你是唯一试图帮助我的人。”“你有没有想过,我对你选择自杀可能会有什么感觉?”我问。她猛然抬头,“嗯,想过,我曾写信跟你提过这件事。但我没把信寄出去。”她手在皮包里摸索,然后倾身向前,眼望他处,把信递给我。我接过信,放在一旁,继续专心与她对话。“我一直都知道自己终究会走上自杀一途……现在时机正好。”她失神了好一会儿。“我只是不想活了。”我没搭腔。心想,她究竟给自己挖了多深的坑呀!“治疗期间,你会和我一起经历一段过渡期,”我终于开口。“多年来,你一直试着不去理解自己究竟遭受何种程度的虐待,但现在你慢慢看见了,在这里,和我一起,这让你不知所措。”我试图引导她朝“为何是现在?”思索,搜寻她会意的神情;她似乎稍微理解,但未明显表露情绪转移的征兆。我没抓住机会,还得再试一次。“我曾担心会发生这种事,”我继续说,“对任何一个像你这样、曾受过严重伤害的人来说,这段时间肯定很难熬。而且你们可能也很难信任别人,相信别人会帮助自己。”她哭了起来。好现象。“你母亲要出远门,你觉得很孤单,而且只剩下我能帮助你。你纳闷:你能相信我吗?”卡伦埋首于掌心,嘤嘤啜泣。哭泣有净化的作用。“我对你越来越重要,你对我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却也更危险。你该让自己信任我,还是选择死亡?”卡伦崩溃了。她呜咽出声,胸口剧烈起伏。我没再说话,给她时间平复情绪。“我不要你自杀,”我说,倾身靠向她。“我们该怎么预防?”我看看她,等她回答。我需要她的合作。她勉强耸了耸肩。“至少我们能做一件事:让你住院,”我说,“保障你的安全。”我知道这是专业上的必须建议,但也是个很差劲的选项。前次住进精神病房已用光她的保险给付,一旦挂急诊,她肯定依法院发出的把病人关进精神病院的制度被转诊到州立精神病院。若她谎称自己没有自杀意愿,州立医院会很快放人,她不但不会好起来,我也可能找不到她。我跟这些机构打过交道,很清楚他们的规矩。我必须另外想办法。“我不想去医院,”卡伦态度坚决,“住院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没有什么比失去你更糟糕,”我直截了当地说,试图说服她。现在她开始专心听我说话了。刚才那番声明使她平静下来,我们静静坐着。“如果能再多了解你为何有这么强烈的寻死念头,”我说,“也许我们就有办法帮助你了。”这会儿我该闭嘴了。当你拋给病人一个重要问题,不管他们接着说了什么,那就是答案。对我而言,最困难也最重要的就是比她更能忍受提问后随之而来的静默,耐心等待答案。我看着卡伦思索,暗忖她可能往哪方面想;但她的脸庞仅仅流露哀伤。大约一分半钟之后,她在椅子上动了动,说,“我一直都知道妈不爱我,但我从来不曾真正领悟这个事实,”她稍稍停顿,“我以为,假如我能给她足够的爱,也许她就会爱我了,但我就是办不到。”我认为她话里还有别的意思:她害怕我会跟她母亲一样。既然我也不爱她,干吗老黏着她,一直说要帮助她?如果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她,她又怎能期盼我会关心她?“为什么是现在?”我问。“只是觉得现在好像是时候了,”她说,旋即绝望地叹息。“我觉得,你只是害怕自己太靠近我,想找理由逃避。”我瞅着她。我的话是挑战,极具吸引力的挑战。她转移视线。眼前又是我该闭嘴的时刻。加入或退出,她得做决定。卡伦犹豫了一会儿,不自在地扭动。“我不知道……我不敢抱希望。”卡伦面色困惑依旧,但她比刚才坐直了些。也许她会选择加入。“我有个计划,”我说。我必须让她更接近我,强化她的希望。“现在我终于了解,你母亲无法爱你的事实一直让你很难受,所以你绝望地以为我可能比你母亲更值得信赖、更能支持你,陪你熬过治疗。然而,因为你父亲曾经虐待你,所以你担心万一跟我太亲近,我也会对你做同样的事。”我等待卡伦吸收这一超大剂量的真心话。“但重要的是:你不会有事的,”我继续说,“今天是星期三。晚上我打电话给你,明天晚上也一样,然后星期五下午1点我们碰面。你可以保证,从现在直到晚上我打电话给你之前,你会让自己平平安安的吗?”我看着她,四目相对,等待她的保证。“好,”她说。“那么,你会让自己好好的,直到我明天晚上打给你吗?”我再次等待。“我试试看,”她说,语气不太确定。我紧盯着她,片刻后,她点头了。“目前就先这么办吧,”我说,“如果我找不到你,或者星期五你没出现的话,我会报警叫他们找你。”我要她知道我是认真的,我把她的人身安全视为我的职责。“好。”卡伦挤出感谢的微笑。她离开办公室时,我暗自松了口气。信任对卡伦而言着实不易。我们的治疗已持续两年半,但她直到刚才才开始认真解决问题。希望她最难熬的一段已经过去了。至少,她离开时比进来时看起来有精神多了。以下是这次诊疗刚开始时,卡伦给我的那封信:1991年6月13日亲爱的贝尔医生:非常感谢你这么帮我。有你做我的医生,我十分感激。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不会活到现在。我只想要你知道,无论我发生什么事,都是我的错。我实在撑不下去了,所以我计划逃离这一切。这么做与抑郁无关,我只是不想活了,因此唯一的逃脱办法就是结束。我会尽我所能、用我知道最好的方式解释我的想法。我选择死。死总比活着好。我将永远摆脱一直困扰我的梦魇,再也不必面对我父亲和我祖父,不需要应付我母亲。我会很开心,很平静。选择离开,我丝毫不觉得内疚。我再也不会觉得自己肮脏不洁,也不会再伤害自己了。我不再需要处理我对你的感觉,内心深处的空虚也将不再是负担。我觉得现在是时候了。我都安排好了。我在我家附近的汽车旅馆订好房间。我决定用我手边的药试试看,如果行不通,我还有枪。我真的觉得好孤单。我真的很想把这些都告诉你,但我知道你一定会试着要我说出来,而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请你谅解,我是真的撑不下去了。我好难过。我很高兴能遇见你,希望你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恨我。祝福你的未来一切顺利。你是非常棒的医生,值得拥有最好的人生。好好照顾自己和家人,保重。敬爱你的卡伦·奥弗希尔那天傍晚5点20分,我打电话给她,但无人接听。我知道她很绝望,但我希望我们的约定能让她决定不终结自己的生命。这是精神科医生面临的诸多艰难时刻之一。面对像卡伦这样深受创伤的病人,你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看他们决定要不要继续活下去。如果她选择活着,就表示我是她选择活下去的部分理由;如果她选择死,意即就算有我在,她仍执意赴死。我再拨一次,她接了。那晚我和她聊了好一会儿。隔天晚上也一样。两天后,她来复诊。尽管征兆并不明显——脚步也许轻盈了些,动作快了些,心情似乎好点儿了,眼神接触的次数也变多了——她看起来确实好多了。尽管穿着和往常差不多,至少也稍微打扮了一下。她说她每天都觉得比昨天好一点。虽然卡伦曾经以为,就算自己消失了,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但现在,她对自杀有些犹豫,举棋不定。部分的她开始改变心态,想好好活下去。昨晚,她首次被自己想自杀的念头吓一跳。不知怎么着,以前的她竟不曾理解:万一她自杀,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孩子没了,丈夫没了,就连我也不在了。“我在想,我想死的部分原因是不是我不想再跟我先生有亲密关系?”她问自己,“好笑的是,我甚至不记得跟他发生过关系。”我疑惑地望着她。“我知道我们做过,”她继续说,“我一定是完全封锁了这部分的记忆。”完全封锁?她不发一语,静静坐着,仿佛迷失在自己的思绪中。“在我内心深处,”她说,“我知道自己不想活下去。我甚至连子弹都买

                      》卷一说:“人见秦灭于二世子婴耳,岂知赢氏之秦已灭于吕政之继也哉。”明人梁潜《泊庵集》卷六说:“秦之亡以吕政。”这两条记载反映了六国亡秦的观点在后世也有相当的市场。嬴政的身世在当时或者后世已经成为一种政治斗争的工具。如果嬴政与吕不韦有血缘关系,首先,说明嬴政不是秦朝王室赢氏血统,他的政敌就找到了一个最好的造反理由。其次,吕不韦可以凭借和嬴政的亲情获得嬴政的支持,便于和长信侯嫪毐对抗。最后,此说颇够解六国人之恨。六国之人吕不韦让其子夺了秦国江山,证明秦先于六国而亡,这使被秦灭亡的六国人在心理上感到一种满足。由于秦始皇的身世扑朔迷离,难于释疑,所以,学术界出现了第三种声音:要么依赖将来的DNA检测,要么认为秦始皇的生父是谁无关紧要,因为无论秦始皇是谁之子,都不妨碍对秦始皇的评价。这只能是学界的一种无奈之举。秦始皇的生母赵姬也不是一个可等闲视之的人物,在秦国的历史上,她也留下了昭昭“事迹”。那么,历史上的赵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对秦国统一天下又有何影响?第11章赵姬之乱千百年来,对秦始皇的生父是谁争论不休的缘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引发的。赵姬本是邯郸城内的一个倡女,原为富商吕不韦的爱妾,后被吕不韦作为礼品,拱手转送给秦国公子异人。这个看似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弱女子赵姬,也正是因为嫁给了异人,日后才成为秦国的王后,更因为生下赵政,从而成为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女人。然而,这个成为一国之后的女人,历史上对她的评价并不高,她给后世留下的是生性淫荡、纵容男宠专权、误国误民的坏女人形象。那么,历史上的赵姬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赵姬作为一个连接吕不韦、异人、秦始皇的关键人物,她对秦国统一六国又有着怎样的影响呢?子楚溘然离世赵姬再续前缘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秦国大军猛攻赵国都城邯郸,企图一举攻下赵都,灭掉赵国,赵国军民展开了悲壮惨烈的都城保卫战。赵国最高当局面对秦军的亡赵之举,断然决定杀掉秦国质子异人。吕不韦得知这一消息后,用六百金的重金收买了赵国官员,带着异人逃出了秦军重重包围中的邯郸。但是,异人的夫人赵姬却没能带着儿子赵政随同丈夫异人、吕不韦一同逃走。因此,在异人逃离赵国之后,赵国当局全力抓捕赵姬、赵政;赵姬带着赵政东躲西藏,过着颠沛流离、心惊胆战的日子。公元前251年,秦国历史上在位五十六年的秦昭襄王终于谢世,太子安国君即位为秦王,他就是秦孝文王。安国君即位之后,立子楚(异人改名为子楚)为太子。子楚当太子的消息传到赵国后,赵国不敢再追杀赵姬、赵政,因为赵姬是子楚的夫人,将来极有可能是秦国的王后;赵政是子楚的嫡子,将来极有可能继承王位。于是,赵国主动找到赵姬和赵政,非常礼遇地将他们娘俩送回秦国(秦昭王五十六年,薨。太子安国君立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赵亦奉子楚夫人及子政归秦)。赵姬终于结束了在赵国噩梦般的生活,回到了丈夫子楚的身边,儿子嬴政也结束了在赵国九年的童年时代。但是,秦孝文王的健康状况太差,正式即位仅仅三天就去世了,子楚刚当上太子,还没等他尝尝当太子的滋味,父亲竟然就一病不起。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能够如此迅速地由太子成为秦王(庄襄王),赵姬也一跃成为王后,儿子嬴政自然而然地被立为太子。赵姬色艺俱全,先嫁吕不韦,因为巧遇异人,被异人看中,被吕不韦当作礼品转送异人。作为秦国质子的夫人,她担惊受怕,东躲西藏,现在总算苦尽甘来,当上了秦国王后。但是,幸福总是那么短暂。公元前247年,在位刚刚三年的秦庄襄王,抛下如花似玉的夫人赵姬溘然离世,追随仅当了三天正式秦王的父亲去了。正当盛年的赵姬一下子变成了未亡人。虽然十三岁的儿子嬴政当上了秦王,自己成了主太后,但是,这位少妇、王太后的日常生活却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孤孤单单。(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恰在此时,一个男人的身影进入了赵姬的视野。他是谁呢?秦国丞相吕不韦。子楚靠着吕不韦的成功运作当上了秦国国君,即位的秦庄襄王也毫不迟疑地兑现了“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的诺言,任命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吕不韦由商人成功地转型成为政治家。秦庄襄王下世之后,吕不韦又成就了第二位秦王嬴政。对于嬴政来说,尽管他的生命不是吕不韦所给,但是,吕不韦对他来说却是一盏高堂红烛,点亮了他的生命,照亮了他的前程,造就了他千古一帝的历史地位。没有吕不韦献赵姬予子楚,就没有嬴政的生命,也就没有嬴政的一切。因为,没有吕不韦的包装和运作,子楚就不可能登基为秦庄襄王;没有吕不韦的支持,也就没有嬴政的继位。所以,嬴政登基之后,尊吕不韦为相国,称“仲父”(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仲父即次于父亲的父辈。秦朝官制,丞相可设两人,但是,相国只能设一人。相国的地位明显高于丞相。嬴政之所以将吕不韦改丞相为相国,主要是因为他即位时刚刚十三岁,无法亲掌朝政,全面打理秦国内政外交全靠吕不韦。对于赵姬来说,吕不韦是一个可以满足她生理需求的男人。秦庄襄王去世之后,赵姬一人寡居;虽然她此时已经是秦国的王太后,但是,赵姬是一位不甘于寂寞的女人,王太后的身份并不能禁锢住她的心灵和肉体。吕不韦此时是相国,又是赵姬昔日的丈夫。因此,赵姬在秦庄襄王去世之后,开始与吕不韦频频约会、私通(秦王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吕不韦此时身为相国,正值一生的权力巅峰;当年吕不韦仅仅有钱之时,即已有了像赵姬这样的年轻才艺美女,如今的吕不韦既有钱、又有权,身边自然不缺沉鱼落雁、环肥燕瘦的各式美女,为什么他还要冒险与王太后赵姬私通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愿得罪这位王太后。嬴政此时已是十三岁的孩子了,赵姬再年轻,恐怕也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吕不韦身边既然不乏比赵姬年轻十几岁的花季少女,还与赵姬私通,主要原因在于政治考虑。男人是所谓的“政治动物”,吕不韦弃商从政,官至相国,现在走任何一步棋都带有政治的战略眼光,已非昔日邯郸的简单商人了。与吕不韦身边的花季少女相比,赵姬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是王太后。吕不韦尽管是相国、仲父,总揽朝政,但终归是臣。君臣相比,孰重孰轻,毋庸多言。吕不韦有今天的地位来之不易,如果得罪了太后,后果如何,恐怕难以想象。赵姬是生理需求,吕不韦是政治需求,两种不同需求,将太后和丞相绑在了一起。不韦金蝉脱壳太后宠臣弄权吕不韦与赵姬的这种非正常关系,在嬴政小的时候还可以瞒过去,一旦嬴政长大成人,这种关系很难不被嬴政察觉。吕不韦当然担心这种不正常关系被日益长大成人的嬴政所知,因为无论如何,嬴政是没有办法接受仲父与母亲的苟且之事的,他们二人的奸情一旦暴露在嬴政面前,对吕不韦来说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可是,赵姬还是一如既往,死死缠住吕不韦(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于是,吕不韦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脱身之计。怎么才能既安全脱身而又不被王太后赵姬觉察呢?吕不韦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办法:找一位替身。如果有人能够代替自己满足赵姬的需要,自己就可以脱身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吕不韦和寡居的赵姬重温旧情,对吕不韦来说,并非出自感情需要,而是政抬策略。结果,吕不韦竟然找到了一位猛男嫪毐(làoǎi,烙矮),并将他收留为自己的门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谬每以为舍人)。但是,怎么能巧妙地将嫪毐推荐给赵姬呢?这真是一道难题!如果处置不当,被赵姬看出吕不韦是想金蝉脱壳,那么,不但脱不了壳,还可能招致问责,那对吕不韦可是一场灾难。方法总比问题多。吕不韦煞费苦心地思考多日,终于想到一个化解这一难题的办法:制造一条新闻,而且一定要让这条新闻具有足够的爆炸性,这样才能靠口耳相传,传到居于深宫中的王太后赵姬耳中。这又是一道难题!当时既没有广播,也没有电视、报刊,想要炒作什么事情或者捧红什么人,也不是件容易事儿。吕不韦最终让嫪毐举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性功能表演,有意让王太后赵姬知道这场表演的惊人之举,以引诱赵姬。赵姬听说嫪毐有如此超强的性功能,马上想得到嫪毐,吕不韦便趁机向赵姬献上嫪毐(时纵倡乐,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令太后闻之,以啖太后。太后闻,果欲私得之。吕不韦乃进嫪毐)。嫪毐是一个强壮的男人,要将他送入宫中侍奉太后,必须保证他正常的性能力,同时又要避免遭受众人的非议,怎么将嫪毐送进宫中呢?这还是一道难题!人生其实就是在破解一道道难题中度过的。吕不韦当然不会被新的难题难倒。他让嫪毐以“宦官”的身份入宫!这样既可以瞒天过海,又可以完整地将嫪毐送至太后身边,让他伺候太后。但是,这种事怎么操作呢?找太后。吕不韦和王太后赵姬商量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先让人告发嫪毐犯了宫刑罪,然后王太后事先私下里送给主管宫刑的官员一份重礼,这些官员收了重礼,又知道这是王太后交办的事,所以整个宫刑全是装装样子。最后,受过“宫刑”的嫪毐,以宦官的身份进宫服侍太后(诈令人以腐罪告之,不韦又阴谓太后曰:可事作腐,则得给事中)。不过,受过宫刑的宦官由于缺乏雄性激素,都没有胡须。因此,对嫪毐用宫刑尽管是装装样子,但是绝对不能让嫪毐有胡须,于是行刑官只好将嫪毐的胡须一根根全部拔掉。这样,嫪毐摇身一变,成了“宦官”,并立即被安排在太后的寝宫中,成为太后的男宠。太后对嫪毐非常满意,竟然还怀上了嫪毐的孩子(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作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太后私与通,绝爱之,有身)。一位寡居的王太后竟然怀了孕,这在秦宫中可成了特大新闻,不过,偷情怀孕的是王太后,谁敢声张?但是,王太后毕竟觉得这事不能让更多人知道,特别是不能让儿子嬴政知道;于是,王太后假称占卜不吉利,应当换一个环境居住,搬到秦国的故居雍地(今陕西凤翔)宫中去了。嫪毐仍然作为王太后最亲近的随从,寸步不离地跟着。秦王政八年(前239),嫪毐被封为长信侯,且得到一块封地——山阳地(封为长信侯,予之山阳地)。山阳地,即今河南省获嘉、沁阳一带。山阳是王太后赵姬赏给嫪毐的食邑,嫪毐本人仍然住在京城。史书上记载当时嫪毐的生活说:“宫室、车马、衣服、苑囿、驰猎,恣毐。”所有的享受都让嫪毐享尽,这就是“恣毐”。可以说嫪毐的生活奢华无比,享用的都是顶级待遇。嫪毐得到王太后的垂青,一夜暴富,家中奴仆数千。这些尚可理解,不可思议的是,想通过嫪毐当官而到嫪毐家中做门客的也有一千多人,嫪毐一下子成为当时秦国与吕不韦并驾齐驱的豪门。这是因为王太后赵姬在宠信嫪毐的同时,还让让嫪毐干预国家大事,又将太原郡作为嫪毐的封国。凭借在王太后面前炙手可热的地位,一时间大小政事都取决于嫪毐(事无大小一,皆决于每,又以河西大原郡更为每国)。嫪毐恣欲夷灭三族嬴政果决初显王风秦王政九年,有人上书告发嫪毐是个假宦官,常常和王太后私通,并且生了两个儿子,都藏在宫中。嫪毐还和王太后私下商议:假如秦王去世,就让他和太后生的儿子继承王位(与太后谋曰:王即亮,以子为后)。西汉刘向的《说苑·正谏》说得更详细:有一次,嫪毐和宫中的近臣游戏、喝酒,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结果,嫪毐和别人争起来,俩人争得火了,嫪毐大怒,瞪着眼睛,大声呵斥对方:我是秦王的假父,谁敢和我对抗?结果,与嫪毐吵架的这位官员回去向嬴政报告。嬴政听说之后,雷霆大怒(毐专国事,浸益骄奢,与侍中左右贵臣俱博,饮酒,醉,争言而斗,瞋目大叱,曰:吾乃皇帝之假父也,窭人子何敢乃与我亢!所与斗者走,行白皇帝,皇帝大怒)。事后,嫪毐害怕秦王嬴政杀他,干脆抢先发动叛乱,双方在咸阳打起来。嫪毐战败,嬴政将嫪毐车裂,将嫪毐和主太后生的两个儿子全部杀死,并且把王太后迁到黄阳宫软禁起来(毒催诛,因作乱,战咸阳宫,每败。始皇乃取每四肢车裂之,取其两弟囊扑杀之,取皇太后迁之于萯阳宫)。不过,《说苑》是西汉所编订的书,它的记载只能够聊备一说。《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的是,秦王政九年,有人告发嫪毐与王太后长期私通之事,并有如嬴政去世即立嫪毐之子的约定。于是,嬴政下令立案调查嫪毐一案,并迅速查明了这件事的全部真相。九月,秦主嬴政夷嫪毐三族,杀了太后生的两个儿子,同时把太后迁到雍地监视居住。嫪毐的门客全部被抄没家产,迁往蜀地。《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的比《史记·吕不韦列传》更翔实可信:秦王政九年四月,二十二岁的秦王嬴政到达雍地,举行加冠礼,佩带了宝剑,正式宣布成人。按照秦法规定,秦王举行加冠礼之后,就可以收回王太后、相国手中的权力,全面行使王权。长信侯嫪毐假借秦王玉玺与王太后玉玺,调动军队,准备攻打住在薪年宫的秦王嬴政。嬴政得到情报,命令相国吕不韦等人调动军队进攻嫪毐。双方在咸阳城中大战一场,杀了数百叛兵。所有平叛的人都赏了爵位,甚至连参战的宦官也获得爵位。嫪毐战败逃走之后,秦王嬴政下令:谁活捉嫪毐,赏钱一百万;谁杀了嫪毐,赏钱五十万。重赏之下的秦国民众被迅速动员起来,嫪毐和他手下的骨干分子很快被抓捕。秦王嬴政对以嫪毐为首的二十多位为首的叛乱分子施以车裂、枭首、夷三族的重刑,镇压了嫪毐之乱;而且,将王太后赵姬和缪寡生的两个弟弟,全装在袋子里活活摔死(囊扑两弟),王太后迁到雍地软禁起来(九月,夷嫪毐三族,杀太后所生两子,而遂迁太后于雍)。嫪毐的门客也全部被抄了家产,迁往蜀地流放。缪寡叛乱集团中有卫尉、内史、佐弋、中大夫这样的高官。卫尉是宫廷警卫队长,内史是京城的最高行政主官。这说明嫪毐势力膨胀很快,已经能够吸引朝廷高官的“加盟”。嬴政亲政之后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嫪毐叛乱,从迅速调兵到处死嫪毐,仅用了数月时间,显示了二十二岁的嬴政刚毅果决的性格和铁腕治国的形象。嫪毐为什么会叛乱呢?第一,赵姬不懂政治。按照秦法,嬴政幼壮之年王太后代行王权,王太后是法定的最高统治者,是国家大政的最终决策人。但是,秦王年幼、王太后掌管朝政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赵姬身为王太后,本应母仪天下,为天下做出表率;然而她却特别放纵自己的情欲,先找吕不韦,继而以嫪毐代替吕、不韦,私生活非常糜烂。不过,此类事也因人而异,秦昭襄王的母亲宣太后也曾经与义渠王长期私通,但秦昭主襄也不管。这说明嬴政对此类事特别较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嫪毐干预政治,对嬴政构成了威胁。退一步说,即使有男宠,如果王太后赵姬能够保持低调,只让嫪毐充当男宠,不让他染指政治,不给他权力,嫪毐就不可能组建一个政治集团。这样,嫪毐一事就不可能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嫪毐的政治野心也不会恶性膨胀,更不会发展到发动叛乱。但是,赵姬是一个不懂政治的女人,她自恃自己是王太后,为所欲为,不但让嫪毐富,而且让嫪毐贵。让嫪毐专擅朝政已经是一大败笔了,还想在嬴政百年之后让自己和嫪毐生的儿子当秦国国君。这就不仅是午预朝政,而且是干预了秦国国君的传承,让非赢氏血统的人当秦赢的国君,这是要断秦国王室的血脉。这一点是秦王嬴政绝对不能允许的。嬴

                      身子,两指在地上画了一个阴阳鱼的图案,口中发出一种来自地下般的声音:“灵火引魂诀。”地上的阴阳鱼图案飞速转动起来,环状火焰呼地飙升,三股暗色气流缓缓自被困的搬头尸脚下冒出,快速涌入图案中。搬头尸的抖动一波高过一波,靠近莫炎的那两个肌肉已经开始剥落,项上的头颅更是摇摇欲坠。瘦小男子的情况比他俩稍好些,但脸上的青筋也已发紫暴起。难怪方才莫炎一直不动,原来早已布下了引魂的灵火诀,但发动需要时间,因此才一再拖延。可明明知道引魂诀需要时间,却为何不早些发动呢?一声嘶叫,瘦小男子哇地呕出一滩淡金色的液体,那液体落地后竟似有生命般地直冲火环,所到之处紫色火焰立即熄灭,愈发之势下,阴阳鱼图案也被这淡金色液体吞噬而尽。莫炎身子猛震,嘴里喷出一口鲜血,几个倒翻向后闪去。噗地闷响,眼前顿时腾起一片淡金色的雾气,围炉堆砌的石块在雾气中如冰块般融化。“想不到世上还有比我阴狠的角色。”瘦小男子抹了抹嘴,两具体无完肤的搬头尸已闪在了他的身旁。“承蒙夸奖。”莫炎冷冷地回道,手下一放一招,数道黑色火焰飙射过去。瘦小男子喷出一口涎沫,堪堪抵住火焰的攻势,掌中一翻飞出几支黑色竹签,直射莫炎周身。手上的牛筋绳已被晖儿解开,我正要上前帮忙,两具搬头尸却鬼魅般地闪到面前,张开大口,喷出一片红丝。看来它们要拼命玩真格的了,脚下一块金属圆盘托起了身形,我避开面部腾身迎去,鬼丝全数打在了苦聪蛛衣上。说也奇怪,这鬼丝竟是牢牢地粘在苦聪蛛衣上,心下一喜,催动圆盘飞速转动,那些鬼丝便团团缠绕起来,只一会我的身子就成了一个偌大的红丝线轴。啪啪,红丝似乎已被绞尽,两具搬头尸摇晃着站立不稳。蛛衣里衬起了一层金属薄片,猛撑之下我自蛛衣丝团中脱身而出。挥手间数道钩链飞卷着将两具搬头尸绞碎,尸块中两条黑色蚕虫扭动着身体渐渐僵直。莫炎那边的战局似乎有些不利,瘦小男子口中的淡金涎液与灵火势均力敌,但他双手间不住放出竹签、短箭和暗镖,而且每件器物上都是沾染着灰暗的黑色,显然是沾有剧毒的。一块金属板立在莫炎面前,飞射的暗器撞落了一地,那淡金涎液不断喷在上面像是具有腐蚀性,很快就溶出了一个大洞,我忙不迭地补上一层黄土方才稳固了战局。一旁喘息的莫炎似乎有些体力透支,看来引魂诀被破令他大伤元气。瘦小男子发现同伴已被我分尸,攻势随即停了下来,双臂一振掷出两个火药球将横在面前的屏障轰倒。“两位果然高人。”瘦小男子笑得有些暧昧,“能这么快放倒我那些不成器的手下。”“现在说这些基本就是废话。”我冷然答道,暗中向晖儿和S示意架着老田躲开。“嘿嘿,说的也是。”瘦小男子的脸色突然冷了下来,“龙脉不是你们能碰的,识趣的话立刻回去,今天的事我可以不追究。”“哈哈……”我一阵狂笑,心下却对龙脉的事情产生了怀疑,“你家主子没告诉你我们的厉害吧?”原本是我随口一诈,那瘦小男子却愣了一下,满面狐疑地对我们打量了起来。“一将功成万骨枯,像你这种炮灰根本不会知道这其中的道理。”我继续套词道,“让你们这群不人不鬼的家伙在这里拖延时间,你家主子早就溜之大吉了。”瘦小男子脸上一展,满面奸笑地冲我咧了咧嘴:“风头里说话也有闪到舌头的时候。”这下轮到我愣神了,难道刚才的话语中露出了破绽?莫炎暗暗碰了我一下,口中低声道:“你攻它头部。”话语未落,数道条形火焰灵蛇般窜向瘦小男子,火焰的颜色竟是混杂了绿、紫、黑、红四色。莫炎这次的攻击似乎提升了不止一个量级,眼前的这个瘦小男子需要如此严阵以待吗?心下虽有疑问,手中却是不停,几层金属细网空降到了瘦小男子的头上,锯齿钩链也蛇般盘向他的头颅。瘦小男子不躲不闪,张口又是一口淡金涎液喷出,这次喷出的涎液却不似之前那样集中,而是散射成了雾状,金属细网在雾状涎液中瞬间溶解,就连加粗的锯齿钩链也被烧灼出了无数凹痕。四色火焰在雾状涎液前忽地闪让开来,自两侧绕向瘦小男子的背部。一阵烟火似地闪动,眼前猛地炸开大片火光,瘦小男子的身躯在火焰中突然爆开!心中本是一松,但很快又迅速收紧,遍地焦黑的碎片中,那瘦小男子的头颅正完好无损地冲着我们咧嘴大笑。更为骇人的是,头颅下部竟伸出了六只粗大的节肢长足!节肢交错移动,尖锐的足趾摩擦在竹条铺就的地板上,响起一阵令人发怵的悉窣声,整个头颅就像是一只超大型的蜘蛛快速地向我们扑来。此行一路而来,虽然经历的诡异恐怖已令我们的神经几乎免疫,但眼前这只东西实在是叫人消受不起。我下意识地牵动锯齿钩链,脚下却不由得一阵酸软,小腿微微颤抖了起来。锯齿钩链迅速交叉,上下错动地企图将那头颅切碎。但长了六条节肢的头颅灵敏地超出了想象,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频频躲过攻击。跑动中,一支利剑般的尖刺自头颅后部笔直竖起,慢慢弯向正前方。莫炎见状一把将我推开,张口喷出一股血箭,双手一合,突地一招“灵火灭神诀”,只是这次他却无法喝出口诀来了。鲜红的火焰骤然烧向头颅,那东西躲闪不及被火舌燎了个正着,一股难以名状的焦臭迅速弥漫在空气中,头颅立刻发出一阵嘶嘶的怪叫。刺鼻呛人的烟雾散去,那头颅在火舌的袭击下无法保持原有的灵敏,正撞上锯齿钩链的封锁,喀喇几声便碎裂开来。胜利在望的高峰我已不敢再攀爬,可即便有了心理准备,面对的事实还是将我重重地打击了一回。碎开的头颅中,一只从未见过的怪虫不断嘶叫着继续冲来。如果说之前的事件将我的知识领域完全拓展了,那现在的事件便是将所有的知识彻底扭曲了。那只巴掌大小的怪虫有着一个乌龟般的外壳,六只节肢长足锐利如刺,尖锐分节的长尾弯曲向前,那样子让我想起了中国的活化石生物——鲎,但与之不同的是,它的节尾却像蝎子。“饬金人面蝎!”莫炎的声音竟然颤抖了起来,语声中充满了恐惧和不信。这只饬金人面蝎已完全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但有一点却十分清楚,如果不尽快解决它,我们所有人都无法幸免。锯齿钩链在饬金人面蝎的勾尾袭击下早已断成了残条,接着飞去的半月弯刀也迅速溶解在它喷出的淡金涎液中。黄土包裹、铁板围剿,我几乎用尽了一切能够想到的招数却被饬金人面蝎一一化解。慌乱间,我瞥了一眼莫炎,他竟呆滞地站在那里,仿佛被面前的饬金人面蝎吓傻了似的。晖儿和S大声呼喊间,饬金人面蝎已迫近面前,背壳上赫然是一张扭曲的鬼脸,脸部那黑洞似的嘴中不断涌动着淡金色的涎液。反正也是一死,我横下心来,抛出七张落雷印纸,心中默念落雷诀,数道金属细柱将我和饬金人面蝎围了起来。这是天罡七印中最狠绝也是最无奈的一招,施术者以落雷印法将雷电引入金属器物布局的阵中,以狂雷锐金之势把阵内的一切销毁干净,自然作为施术者的我也是在劫难逃。雷声隐隐正待发动,全神贯注在阵法上的我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双满是鲜血的手正抓向我的腰际……十二、疑云魅影腰下一紧,一双血手自身后箍了上来,急急回首却发现是莫炎!尚不及反应便被他拦腰抱起,一个仰腰后甩,生生将我抛出了阵外。落地生痛,我顾不得身上的摔伤,爬起身来想继续冲进阵内,却看见屋角的蜘蛛已悄然将饬金人面蝎围在了当中,屋顶上垂下十多道蛛丝,硕大的狼蛛在空中纠缠着迅速织起了一张大网。“王亦凡果然猜错了。”莫炎此刻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漠,“肯在你身上下这么大功夫,这样的主子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饬金人面蝎嘶嘶作声,口中一阵翻涌,淡金涎液立刻喷出。空中狼蛛立刻抛下数层厚的蛛网,迎头遮住了它的大口,将淡金涎液一并盖了下去。莫炎口中嘘声急促,地下的狼蛛纷纷涌上,无数的蛛丝将饬金人面蝎裹了个密不透风。屋顶的狼蛛也逐个落下,蹲伏在丝团上张开口器,往里不住地吐注着什么。丝团急剧抖动,饬金人面蝎的节尾突然穿出,几只狼蛛猝不及防,被节尾蜇中,当场翻落毙命。莫炎的嘘声已尖锐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剩余的狼蛛继续裹起饬金人面蝎,蜂拥着上前吐注着。我这才看清,这些狼蛛所吐的是一种黄色的粘液,依稀记得那应该是狼蛛特有的消化液,其腐蚀程度堪比鲨鱼的胃液。噗地一声,丝团完全爆开,大量的淡金涎液四散开来,满地的狼蛛顷刻被烧得肢残体破。若不是急忙用黄土包裹保护,只怕我和莫炎也难逃此下场。饬金人面蝎气势汹汹伏在那里,身上的硬壳已残碎了多处,六条节肢也断去两条,那蝎子般倒竖的节尾早是摇摇欲坠。莫炎一阵猛咳,嘴里喷出大口的鲜血,但这次他已不是在施放什么灵火诀,而是内伤吐血了。我一手扶着莫炎,眼睛紧张地盯着饬金人面蝎,那家伙一付豁出去的样子,不紧不慢地向我们走来,身上的裂口不住往外流淌着淡金涎液,喀喇声中坚硬的外壳开始逐渐贲裂。“它想爆体……”莫炎的声音已经微弱了下来,这只只能以怪物来称呼的饬金人面蝎竟然是想要同归于尽,但面对着它我却已是黔驴技穷了。“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凄柔的歌声,饬金人面蝎在歌声中行进突地一滞,竟向着歌声的来处转了过去。此刻唱歌的不是别人,而是正扶着老田的晖儿,这柔和却凄凉的音律似乎曾在哪里听过,却不复记忆。嗯?晖儿身边的S去那里了?!砰砰枪声响起,饬金人面蝎身中两枪,整个身体顿时裂出一道大缝,S躲在不远处的屋角,正端起第二把猎枪。饬金人面蝎中枪恼怒,身下动作反而快了许多,但毕竟身体残破,还未爬行几步便又中了两枪,这下它的身体完全断了开来,无力的足尾不停颤动着,身上的淡金涎液也开始渐渐褪色。S并未作罢,又端起了老田的铜炮子猎枪,轰地一片火光,那只令我和莫炎头痛不已的饬金人面蝎在这原始的火药武器下化作了一堆烂酱。小心地确定并无危险后,我将莫炎扶到竹床边靠好。晖儿和S也扶过刚刚苏醒的老田,两人的脸上早已是满头大汗,S的头发更是像水中漂过一般。莫炎挣扎着望了一眼地上的烂酱,又难以置信地看了看晖儿,口中微弱地问道:“刚才是什么歌?”晖儿拂了下额头的湿发,轻声说道:“越人歌。”莫炎低叹一声,对我说道:“你我拼尽全力,却比不上晖儿和公孙急中生智……”语声渐弱,脑袋歪斜地垂在了我的臂上。心中一惊,伸手摸了下他的颈部动脉,好在还有脉搏,看来只是受伤虚脱。虽是如此,却也不敢掉以轻心,我取出一块老参片,塞进了他的口中,临出发前林岳死活要我带着的东西,这会倒是真的派上了用场。一会功夫,莫炎便又恢复了意识,但已虚弱得无法开口。为防再有意外来袭,休整片刻后众人便收拾好东西,连夜离开了竹楼。离开时,老田放了一把火,说是要烧尽那些东西的残渣以防日后生变。心下赞同中我在竹楼周围筑起了一道防火土墙,一则阻挡火势不至被人查觉,二则防止引发山林大火。夜路难行,莫炎基本是靠着四人的轮流架扶才勉强得以行进,疲惫不堪的一行人翻过山坡后便已瘫软在地了。“王……王亦凡……”S喘的几乎断气,“你……能不能……变个车子什么的……”我一脸苦笑,要知道驭金操土虽然用的是精神力量,但对体力的要求也十分苛刻,这在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了。就现在的体力而言,别说聚出成形的东西,就是放上一堆金属弹子和泥球我也无法让它们滚动起来。老田却是五人中显得最轻松的一个,虽然他看上去已年过花甲,但行动间的硬朗迅速却丝毫不逊于年轻人。看了看疲惫的我们,他转身钻入茂密的灌木丛中,不多会便捧回了一堆藤蔓,撸去杂叶熟练地编织起来。虽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但看样子似乎有了办法,晖儿和S凑近帮忙打起了下手。“女伢子,刚才你唱的是越人歌哈?”老田向晖儿问道,手下不停地交织着,“那时候你咋想起来唱这个咯,有啥道道不?”“我只是想到了‘四面楚歌’的典故。”晖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亦凡拾水的时候,我和S讨论到一个疑点……”原来那时晖儿和S对刑天猎首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对付少昊之子时,我曾用到“遁神聚魂局”,其中对“三长两短”的解释让S产生了莫名的兴趣,于是她便翻查了欧冶子的一些资料,并搜集了欧冶子所铸宝剑的图片。刑天猎首剑的发现让S有些似曾相识,和晖儿商议的时候她从电脑中找出鱼肠、胜邪的图片,两人惊讶的发现刑天猎首剑的造型竟与这两把越国传世名剑十分的相似。加上之前出现的越人鬼丝和我曾提及的庄蹻王滇,她们更是怀疑刑天营实质上是越人的精英部队。但这样的猜想毕竟太过突兀,单凭外形相似就加以断定未必有些武断,两人只是互相讨论了一下便内部消化了。激战时,两人一边照顾昏迷的老田,一边暗自着急,眼前的形势令她俩完全插不上手。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晖儿冒出一个冒险的念头,如果之前的设想成立,饬金人面蝎的意识中必定残留着越人的思维。效法当年张良的“四面楚歌”,用“越人歌”这首古朴的歌曲吸引饬金人面蝎的注意,再由S三枪轮换攻击,即便不能杀死饬金人面蝎,至少也能为我们争取一些机会。没想到这大胆一试倒成了救命的良药,她俩发难之时正碰上我和莫炎落败,一举成功灭除了饬金人面蝎。“我就有一点不明白。”S脑袋上冒着问号道,“你怎么会唱‘越人歌’的呢?”“呵呵,这应该感谢冯导的那部电影。”晖儿冲我眨了眨眼,“喜剧导演难得拍场严肃戏,却教会了我这首救命歌。”闻言我不由一阵哂然,那部片子叫好叫骂的都有,但现在看来却是要感激一下了。“好聪明的女伢子哈。”老田手中一拉,一张宽大柔韧的藤架就此完工了,“不过那只鬼蝎子不怕两位兄弟的法术,却倒在咯你们枪下,这倒是奇怪的事情哈。”老田和我扶起地上的莫炎,小心地让他躺在了藤架上面,一人背起一角的藤条,莫炎便呈四十五度地斜靠在了藤架上。走动几步,拖动藤架,行动间竟是省力了许多,只要注意避开突起的山石,躺在上面的莫炎是不会有太大的颠簸的。“枪弹为金,弹药为火。”莫炎躺在藤架上幽幽道,“金、火相克却逆生。”“那只饬金人面蝎是土金混合的怪物?!”我闻言就是一惊。“鬼丝蚕为火、盾鞭蝎为土、金蚕蛊为金。”莫炎咳嗽了两下,“咳咳,火炼金入土……”“少阳冲金,中阴调停,是故水火不得侵,刀兵不能伤,聚散金汁液,摧坚于无形。”我接上话头。这饬金人面蝎居然是依照逆五行中的少阳中阴法培养成的怪物,不但继承了鬼丝蚕的柔韧、盾鞭蝎的阴毒、金蚕蛊的霸道,还能依靠三行的相冲相克自行制造无坚不摧的淡金涎液,那帮搬头尸身后的主子究竟是何方高人?“莫炎,有句话我一直想问你。”说话间已接近山下村落,我和老田放下藤架稍事休息。“云南之行有蹊跷……”从受伤起莫炎就一直在叹气。“找你拔龙角找茔地的富商是什么人?”我满腹的疑问一股脑地倒了出来,“你怎么又偏偏选上了这么个龙脉?”“咳咳,那人用电子邮件联系我,资金直接打到我账上。”莫炎咳嗽着掏出一部手机。接过手机,我差点栽个跟斗,这么个出土文物似的莫炎居然用的是NokiaN93?!“你认识了然?!”在他指点下翻看邮件时,一个熟悉的名字跃入眼帘。“这老狐狸是筑壤一派的高手。”莫炎的话令我更为吃惊,“这条龙脉就是他给我的资料。”“难道了然是在给你下套?!”我狐疑道。“不可能,他虽然是老狐狸,咳……”莫炎又是一阵猛咳,“但绝不会害我。”这下我彻底晕了,饲虚的莫炎,筑壤的了然,一团迷雾的龙脉,眼前的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可不管怎样,现在却必须走下去,一来S身上的山鬼巫时间有限,二来如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对于孙中山的苦口婆心,陈炯明心想:我挣这点家底也不容易,可不能让你给我败完了。于是也就不再说话,保持缄默。孙中山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双方不欢而散。陈炯明走后,孙中山实在忍无可忍:既然你不听我的,那我就撤了你的职!这事还好被汪精卫劝住:先生,你现在算什么?人家做这官和你封不封没多大关系,自然也不是你说撤就撤的,弄不好撕破了脸,咱就下不来台了,还未北伐,咱们就窝里斗闹分裂,徒让北京笑话,我看先等一等,找机会再劝一劝他。但孙中山不想就这么算了,他很快想到一个对付陈炯明的好办法:你陈炯明把广东省的军、政、财权一把抓,以为我就对付不了你了吗?你不是爱走地下通道吗?我就给你搭一座过街天桥,大义名分都在我这边,我要踩着你走!“非常大总统”该干的一定要干,而且想干就干,这就是孙中山的性格。1921年4月和5月,对于孙中山来讲,是一段忙碌的时间。4月2日,开会,通过正式成立中华民国政府的提议。4月4日,开会,决定实行总统制政体。4月7日,开会,正式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由于只有少部分人承认孙中山的这个身份,其余大部分人都不太感冒,我们暂且还是称他“非常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职,“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成立。同日,孙中山通电全国:北京那个是伪政府,真正的政府在广州!接下来,孙中山给北京“伪政府”的大总统徐世昌写了封信劝他辞职:以你的本事,在清政府当个臣子也没见你干出什么名堂,你又怎么能担负得起建设共和的重任,还是赶快下台吧。徐世昌当然不会理会孙中山,而孙中山正忙着提名内阁各部部长,自然也没工夫在乎徐世昌的反应。北方的徐世昌没发出什么声音,南方却传来了不和谐之音。首先发出挑战的是湖南省省长兼军区司令赵恒惕。是不是很奇怪这位仁兄是什么时候粉墨登场的?赵恒惕上位的时间不长。之前曾经介绍过,在吴佩孚率兵北撤的时候,他跟吴佩孚两人演了一场戏,接收了吴佩孚以前的地盘,击败了张敬尧。可这位仁兄接下来干的事情有些不够意思,他不仅把竞争对手程潜逼出了湖南,还把器重自己的老领导谭延闿给“退休”了。靠着胆大心黑脸皮厚,赵恒惕终于坐稳了湖南军政大佬的位置。赵恒惕跟孙中山说:您尽瘁民国,功高望重,等将来国家统一的那一天,总统肯定是您的怀中之物,不过您现在搞的这个政府是违法的,还是请您赶紧取消它,带头守法,安定人心。此话说得够不给面子。赵恒惕这种人的梦想也就是占一块地自己称王,他最喜欢的是陈炯明的“联省自治”,以省为单位,各建各的小王国。这种人还真不被孙中山放在眼里,跳梁小丑而已。然而陈炯明也公然反抗,那就有些严重了。虽然孙中山成功地登上大总统之位,得以名正言顺地以大总统的名分号令陈炯明,但为了革命大局,他也不想跟陈炯明撕破脸,所以他给陈炯明安排了陆军部部长和内政部部长两个内阁职务。但是陈炯明却拒绝了孙中山的好意:这些职位我还是不要了,我一人身兼陆军部部长、内政部部长、广东省省长、粤军总司令四职,实在是中外历史的头一号,愧不敢当!您另请高明,我不奉陪。此外,没有一家列强承认广州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对于特别现实的列强来说,你孙中山只有广东一地,就跟如今的台湾一样,远远不值得他们去赌,又怎么可能承认你?孙中山知道列强的反应之后冷冷一笑:我现在是民国大总统,虽然控制的范围不到一个省,但我有决心消灭所有反对我北伐一统天下的人,赵恒惕、陈炯明还有洋鬼子,你们等着瞧吧。第二次粤桂之战处于如此不利的境地下,孙中山依然乾纲独断,以“陆荣廷一定会卷土重来争夺广东,我们必须先发制人”的理由说服国会,发兵讨伐桂系,为北伐打造一个大后方。貌似四面楚歌、山穷水尽的孙中山,信心居然如此强大。一般人很难理解,估计这就是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的原因吧。1921年6月中旬,孙中山以陈炯明为粤军总司令,发兵进攻陆荣廷。此战是为第二次粤桂战争!陈炯明对于巩固自己地盘的事情还是很乐意去做的,他知道攻打桂系的那些“蝗虫军阀”就是在帮自己,因此工作态度十分积极。粤军只用了一个多月,就彻底击溃了曾经不可一世的陆荣廷。桂系从此四分五裂。直到三年后,才由李宗仁、白崇禧和黄绍竑这三位英雄站出来重整桂系河山。看来以会党为灵魂的军队,战斗力就是差劲,毕竟绿林义气成不了战斗力。7月中旬,陆荣廷在嫡系部队被歼灭后认输,宣布辞去广西省省长兼军区司令,之后避往上海租界。62岁的陆荣廷嘴上说认输了,可内心并不服气。在彻底认输之前,他还要搏一次。两年后,他重整旗鼓,打回广西,意欲重现当年笑傲江湖的风采。可悲的是,还没等孙中山出手,“反骨仔四人组”——沈鸿英、李宗仁、白崇禧和黄绍竑就主动出击了,他们通过胡萝卜和大棒并举,对老领导的部队实施各个击破——分化、拉拢、消灭,彻底断了陆荣廷的希望。好在老天没有让一败涂地的陆荣廷郁闷太久。1928年,陆荣廷病逝于上海。交代完了陆荣廷,话题回到粤桂战争的结局上。风水轮流转,树倒猢狲散。桂系降的降,散的散,广西大部分地区都被粤军占据。只可惜,不少桂系的实力派选择投降不过是权宜之计。这为广西日后陷入混战埋下了伏笔。像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这三位仁兄就选择了投降。投降之前,他们提出了一个很有个性的条件——只接受广州中华民国政府的直接领导。也就是说,要保证他们的直接领导是孙中山,不受其他任何人的辖制。但孙中山和他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怎能领导这支军队?说白了他们就是想要继续独立不受控制,以免自己的军队被别人吃掉。孙中山这边也认真考虑了一下,要是把这帮人马给逼进广西的十万大山里成为零散的土匪,时不时地给你来一下,还真是麻烦。于是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李宗仁他们的要求。李宗仁他们表现得如此硬气的背后,隐藏着一个秘密:他们上面有人。此人就是他们的广西老乡——粤军第一师参谋长李济深。李济深先生的背景很深后台很硬,他既是孙中山的铁杆手下邓铿同志的好哥们儿,又是孙中山的左膀右臂胡汉民同志的学生。在李济深同志的温暖关怀与光明指引下,李宗仁哥仨还是独立的编制,不受任何人控制,不但实力没有损失,反而得以享受政府补贴,好吃好喝,有钱有枪拿,少奋斗了好多年。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孙中山的确比以前强大了。孙中山所在的广州从此成为革命的大本营,这让不少有志之士看到了革命成功的希望。第八章乱战中国

                      两次重大会议

                      1917年11月7日,穷得叮当响的俄国突然“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苏俄)在列宁的领导下成立了。由于一战尚未结束,因此革命后的列宁政府忍辱负重,与德国签订了《布列斯特和约》,以割让约一百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赔款六十亿德国马克的代价,退出战争,赢得了喘息时间。好在后来德国人输掉了“一战”,列宁趁机宣布废除此约,带领那个横跨欧亚的超级帝国走上了它的重新崛起之路。由此,马克思的理论被俄国人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行得通!当时在中国也有三个人跟着兴奋。他们就是北大教授陈独秀、北大教授兼图书馆主任李大钊和助教张申府。大钊同志尤其兴奋,一向内敛的他忍不住扯起嗓子预言了一把:试看将来的寰球,必是赤旗的世界!1920年3月,共产国际(列宁领导创建的世界各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团体的国际联合组织,总部位于莫斯科)派代表维经斯基来华,在北京和上海分别会见了李大钊和陈独秀,他们研究了中国的情况,认为在中国成立共产党的条件已经具备,可以正式建党。建党大业从此开始。1920年8月,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发起组。同年10月,李大钊在北京建立共产主义小组。差不多同时,毛泽东的长沙共产主义小组也成立了。1921年,张申府在法国留学的过程中,与周恩来一起建立了旅法共产主义小组,这个小组里有不少牛人,如陈毅、聂荣臻、邓小平等。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一大”)在嘉兴南湖闭幕。与会的有全国各地的十三名代表(其中陈公博、周佛海、张国焘三人先后叛党),加上共产国际派来的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共计十五人。但李大钊和陈独秀并没有参加,真实原因已很难考据。此外,由于“一大”的相关档案在战争中遗失,其精确的召开时间没有人记得起来,但7月是没错的,后来一商量,党的生日就定在了7月1日。中国共产党从此诞生。就在中共一大结束后不久,在万里之遥的美国华盛顿,也召开了一次至关重要的会议。1921年11月11日,华盛顿会议召开。与会的有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八强国,奇怪的是中国也有资格参加。开这个会的原因很简单——日本在中国的扩张速度过快,影响了美、英、法等国在中国的利益。于是在美国的牵头之下,众列强一拍脑袋,决定把日本拉过来敲打敲打,让它放老实点,要是不听话那就一起上去揍它。至于苦主中国,也是被拉过来听教训的,意思是你别太纵着日本,也得让我们哥儿几个尝点甜头,利益均分。若是日本过于欺负你,我们可以给你撑腰,你出些好处费就行。会议的结果也不复杂,与中国有关的决议主要有两点:一、日本向英美做出重大让步。具体内容:一是英美日三国海军主力舰的比例维持在5:5:3;二是在中国的外交努力下,日本放弃在中国山东的特权,也就是说中国收回了山东半岛主权和胶济铁路权益。二、列强决定在中国实行美国人提出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门户开放”本质上是一种权宜之计。美国在没有实力独占中国的时候,就拉上几个哥们儿一块儿控制中国,利益均沾,不让一家独大。毕竟稳定的局面比较适合大家一起发财。但在二战结束后,当美国成为世界霸主时,它就再也不提“门户开放”了。看来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不管如何,华盛顿会议的结果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确立了美国在诸列强中对中国的优势控制地位,日本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把之前在巴黎和会上签订的凡尔赛合约和华盛顿会议的一系列结果合在一起所构筑的世界新秩序,就是教科书上所说的“华盛顿—凡尔赛体系”。就华盛顿会议的结果而言,不知道当时的中国政府有何想法,反正日本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美国人和英国人不明摆着欺负我弱小吗?你们不让我干我偏干。日本二杆子精神大爆发,从此暗中全力备战,下定决心独占中国。事实上,在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之后,日本已在事实上控制了朝鲜半岛、台湾、东三省,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大日本帝国”。但日本人不懂这个道理:过于贪婪对于一个消化能力不足的民族来说,带来的很可能是毁灭。日本人在1937年后全面侵华,继续贪婪地扩张,最终一败涂地,数代人的经营化为泡影。在日本的覆亡背后,我们看见了一样东西——无论兴衰更替,无论岁月流逝,历史规律不容侵犯,纵使它曾骄横一时,纵使它曾不可一世。三角联盟以多欺少的戏码刚在美国华盛顿演完,中国这边也开演了。曾经在直皖之战中并肩作战的两个盟友直系、奉系翻脸了。原因只有一个:分赃不均,直系得到的好处比奉系多。要怪就怪直系的地理位置比奉系好,地处中原,而奉系位于东北,其南下之路的咽喉山海关也掌控在直系手中,因此皖系在地方上的利益基本上都被直系消化。甚至连立场一向不大坚定的陕西省军区司令冯玉祥也彻底投向了直系,从爷爷不亲、奶奶不爱的边缘角色成为后娘生的孩子,处境和待遇总算有了一些好转。奉系既然在地方上争不过直系,那就只好在北京中央政府的人事安排上做文章。因此,张作霖安排亲奉系的梁士诒做内阁总理。张作霖的想法很好,想借梁大财神的理财本领多捞些钱花花。可问题是,他自己和梁士诒都是亲日派,老帮日本说话办事,严重损害了英美等国的利益,代表英美利益的直系岂能容忍梁士诒继续待在内阁总理的位置上!于是,“出头鸟”专业户吴佩孚先生勇敢地跳了出来,多次批判北洋前辈梁士诒媚日卖国,并严正要求梁士诒必须下台!梁士诒由于平日没注意提升自我修养和展开自我批评,所以没能顶住直系的压力。据说他还没跟张作霖先生商量好,就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岗位的繁重工作压力为由辞职了。张作霖顿时恼羞成怒:你直系欺人太甚,给我等着,这一次我非得教训教训你不可!公平地讲,当年直皖之战直系显然出力更多,奉系只是跟在后面捡了些漏。如果根据“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出力越多挣钱就越多”的规律,奉系是没有理由不爽的。然而人总是这样,看见跟自己实力和背景都差不多的人发财后,难免心中不平衡。恰好此时,段祺瑞的皖系试图东山再起,而孙中山的广州中华民国政府也正试图北伐。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奉系、皖系及孙中山一拍即合,要组成三角联盟共同对付直系。直系一看这三家架势拉得挺大,心里也有些发慌,必须得给自己找个盟友!吴佩孚按照“军阀混世三要诀”之“如果有机会背后下刀,坚决不跟对手正面争斗”的原则,四处一打量,还真发现了一个适合替他背后下刀的人选。结果孙中山又倒了大霉,因为吴佩孚挑中的这个人是陈炯明。吴佩孚派人联系陈炯明时,已经是1922年4月,此时三角联盟已经枕戈待旦,即将开战。在这种蓄势待发的关键时刻,吴佩孚从背后给孙中山一刀子,真是残忍。当然,孙中山不知道这件事情,他压根儿不知道后院要起火,仍信心满满,以为这一次的计策应该万无一失。他要充分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对其分化瓦解,集中自己的兵力,首先打倒最强大的直系军阀,然后再算计其他。其实,一直以来孙中山“挑动一个军阀打另外一个军阀”的事情都做得不太顺,一般结果都是好处让别人吃光了,他所获不多,不知道这次的结果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半途而废的北伐孙中山在决定北伐前,还是很诚心地对陈炯明说:你出来做北伐总司令吧,咱们一起成就革命大业。陈炯明却心想:总司令我爱做,但北伐总司令就算了。于是拒绝了孙大总统的美意。你陈炯明不参加,我孙中山难道就不能北伐了吗?孙中山仔细筹算了一下:粤军我能拉出一部分带走,再让李烈钧把他麾下以朱培德为首的滇军带过来,兵力也就差不多了。想想也是,当年孙中山仅靠几十人的会党就敢反抗清政府,现在他人马过万,战将众多,还有什么不敢做的?补充一句,孙中山心中能带走的那部分粤军,主要是指粤军许崇智麾下的第二军以及粤军精锐中的精锐——第一军第一师,师长是邓铿,他手下的军官大都是保定军校的高材生,综合质素相当不错,猛人奇多。看看从第一师走出来的这些名字:李济深、薛岳、张发奎、叶挺、邓演达、蒋光鼎、蔡廷锴、陈可钰、陈铭枢、陈济棠,哪一个不是日后纵横一方的大牛人?1922年3月15日,孙中山在桂林誓师,以李烈钧为北伐总司令,许崇智为前敌总指挥,取道湖南,进兵北伐。就在北伐部队快开到广西湖南交界处的时候,湖南“国王”赵恒惕派人给孙中山带来一句话:湖南人民需要休息,湖南中立,是不会给北伐军借道的,你们绕道吧,否则武力相见。孙中山暂时不打算多树敌,于是入湘计划告吹,他决定改道江西北伐。没想到,队伍刚刚走到广西藤县,就遇到陈炯明的部下架着机枪阻拦队伍北上。同时,广州也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继一年前的朱执信牺牲后(死于桂系之手),孙中

                      ,嗣准文部省所拟章程十五条抄稿送来,寻读全文,有为整顿学校者,亦有间接管理学生者,实无苛待之意,旋即公布……”杨枢的这份奏折,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日本文部省考虑到中国到日本的留学生越来越多,这些人良莠不齐,而日本有坏人,开办了不少野鸡学校,引诱中国留学生去读,真是败坏学风,因此,日本政府打算立一个法,整一整这个歪风,日本政府的用意良好,当然,至于日本人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就不知道了,于是,我亲口告诉日本文部省:整顿学风,当然是好事,但是因为对我中国的学生有直接关系,所以我希望贵国能在这个法律公布之前,先给我看一看。于是,他们果真就送给我看了,我看了之后,觉得那条文确实是整顿学校、监管学生的,没有虐待中国留学生的意思,于是,我就同意日本颁布了……”将法案草稿交给清国公使杨枢审阅并且征得杨枢的同意之后,1905年11月2日,日本政府出台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个《规程》的条文很长,读者不必一一研读,它里面有相当多的条文是约束日本人开办的“野鸡学校”的。在这个规定当中,关于监管清国留学生的,主要有如下四条的规定:第一条,清国学生需要清国公使馆的介绍,方能入读日本公私学校。第四条,清国学生转学、退学,需要征得清国公使馆的同意。第九条,清国学生到校外租房子的,所在的学校需要加强监管。第十条,因品行不端被学校开除过的清国学生,其他学校不准录取。颁布了这个《规程》之后,1905年12月15日,日本文部省次官木场,在《读卖新闻》上发表了这样的评论:“……(清国)留学生之中,属于革命派者甚多,他们经此次省令,必然蒙受一大打击……”木场的这个评论,进一步旁证了日本出台这个《规程》,是为了讨好清政府,帮助清政府监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防止他们被革命党策反。《规程》出台之后,日本的中文报纸《新民丛报》发表了一篇旅日华人撰写的名为《记东京学界公愤事并述余之意见》的社论,其对《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作了以下七点的评论:1.此规则之名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也,故无论内容奈何,吾辈义不可忍受,何以故?以损辱我国权故,日本人留学于欧美各国者,宁乏人?何以不闻某国有取缔日本学生之规则?即我国人留学他国者,宁止一日本?何以不闻某国开日本之先例?别为规则以取缔我也,若是夫彼日本明蔑视我国权也。2.此规则之名,原清韩留学生取缔规则也,不过恐我国不认,姑为朝三暮四之计,去韩留清之尔,夫其使我与受被保护之韩国为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3.规则第一、第四条言入学、转学需要经公使之介绍、承认,明侵害我入学自由。4.规则中有侵害我书信秘密自由之件。5.规则中有学生卒业后将姓名通告于我国政府,清其登用之语,使日本人欲结好我政府,愚弄我学生,以握我教育权,且渐干预我用人行政之权。6.规则第九条剥夺我居住自由权,查日本唯待娼妓乃有勒令居住于指定场所之制,是娼妓我也。7.规则第十条性行不良一语,不知以何者为不良之标准,广义狭义之解释界说漠然,万一我辈有持革命主义为北京政府所忌者,可以授意日本污指为性行不良,绝我入学之略,其设计之狠毒不可思议。《新民丛报》这七点评论,其中第一点是值得读者注意的:(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此规则之名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也,故无论内容奈何,吾辈义不可忍受。”这句评论翻译成现代中文,是这样的意思:“日本政府出台的这个规定,叫作《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无论它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都不能接受!”评论的意思是:因为它起名叫“取缔规则”,“取缔”二字十分刺眼,十分侮辱人,而至于这个规定的内容,就不再重要了,总之,一部连名称都叫作“取缔中国人”的法律,无论它的实质内容是什么,我们都是要反对的。《新民丛报》这七点评论中的最后一点也是值得读者注意的。依照这个规定,日本学校可以根据清政府的要求,以“品行不端”的名义将和革命党有瓜葛的清国留学生开除,而且不准这些有革命倾向的学生再入读任何日本学校。这无疑是断绝了众多革命派留学生的前途。但是,从文字上而言,这部法律本来名叫《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为何下发到了旅日华人那里,却改了名字变成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呢?原来,这是日本报纸“标题党”惹的祸。日本报纸在报道这个新闻拟定标题的时候,或许为了吸引读者,或许出于排版原因,总之,日本报纸采用了一个简化了的新闻标题,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简称为《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以下简称《取缔规则》)。其中,“取缔”二字十分刺眼。报纸一出,留学生和旅日华人哗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没有网络,没有电视、电台,日本政府出台一个新法规,许多清国留学生其实是很难有机会接触到法规的原文的。许多时候,除了读报,甚至要靠口口相传,三人成虎因而在所难免。这里有一个不太显眼的陷阱:在日语里面,“取缔规则”的意思是“管理规定”。日语里面的“取缔”两个汉字,并非是“取缔”的意思,而是“管理”的意思。例如,日本企业里面的“取缔役”是“董事长”的意思。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误解。可是,当时在日本的许多清国留学生,吊儿郎当,日语学得并不精,他们直接把日语的“取缔”理解成了汉语的“取缔”,换言之,他们是把“管理”错误地理解成“开除”和“禁绝”。这个新规定一出台,顿时在东京的清国留学生之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清国留学生纷纷扔下课本,蜂拥般冲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课、游行、示威、抗议活动,风风火火,沸沸扬扬。其中,依据张篁溪在《1905年留日学生罢课运动始末》的记录,以秋瑾为代表的部分清国留学生,鼓动全体清国留学生罢课回国,一些清国留学生更是组成了“纠察队”,带上棍棒武器,满东京跑,看到清国留学生就威胁他们:“你回不回国?”说“不回国”的,立即被群起围殴之。但是,终归还是有明白人。黄尊三《三十年日记》记录了有一个清国留学生站出来说:“我们连那个所谓《取缔规则》的原文都还没有读过,发什么怒呢?我们是否应该先调查、研究,搞清楚之后,再反对也不迟呀!”愤怒的留学生们当即这样回应他:“不用查了,还有什么好查的?!我们认为是这样,就是这样!”而依据亲历者吴玉章的《辛亥革命》,鲜为人知的是:在这场留日学生的抗议回国潮中,汪精卫一派革命家,和秋瑾一派学生代表,立场是对立的。汪精卫是不主张留日学生回国的。因为,汪精卫的上司——孙中山——担心这批革命派的留日学生回国之后,会被清政府一网打尽。于是,孙中山让汪精卫在东京办了一个叫作“维持会”的组织,规劝留学生不要跟风回国,尽快回归课堂,恢复学业。与此同时,清国留学生胡瑛则成立了一个“联合会”,公开和“维持会”叫板。“联合会”私设法庭,对反对回国的汪精卫、胡汉民等一些革命党人判处了死刑。当然,他们没敢实际执行死刑,当时的日本已经是法治国家,随便杀人可不行。在这次罢课回国的风潮当中,先后一共有八千二百名清国留学生离日返国,日本《东京朝日新闻》1905年12月14日发表了这样的社论:“……要回去的,随便他们回去,别让他们在这里无理取闹,这种学生,就算我们有心培养他们,也是白费心机……”在中国湖北这边,湖广总督张之洞对闹事的学生进行了这样的批评和指责:“……盖此次中国学生八千余人先后全行退学,实为革命党所煽惑威逼,其中胁徒者十之八九,倡首滋事者不过十之一,特以乱党凶顽过甚,良善不能与抗,钦使监督避祸不遑,无从理论,近日本学生种种逆谋真情毕露实堪发指……”这篇文字可参《张文襄公全集》。清国留日学生陈天华在细细耕读了日本政府这个《规程》之后,发表了这样的评论(收录在杨源浚《陈天华殉国记》):“……规则之颁,其剥我自由,侵我主权,故不待言……(然而)此次规则,出于文部省,专言我国学务,且细观条文,重在办学方面,与前报迥乎不同……”这时,同在日本的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也认真地研读了日本政府的这个所谓《取缔规则》。读完之后,梁启超认为:“此规则利大于弊,与中国国家主权没有关系,也并没有侵犯我们中国人的地方。”相关文字收录在《饮冰室合集·集外集》。同在日本的章士钊读完这个所谓《取缔规则》之后,也评价道:“与我国国体毫无关系”、“留学生是误解、胡闹”。不久,日本报纸又有评论员发表社论,认为清国留学生根本没有认真理解,甚至根本没有读过日本政府这次出台的新《规程》,就蜂拥罢课闹事,真是——“放纵卑劣”。这里,“放纵卑劣”四个字,对陈天华的刺激很大。隔了没几天,陈天华跳海自杀了。陈天华是不是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自杀?不是。因为陈天华的遗书,把自己的自杀动机写得十分清楚。陈天华留下来的《遗书》(又名《绝命辞》),白纸黑字,是这样写的:“……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唯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陈天华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意思:“……(我死之后)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请大家不要忘记我今天说的话,但是也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我陈天华跳海自杀,并非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进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来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自己争气,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后,《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这个问题,能了结就了结它,不要太过偏执,只是要做好善后工作,要使大家中国人振作起来,不要再让日本人在报纸上侮辱中国人,大家要尽力救国,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尽管是死了,也虽死犹生啊……”可见,陈天华跳海自杀,根本就不是为了抗议《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陈天华跳海自杀的消息传出来以后,清国留学生更加悲愤,发动了规模更大的罢课闹事活动,并且放出狠话:“(留学生)谁敢不跟从(罢课),给我狠狠地打!”这就是那场“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陈天华自杀事件”的基本经过。梳理上述的史料,我们可以大概还原本案的发展逻辑如下:1.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帮助监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防止清国留学生被革命党策反。2.日本政府在征得清国驻日本公使杨枢的首肯之后,出台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3.这个规程在入学、转学、退学、在校外租房等方面对清国留学生进行了监管,限制了革命党活动的自由,而且规定一旦清国留学生因涉嫌革命党被开除,则再也不能入读日本的任何学校。4.《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先后被日本报纸和中文报纸《新民丛报》错误地报道成《取缔规则》。“取缔”二字的中文、日文字义的区别使误会进一步深化。5.《取缔规则》的出台使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哗然。清国留学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罢课、回国运动。6.一向忧国忧民的清国留学生陈天华,目睹日本媒体对中国人“放纵卑劣”的评论,同时也目睹留学生中“维持会”和“联合会”之间的内讧等诸多原因,悲愤交加,跳海自杀身亡,但是,他在遗书中自述:他并非为了抗议日本政府的《取缔规则》而自杀。我认为,这就是“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的基本事实,供读者鉴。

                      辫子真相

                      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纠正部分国民对近代史上“辫子问题”的一些错误认识。部分国民典型的错误认识有如下三点:1.国民开始剪辫子,是清政府灭亡之后的事;2.晚清政府对剪辫子的人严厉处罚;3.晚清政府不考虑剪辫子。事实上,如果从第一手史料去管窥,这部分国民的以上三点认识,全部有待商榷。剪辫子的真相如下。真相一:在晚清最后十几年,国民剪辫子的风气已经渐开。事实上,在晚清的最后那十几年间,已经有不少人剪掉了辫子。例如,依据张群先生的回忆:在日本留学的日子,尚处于晚清时代,那时,他和好友蒋介石,都剪掉了辫子。(参见《张群先生话往事》)再举个例子:黎元洪所在的清军武昌新军部队,有的士兵就剪掉了辫子,对此,作为部队小首长的黎元洪,不但不反对,而且还称赞那些士兵:“剪得好!早就该剪掉了!”还有,依据冯自由《革命逸史》的记载,早在1900年,革命党人秦力山就剪掉了辫子,而且他还在中国走南闯北,肆无忌惮,以至于由于缺少辫子,惹来义和团对他的偏见。又举一个例子,在1898年开办的天津“北洋硝皮公司”里面,为了方便生产,工人一律剪掉了辫子。(参《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196页。)有心的读者,只要你有时间广泛阅读近代史的第一手史料和浩如烟海的历史老照片,你就会发现:在晚清的最后十几年,其实有不少国人,早就剪掉了辫子。真相二:晚清政府已经开始逐渐容忍国民剪辫子。那么,晚清政府对于剪掉辫子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是什么态度呢?也许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这种行为实施了各种各样的处罚,但是,我从近代史第一手资料中读出来的,却是相当多的官员对国民剪辫子的行为,竟然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例如,1906年的时候,前国军将领周斓在湖南高等学堂预科念书,他和几十个同学都剪掉了辫子。当地政府并没有处罚他们。在一所公立的、为清政府培养人才的高等学堂里,多达“几十个”同学剪掉了辫子,校方对此的处置竟然是:不处罚。周斓的这个案例,出自《湖南文史》第46辑第133页。再如,1909年,广西陆军小学(注:这是一所清政府的公立军事学校)的全体学生突然全部剪掉了辫子!广西巡抚张鸣岐(相当于省级“一把手”)获悉之后,仅仅装模作样地训斥了学生一下:“务必重新留回辫子。”可是,学生们竟然没把张鸣岐这个省级“一把手”的话当一回事,没有一个人重新留回辫子!由此可见,在晚清时期的广西,剪辫子的处罚仅仅是“训斥”。广西陆军小学的这则史料,出自《李品仙回忆录》第7页。近代史中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有心的读者可以再去找找。真相三:晚清政府已经在认真考虑废除辫子。这是关于晚清辫子问题最鲜为人知、最令人震惊的真相:晚清统治者,实际上已经在很认真地考虑:废掉辫子。比较早期的,是在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进言:废掉辫子。这个议案虽然暂时未能获得通过,但是,康有为也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过了不久之后,竟然演变成一群清廷贵族提议:废掉辫子!这些清廷贵族例如:荫昌、善耆、载泽、载涛。其中,载涛在1909年的时候,对剪辫子这个议案,是这样评论的:“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1910年冬天的时候,大清国资政院召开第一届常会。在大会上,议员罗杰、周震麟勇敢地提出了这样的议案:“剪掉辫子”。更惊人的是这个破天荒的、“政治不正确”的敏感议案,竟然经资政院表决并获得多数票通过!资政院的这个资料,出自《清实录》宣统三年十月下。到了次年(1911年),大清国陆军部作

                      笑了笑,希望这样婉拒不会造成误解。“随你的便吧。”康妮说着又戴上墨镜,在穿上那双又宽又扁的鞋向外走的时候,还拍了拍玛维斯的肩头。剩下玛维斯独自一人,她原来担心厨房会失去舒适感,其实不然。她反倒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厨房里似乎挤满了孩子——在笑?在唱?——其中两个是莫尔和珀尔。她闭紧眼睛,想驱散这种想象,却反而更加强烈了。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康妮进了门,正在地板上拖着一只三十二夸脱的大篮子。“来,”她说,“帮把手。”玛维斯瞅着山核桃皱起了眉,对康妮正在安放的轧果钳、尖嘴凿和碗一个劲儿摇头。“算了,”她说,“想点别的我能帮忙的事吧。剥这些玩意儿的硬壳,我会发疯的。”“不会的。试试看。”“唔,唔,我不行。”玛维斯看着她整理那些工具,“你要不要垫些报纸?清理起来会容易些。”“这里没有报纸。也没有收音机。一切消息全都靠人们面对面地拿嘴说。”“这倒也没什么,”玛维斯说道,“这些日子就没有好消息,没法再坏了。反正人们也无能为力。”“你话说得太快了。瞧瞧你的指甲,又结实,又弯得像是鸟爪子——地道的剥山核桃的手。这样的指甲每次都能把山核桃仁整个抠出来呢。多好看的手,可你却说你做不来,让你发疯。看着这么好的指甲白闲着,我才会发疯呢。”随后,玛维斯看着自己突然好看起来的手抠着山核桃仁,联想起六年级时的老师掀开书页:从封面一角抬起,顺着纸边碰到书签,轻抚着书页,用指尖沿着书上印的字行移动着。她在一旁看着有一种腿都软了的感觉。此时,她抠着山核桃仁,竭力少做姿态又不失优雅。康妮让她干起活来之后就走了,说是要去“照看母亲”。玛维斯坐在桌边,嗅着穿过门洞吹进来的风令人愉悦的气息,心里想着不知康妮的母亲多大岁数。从这个女儿的年龄来判断,老太太该有九十多岁了。她又想,还要多久顾客才来?有人找凯迪拉克的麻烦吗?在她要去的加油站那儿,地图上会显示如何回到亲切的七○号甚或二八七号路吗?她要向北,开到丹佛,然后再折向西。运气好的话,晚饭时候就能上路了。运气不好的话,她也打算第二天上午走。她要回到水泥公路上,听着汽车里的收音机,那音乐曾帮她度过本妮走后的沉寂,一路不停行驶的几个小时—两个手指不耐烦地调着台,寻找更好听的歌曲、更美妙的歌喉。此刻广播在穿越田野,下到一条路上,然后是另一条路。断了。在一个地方乐声应该是……什么都没有。只是一段空白,没有了收音机带来的福音,她并不认为自己能适当地加以填补。从她就座的桌边欣赏着自己忙碌的双手,没有收音机的空白在扩散。无声的、神秘的火在喘着粗气,随着燃烧的加剧,声音却越发无力了:山核桃壳开裂的噼啪声,核桃肉落进碗里的叮当声,不停调整的灶具的哗啦声,昆虫的低鸣声,长长的杂草的争执声,远处玉米棒的咳嗽声。一派平静,但是她巴不得康妮快回来,以免又受到惊吓——幻听到婴儿在歌唱。那女人不在的时间似乎太长了,玛维斯听到一辆轿车碾过砾石路,然后刹车,门砰地关上。“嘿,老女士。”一个女人的声音,很轻松。玛维斯回头看到一个深色皮肤的女人,她利落的腿脚快步走上台阶,由于没看到预期的人而停住了脚步。“噢,抱歉。”“没事,”玛维斯说,“她在楼上。康妮。”“知道了。”玛维斯觉得那女人在非常仔细地观察她的衣服。“噢,真棒,”她说着走到桌边,“棒极了。”她把手指伸进碗里,拿了几颗山核桃。玛维斯以为她会吃一些,但她却松手把山核桃丢进了碗中的果仁堆里。“没有山核桃馅饼还叫什么感恩节?不成样子了。”她们俩谁也没听见光脚走路的声音,何况弹簧门也没发出声响,因此康妮过来时就像是幻影。“你来啦!”黑女人张开手臂。康妮投入她的怀里,两人摇晃着拥抱了很长时间。“我把这丫头吓死了。以前从来没见过这屋里有生人。”“我们的第一个,”康妮说,“玛维斯·阿尔布赖特,这位是索恩·摩根。”“嘿,很高兴认识你。”“摩根。摩根太太。”玛维斯脸上发烧了,但仍满脸堆笑,并且说:“对不起,摩根太太。”边说边端详那女人昂贵的牛津鞋、薄纱短袜、羊毛衫,以及裁剪合身的衣裙:浅蓝色轻质绉丝夏装,上面是白翻领。索恩打开一个编织钱包。“我又带来了一些。”她说着,拿出了一副飞行员式的墨镜。“好的。我只剩下一副了。”索恩瞥了玛维斯一眼。“她吃墨镜。”“不是我,是这栋房子吃墨镜。”康妮把镜腿插到耳后,在门口试着墨镜片。她转过脸正对着太阳,那一声“哈”的叫喊充满了反抗。“有人订了去壳的山核桃,还是你自己的主意?”“我的主意。”“做很多馅饼。”“不只做馅饼呢。”康妮在水池的龙头下冲洗着墨镜,并撕去标签。“我不想听,所以别告诉我。你知道我来干什么。”康妮点点头。“你能给这丫头的汽车一些汽油吗?送她过去,再带她回来?”她说话的同时擦干净新墨镜,检查毛巾上的斑点和棉绒。“你的车在哪儿?”索恩问。她的声音里有些怀疑,似是不相信穿着皱巴巴的吊带便装裤和脏兮兮的童装式圆领长袖运动衫的人会有车。“一八号路,”玛维斯告诉她,“我走了好几小时才到这儿,可要是开车……”索恩点了下头。“很高兴去一趟。不过我得让别人开车把你送回来了。我倒是愿意亲自送你回来,可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我的两个小子都要休假了。”她得意地看了眼康妮,“没等我注意,家里就满了。”随后她又问,“母亲怎么样?”“拖不长了。”“你肯定去丹比或者米德尔顿都不算好主意?”康妮把飞行员式的墨镜放到围裙兜里,向食品间走去。“她在医院里也就能喘上一口气,第二口就是最后一口气了。”康妮在一篮山核桃上放了个小口袋,可能是颗手榴弹。那玩意儿放在奥兹莫比尔车里玛维斯和索恩·摩根之间的座位上,散发着紧张气息。索恩不时去碰它一下,仿佛在提醒自己那东西在那儿。厨房里的轻松谈话没有了。突然正经起来,索恩的话很少,在回答玛维斯的问题时说得极其简单,而且根本不问玛维斯任何事。“康妮人真好,是吧?”索恩看着她。“是啊,她是挺好的。”她们行驶了二十分钟,索恩在每一处上坡或转弯路上都很小心,哪怕坡度和弯度再小。她似乎在防备着什么。她们在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一个泵的加油站停下了车,向那个一瘸一拐走到窗前的男人要五加仑的油带走。他要玛维斯付钱,她说等她回来加满油箱时再付。他不信。最后谈妥先存上两美元。索恩和玛维斯驾车走了,转上另一条路,向东开了像是有一小时。索恩指着一个奇特的木制标牌,说:“我们到了。”标牌上端写着“鲁比·波普,三六○”,下端写着“小旅店,一六”。这小镇当时给玛维斯的印象是静极了,仿佛没人住似的。除去一家食品店、一家储蓄及信贷银行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商业区。她们沿着一条宽街驶去,经过教堂前修剪得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大草坪和色彩柔和的住房。空气清香,树木幼小。索恩拐进一条侧街,那里的花园比房子还宽敞,花朵上罩满了蝴蝶。五加仑容量油桶的气味在索恩的车里十分刺鼻。但在那男孩的卡车里,夹在玛维斯的双脚间,油桶却没有与众不同的气味。黏糊糊、油腻腻,再加上金属的气味,混在一起完全可能让她恶心,多亏那男孩主动做了玛维斯无法要求索恩·摩根做的事:打开了收音机。节目主持人宣布曲目时的语气听起来仿佛曲子是由他的家人或好友作的:所罗门王,奥蒂斯兄弟,黛娜宝贝,艾克和蒂娜姑娘,达科他姐妹,诱惑乐队。他们颠簸着前行,此刻高兴起来的玛维斯欣赏着音乐和那男孩头发剃掉的部分。尽管他比索恩令人愉快,但也不怎么说话。他们已经从“鲁比·波普,三六○”开出了好几英里,听到《喷射》杂志音乐榜前二十首曲子的第七首了,这时玛维斯才意识到,除去加油站的小伙子,她还没见到一个白人呢。“你们镇上有白人吗?”“没白人住,他们不肯。有时来做生意。”当他们在驶向凯迪拉克的路上看到远处的大宅时,他问道:“那里是什么样子?”“我只在厨房里待着。”玛维斯答道。“两个老妇人待在那么大的一处地方,似乎不太合适。”凯迪拉克没人碰过,但晒得发烫,那男孩在拧开油箱盖的前后都舔了手指。他还挺好心地为她发动了引擎,告诉她把车门敞开一会儿再上车。玛维斯没有费劲儿就让他把钱收下了——索恩则一直推让——他在车上收音机放着的歌曲《嘿,裘德》的伴随下开车走了。玛维斯坐到方向盘后面,在空调的冷气中凉快着,后悔没留意那男孩卡车仪表盘上的电台频率。她在驾着凯迪拉克返回康妮家的路上,徒劳地转了半天选台钮。她停下车,颜色像淤血一样深的凯迪拉克在那儿停了两年。那男孩发动引擎之时已经日落了。再说她也忘记问他路了。何况她记不起她存了两美元的加油站的方位,而且也不想摸黑去寻找了。还有,康妮已经填了作料,烤了一只鸡。但她作出过夜的决定主要还是因为那位母亲。中间的白色令人目眩。玛维斯过了一会儿才看清枕头和牙白色被子之间的那个轮廓,若不是一个颇具权威的声音说了句“别瞪着看,孩子”,可能她还发现不了什么呢。康妮向床脚俯身下去,把手伸到被子底下。她用右手抬起母亲的两个脚跟,用左手抖松脚下的枕头,嘴里嗫嚅了一声“脚指甲跟刀片一样了”,又把那双脚轻柔地放好。玛维斯的眼睛习惯了黑暗和光线之后,才发现那张床的尺寸对一个生病的妇女来说太小了——简直是一张童床——床的四周,在光亮的边缘摆着各式各样的桌椅。康妮从其中一张桌子上拿起什么东西,趴到照亮病人的光亮中。玛维斯随着她的动作,看着她把凡士林涂到病人的嘴唇上,病人那张脸比围着头部的白布还要苍白。“应该有比这味道更好的东西。”母亲说着,用舌尖舔着涂了油的嘴唇。“吃的,”康妮说,“来点吃的好吗?”“不。”“一点鸡肉。”“不。你带进来的这人是谁?你干吗要带人进来?”“我跟你说过了,一个需要人帮忙倒腾车子的女人。”“那是昨天。”“不是昨天。今天上午我告诉你的。”“唉,好几个小时以前了。那么,是谁请她进我私人房间的?谁请的?”“猜一猜。你,就是你请的。你不是想按摩头皮吗?”“不是这会儿。你叫什么名字,孩子?”玛维斯在她所处的暗处小声作了回答。“站近点。不到我眼前,我什么都看不见。就像是住在蛋壳里。”“别理她,”康妮对玛维斯说,“她看得见宇宙里的一切。”她把一把椅子拉到床边,坐下来,拿起老太太的一只手,逐个儿抚弄着弯曲的手指。玛维斯向前移了移,站进光圈里,一只手撑在床的铁架上。“你现在没事了吧?你的车能开了?”“是的,女士。我挺好。谢谢你。”“你的孩子们在哪儿?”玛维斯说不出口。“以前这儿有好多孩子。这地方有过学校,一所挺漂亮的学校。为女孩子办的。印第安女孩。”玛维斯看着康妮,但在康妮回眼看她时,马上垂下了目光。床上的老妇人轻声笑着。“日子难过啊,是吧?”她说,“看看那双眼睛。我把她带到这儿来的时候,她的眼睛绿得跟草一样。”“而你的眼睛当年是蓝的。”康妮说。“现在还是蓝的。”“随你说吧。”“那么说,是什么颜色?”“和我的一样——老妇人洗掉了色的颜色。”“递给我镜子,孩子。”“什么也别给她。”“在这儿我还是管事的。”“当然,当然。”三个人都看着褐色的手指抚摸着白色的手指。床上的老妇人叹了口气。“瞧我这样子。没法自己坐起来,没法傲慢到最后了。上帝该把脑袋笑掉了。”“上帝不笑也不玩儿。”“是啊,你对他无所不知,我敢说。下回你看到他,告诉他让那些姑娘进来。她们在门外聚成一堆,可是进不来。我在白天倒不在乎,可是夜里她们搅得我睡不好觉。你让她们吃得好吗?她们总是那么饿。吃得挺多的,是吧?不是她们爱吃的那些油炸的东西,而是热乎乎的好东西,冬天这么糟,我们需要煤,烧草原上的树是犯罪,昨天的雪从门下面吹了进来,恩赐我们的时代得享平安,罗伯塔修女在削葱头,保佑我们脱免罪责,你不能……并在一切困扰中获得安全……”康妮把母亲的手在被子上放好,示意玛维斯跟她出来。她关上房门,她们俩来到过道上。“我还以为她是你母亲呢。我指的是你们谈话的方式,我原以为她是你的亲生母亲呢。”她们说着话,走下正中的宽大楼梯。“她是我的母亲。也是你的母亲。你又是谁的母亲?”玛维斯没有回答,部分原因是她不能说起这件事,也因为她正竭力回想:在这样一座没有电的房子里,母亲屋里的光是从哪里来的?吃过烤鸡晚餐后,康妮给玛维斯看了一间大卧室。她从四张帆布床中挑了离窗户最近的一张,跪在床上向外看。两个乳白的月亮,而不是一个,高悬在空中,简直就像康妮的一双眼睛。月光下是一个干净的世界。无法判断。小巧。充分。永恒。加利福尼亚,走哪条路?马里兰,走哪条路?莫尔?珀尔?那天夜里吃掉她的幼狮有一对蓝色而不是褐色的眼睛,这次它没有非把她按倒在地不可。当它用左爪钩住她的双肩时,她心甘情愿地把头向后仰去,把喉部露了出来。她也没有从梦境中挣扎出来。咬的那一口满是汁水,但她一觉睡了过去,又做了其他的梦,直到歌声叫醒了她。玛维斯·阿尔布赖特离开了那座女修道院,但她经常回去,所以一九七六年她在那儿。在那个七月的早晨,对女修道院和镇子之间的龃龉,她已经留心了几个月,她本可以预料到整车男人穿云破雾的潜行。可她想到了其他事情:文身的水手们和在祖母绿的水中沐浴的孩子们。她被前一夜的欢乐搞得精疲力竭,便听凭自己在梦中漂进漂出。一小时之后,从教室射出了子弹,她嗅到了雪茄烟味,以及AquaVelva须后水的淡淡气味。格蕾丝要么是便道在燃烧,要么是她在鞋里藏着蓝宝石。K.D.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这样迈碎步或倒换两只脚,他相信是步行造成的这一切麻烦。在大炉灶边上懒散地闲待着的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看到她从长途汽车上下来,但在汽车开走后,她却站在那里——在他们对面的街边,裤子那么紧,鞋跟那么高,耳环那么大,致使他们都忘记笑话她的头发了。她横穿中央大街朝他们走来,脚上穿着一九四九年以来再没见过的粗高跟鞋,迈着小步。她走得很快,仿佛踩在火红的煤块上,要么就是鞋里有什么东西硌得脚趾生疼。K.D.心想,准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她早就该取出来扔了。他拿着装备盒穿过餐厅。窄窄的编好的带子从侧桌上的一个篮子里溢出来。索恩舅妈像囚犯似的编着线绳:每天都机械地无偿生产着远远超过实际需要的编织带。后院的园子向左面伸展开一片没有杂草的精耕土地。K.D.右转走向小屋,进去了。长毛牧羊犬见到他都兴奋起来。他只好骑到古德的身上,让这条母狗安静下来。古德的耳朵在他的手指间很柔软,他不停地捋着有樟脑味的细毛。壁虱像咖啡渣似的掉了下去。他把手掌放到狗的下巴上,狗则舔着他的下巴。另一条牧羊犬本把头放在前爪上,向上看着。斯图亚特·摩根家的牧场让这些狗忙得一团乱。在鲁比它们每年都要由K.D.照两次,每次几天。他从盒子里取出鬃刷,把刷子深深地插进古德的毛里,一边梳理一边唱着,用汽车城音乐(汽车城为底特律的别称,此处指那里的黑人音乐。)的假嗓轻声唱着在古德小时候为它编的歌。“嘿,好狗,做一条好狗;老好狗,我的好狗。谁都需要一条好、好、好的狗。谁都需要一条好的、一条好的、一条好的狗。”(“古德”一名原为Good,意为“好”,故有此歌。)古德舒坦地伸展着。只有那些相关的人要出席今晚的会议。所有的人,除

                      就会来到。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我们可以从那个老傻瓜那里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这是肯定了的。”第三十三章晚餐没有让他们失望。这是马基雅维里一行自从离开伊莫拉之后吃到的第一顿像样的晚饭。巴托罗缪从佛罗伦萨带来的香蒂葡萄酒品质也很不错。酒足饭饱之下,马基雅维里变得热情洋溢起来。他说了不少下流的笑话,讲了一些淫秽的故事,他三分下流,七分粗俗,讲黄段子的兴致高昂。他让巴托罗缪笑得前仰后合,两肋都笑痛了。所有的人都有些微醺之意。在西尼加利亚发生的事在意大利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众多富于想像力的意大利人用他们各自不同的方式叙述着发生了的事。巴托罗缪非常想从目击者那里听到第一手的事实,马基雅维里在心情大好之下,也十分愿意满足巴托罗缪的愿望。就近来发生的事件他已经写了三到四封信报告给执政团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事件的性质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也因为在他出使期间,至少有一封函件没能送回佛罗伦萨。他对于所发生的各个事件都做了深入的思考,也从接近瓦伦丁诺公爵的人士那里搜集了不少细节,到现在为止,对于那些曾经一度让他困惑的事情,他已经是刨根问底地全搞清楚了。他讲述了一个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当维泰洛佐离开卡斯泰洛城堡前往西尼加利亚时,他召集家人和朋友以便向他们辞行,好像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他委托朋友们照看他的房子和财产,并关照他的侄子们要牢记他们祖先的各种美德。”“如果他知道此行要冒极大的风险,他为什么要离开他的城堡呢?”巴托罗缪问道。“他又如何才能逃避他的命运呢?我们整天想着让别人屈服于我们的意志,我们计划着让事情的发展顺从我们的意愿,我们努力,我们出力,卖命,流汗,但是到头来不过是命运手中的玩物而已。当那些将领被逮捕时,帕格洛·渥西尼开始抱怨公爵两面三刀,维泰洛佐唯一的责备是:“你看你犯了多大的错误。由于你的错误,我和我的朋友们现在陷入了一个如此糟糕的困境。”“他是一个流氓,早就该死了,”巴托罗缪说道。“我卖给他一些马匹,但是他从来没有付过钱。当我向他要钱时,他告诉我到卡斯泰洛城堡去取。我当时就决定认栽了。”“你的选择是明智的。”马基雅维里心里在揣度着,那个又老,又疲,又病的冷酷无情的人,在被逮捕之后,被捆绑在椅子上,和奥利维洛托背靠背地坐在一起,最后被米盖洛托用手掐住喉咙而死,在这整个的过程中,这个家伙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呢?米盖洛托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家伙,他会和你喝上一瓶酒,和你说上一些淫荡的笑话,在吉他上弹奏一些奇怪的西班牙的曲子,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吟唱那些来自西班牙的野性的,悲哀的歌。很难想像他会是那个你所知道的杀人的野兽。当他用自己的双手去了结别人的性命时,他又得到了怎样一种令人恐惧的满足感?当想到日后公爵把这个人利用完了之后,会毫不在乎地像宰杀他那忠实和被信任的助手拉米洛·德·罗尔卡一样解决此人,马基雅维里不禁微笑了。“一个奇怪的人。”他嘟哝着说道。“也许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你在说谁呢?”巴托罗缪开口问道。“当然是说公爵啦。除了他我还能说谁?他用如此天衣无缝的狡诈手段清除了他的敌人,旁人只有惊叹和钦佩的分儿。那些用颜料和画笔的画家们经常吹嘘他们的画作,但是和那些以活人为颜料,计谋和狡诈作为画笔创造出来的艺术品相比,它们又算得了什么呢?公爵是一个行动派,是个急躁冲动的人物,你根本不会想到他会如此小心翼翼地,耐心地将他完美的战略成功地付诸行动。整整有四个月的时间他让他的对手们揣测他的意向;他利用他们的恐惧,利用他们之间的嫉妒和猜忌,他使用诡计迷惑他们,他用虚假的许诺愚弄他们,用层出不穷的手段离间他们,其结果是博洛尼亚的本蒂沃留和佩鲁贾的巴利昂尼抛弃了他们。你看到了结果对巴利昂尼来说是多么地糟糕,而本蒂沃留的结局还在后头,根据自己的需要,公爵一会儿可以是友好和亲切的,而一转身又可以是严厉和带有威胁性的。但不管怎样,在西尼加利亚发生的一切是伪装欺骗手法的杰作,这一事件将因为它计划之缜密,贯彻之完美而流传后世。”巴托罗缪作为一个喜欢说话的人,正要开口,但是马基雅维里还没有讲完他要说的话。“他已经为意大利除去了祸害国家和人民的小暴君,接下去他会做什么?在他之前有另外一些人曾经一度被认为是上帝拣选出来拯救意大利的,但是在各种力量和行动相互作用的历史大潮中都被命运无情地抛弃了。”他突然站起身来。他已经对这个晚宴感到厌烦了,不打算听巴托罗缪那番即将到来的老生常谈。他感谢了他的慷慨招待,在他忠实的皮埃罗的陪同下,回到了客栈。第三十四章第二天,当巴托罗缪处理完了生意上的事之后,他就沿着通向佩鲁贾的路回家去了。稍后马基雅维里带着皮埃罗和另外两个仆人与一班公爵的手下,骑马出城去迎接佛罗伦萨的使节。当这位叫乔科莫·萨尔维亚蒂的大使卸下旅行时的装束,换上一个有身份的佛罗伦萨人所穿的体面的正装之后,马基雅维里带着他到城堡中去向公爵递交国书。马基雅维里归心似箭,但是他在没有向新大使介绍完他所应该认识的人之前还不能随便就走。在公爵的宫廷中没有免费的午餐。马基雅维里要向他的继任人介绍某个人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这个人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酬劳。他必须要告诉新任大使某人的可信程度是多少,另外一个又是如何地不可靠。尽管乔科莫阅读过马基雅维里写给执政团的所有报告,但是还是有许多情况马基雅维里没敢在信里面汇报。因为信件在中途被截留检查的危险一直存在着。于是他不得不用很长的时间来亲自介绍那些新大使必须了解的大量情况。结果是他六天以后才可以踏上回乡的路程。旅途很长,路又不好走,也不是十分安全。为了要在天黑以前尽可能地多赶些路,他决定早点动身。于是他黎明就起了床,没花多少时间就穿好了衣服。用人们从楼上拿来了昨夜就已经打包好了的马褡裢,不一会儿客栈的女主人就出来告诉他一切都已就绪,他可以走了。“皮埃罗和马匹在一起吗?”“没有,大人。”“他在哪儿?”“他出去了。”“出去了?哪里?为什么?讨厌的家伙,难道他不知道我讨厌等人吗?快派一个我的仆人去把他找来,要快。”女店主慌忙去执行他的吩咐,走的时候连门都没有关上。当门再次被推开时,皮埃罗走了进来。看到皮埃罗的样子,马基雅维里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他没有穿上他那平常的寒碜的旅行装束,而是穿着公爵部队所特有的红黄两色的军装。他嘴唇上露出调皮的微笑,但是又有些显得不是十分自信。“我来向你告别,尼科洛大人。我参加了公爵的部队。”“我也没有以为你穿上这身华丽的军装是闹着玩的。”“别生我的气,大人。在过去的三个半月中我跟着你大大地开了一下眼界。我亲眼目睹了一些重大的事件,也和其中一些相关人士有幸说上了话。我身体好,年轻力壮,我不能回佛罗伦萨,在第二厅里舞文弄墨度过我余下的人生。我不是那块料。我要生活。”马基雅维里沉思着注视着他,一丝怀疑的微笑浮现在他那刀锋一般薄的嘴唇上。“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你的想法?”“我猜想你会阻止我去这样做的。”“如果你告诉了我你的想法,我会本着我的职责提醒你一个战士的生活是艰苦的,危险的,并且薪水也是很菲薄。他要冒生命危险,而到头来指挥官获得了荣誉。他要忍饥耐渴,经受一个基层人员所需要经历的各种艰难困苦。要是被敌人抓住,对方会将他剥得衬衣都不会留下。如果受了伤,他会被抛弃,等待死亡。如果他侥幸活了下来,不能再上战场了,那他就只有在大街上讨饭的份儿。他一辈子在粗野,野蛮和无法无天的人们中间厮混,最后彻底败坏了自己的人品,让灵魂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觉得我有义务告诉你,在共和国的政府里,你可以有一个既受人尊敬又安全的职位,在这个岗位上,只要你勤奋,能够按你上级的意图去办事,你就可以挣上一份足以养家活口的薪水。经过许多年忠实的服务之后,如果你是机灵的,有那么一点闯劲,并且非常幸运的话,你会获得提拔,前提是某个有影响力的人物的内弟或太太一方某个侄子碰巧并不想要那个给了你的职位。但是在尽了我的努力向你指出这些之后,我也不会再做其他什么事来阻止你想要做的事情。”皮埃罗宽慰地笑了。尽管他给马基雅维里当差,又很崇拜他,但是他并不害怕马基雅维里。“这么说,你不生我的气了?”“一点都不,我亲爱的孩子。你为我服务得很好,我认为你诚实,忠诚和精力充沛。命运垂青于公爵,你去追随他我一点也不会责怪你。”“这么说,你会在我母亲和比亚乔舅舅那里为我解释和辩护,免去他们的担心了?”“你母亲会伤心的。她会认为我把你引入了歧途,并且会因此责怪我。但是比亚乔是个头脑清楚的人,他会尽量安慰你母亲的。我亲爱的孩子,我必须动身了。”他将皮埃罗揽到怀里,在他的两颊上各亲了一口。但是在亲吻的同时,他注意到了皮埃罗正穿着的衬衣。他一把揪出了那装饰着华美刺绣的领子。“你从哪里得到这件衬衣的?”皮埃罗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尼娜送给我的。”“尼娜?”“奥莱莉娅夫人的女仆。”马基雅维里认出衬衫的料子就是他从佛罗伦萨带给巴托罗缪的那块。他皱着眉头注视着那精美的针线活。然后他盯住了皮埃罗的眼睛。男孩的额头上渗出了一片汗珠子。“奥莱莉娅夫人在为巴托罗缪大人做完衣服之后还剩下一些多余的面料,于是她就将这些剩余的面料给了尼娜。”“这么说,这些精美的刺绣是尼娜绣上去的?”“是的。”这是一个笨拙的谎言。“她给了你几件衬衣?”“只有两件。想多做也没有更多的料子了。”“这很不错。这样的话,当其中一件在换洗的时候,你还有另外一件可穿。你是一个幸运的年轻人。当我和女人们睡觉时她们从来不给我礼物。她们指望着我给她们礼物。”“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履行你的嘱咐,”皮埃罗说道,脸上带着一副旨在让对方消除疑惑的笑容。“是你鼓励我追求尼娜的。”马基雅维里心里很清楚,奥莱莉娅即使在睡梦中也不会送几码价格昂贵的面料给自己的女仆。他也清楚女仆也绝对没有可能绣出那样精美的图案。卡特琳娜夫人曾亲自告诉他,只有奥莱莉娅才能做出那样精巧的针线活。衬衣肯定是奥莱莉娅送给皮埃罗的。但是这又是为了什么呢?因为他是她丈夫的远房表弟?不可能。事情的真相,那个令人难以面对的真相,正赤裸裸地呈现在他的眼前。在那个计划中要幽会的夜晚,当马基雅维里被公爵召去会谈时,和皮埃罗一起欢度春宵的不是那个女仆,而是女仆的女主人。巴托罗缪的妻子要生儿子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圣·维塔里奇迹般的干预,而是极其自然地借助于这个当下就站在他面前的年轻人。这就很好地解释了,卡特琳娜为什么会用一些可笑的理由来拒绝再一次安排他与奥莱莉娅幽会,以及为什么奥莱莉娅后来一直避免和他再有联系。马基雅维里一下子心中充满了愤怒,但又不便发作。他们把他彻底给愚弄了,这两个弃妇和他一直友善对待的小伙子!他退后了一步,仔细地打量眼前这个年轻人。马基雅维里从来没有重视过肌肉型的男性美。相对于令人愉快的风度,轻松的交谈和那种让他征服所中意的女人的无所顾忌的手段,这种肌肉型的男性美在他看来并不重要。尽管他认识到皮埃罗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但他从来都没有费心去好好地观察他。他现在用一副恼怒的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小伙子。他身材颀长,长得很匀称,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紧致的腰身和美观的腿。一身军装让他看上去更加英武。他长着一头褐色的鬈发,像一顶紧扣在脑袋上的帽子。浓眉之下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橄榄色的皮肤像女孩子的一样光滑和无瑕,一只小而直的鼻子,一副红而性感的嘴唇和紧贴着头颅的两只耳朵。他的表情是大胆的,坦率的,单纯的和迷人的。“是的,”马基雅维里心里想道。“他确实具备吸引一个愚蠢女人的美貌。我过去一直没能注意到这一点。否则的话我会对此加以提防的。”他诅咒自己一路以来的愚蠢。但是他又怎么会预料到奥莱莉娅竟然会打起皮埃罗的主意?虽然皮埃罗是他丈夫的表弟,但也不过是一个刚刚从学校里出来,为主人跑腿办事的书童呀。马基雅维里用他跑跑龙套,在主人的召唤下鞍前马后地伺候,之所以他对皮埃罗有一点现在让他后悔的溺爱,也是因为他是比亚乔的外甥。皮埃罗不是不聪明,但是他没有那种经历过大场面后学到的优雅。在一群更高明的人物在场时,因为常常无话可说,所以大部分时间皮埃罗也只是默不出声。马基雅维里很清楚自己对女人很有一套,当他要表现出迷人的风采时,他永远能够吸引对方,他同时也认为没有其他任何人可以在对女人献殷勤这件事的艺术和技巧上胜过他。皮埃罗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哪个头脑正常的人会想到奥莱莉娅会垂青于这个年轻人,而置一位已经拜倒在她脚下的杰出人物,一位见过世面、谈吐风雅的绅士于不顾呢?这也太反常了吧!皮埃罗从容地经受住了主人长时间的审视。他已经从先前尴尬的状态中摆脱了出来。态度中带了几分审慎的味道,显示出他提高了自己的警觉。“我挺走运。”他平淡地谈道,但是看上去他乐意将好运看成是他应该得到的。“洛德维柯·阿尔维西伯爵的书童在来西尼加利亚的路上病了,不得不被送回罗马。伯爵大人让我填补了这个空缺。”这个洛德维柯伯爵,是瓦伦丁诺公爵的一位亲信,是一位来自罗马的绅士,在公爵手下当一名枪骑兵首领。“你是怎么办成这件事的?”“巴托罗缪大人向公爵的司库谈起了我,司库大人替我安排了这件事。”马基雅维里微微地扬了一下自己的眉毛。这个男孩不光睡了巴托罗缪的老婆,而且还利用他本人为自己谋得了一份炙手可热的差事,服侍的主人又是公爵的亲信之一。如果他本人和这些事没有瓜葛的话,他也许会觉得上述的情形非常好笑。“命运垂青于那些无所畏惧的人和青年。”他说道。“你将来前途无量。但是让我来给你一些忠告。注意要像我那样避免给自己招来具备小聪明的名声,因为一旦你有了那样的名声,没有人会认为你是个理智的人。注意别人的情绪,进而去调整适应他们。当他们开心的时候跟着他们一起大笑,在他们严肃的时候也能够拉长面孔。不要对愚人谈理智,也不要对理智的人说愚蠢的话,否则就是不可理喻的。注意礼貌,它成本极小但收益却极大。要做一个有用的人,但是如果你还懂得如何显示自己是如何地有用的话,那将会是加倍地有用;如果你不能取悦于别人,那么即使你能取悦于你自己,那也是毫无用处的,并且记住,相对于鼓励别人实践美德,照顾别人人性方面的弱点更加能够取悦于别人。千万不要与某个朋友过分亲热,以免这个人一旦翻脸成仇时可以伤害到你,也不要把事情做绝,导致一个敌人再也不可能成为你的朋友。注意谨言慎行,你永远可以再多说一句话,但将无法收回一句话。真相是一个人可以挥舞的最危险的武器,所以使用这件武器时要格外小心。几年以来我从未说出我确信的话语,也从来没有相信过我说出的话语。如果碰巧有天我说出了事实的真相,我也会将它隐藏在众多的谎言中,让别人难觅踪迹。”当马基雅维里随口说出这一大堆老生常谈时,他的思维却集中在一些更重要的事情上,所以他根本就信口说去,完全没在意自己说了些什么。他明白,一个公众人物可以或腐败,或无能,或残酷,或复仇成性,或摇摆不定,或自私自利,或软弱,或愚蠢,但是却仍然可

                      尔,后来证实就是他,因为他是来缴还贷款的最后一笔款项的。迪克想着让普尔先等一会儿,自己驱车去追斯维蒂,但他还是关掉了汽车引擎。他的职员和秘书朱利要到十点才上班。一座庄重的好镇子的银行是不该有不按时开门的情况的。安娜·弗拉德说:“瞧,看看他吧。”她眼瞅着迪克的轿车围着大炉灶转了一圈,然后又慢慢地驶过她的店铺。“他干吗要这样徘徊呢?”理查德·米斯纳从柴灶上抬头望去。“他只是在察看,”说着他便转身回去添柴火,“他有权利嘛,是吧?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他的镇子,你说呢?是他和斯图亚特的吧?”“我不这么看。他们可以表现得像是拥有这座镇子,但并不是这样。”米斯纳喜欢把柴火码得密而有序,现在他正这样做着。“是啊,他们建了这座镇子,对吧?”“你跟谁谈过?”安娜离开窗户,走到后面通往她住处的楼梯口,在那儿往楼梯井下倒掉了一盘肉渣和麦片。那只猫出于母性变得紧张起来,用警告的目光紧盯着她。“十五家共建了这座镇子。十五家,不是两家。其中一家是我父亲,另一家是我叔叔——”“你明白我的意思。”米斯纳打断了她的话。安娜看向暗处,想看清盒子里放的垃圾。“我不明白。”“钱,”米斯纳说,“摩根家有钱。我琢磨着应该说他们资助了这座镇子——倒不是建了它。”那只猫被人盯着时是不吃东西的,所以安娜白了它一眼,便转过身来面对着米斯纳。“你在这一点上又错了。大家凑的钱。开银行就是凑钱的路子。各家买下银行的股份,你知道吗,而不是只把钱存进去。有钱是随时都可以花光的。用买股的办法,他们的钱倒能存下来。”米斯纳点点头,擦净了手。他不想再争什么。安娜拒绝理解投资和合营的区别,就像她拒不相信柴灶比起她小小的电热器能供暖更多一样。“摩根家的人脑瓜儿灵,如此而已,”她说,“从早在黑文时他们父亲开银行开始。我的爷爷埃布尔·弗拉德就是他的合伙人。大家都叫他老爹,可他的真名叫——”“我知道,我知道。列克特。列克特·摩根,也叫老爹。是撒迦利亚·摩根的儿子,撒迦利亚在教徒中被叫作老爷爷。”随后他引用了鲁比居民爱背的一句歌谣,“‘列克特的银行失败了,但他却没有。’”“这倒是真的。银行在四十年代初被迫关门,但并没有倒闭。我是说他们还有足够的钱,所以我们能够重新开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没法老老实实地说那不管用。人们在这儿发了家。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靠贷款发的家,安娜。那不是一码事。”“是吗?”“要是没有了贷款会怎么样呢?”“不可能没有。是我们欠银行的,不是银行欠我们的。”“噢,安娜。你没弄通,是吧?你不明白。”她欣赏他的长相,即使在他驳倒她喜欢的人的时候依旧欣赏。以斯图亚特为例吧,他好像看不起人,可正是他教会了她蝎子怕人的那一课。一九五四年的时候,安娜才四岁,坐在她父亲店铺的新门廊上——当时人人都在建造着什么,而一群男人,包括斯图亚特在内,正在帮助爱斯·弗拉德做货架。他们都在屋里,中午吃完快餐后正在休息,这时安娜逗弄着台阶上的蚂蚁:在它们前进的道路上摆上障碍物,看着它们爬过叶子的边缘,仿佛那座全新的绿山是它们行程中难以避免的一段路。突然间一只蝎子在她的赤脚边冒出来,她吓得瞪大眼睛跑进了店里。男人们停止了谈话,琢磨着这小孩怎么会跑进来。斯图亚特把她抱起来,问她“是什么东西招惹你了,漂亮的小姑娘”,让她不再害怕。安娜紧紧搂着他,这时他解释说,蝎子翘起尾巴是因为它也怕她,和她怕它是一样的。在底特律的时候,她看到娃娃脸的警察摆弄枪支,就想起了蝎子的硬尾巴。有一次,她问过斯图亚特当双胞胎兄弟是一种什么感觉。“不好说,”他回答道,“因为我从来不是一胞胎。不过我猜可能感觉上更完整吧。”“就像你从来不感到孤独吗?”安娜问。“嗯,是吧。是那样吧。不过更像是……优越感吧。”爱斯去世后,她回到了鲁比,打算卖掉店铺、住房、汽车和一切,然后回底特律去,这时米斯纳开着那辆破旧的福特车独自进了镇子。他是卡尔瓦里山的新牧师。安娜在木柜台上抱着双臂。“我拥有这家店铺。我爸死了——这儿成了我的。不出租。不抵押。只交税和镇上的管理费。我买进,我卖出,毛利是我的。”“你算走运呢。农场怎么样呢?假如庄稼歉收了,就算是连续两年吧。桑兹老太太或内森·杜波列斯就得提走他们的股份吗?凭股份贷款吗?把股份卖给银行吗?还是怎么着?”“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可我当然知道,他们失去股份的话,银行是没有获利的。所以就得给他们钱去买种子、肥料,诸如此类。”“你的意思是借给他们钱?”“你让我头疼了。你待过的地方可能是这样。鲁比可不一样。”“但愿如此吧。”“事实如此。酿成任何问题的肯定不是钱。”“好吧,那又是什么呢?”“难以预料,可我不喜欢迪克察看大炉灶时的脸色。他在上帝给我们的每一天里都要察看,更像是追踪而不是察看。他们不过是些孩子嘛。”“画的那个拳头吓着了许多人。”“为什么?只是一幅画嘛!你们把这想成有人烧了一座十字架!”她心烦地动手擦拭东西——罐子,盒子的前脸儿,放苏打汽水的冰箱。“他应该找家长谈谈,而不该追踪那些孩子,就像他是司法官似的。孩子们需要的比这儿有的要多。”米斯纳再赞同不过了。自从马丁·路德·金遇害以来,新的法规得到认可,法律也介入了,但大多是点缀:雕像,街道名称,演讲。就像什么值钱的东西被当掉了,当票却不见了。这正是迪斯特里、罗伊、小摩斯和其他年轻人所追寻的。也许画拳头的那个人也在追寻它。无论如何,要是他们找不到那张当票,就可能冲进当铺。问题在于,是谁最先当掉的和为什么要当掉。“你告诉我这就是你离开的原因——无事可做——可你一直没说你为什么回来。”安娜不想解释这一切,就在他已经知道的事情上加以发挥。“是啊,是这么回事。我觉得我能在北方做点事情,一些实实在在的不会让我伤心的事情。可是就这些了,我不知道—谈话,四处奔波。我的脑子都乱了。不过我一点都不后悔出去—哪怕没什么结果。”“嗯,我很高兴没有结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抚摸着她的手。安娜也摸着他的手。“我在担心——”她说,“比莉·狄利亚。我们得出点主意,理查德。不能只限于歌咏比赛、《圣经》课、给大棵蔬菜系缎带,还有婴儿洗礼……”“她怎么了?”“走掉了。至少我这样想。没人见到她。”“她妈怎么说呢?”安娜耸了耸肩。“跟帕特难以交谈。凯特问她比莉·狄利亚的事——在唱诗班的练习课上没见到她。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吗?她对凯特的问题答非所问。”安娜模仿着帕特·贝斯特轻描淡写的声音,“‘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她和凯特可是也很亲近的。”“你觉得她在惹祸吗?她不可能一下子消失了却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我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和罗杰谈谈嘛。他该知道的。他是她的外祖父。”“你去问他吧。不该我去。”“嘿,罗杰到底是怎么了?我到这里有三年了,差不多吧,可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他冷冰冰的。是因为他的殡仪馆生意吗?”“大概是吧。还有,嗯,他‘有所准备’,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自己的老婆。”“噢。”“这是让人有想法的事,对吧?”“对。”他们沉默了片刻,想着这件事。随后安娜绕过柜台,站到窗前。“你知道吗,你预测天气准极了。这是我第三次不信你的话,结果证明是我错了。”米斯纳站到了她身边。只是摸了摸玻璃窗,他们就能觉察到温度已经急剧下降到摄氏零下七八度了。“去把火点着吧。”她笑着说。她的错误如果证明她所尊崇的这个男人是正确的,她还是很高兴。教会中有些妇女很反感他对她显而易见的兴趣——只对她而不对别人。而帕特·贝斯特却老练地掩饰着自己对他的兴趣。但安娜认为其中另有深意,不会仅仅限于她们为这个英俊、聪慧的男人和她们各自女儿或侄女可能安排的计划。她确定无疑地认为,那种反感大多因为她那不顺直的头发。老天,她从底特律回来时被迫进行的那些谈话啊。奇怪的、愚蠢的、侵犯式的探询。她觉得她们仿佛在讨论她的阴毛、腋毛。即使她一丝不挂地走在街上,她们要评论的仍然只是她的头发。这个话题比米努斯从弗吉尼亚带回来的妓女招来了更多的热情,引来了更多的意见,招致了更多的气愤。她最终可能会把头发再拉直——那不是一种永久性的变更或声明——如果不是头发让她在被诸多别的事情搅得昏头昏脑的日子里清醒了许多。她当即分辨出了谁是朋友,谁不是朋友;辨别出了教养好的和教养差的,有威胁的和受到威胁的种种人。对她的新发型,多薇·摩根喜欢;帕特·贝斯特憎恨;迪克和斯图亚特摇着头;凯特·戈莱特利喜爱,还帮她固定发型;普立安牧师为此作了整整一场布道;K.D.嘲笑了一番;多数年轻人,除去阿涅特,则大加赞赏。如同盖革计数器一般,她的头发注了册,她相信,其特征便是平静或极度喧闹,能导致严重的混乱。柴火燃着后气味奇妙,吸引了那只母猫。它在炉后弓起了身体,不过目光仍然保持着对食肉者——人类或别的动物——的警觉。“我来煮点咖啡吧。”安娜说着,瞥了一眼圣救世主教堂上方的云朵,“天可能要阴了。”爱斯·弗拉德的信念属于那种坚定不移的类型,因此他建店的时候强调耐久。砂岩为料。比一些教堂还要坚实。楼上是家居的四个房间,楼下是一间宽敞的仓库、一间小卧室和一个高达十五英尺的售货区,售货区里塞满了架子、箱子、盒子和抽屉。窗户是普通住宅式的——他不愿意或不需要显摆;没有纯属浪费的能“向里看”的大玻璃窗。对他来说,是要让人们到里面看他都有些什么。他的货品不多,但备货很充足。在他去世之前,他见到了他的店铺从鲁比的必需品供应点变成了一桩由对某些货品的热衷来支撑的买卖,尽管他们因他货品的价格迟疑不前,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着卡车到丹比去买更便宜(和更好)的东西。安娜改变了这一切。如今的爱斯杂货店虽然在存货的规模上有所欠缺,但品种的多样化和风格化却取得了进展。在冷天她免费供应咖啡,热天则白送冰茶。她在店外摆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为老人和从农场驱车赶来并想稍事歇息的人提供服务。由于这年月成年人不怎么光顾与她店铺为邻的大炉灶——除非有特殊事件——她迎合了喜欢聚在那里的年轻人的口味。她把自制的馅饼和糖果与在丹比选来的货品共同出售。她备有三种苏打汽水而不是一种。有时候她还卖女修道院种的“黑如八层石”胡椒。她照她父亲的做法把猪头肉冻和本地产的黄油及腌肉一起存在冰箱里。但罐头食品、干青豆、咖啡、白糖、糖浆、苏打粉、面粉、食盐、番茄酱、纸制品,凡是人们不愿在家中自制的东西,则占据了爱斯·弗拉德用来放布匹、工作鞋、工具、煤油的位置。如今,萨金特食品和种子店出售鞋、工具、煤油,而哈珀药房经销针线、常备药、处方药、卫生纸巾、文具和烟草。只是“蓝孩”除外。斯图亚特一直靠爱斯进这种牌子,而且不想改变他的习惯。在安娜的手里,爱斯杂货店以多品种、舒适性和灵活性而兴旺。因为她让米努斯每逢周六在后室中理发,偶尔还卖玫瑰。因为她在楼下有个清爽的卫生间,随意一用的人觉得离开之前总该当个顾客。农妇们从教堂出来后要进店买点薄荷糖,男人们要买几袋葡萄干。他们无一例外地还要从货架上再挑点小物件。理查德点燃了炉火,这让他感到一种满足,脸上便露出笑靥。但她不可能给一个牧师当妻子。绝不可能。她能吗?是啊,他并没有要求她做妻子——那就在炉子散发的温暖中,看着他的后颈,与那些不露面的猫待在一起,自得其乐吧。不久,一辆客货两用轿车开过来,停在离店门很近的地方,米斯纳和安娜两人都能从车中婴儿的蓝眼睛看出他发烧了。那位母亲抱着孩子,让孩子靠着她的肩头,同时用手理着他的黄发。开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身城里人打扮,他下车推开了安娜的店门。“你们好啊。”他笑容满面地说。“好着哪,你呢?”“我似乎迷路了。一直在找西一八号路,都找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看着米斯纳,抱歉地笑了笑,因为他打破了男人从来不问路的规矩,“太太让我停车,说是她找到了。”“要沿着你来的路再回去一段,”米斯纳说着,看了一眼那块阿肯色州的车牌,“不过我能告诉你怎么找到那里。”“感激不尽,感激不尽。”那个男人说道,“这一带没有医生吧,有吗?”“这个地区没有。你得到丹比去找。”“孩子怎么了?”安娜问道。“有点呕吐,还发烧。我们准备得相当充分,可是谁会为了这样一小段熟路装上阿司匹林或咳嗽药呢?总是没法想那么周全,是吧?天哪。”“你们的小孩咳嗽?我不认为你需要咳嗽药。”安娜瞥了一眼窗外,“叫你太太进来,躲躲外边的寒气吧。”“药房会有阿司匹林的。”米斯纳说。“我没看见药房。在哪里?”“你已经错过了,不过那儿看着不像药房——倒像是普通住家。”“那我怎么才能找到呢?这里的民居似乎没有门牌。”“告诉我你们想要的所有东西,我去给你们弄来。然后让你太太带着孩子进屋来。”米斯纳伸手去拿他的外衣。“只要些阿司匹林和咳嗽药。感激不尽。我去叫我太太。”门一敞开,一股风吹进来,晃得咖啡杯直响。那人回到汽车里。米斯纳开着他那辆破福特走了。安娜想到要烤些肉桂面包,南瓜面包在这季节有点过时。要是她有只熟透的香蕉就好了——那婴儿看着像便秘。把香蕉捣碎,再掺些苹果酱就成了。那男人摇着头回来了。“我不熄火就成了。她说她可以待在车里。”安娜点点头。“你们还要走远路吗?”“拉博克。呃,咖啡热吗?”“热的。你要什么样的?”“不加奶,只加糖。”他刚喝了两口,两用车的喇叭就响了起来。“狗屎。请原谅。”他说。他再次回来时,买下了甘草、花生酱、饼干和三瓶皇冠饮料,拿出去给了他太太,随后又返回来喝完他的咖啡。他不言不语地啜饮着,安娜捅了捅炉火。“你最好在西一八号路加满油。暴风雪就要来了。”他哈哈笑了。“暴风雪?在得克萨斯州的拉博克会有暴风雪?”“你还没到得克萨斯呢。”安娜说。他朝窗户望去,看到两个身影走来。米斯纳用肩部顶开门,斯图亚特紧随其后。“你可以走了。”米斯纳说,递过去药瓶。那人接过药瓶,奔出去上车。米斯纳跟在后面给他指路。“这都是谁啊?”斯图亚特问道。“不过是些迷路的人。”安娜递给他一听三十二盎司装的蓝孩。“迷路的老乡还是迷路的白人?”“噢,斯图亚特,算了。”“差别很大,安娜姑娘。很大。对吧,牧师?”米斯纳刚刚迈进门。“他们和大家一样迷了路。”安娜说。“天生就迷路。占有了世界,照旧迷路。对吧,牧师?”“你自相矛盾了。”安娜笑着说。“上帝只拥有一个民族,斯图亚特。你明知道这个。”米斯纳搓着两手,随后又向手上呵气。“牧师,”斯图亚特说,“我听你说过,事情出于无知,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什么事情基于无知。”米斯纳微笑着正要回答,那男人又进了门,给了米斯纳药钱。“暴风雪就要来了。”斯图亚特看着那人单薄的衣服和鞋子,“你大概是想开车去什么地方。一八号路上有加油站。我要是你,就不会再往远处去了。”“我会找准的。”那人合上钱包,“我会在一八号路上加油的,不过我们今天就会穿过州界。谢谢你们。你们都帮了大忙,感激不尽。”“他们从来不听人劝说。”斯图亚特看着两用车开远了,说道。他本人在一九五八就在这儿赶上了所有的牲口都冻僵的事,他从星期三起就抽水,钉钉子

                      ;我俩似乎都有些不敢相信,这一天真的来临了。“我的感觉好复杂,”卡伦说,“感觉很好,但也很糟。我知道我真的不再需要接受治疗……可是,你已经像我的家人一样了。”“感觉像失去一个朋友吗?”我问。“不对,不是朋友,真的。我们的关系一直是单向的,为此我总觉得很遗憾。”“我知道。为了让治疗能持续下去,治疗关系必须有所限制。我知道这很令人失望,可是这样的关系却能带领我们来到这一刻;有幸见到你成为今天的模样,我觉得很开心。”“谢谢你,”卡伦微微脸红。“我不曾越过我们之间的界线。我一直都能理解你的想法,也能感觉到你容许我依赖你的程度。然而,在我心里,我真的很惊讶我们能撑过来。见到你,贝尔医生,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卡伦眼眶微润,“每次你说我可以打电话给你,我都把这句话当作安全毯——它让我安心,支持我继续走下去,撑过每个礼拜、每一年。有好几次,你的话都把我从自杀边缘拉回来。”“我也很高兴能这样照顾你,关心你。”我觉得好像应该再多说点什么,但我有太多感觉是言语无法形容的。“我能写电子邮件给你吗?假如我有事想告诉你。”“当然可以。如果有需要,你也可以打电话给我,不管什么时候都行。我觉得我们俩都很难轻易放手。”“贝尔医生,你是我真正的父亲。我不曾有过父亲,直到我遇见你。”“我觉得我好像帮着抚养你长大。对迈尔斯、克莱尔、西德尼还有其他人来说,我确实像个爸爸。”我们静静坐了一会儿。我想起前晚做了一场梦,梦见卡伦。我该告诉她吗?我想告诉她,况且眼前已没有时间衡量应该或不应该,于是我决定直接说了。“昨晚我梦到你。”卡伦从沉思中醒来,抬头对我微笑。“我梦见今天早上我有别的约会,时间正巧是我跟你约好的诊疗时间;于是我立刻取消我自己的约会,好遵守这个更重要的约定,跟你的约定。我想我一直都是这样——把自己放在一边,尽力照顾你。我没办法不这么做。”“我常纳闷你是如何办到的——你从来不让我失望。我不曾有过这么美好、这么棒的人际关系。”“你会好好的吧?等你离开这儿以后。”“我的朋友,简,已经准备好咖啡、比萨和面纸等着我了。我的朋友完全不觉得我不正常,他们都很支持我。认识你之后,我知道要怎么选朋友了。”我们并肩走向门口。我猜卡伦是否会在离别时拥抱我;我帮她开门,站在门口。卡伦转身朝向门,回过头迅速瞥了我一眼,然后从我面前走过,越过门槛。“怎么,不抱一下啊?”我说。她转过身,神情惊讶。“现在可以啦?”她近乎斥责地说。“嗯。”卡伦走向我,我们伸手拥住彼此。我可以感觉她紧紧地、牢牢地抱住我——我也一样。很久之后,我放开她;她抬头看着我,眼里尽是深深的爱与感谢。[1]原文Abandonhopeallyewhoenterhere,中文为余光中先生译文。——译者卡伦的话每当我想起这些年来接受贝尔医生治疗,和他一起努力治疗我的时光,总不禁热泪盈眶。我一再重读这本书,他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令我感动得无以复加。最重要的是:经过这趟旅程,我终于得以重生。没有他,我绝不可能走到这一步。《17个分身》精确描述了我的经历和我曾受过的折磨;而贝尔医生对“分身”的描写,完完全全就是我记忆中他们的样子。我的分身们比我还早开始信任他。我常常发现自己孤单、焦虑地坐在贝尔医生的候诊室,想不透自己是怎么到这儿来的。我只能接受我已经到了的事实。然而,当贝尔医生开门的那一刹那,我就觉得很有安全感。在我一生中,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不厌其烦、不带批评地听我说话。这18年来,我从他身上学到信任、尊重、尊严、正直、重承诺、信心、同情,还有爱。事实上,《17个分身》也是一则爱的故事。我这一生受了这么多、这么严重的伤害,我不知道如何爱自己,也没有爱人的能力。身为女人和母亲,这一点实在令人无法忍受。无论真实也好,幻想也罢,贝尔医生耐心、宽容、无条件的关怀让我有了被接受的感觉,还有,被爱的感觉。借由这本书,我想告诉读者:请你们睁大眼睛,仔细看着你们的孩子,还有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请注意孩子是否有些疏离,感觉心不在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鼓起勇气问个清楚,要求他们回答。当孩子们受到伤害——就像过去的我一样——他们再也不会活在真实的世界里。孩子会转向他们所知唯一安全的地方——自己的内心世界。身为经常遭受恐惧胁迫的孩子,我常常顺应他们的需求,不知不觉保护了虐待我的人。为了生存,我只好表现顺从。希望我的遭遇——知道自己受虐却求助无门——再也不会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我祈祷所有的孩子都不会像我一样,受恐惧威胁而隐瞒真相。卡伦·奥弗希尔作者的话治疗卡伦初期——在我逐渐意识到她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人”时——我猜我可能即将目睹一出了不起的人性剧集。当收到克莱尔的信,也确定困扰卡伦的问题的本质之后,我开始逐次整理详细的诊疗记录。虽然不确定该怎么使用,或用不用得上这些笔记,我至少该尽力为卡伦留下详尽确实的诊疗记录。在诊断与思索如何让她再度完整的过程中,我翻阅超过20本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D)的专业书籍,数百篇文章及参考摘要。自始至终,我尽可能支持她,不去影响她可能透露的信息。前后18年的治疗期间,我总计写了622页病程记录,收集44份画作、49件手工艺品(来自17个人格的礼物或与他们相关的对象)、12盒录音带和两盒录像带。另外,我还收到卡伦的275封电子邮件、60张贺卡,还有5000页左右的日记与信件。本书是上述资料的精华版,而其中各篇章皆是根据卡伦的治疗记录写成的。对我来说,撰写本书最困难的部分在于决定舍弃哪些材料,不把它们放进书里。卡伦完成多重人格障碍的治疗后,我认为她应该有能力做知情同意的决定,因此我征询她的意愿,问她是否愿意将她的故事公之于世。卡伦立刻响应我的想法。她希望借由分享她的个人遭遇,让世人更了解受虐儿童的痛苦,以及注意儿童受虐的情况。若有任何受虐儿童能因本书得救,脱离痛苦童年,卡伦认为她的分享就值得了。撰写《17个分身》的6年岁月中,卡伦是我最重要、最珍贵的助手。她事无巨细逐一检查我描述事件的精确度,并且提供超过80页的勘误、批注或详细资料,尽可能真实还原她曾与我分享的故事。为了保护卡伦及书中所有人物的隐私,我全部使用假名,相关人物的特征性格及部分地名也一并改写。至于少数几个卡伦并未涉及或出现的场景,则是根据卡伦经年累月的印象写成的。举例来说,卡伦父亲在工厂威胁哈里就范的场景经常反复出现在卡伦的记忆中,显然是他想强调自己拥有驾驭他人、胁迫他人顺应其意的能力。为了控制篇幅,卡伦的手稿已酌量删节,多年诊疗过程亦浓缩摘要,但无论是卡伦的个人经历或精神治疗记录皆无加油添醋或窜改之情节。由于各方的协助与指导,我们才能将这几年来的艰苦历程化为您手中的这本书。我的出版经纪人卡罗勒·比德尼克独具慧眼,她一看就知道卡伦的故事绝非泛泛之作,这是她的天赋;她更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安排本书出版与销售。詹尼·迈耶与惠特尼·李则是卡罗勒团队的重要成员,他们携手将《17个分身》成功介绍给更多读者大众。里克·霍根是一流的专业编辑,他细心整理我的文稿,引领众人走过如迷宫般繁复的出版程序。而通过朱利安·帕维亚的协助,我知道如何在不影响主题完整的前提下,将故事叙述得更加动人心弦。此外,李民律师及出版社公关彭尼·西蒙也对本书的出版贡献良多。我要谢谢洛里·安德鲁,他让我明白何谓作家的自觉。我也要向马克·罗辛及卡洛琳·平卡斯致意,感谢他们在我写作初期给予我编辑方面的协助。我在西北大学参加非虚构小说进修硕士课程期间,感谢布里安·布尔德瑞与苏珊·哈里斯给予我最杰出的专业协助,并持续鼓励我。最后,我一定要谢谢卡伦。没有她的勇气与协助,我绝不可能完成这本书。我们的旅程仍在进行中,过去因治疗建立的关系已转为更亲密、互敬互重的友谊。卡伦和我共度的时光已彻底改变我俩的人生。这份荣耀——治疗的成果和本书的诞生——是我俩共同的成就。理查德·贝尔医生

                      叶挺、张治中、傅作义、蒋光鼐、陈诚、白崇禧、刘文辉、陈铭枢、邓演达……全部毕业于此。而且第二任校长蒋百里也很有本事。这个来自浙江海宁的金庸老乡有两项伟大的成就:一是后来想出了一个打击日本的好创意——持久战;二是挑了一个好女婿,把三女儿蒋英嫁给了一个叫做钱学森的年轻人。至于钱学森的厉害,现在的中国人大都知晓,就不赘言。两年后,六镇大体编练完成。因为袁世凯此时身兼北洋大臣一职,所以他练出来的六镇精兵世称“北洋六镇”。北洋六镇,除第一镇因是旗兵袁世凯不能完全控制外,其余五镇都是他一手带出的嫡系部队,中下层军官全是他的人,各镇的主要将领也几乎都是由袁世凯一手选定,比如段祺瑞、王士珍、冯国璋都是一镇统制,总之,个个都是天津小站出身。由于袁世凯高超的练兵水准,也由于直隶位置的特殊性,北洋六镇一直被朝廷当成拱卫首都的中央军,因此在待遇和装备上都要优于其他地方的新军,这就是为什么袁世凯能靠北洋六镇新军纵横天下的原因。除了袁世凯,湖北张之洞的新军也练得不错,他练成了一镇(师)和一协(加强旅),共一万六千人左右。至于全国其他地方号称已练成新军十六镇和十六个混成协(一说为十四个镇、十八个混成协),真假后面再说。稍稍透个底:结果比较讽刺,当得中国近代史上第一讽刺。第十二章东方慢车谋杀案

                      清国要立宪

                      眼看清朝国力渐长,俄国和日本人渐渐紧张起来,入侵清国的动作得再快些才行!于是,1904年,黑熊与鬣狗打了起来。《辛丑条约》签订后,俄国人和日本人并没有遵守承诺,仍然在中国东北和朝鲜驻扎了大量军队。目的不言自明,都想把这一大块土地扒拉到自己怀里。但这两个国家怎么突然撕破了脸?有三个理由:理由之一,也是最最根本的原因,为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尽快蚕食中国。一山不容二虎,两国势不两立!理由之二,日本受不了俄国的压迫。甲午战争后,俄国先是逼着日本把辽东半岛还给中国,后来又强迫日本承认俄国在朝鲜与它享有同等地位,把日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朝鲜分走了一半。理由之三,沙皇要报仇。十四年前,那会儿还是皇太子的沙皇在访问日本时被日本刺客打了一枪,此仇一定要报!俄国陆军总司令库罗帕特金首先发起挑衅:不堪一击的日本猴子,你们的陆军太幼稚,甚至追上我们欧洲最差的陆军也还要一百年!没等库罗帕特金飙完大话,日本人率先动手了。于是,君主立宪的日本与君主专制的俄国,在中国东北的土地上打了一个大仗,史称“日俄战争”。这一次,慈禧宣布中立。也就是说中国只提供比赛场地、提供土人谍探。中国终于当了一回东道主,终于过了一把中立国的瘾。只是苦了东北人民!一年多后,仗打完了。简单汇报一下战况。兵力对比:日军三十万人,俄军五十万。伤亡:日军伤亡约十一万人。俄军伤亡约二十万人,被俘约八万人。结果:俄国战败,日本由此在中国东北和朝鲜一带获得统治地位。俄国不但被逼承诺以后在这两个地方见着日本老大就绕道走,还被迫把打劫清朝得来的库叶岛南部割让给日本。这个结果对于一向看不起黄种人的俄国人来说,实乃奇耻大辱!从此,俄国人下定决心,终有一天要找日本人报仇雪恨找回场子。没想到四十年后,俄国人还真在日本人身上成功复仇。此事后文会讲。战斗的结果让朝野上下都感到很惊奇。平均身高一米八的俄军打不过一米六的日军!日本一个蕞尔小岛国居然击败了庞然大物般的沙俄帝国!再联想到十年前的中日甲午之战,朝野上下这次倒是难得意见一致,都认为致使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日本的君主立宪优于俄国的君主专制,是宪政改革令日本一跃成为一流强国!君主立宪这个词有点太抽象了,打个粗浅的比方帮助理解吧。如果把国家看成一家公司,那么公司的所有权属于皇帝或国王,也就是说皇帝是董事长,而且是世袭罔替的董事长。但是公司的经营权属于一个叫内阁的机构,内阁的头头也就是内阁总理(内阁首相)堪称执行总裁。但董事长和执行总裁总有发生矛盾的时候,这时候怎么办?他们到一个地方吵架协商,这个地方就叫国会或议会。大家各自代表一方利益,争吵得很激烈,甚至有时候到了不顾公司大局的程度,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还好,可以制定一个公司章程来规范各种角色的行为,这个玩意儿就叫宪法,不过为了公平起见,董事长和执行总裁不能参与立法过程,因此要把立法权交给国会。虽然有了法律,但还是难保有人不按规矩办事,这时候出什么招?照样没有问题,有那么一个独立的机构来专门惩办不按规矩出牌的人,这个机构叫法院。内阁、国会、法院分别负责企业的经营权、立法权、司法权,还算互相有个牵制,不至于一家独大。不过最高领袖董事长的权力还是蛮大的,他可以发出很多命令,比如批准法律、与其他的公司宣战之类的。若是董事长太昏聩,岂非公司容易倒闭?这时候还有一个规则——“内阁责任制”可以用,董事长的命令必须执行总裁签字才能生效,不签字就无效,当然这个规则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在用。搞了半天,原来执行总裁才是最大的老板!没错,不过执行总裁不是那么好当的,是要通过国会竞选上台的,不像董事长那样可以继承,所以执行总裁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换人。大家算是看出来了,处处都是制衡。没错,这正是历史血的教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导致绝对的欲望,所以权力还是控制一下的好。既然君主立宪这么好,那大清帝国有识之士的呼声也就可以理解了。立宪!立宪!立宪派高呼“立宪”的众人之中,嗓门最大的那一个是袁世凯的老熟人——张謇同志,两人在吴长庆麾下共事过好几年。前文说过,中法大战前,张謇跟随领导吴长庆回国工作。回国后不久,吴长庆病故。送完老领导最后一程,31岁的张謇就退伍了,离开军队,回到江苏海门老家,去找寻当年的科举梦,闭门读书,准备应试。一年后张謇中举人第二名,取得开门红。但接下来的九年间,好运不再,屡试不中。不过张謇屡败屡战,以过人的毅力和天赋,以及拥护光绪的鲜明政治态度,最终征服了考官翁同龢,于1894年以41岁高龄考中状元。厉害,实在是厉害!但是,擅长考试并不是张謇最厉害的地方!敢于取舍才是张謇的难以超越之处!张謇并没有因为高中状元就从此走向仕途。甲午之战结束后,在“如何救国”的思路上,张謇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是一致的:改革变法,君主立宪可以强国。但他们也有区别,康、梁是理想家,他们把变法成功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光绪身上;张謇是实干派,他信奉的是“与其相信政府还不如相信自己”,因为他很是不能理解慈禧在国逢大难之时仍有好心情大办生日Party的行为。于是张謇勉励自己: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愿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我要走属于自己的救国之路!走自上而下救国路的人已经够多了,至于自下而上的路,就由我来吧!张謇为自己选中的路是弃官经商、实业救国。这意味着他必须放弃之前为科举所付出的所有努力、时间和金钱!但张謇并不后悔,因为他明白:简单的占有是小聪明,暂时的放弃才是大智慧。三十年科举之幻梦,于此了结,上路吧!在接下来的岁月里,拥有大智慧的张謇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天赋,他只用了短短几年就一统纺织工业市场。不过赚了大钱的张謇并没有买房囤地转行炒房地产,他用赚来的钱做了两件实事。一、继续发展实业,他陆续创办了二十多家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养活了更多的人。二、发展教育事业。虽然贵为状元,但他没有学王文韶那样死抱着八股科举不放,而是向袁世凯等人学习,办新式教育,教化国人。二十年间,他倾尽所能创建了包括今复旦大学、今南京大学在内的三百七十多所高校,直到破产为止!救国救到破产,千古又有几人!这个不顾一切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平凡男人,这个堪称伟大的普通男人,为救国放弃了太多,也牺牲了太多。但这个懂得放弃和牺牲的男人,也收获了一样东西——极高的威望。东南共仰,国士无双!张謇在忙于实业和教育事业的时候,并没有忘记初衷:救国。在认真分析了甲午之战、庚子事变、日俄之战的胜负因果关系后,张謇痛定思痛,越发坚定了当初的政治理想: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向打败我们的敌人学习!学习日本、学习英国、学习德国,学他们的君主立宪,只有政治改革才能强国!持这种看法的人不止张謇一人,在东南一呼百应的他有很多志向相同的朋友,譬如大实业家汤寿潜,他们聚集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大圈子。这个圈子里的人都认为,用君主立宪制度取代过去的封建帝王制度,有利于国家的繁荣与富强、有利于应对外敌环伺的险恶环境。他们与孙中山等人的看法不一样,他们觉得不需要推翻清朝统治,而是希望清朝统治者能够看清国际国内形势,从善如流,穷则思变,学习先进国家的治国经验,将中国引向一条民主治国的康庄大道。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拥有一个相同的身份,我们称之为士绅。由于士绅这个特殊群体对接下来几十年的历史发展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所以得花些笔墨深入分析一下这个枯燥名词背后的成分问题。一说到“绅”,可能有人就联想到了无恶不作的土豪劣绅,其实土豪劣绅是几十年后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时出现的产品。客观地说,士绅很难精确定义,好在这群人有三个比较明显的标志:一、有功名在身但没有做官。譬如拥有科举秀才以上学历,像中举的范进同志;或是受过新式教育,像留洋的海归。二、他们曾经当过官,虽然现在退居二线,但仍有相当的影响力。三、他们没有高学历、没有当过官,但他们上面有人。他们没有政权,但是有势力。这些人大都是有产阶级:地主或者商人。当然了,想要成为一地士绅,不大可能异军突起。想要在当地建立势力人脉,拥有庞大的财富和影响力,自然是需要数代人的累积。能够成为一地士绅者,几乎都在当地居住极久。总而言之,士绅们要知识有知识、要技术有技术、要人有人、要地有地、要钱有钱,活动能量极大,非常有实力,拥有相当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如果说帝国的根基是百姓,那士绅就是联系朝廷与百姓之间的枢纽,他们可以决定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按照其实力,士绅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上层士绅,中下层士绅。实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上层士绅的关注点在朝堂,他们希望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改变国家政策走向,如张謇、汤寿潜、郑观应,以及“保皇二人组”——康有为、梁启超。中下层士绅的关注点在乡间,他们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充作官民上下沟通的纽带。他们一边将官府的命令传达给老百姓,配合官府向老百姓征税,维持地方治安;一边又作为基层民众的代言人乃至于地方利益的代表,与官府讨价还价。所以,历朝历代最基本的行政级别就是县,皇帝的任命到县官为止,没办法把手伸到县级以下的基层。当然,士绅这个能够决定国家命运前途的群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利益,也有矛盾。虽说一个大胡子伟人讲过:矛盾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变化发展的。但就现阶段而言,士绅的思想状态还是比较有规律的:有些人求稳,要求君主立宪,如以张謇为带头大哥的那个圈子,这类人我们称之为立宪派。有些人激进,虽然他们所追求的也是民主宪政,但他们的目标不是君主立宪的英国和日本,而是民主立宪的美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以民主选举出来的总统取代君主做国家元首,即总统取代皇帝做董事长,又称民主共和。这类人赞同孙中山他们的主张,我们可以称之为同情革命派,甚至有些人就是革命派。当然,还有一部分人小富即安,只要没人来破坏现有规则、只要没人来损害他们的利益,那就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安稳就好。好了,关于“士绅”的枯燥话题到此为止,话题回到张謇身上。话说张謇在日俄战争开打后不久,忍不住写了一封信鼓动老同事:你老人家要兵有兵、要将有将、要地位有地位,应该抓住这个机会为国家的政治改革做些事情(公今揽天下重兵,肩天下重任矣,宜与国家有死生休戚之谊……不及此日俄全局未定之先求变政体,而为揖让救焚之迂,图无及也——沈祖宪《容庵弟子记》)!其实不用张謇鼓动,袁世凯并没有忘记“实现民主宪政”这个光辉的政治理想,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变革时机和尚可的外部环境而已。现在日俄之战大局已定,举国要求立宪,袁世凯等的机会终于来了!不过,在继续讲张謇和袁世凯再次并肩战斗的故事之前,我们先来关心一下士绅中的革命派对立宪的态度。吴樾暗杀案1905年上半年的一天,两个初涉江湖的年轻人就“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大清目前火热的立宪风潮”为题展开了一场对话。一个叫陈独秀,26岁,安徽人,秀才,上过新式学堂,江湖组织“岳王会”帮主,是根正苗红的士绅。另一个叫吴樾,27岁,安徽人,无学历,自学成才,江湖组织“北方暗杀团”分舵主(支部长)。吴樾问:拼命一死和成功造反,谁更容易?陈独秀答:自然是前者易后者难。吴樾说:聪明!那就把容易的给我,难的留给你。接下来,吴樾与陈独秀做易水之别,吴樾孤身北上拼命,而陈独秀则决心用一辈子的精力去造反。……话说袁世凯在收到立宪派的带头大哥张謇发出的友好信号后,就加快了推动立宪的步伐。趁老太太还清醒,袁世凯赶紧上书,先是客观地指出差距:刚打败仗的俄国已经着手君主立宪,而大清帝国都输给日本十年了还在磨磨蹭蹭,接着恐吓了慈禧一把,咱们要是还不改革就要亡国!之后话锋一转,描绘了一幅以君主立宪制强大大清帝国赶英超日的宏伟蓝图,然后表达了期待老佛爷成为世界上最强大领袖的祝愿,最后提出请太后派遣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先进,为改造大清做准备。先前几年,慈禧政府的改革范围也就局限在教育、练兵和工商业。除了决心稍大以外,本质跟李鸿章的洋务运动没什么区别!而现在,袁世凯的要求可是涉及了改革的根本:政治改革!顽固派和慈禧能同意吗?庚子年与八国联军的那一战,清朝损失惨重。不幸中的万幸,顽固保守派也在那一场战役中几乎完全溃散了。徐桐自杀,刚毅病死,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等人被杀,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被发配新疆……总之,有的被联军杀了、有的自杀或病死、有的改弦更张,成为改革派。清国的政治舞台上很难再见到顽固保守派。顽固保守派消失了,皇亲国戚中却出了一个说得过去的人才——端方。端方,正白旗人,时任湖南巡抚。他是维新派,是满人之中少有坚决支持“戊戌变法”的人,而且很有能力,他在地方上做官时,把改革搞得像模像样。记住,中国第一所幼儿园就是他办的!“戊戌政变”后,慈禧本想杀掉端方,还好端方跟天字第一号大太监李莲英关系好,小李子为他说了几句好话,端方才保住了小命。本该吃一堑长一智,这位仁兄却迷恋上了君主立宪,疯狂上书慈禧,简直跟袁世凯有得一比。端方干吗如此急吼吼地上书立宪呢?原因很简单,他也怀有极其强烈的强国之梦!举国上下,上至朝廷大臣袁世凯、张之洞、周馥,下至以立宪派张謇、汤寿潜为代表的在野士绅,但凡正常人,都有强国之梦,都支持立宪!“立宪”这个词就像今天的“改革”一样,既流行又神圣,是不容违逆的时代精神和集体意志,是思想上的尚方宝剑,无人敢挡。这些年,慈禧太后虽然雄心壮志大大减弱,但也还有那么丝毫残存。最关键的是,立宪还能让“大清皇帝世袭罔替”,在这么强烈的诱惑面前,慈禧也就从了大家的

                      在线观看亚洲片大铖传》,第69页。?袁继咸:《浔阳记事》,第7、10—11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15页。?钱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乃清兵未至,而君相各遁,将士逃降,清之一统,指日可睹矣。至是而一二士子率乡愚以抗方张之敌,是以羊投虎,螳臂挡车,虽乌合百万,亦安用乎!然其志则可矜矣,勿以成败论可也。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52页从迎降的南明官僚手中接管了南京政府的大清官员发现,这座城市自身生计都很难维持,更不用说安顿一支庞大的占领军了。新任江宁(南京)巡抚毛九华向北京报告说:初改京为省,一切事务,皆属创始;而十室九空,库藏如洗,军需急如星火,料理维艰。虽然当局尚能为其在被分隔开的东北城区的部队借占到民房;但为那些在南京城外空地上放牧的军中牲畜寻找饲料,却极其困难,满汉旗军的马群,很快就把城周围60里的草地几乎都吃光了,骑兵面临马匹减员的危险。与此同时,清朝官员们还不得不供养一批南明降军的在籍官兵。当时南明卫戍部队总计有72卫,这就是说,有几百官员和几千士兵。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些降军:他们共包括165名各级各类军官和23.8万名士兵。这样,多铎就不得不为将近25万名北方士兵寻找粮食。就像洪承畴报告的那样,每一名宿营在朝阳门和太平门的南明士兵,都作为清军新兵登记入册了,然后每月发给一担口粮。不过军粮供应很快就会告罄,那时新政权就不能不考虑是否遣散这些士兵了。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降军的存在可以保证安全。只有到秩序充分恢复,他们已不能重新武装起来的时候,这些士兵才能被遣散回乡。然而,把他们留在军队里,又会使新政府负起庞大的财政消耗。而且,在征服江南和更南地区时,四镇的士兵被证明还是很有用的;而这些士兵却不同,他们对清军来说毫无用处。首先是军官过剩,许多军官又虚报兵员,造成官多兵少;其次,那些见于名簿者,也不是军纪严明的战士,看起来他们擅长的只是恫吓百姓,而不是战场拼杀:“不肯安分成法,每生事好乱。”因此,左右为难的是,满族征服者手里有大量的士兵,但同时又缺乏足够的、训练有素的部队有力地控制长江下游。像李成栋一类募兵组成的部队在进军中已经失去连连取胜的势头;而此时战斗部队变成了驻防军,负责统治江南的清朝官员们对其军阀同盟者抢劫和欺辱平民百姓的危险,便格外警惕。毛九华向北京送上了一份报告,撇开其中的官样文章部分(“民岌岌朝不谋夕,其望大兵也,如望云霓”)不谈,我们仍然可以从中看出,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在于“地方棍徒,四起抢劫。”在这样一场令人瞩目的军事胜利之后,如果他们的占领要想成功的话,大清统治者就必须避免单纯的军事行动,比如像刘良佐和李成栋一类难以管束的军阀的部队对平民的残害。他们必须转而依靠和平手段,特别是依靠地方绅士的自愿合作,以避免进一步的暴力破坏。这些是他们宣传工作的燃眉之急,因而也是满人要求正统合法性的主要凭借。满人已经掌握在手中的,是那些把南京献给多铎的官僚们,其中最重要的是钱谦益本人。其妾柳如是强烈反对他为清政府服务。她要求他三思而行,恪守名教节义,拒绝与敌人合作。尽管他对这个建议很生气,但是钱谦益对他自己另投新主显然也有矛盾心理;当他看到被拘押在多铎军营中的弘光皇帝时,他忍不住失声痛哭,在其故主面前一跪不起。但是他可以用这样的想法来安慰自己,那就是:只有他这样的大臣情愿不顾名节之累而与敌人合作,其他中国人才能得以保全。这意味着,一方面他相信投降使他能够保护那些被怀疑忠于明君的文友们;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他为非暴力平定江南付出的名誉代价其实是他自己的光荣。钱谦益和其他许多与征服者合作的南明文士,都用这种方式论证他们的变节行为,认为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他们中的一些人就不能不承受同代人一时的道德非难,以便在日后保护他们。钱谦益可能受到了一些以节操自诩的忠明分子的公开诽谤,但他一直用这样的想法安慰自己,那就是正是由于他自己甘心忍辱负重,才使毫不必要的流血得以避免,许多人的生命得以保全。对钱谦益,这种羞耻与骄傲的复杂情感,还变成了一种对“以招抚江南为己任”的迷醉。他派其私人幕僚周荃去多铎那里,告诉他说吴地百姓一向驯顺,因此不需诉诸武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平定。此后,钱谦益向多铎提供了一些可以承担江南安抚使命的文士姓名。从1645年6月12日开始,300多南明官员被任命在江南担任职务,而且这批行政官员中的掌权者,不是属于赵之龙一派,就是属于钱谦益一派。他们随即就和各个江南中心城市的绅士领袖取得了联系。他们以钱谦益专门选定的“天与人归”为口号。他们许诺去阻止清军屠刀之下的成千上万的汉人被杀死,但前提是这些地方绅士必须保证老百姓的归顺,把赋税和户口的簿册交给新政府的使臣。正当一些大使被派往苏州和松江等要地收取赋税户口簿册时,钱谦益一伙发出了精心谋划的呼吁,要求江南绅士共同分担维持公共秩序的社会义务。比如,在上海,那里的沿海乡村遭到了海盗潘复的劫掠,为清朝接管行政的那些官员向这个地区的乡绅明确指出,新的秩序需要合作性的自卫。在召集起那些长老和宗族首领之后,那些清朝的合作者又特别强调,他们的社会义务就是使那些制造混乱的人归顺当局统治者。

                      乡绅们的矛盾心理

                      就某种程度而言,所有乡绅在社会秩序的稳定中都会得到好处。然而,在从特定阶级利益角度考虑通过与新政府积极合作而维持法律和秩序的同时,这些乡绅却仍然还保持着他们忠于前朝的传统,因为那个王朝使乡绅处于很高的社会地位之上。表达这种忠诚,并在同时解决社会利益和个人信仰之间的这种冲突,一个办法就是献出一个人的生命。因为江南是士大夫最为集中的地区,因此在1644年这里的自杀现象非常之多。几百名当地的士大夫当听到崇祯皇帝的死讯时,用投水、绝食、自焚、上吊等形式殉节。这个省的地方志里的一份材料很有代表性:许琰,字玉重,长洲诸生。甲申闻闯贼变,大恸哀。诏至跃入胥江,家人驰救之,遂绝粒。遗诗云:忠魂誓向天门哭,立请神兵扫贼氛。不时有这种情况:整整一个家庭都采用这种方式自杀了。一个亲人自杀了,那么父亲、兄弟或儿子的死亡,便又以新的悲痛刺激了其他家庭成员。他们不论是出于公或私的考虑,都会立即自杀。在一个事件中,13名家人都是在这种情况下自杀的。经常地,有一个立誓必死的家长安排这种自杀行为,有时是把全家人锁在住宅中,然后放火把房子点着。在华亭的一个事件里,一个执意要死的士大夫,让16名家庭成员一个接一个跳进了家里的水井,最后他自己跳到这些尸体上,也死了。集体自杀也发生在家庭以外。一个特别狂热的文士可能会决定自杀,而他的榜样又会鼓舞其他的人。当一个叫许王家的漳州年轻诸生听到皇帝的死讯时,他穿上学子的服装跳进了河里;其他人立即加以仿效。有时士大夫也采取很平静的死法。一个很知名的文人,听到李自成占领了首都以后,便穿上他的儒服,从此不吃不喝;此后的日子里,朋友、亲戚、同仁和学生们怀着敬意围坐在这位庄重的老学者身边,他一言不发,慢慢离开了人间,另外的人们则采取了更为冲动和更为壮观的做法,跑到附近的孔庙,或庄严地焚烧他们的学人袍服,或在殿壁上写下一首剖白忠贞的诗句,然后自杀而亡。有记载的殉难者除极少的例外都是士大夫。这种对灭亡了的王朝坚定不移的责任感,显然是社会地位所赋予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一个个人良知的问题。尽管这个时候有些人因为供养父母的考虑而没有自杀,但是像这样的自我牺牲,其道德意义是明确无误的。另一方面,成为勤王者并投入武装抗清活动,也是士大夫的一种政治和道义上的报恩之举。因为这些忠君之士反抗中央统治,因此他们很容易被混淆成农民起义军。与此同时,他们还把各种无法无天的人吸收到队伍中来了,士大夫本来是最怕这种人的。时间一长,这些忠君的文人发现,他们自己处在一群与之没有共同价值观念,也不能容忍其行为的人中间了。清朝统治者显然很喜欢强调忠君分子队伍的社会成份乌七八糟,尽管这些官员完全知道强盗与义军两者之间的区别。政府文件照例把忠君义士称做“土匪”或是“强盗”,清朝官吏常常指责义军的士大夫领导人把命运交给了下层盗匪。忠君分子对此有过回答。一个出身官僚家庭的广东学士马应房,在被捕后受到清朝的一个刑部官员的审问:“若父为太守,若为诸生,何敢作贼?”这位忠君之士曾经帮助广东的义军领导人陈邦彦组织了一支土匪军队,他并不想否认他与一群亡命之徒有过联系。不仅如此,他还回答到:书生空拳,非藉彼事不集。独不见文丞相招合峒蛮,岳武穆指挥杨么军乎?这个时代确实需要像马应房这样的人:即擅长驾驭指挥那些市井无赖和雇佣军的热诚的文人。有时,这样的人出现在失意者之中。比如,1645年6月在浙江北部嘉兴抗清力量的领导人就是一个叫做张叔菴的未得朝廷任用的诸生。他嗜酒性烈,在清军占领之前,一直是许多为谷物和财产权而械斗的“乡党”首领。张叔菴生性暴烈,甚至威胁到了他周围的那些人;但是在他的地方武装被打败以后,他没有逃避逮捕而赴死遇难,因此他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赞。即使是在包括了各地各种队伍的乡村抵抗力量高层领导人中,也仍然需要这样的人,他的学识的力量足以协调各个独立文人集团,其体魄膂力又足以震慑那些下层分子,把他们召纳为部属。比如,1646年广东抵抗力量的一个关键人物是明代的举人和前阁部侍郎黎遂球。记载广东忠义之士的材料屡屡提到一个又一个由黎遂球推荐任职的人。他本人是这个省四个享有盛名的文人团体的成员:南园诗社,集中在骆宾王周围的番禹区文人团体,文社和白云山诗社。就像黎遂球把许多不同的文人团体集中在一起以保卫唐王一样,他亲自从广东海盗中为苏观生在江西南部的防线招募了一支援军。1646年10月6日赣州失陷时,他和这些人一起战死在那里。实际上,对于一个“领导”着一个抵抗运动的忠君文人来说,他常常会突然发现他招募到的士兵实际上不过是一些脱离了百姓生活的,因无以为生而铤而走险的罪犯。太湖地区的忠君之士要求杨廷枢加入他们的起义时,他问他们怎样得到给养,他们回答说“取自百姓”。杨廷枢说:那样的话,你们就是强盗,那还有什么正义可言?在这两个不同的事例中,我们看到了这些士大夫对最容易加入勤王运动的这一类人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因为“文人赤手空拳”,只能靠忠诚和正义的信念去指导这种与下层人的联盟。而在另一方面,这些文人很快就失望地发现,这些近乎于罪犯和强盗的人蔑视那些有教养的学人,以及他们所珍视的社会良知,因为他们不是为了忠君的信仰。因此,作为农民保护人的士大夫的理想化的责任,使他们在原则上不愿与那些无法无天的人结为联盟,他们总是把这种人看成是定居的农耕社会中靠抢劫为生的强盗。而且因为许多地方乡绅强烈地感受到了这种责任,因此,他们很容易响应新政府的呼吁,以避免把自己及其举措与一种匪盗横行的状况联系起来。当然,这些士大夫同时也懂得农民制造社会动乱的能力,特别是在江南这样的地区,由于不断地社会分化,社会上下层之间存在着彼此冲突的可能。

                      江南地区的经济分化

                      在中晚明时期,农业的商业化,相应伴随着一种复杂动荡的社会状态的出现。在经济上,随着地主和佃户将维持生计的谷物收成改变为植棉、养鱼和桔园、桑园的经营与茶的种植,新的农业形式在江南开始产生了。新的农业管理技术发展了,常常需要使用雇工或是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劳动力。这种管理农业的新形式要求更多的资本投资,特别是要用于灌溉,并且日益集中在管理地主手中。然而,改善农业技术的所需成本,决不是导致土地集中的主要原因。如果一个农家变成了“富户”(这常常是依靠经商和公职来取得的),那么,与不够富裕发达的人家相比,它就更容易保护他的家族免遭赋税之苦。这在明后期江南赋税变得十分沉重时,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当地方的总的赋税负担之增加时,那些在当地有政治影响的人家便可以通过乡绅的掩庇或通过里甲制度来虚报土地。1567年,南直隶长官上报说,在苏州、松江、长洲和靖江四个府县,有1995470亩土地是托名假冒的,有3315560亩土地在许多里甲中被以欺骗手段分割开来。这种逃避了赋税的农业经营,显然可以使用更多手段应付自然灾害。比如,在1589年嘉兴地区的大旱中,这个地区一半以上的农民或是离开了土地,或是将其土地交给那些富户,自己则变成他们的“客”或佃农。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集中到富裕的地主家庭的手中。这些土地所有者的许多人也是官僚集团成员,他们可以利用免役权使其财产免征赋税。在农村土地资源的竞争中,这个社会阶层——在16世纪它被叫做“乡绅”——取代了在明初负责收税、分配徭役、决定司法、管理灌溉的粮长的位置。在15世纪30年代南直隶巡抚周忱的赋税改革以后,粮长在地方长官那里失去了一些他们的权势和威望,但是他们仍然是在乡村居住的“处士”,收买土地,高利盘剥。作为深深扎根于乡村社会的当地居民,这些处士粮长在理想上是宽仁的家长式的。在嘉靖时期,有一段时间曾经是终身任命、父终子继的粮长,开始变成为轮流承担的职务,常常指定大地主担任。这样当处士失去他们在本土的半官方地位时,官僚乡绅就越来越可以使用他们的免役权,使其土地免征赋税。而且因为他们大都住在城里,因此和处士不同的是,他们对他们的佃户和劳动力很少感到有家长式义务,这就可能导致了晚明时期阶级冲突的加剧。不过,许多乡绅,特别是那些致仕官僚,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田庄中,极认真地执行他们作为“士隐”的责任,帮助解决一些公共问题。江南大土地所有者的田庄,常常是一些十分多样化的产业,把畜牧(鱼、家禽、猪的饲养)和园林(漆树、蔬菜和桑林的种植)结为一体。到明代晚期,一个新现象业已出现,这就是士大夫官僚成了田庄经济的管理人。当时的很多材料表明,那些官僚从官场致仕归乡后,就专事农业管理;培育新的谷物,分派各种农活,督责女仆纺绩。家仆开始被认为是一种投资形式;我们也看到很多材料说,那些父辈的乡绅要儿子好好供养那些雇工和合同工们吃喝,以使他们能好好干活。退休的地方长官们现在发现,亲自管理家仆秋收,指挥他们建造房屋和整修水利,是没有什么不体面的。就像当地的一位贵妇人提醒她丈夫的话:你既然已身无官事,那么就该专心家事了。尽管这种农业管理趋于一种半庄园制度,甚至它还包括了直接由大地主经营的以牟利为目的的手工作坊,但是对中等和富裕的农民来说,还是有机会专务于土地的。常常是丈夫耕作,妻子蚕织。实际上,在晚明对妇女的日益重视(显然这也与她们文化知识的增长有关),可能反映了她们新的、更为重要的经济作用——许多时候她们为家庭带来的副业收入,要远远高出土地正常耕作所带来的收入。这样的家庭可以从丝棉制品的不断上涨的价格中获利,因此,许多中等农民家庭在这个时期变成了富裕农民,甚至成了管理地主自然,从小的地产扩展为大土地经营,依靠的是充分的劳动力,他们在明的中晚期也在增加。这种劳动力大军增加的一个原因,就是土地价

                      倒,狴犴的吼声竟是震去了它们剩余的两魂两魄。“哇哈哈,小猫发威还真管用。”林岳乐开了花,“回头我去买几斤鲜鱼,好好犒劳你。”众人哑然失笑,这小子得意忘形间居然真把狴犴当家猫了。“那胖子既然能操数百只囊倮,怎么会那么不堪一击?”晖儿望了望塔楼上的绿色道。话音未落,塔楼倏然贲裂,一个硕大的圆球凌空砸向众人。“轰”,急忙躲避下,圆球砸在了地上,灰土飞扬中现出了一个巨大的凹坑。“嘿嘿……”圆球发出一阵令人发寒的笑声,在粗短的四肢支撑下,翻身站了起来,扁圆的脑袋上露出一张扭曲的人脸。“臭胖子,丫还没死?!”林岳惊骂道。这圆球正是被林岳困在塔楼的胖子,原本有些傻呵呵的他已经变得面目狰狞,肥胖的身体像充了气似的鼓胀了不少。胖子没有答话,口中依旧怪笑着,臃肿的身形以惊人的速度直冲向林岳,由于四肢短小的缘故,看来就像是一个圆球在四处滚动。“你要送死,我也没办法。”林岳垮着脸原地跺了跺脚,两个巨大的仙人球气球般地在身前暴涨了出来。蓬然一声,胖子的身体竟将仙人球撞了个粉碎,浑身扎满尖刺的他就像一个活动的仙人球飞速地攻向林岳。“我靠!”林岳一惊之下身子斜斜闪开,一根藤蔓横空卷出恰好将他吊在了半空。胖子身形猛地一顿,皮球似地弹射向空中,对着林岳就是一撞。砰!两个球体在空中对碰,发出震耳的声响,林岳翻身跃下,蹿到了耿婆身边。空中落下一个巨大的金属球,那是我情急之下用以阻挡胖子的,相撞的一面已经有些凹凸不平。胖子被反作用力震的飞了出去,但身子刚一落地又跃了起来,一付弹性十足的样子,不依不饶地继续向林岳撞去。“和他硬来没用。”耿婆微微一笑,“这小子把自己也变成了残魂倮。”眼见胖子逼近,耿婆不慌不忙地从袖中掏出一根三寸长短的木棍,身子一跃竟以相同的速度迎上了胖子,两人相交之间耿婆一个跃起,双手持棍点在了胖子胸前。胖子的速度并没有减慢,顶着耿婆继续前冲。耿婆在空中身子一缩一弹,越过了他的头顶,稳稳地落在地上,手里的棍子已完全没入了胖子的肥肉中。“癸水化乙木,震宫伤门生!”耿婆掌中聚起一团水球,反手拍入了胖子的左后心。咯咯几声,胖子的身形顿了下来,浑身肥肉一阵颤动,前胸后背相继爆出无数碎裂的木片,整个身体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软软地瘫在了地上。……此刻,某个城市的一幢大楼里。“风爷,这不能怪我,当时事发突然……”陈子浩低声辩解道。“吱吱”,一只金毛猴子跳到了陈子浩的肩上,两爪使劲地抓扯着他原本就所剩无几的头发。陈子浩痛得一阵咧嘴,却没有伸手驱赶在他头上作恶的猴子,身子依旧直直不动地站在那里,一付诚惶诚恐的模样。“解释的越多证明你想掩饰的更多。”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从大班椅上站了起来。那金毛猴子停止了恶作剧,跳在了椅背上,跟着一个翻身跃上了那男子的肩头,双眼恶狠狠地盯着陈子浩。“急着立功不是件坏事,但你要清楚自己的实力。”男子拿过一个苹果递给肩上的猴子,“擅自改变路线,全队死得只剩下你一个,这就是不按我计划去做的下场。”陈子浩的脸色已接近死人,双腿开始微微地颤抖起来,额头渐渐渗出了一片汗珠。“你也是老人家了,做事要懂得沉稳,有空多和莫曹学学茶道。”男子转身望电脑屏幕,挥了挥手,不再理会陈子浩。见此动作,陈子浩立刻如获大赦般地不住应承,狼狈地走出了房门。“这群人的成长速度越来越快了。”男子冲着肩上的金毛猴子道,“事情也变得越来越有趣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让他们见识得更多些?”金毛猴子听懂了似的看了那男子一眼,丢下啃了一半的苹果,蹿到一旁的装饰架上,搬下一个物件。那是一个柳州工艺品棺材,精巧的制作工艺使得这副只有二十公分长短的微型棺材看上去和真品一般。“呵呵,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男子不由笑道,“这应该是个上上之选。”金毛猴子咧开嘴无声地“笑”着,双爪抱着那副微型棺材不住地在桌上敲打,显得异常兴奋。男子身旁的电脑屏幕上正播放着一段监控视频,画面上一个体形奇特的胖子软软地瘫倒在一堵围墙边……八、月夜活尸有时候工具的性能只是相对而言的,即便人们运用如何精妙的言词去修辞和夸张,在特定的环境下还是会显出不足。进入陕西境内,路虎越野车渐渐开始丧失了相对平稳,不住的颠簸使得车内的人怪异地弹动着,仿佛每个人的座位下都装上了一个超级弹簧垫。“我……说……稳点……行不?”林岳被颠得直呲牙,“斧头……都快砍……头上了。”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望着表盘上的指针,我摇了摇头,搬动方向盘将车靠在了一边。“呼~~得,这下世界清静了~~”林岳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骨头都快散架了。”“一路上就你叫的欢。”我打开车窗,点起一支烟,“那斧子看出什么名堂没?”“那个啥……哎唷喝~~”林岳刚拉开腔,头上突然挨了一掌,后座的耿婆板着脸向我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手指了指歪在座位上的晖儿和S。我们都忽略了连日舟车劳顿所带来的疲劳,她俩早已疲惫不堪,各自靠在座椅上沉沉入睡,就连那只活泼的狴犴也已卧在S的腿上惬意地打着呼噜。我冲林岳摆了摆手,小心地打开车门,蹑手蹑脚地下了车。“晖儿和S是累坏了,跟着我们这么跑,的确难为她俩了。”我叹了口气,坐在了一边的大石块上。“得了,老凡,咱们这些人还用得着计较这个?”林岳掂了掂手里的金玉药斧,“说实话,有时间感慨,还不如趁早把这事儿给了了。”“嗯,这斧子你看出什么没?”我点点头,向林岳问道。“没头绪啊,外形、材质和我看到过的一样,根本没啥特别的。”林岳挨着我坐下,“照我看,关键在手法上,而不是这斧子。”“手法?你是说那胖子和囊倮身上的痕迹?”我沉思了起来。在与囊倮的那场大战后,马哲明死在了混战中。不过,即便他活着,只怕也无法提供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照之前的情况来看,他应该已经失去了思维意识,所谓的“发疯”很可能就是他被改造成囊倮后的特征表现。我们搜遍了整个精神病院,却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唯一可以称之为线索的便是这把别在胖子腰后的金玉药斧。林岳检查了几具囊倮的尸体,发现它们的身上有多处奇怪的痕迹,像是被钝器敲击造成的瘀青。他思索了一下,走到胖子的身边,三下两下将胖子扒了个干净。在那堆肥肉上,竟也有着与囊倮相同的痕迹。大批的囊倮、金玉药斧、胖子的变异,这些零星线索渐渐在我们的大脑中串成了一个完整的链环。这所精神病院很可能是用来研究某种方法的人体试验场,方法应该是与金玉药斧有关,而试验的主持者就是这个有些疯癫的胖子。可这些人究竟在研究什么方法呢?制造囊倮组织生化兵团?恐怕只有在充满危机意识的西方电影里才会出现这样的桥段,更何况在现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面前,再多的囊倮也只不过是炮灰而已。难道是生命边缘理论…………陕西省,礼泉县烟霞乡,九山附近。按地图上的路线,陕西的第一站便是唐朝的昭陵。昭陵,唐太宗李世民墓葬之处,属依山陵墓,首开了中国封建帝王“依山为陵”的先河。昭陵总面积近两万公顷,周长六十公里,是我国帝王陵园中面积最大、陪葬墓最多的一座,同时也是唐代具有代表性的一座帝王陵墓。陪葬墓约有一百八十余座,主要有长孙无忌、程咬金、魏征、温彦博、段志玄、高士廉、房玄龄、孔颖达、李靖、尉迟敬德、长乐公主、韦贵妃等墓,还有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社尔等十五人之墓。从各种迹象来看,在五代时期昭陵就已经被盗,之后的岁月中,昭陵中的珍贵文物流失严重,著名的石刻“昭陵六骏”也散落不齐,其中的两骏至今还存放在美国费城大学博物馆。而最为世人所瞩目的《兰亭序》真迹,更是落为了千古之谜。不过,陈子浩他们最关心的应该不是昭陵中的奇珍异宝。李靖,唐卫国公,一生征战无数,功绩显赫,在行军作战中擅用奇门遁甲,被唐太宗誉为史上“十大名将”之一。由此看来,能引起陈子浩等人兴趣的,应该就是这位唐朝名将遗下的某些东西了。只是,无论怎样查探,李靖生平所有与奇门遁甲相关的却只有一本早已通传世间的《卫公兵法》而已。……“老凡,总不能老在车上将就吧?”林岳苦着脸道,“窝得我都快酸了,找个点儿休整休整吧。”“附近都是山村,找户农家借宿也好。”耿婆望了望山脚下的村落,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这儿的人应该很会欢迎我们的。”……“唉~~这叫什么事儿嘛!黑灯瞎火的就撂这儿了。”林岳靠在车边长吁短叹着,仰头喝了一口瓶里的米酒,“这名牌车也会抛锚?”“切,逻辑混乱,名牌就保证不会坏了?”S白了他一眼,举高了手中的电筒,“你家的Windows也是名牌啊,还不照样是三天两头出问题?”“呃,这可不能比。”林岳打了个嗝,满脸惬意道,“那是软件,这车是硬件。”“油嘴问题,幸好堵得不厉害。”我满脸油污地合上引擎盖,晖儿拿过一条毛巾细心地帮我擦拭着。“还是人家王亦凡能干。”S关上电筒,敲了林岳一下,“谁像你,就会躲在边上喝酒说怪话。”“哎~~我可是在帮他分析故障原因。”林岳满脸委屈道,“再说了,常五根送的米酒都快馊了。”“呵呵,别怪他了,这种东西喝点没坏处。”耿婆笑着道,“兴许还能有帮助。”“您老怎么也帮他说话?”S不服气道,“酒能有什么帮助?”“蓬”,车身猛地一震,似乎尾部被什么东西撞到了,站在车头附近的众人都是一愣,打着手电向车后望走去。车后,一辆老式二八自行车横在了地上,一个穿着单褂的小伙子正呲牙咧嘴地坐在那里。“饿贼~~”那小伙瓮声瓮气地说道,“介路上停地是个啥?”浓重的陕西方言听得我一头雾水,不过这小伙子应该是夜里没看清抛锚的越野车,一头撞了上来。“嚯,小伙儿挺结实啊。”林岳看了看车后一处被撞瘪的痕迹道,“快赶上坦克了。”“你没事吧。”我友好地上前拉起那小伙,“我们的车子抛锚了,只能停在路上。”“车坏了?坏了奏停兜哦么人的地方起。”小伙子气鼓鼓地扶起自行车,用力扳正歪斜的车把。“叮呤呤”一串车铃声传来,又是一辆自行车跟了上来,车上跳下一个五十来岁的朴实汉子,满脸疑惑地看着我们。“瓜娃,这大地车子,你奏是么看到,还胡然撒涅?”问清原因后,那汉子训斥道。“赫漆漆地,饿奏是么看到么,奏知道骂饿。”小伙子小声嘟囔着,显得十分的委屈。我们在一旁哭笑不得,这纯朴十足的陕西乡音完全听不懂意思,但从年龄模样看来两人应该是父子,这父亲正在教训儿子。“你们是外地来地?”汉子似乎察觉到我们的尴尬,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道。“是啊,来陕西旅游的。”我点头道。一番寒暄后,大家互相认识了,那汉子叫姚建国,小伙子是他儿子,叫姚远山。父子俩是山下村落的居民,刚从隔壁村串门回来。听说我们在找住处,姚建国立刻热情地邀请我们去他家,说是后屋正巧空着,可以腾出来给我们过夜。车子暂时还不能用,只得锁好留在山路上,姚建国父子带着我们步行向村子走去。薄云散去,天上一轮黄色的圆月照亮了脚下的道路,夜空似乎比平日更为高远,四周的空气清新醒人,连日的疲惫和压力仿佛减轻了许多。姚建国看着天空中的圆月,脸上顿时蒙上了一层阴影,姚远山凑近他正想说些什么,却被制止了。“还有三里路,大家快点么。”姚建国招呼着我们,眼睛却不住扫着四周。“你咋喝酒了么。”姚远山惊道,一把拽住了刚走过他身边的林岳。“呀?就喝了两口米酒,干啥?”林岳被看他惊怕的样子不由有些莫名其妙。“奏知道幕囊,快点走么!”姚建国喝了一声。两人的表情中似乎隐藏着什么惧怕的事情,难道这附近有什么古怪吗?“月黄夜莫走,要走莫喝酒,喝酒莫带狗,狗叫一两口,九曲莫回头。”耿婆突然念道。我心中一动,这段民间顺口溜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应该是某种夜间的忌讳,但又一时无从想起。“老人家,你咋知道是这东西么。”姚建国听得一愣。“你们村子最近是不是被这东西闹得厉害?”耿婆不答反问道,“知道这东西有多少吗?”“饿贼,奏是不知道么。”姚远山打了个冷颤道,“看到的么几个活的。”“您老说的是什么?”S好奇道,“这附近有什么危险吗?”正说话间,她怀里的狴犴突地竖起了耳朵,口中不住呜呜着,似乎发现了什么。与此同时周围几处传来奇怪的声响,好像有东西正在摇晃着接近我们。“你看你们说啥捏。”姚远山两脚打颤道,“那东西来了~~”“别往后看,拐着走!”姚建国低声道,轻轻将自行车放倒在一边,脚下沿着山路歪歪扭扭地走起曲形路线来。奇怪的声响离我们更近了,速度也似乎加快了不少。看着姚建国父子快步走去,我们不由紧步跟上,但心中多少又有些疑惑,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在作怪?耿婆不紧不慢地跟随着众人,脚下走得并不是很快,两眼凝重观望的样子更像是在做着什么准备。夜风拂过,清爽中带着一丝阴冷,其中还夹杂着些许异味,闻起来有些奇怪。“亦凡,你闻到什么味道没?”晖儿悄悄地问道。“嗯,闻到了。”我低声答道,“有点酸臭,像什么东西馊了似的。”随着那些奇怪声响的接近,空气中的异味更重了,但已不再是微微的酸臭,而是换作了极为刺鼻的恶臭,并带着某种酸腐的气息,这味道……“靠,这是尸臭!”林岳一脸惊愕道,“黑灯瞎火的,怎么会有尸臭?”“呵呵,你说呢?”耿婆笑了笑,突然停了下来,“总不见得有人扛着尸体在后面追我们吧?”“呃~~”林岳一阵恶心道,“你那意思是……会走路的尸体?!”“老人家,快些走么。”姚建国急道,“遇上那东西奏是个死。”“跟着我们的是活尸?!”我终于记起了那段顺口溜的由来。这是古时陕西黄土高原一带流传一首顺口溜,说的便是夜间行路的一个忌讳。陕西黄土高原、湖南、湖北一带是尸变现象较多发生的地域,月圆且月色泛黄的夜晚,一般就是葬穴内外气息交汇及地气最易返潮的时际。这时最易导致尚未腐化的尸体产生尸变,于是夜间走夜路的人就最易撞见这些产生尸变的尸体,民间将其称之为“活尸”。而且走夜路忌讳喝酒,一来喝酒很容易让人气息加重,血脉受酒精影响而活络起来,导致周身的气息旺盛。这样一来,那些趋于生人气息的活尸就会很容易嗅到;二来,喝酒喝多了头昏眼花,就算直接撞上活尸也不一定能认出,或者走路批偏偏倒倒,容易摔跤跌倒,或者喝醉了干脆一头栽在野外大睡,死的不明不白。喝酒走夜路已是危险之至,但再带条狗则更为危险。民间有种说法,狗、猫、狐狸、狼等牲畜野禽极易催生尸变,它们的气息即使两米之外也能被尸体吸纳。如果带狗在身边,狗这种动物特别喜欢到处乱嗅,说不定就会在哪座乱墓边嗅出个尸变。不过,据说狗能认出活尸,若见到活尸时,狗会吠上一声到两声,但绝不会再叫第三声,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的低声哼哼。带狗在山里走夜路时,若见到狗突然朝一个人影叫上一两声,然后便在主人跨下慌乱地钻进钻出,那么,记得要马上离开。离开时要走弯路,九曲十八弯,不能走直路。这是因为直路顺风,常常会把人的气息一条直线地留下了,而活尸辨人便是通过人的气息。走弯路可以在各个方向留下人的气息,打乱活尸的嗅觉。不过,现在的情况却很微妙,一来我们人数众多,要想隐藏迷惑活尸很难,二来林岳喝了酒,气息十分旺盛。S怀里抱着的是狴犴,它身上的龙脉地气更是让活尸趋之若鹜。更何况,那些活尸的数量应该不会少于十只,四散分布呈扇形向尾随而来。“不急,现在靠走是走不掉了。”耿婆

                      这也叫人话?这样的人居然被派来当副帅,真不知道国君是怎么想的。他很严肃地批评夏阳说:“卫国因为对晋国信任,所以不对我们设防,如果袭击他们,是背信弃义,就算抓再多俘虏,却使晋国丧失了诚信,还怎么领导诸侯呢?”这件事被卫国人知道了。晋国军队自宋国返回,途经卫国的时候,卫国人都登上城墙,小心戒备着晋军。前面说过,自孙良夫当政以来,卫国一直是晋国的铁杆盟友,不但在战场上给予晋国支持,在外交上也是紧跟晋国的步伐。现在因为夏阳说的一个糊涂念头,导致卫国人心存戒备,与晋国离心离德——伯宗的这次出征,可以说是双重失利。在晋国群臣中,伯宗虽然受到晋景公的重视,但是地位不高,没有列入卿的行列,顶多是个上大夫。公元前585年的宋国入侵战,晋景公不派六军的正副元帅出战,而是派伯宗担纲,伯宗所带领的部队很有可能也只是晋国的杂牌军,攻不下商丘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实际上,晋景公此时也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宋国的战争上。自从去年梁山崩塌,他一直在酝酿一件大事,那就是迁都。关于新都的选址问题,他已经多次征求群臣的意见了。大家的意见在讨论中逐渐趋于一致,认为应该选在郇城和瑕城之间,因为这个地方土地肥沃,又接近盐池,“国利君乐”,不可多得。公元前585年三月,晋国就新都的选址举行最后一次国务会议。晋景公听完群臣的意见之后,当场也没有表态,只是向大伙拱拱手,若有所思地径直向后宫走去。韩厥此时担任新中军元帅兼仆大夫(宫中事务总管),他跟着晋景公走到了中庭,晋景公突然停下来,出其不意地问:“你有什么意见?”“我的意见和群臣不同。”晋景公往前踱了两步,转过身来,看着韩厥说:“我就是要听听不同的声音,你尽管说,没有关系。”韩厥分析:“郇城和瑕城之间,其实是土薄水浅,容易积聚污秽,百姓愁苦,体质羸弱,容易得风湿一类的病。不如迁往新田,那里土厚水深,居民不容易患病,还有汾水和浍水可以去除污秽,人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如果迁到那里,晋国至少有十代君主可以享受其中之利。”晋景公沉默不语。韩厥又说:“山、泽、林、盐,都是国家的宝藏。国家富饶,则人民骄奢淫佚;人民接近宝藏,则公室没有号召力,谈什么国利君乐?”韩厥这番话,乍一看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逻辑混乱不清。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他有一条思想主线,那就是“民富则国不强”,或者更通俗地说,老百姓手里有了钱,就不那么好控制了,统治者不能为所欲为,自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这也是实话,以当今世界而言,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是被老百姓装在笼子里的动物,相当于业主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必须夹起尾巴做人的;独裁者们只要一看到美国总统被民众搞得头焦额烂的惨相,就会下定决心不让老百姓活得太舒服,让他们保持在赤贫至温饱之间,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不息,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太多自由与权利的问题。晋景公是个聪明人,觉得只有韩厥的话鞭辟入里,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同年四月十三日,晋国正式迁都新田,也就是今天的侯马市。【千古疑案:赵氏孤儿的真相】公元1753年,法国大文豪、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伏尔泰偶尔看到一本名为《赵氏孤儿》的中国剧本,马上被其生动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更为剧本中表现出来的中国儒家道德思想所折服,于是动手将其改编成五幕舞台剧,并于两年后在巴黎正式上演,获得空前成功。随后,英国剧作家默非又根据伏尔泰的剧本改编了《赵氏孤儿》,在伦敦公演,引起极大轰动,观众如痴如醉,文艺批评家也一边倒地给予好评,甚至有人将其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相提并论,可谓盛极一时。伏尔泰看到的《赵氏孤儿》,是中国元代剧作家纪君祥同名作品的法文译本。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题材出自司马迁的《史记》。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晋景公即位的第三年,权臣屠岸贾阴谋作乱,想要铲除赵氏家族。屠岸贾原来受到晋灵公的宠爱,又在晋景公年代担任了大司法官(司寇),他将当年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在群臣中宣传说:“赵盾看似不知情,其实就是幕后主使者。他犯了弑君之罪,他的子孙却仍然在朝中为官,活得自在,这样怎么能够惩罚罪行?必须要将赵氏家族剿灭!”顺便说明一下,赵氏家族的祖上,与秦国公室的祖先原本是一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五帝中的颛顼。商朝末年,颛顼有一个叫蜚廉的后人,是当时有名的长跑健将(善走)。蜚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恶来,在商纣王手下工作,被周武王杀死,其后人建立了秦国;小儿子名叫季胜,季胜的后人中,有一个叫做造父的,因为善于养马,受到周穆王的宠幸,被赐封赵城,便以赵为氏,建立了赵氏家族。周幽王年间,王室政治昏乱,造父的后人叔带从镐京逃到晋国,为晋文侯服务,由此在晋国延续了赵氏家族的香火。公元前661年,晋献公派大子申生讨伐霍、魏、耿三国,叔带的后人赵夙担任申生的戎车驾驶员,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在战后获封耿国,赵氏家族开始成为晋国的名门望族。赵夙的孙子赵衰进一步将家族的声望发扬光大,他一生追随公子重耳,不但帮助他登上君位,而且辅佐他建立了晋国的霸权。随着赵衰的官越做越大,赵氏家族的权势也随之急剧扩张,与狐氏家族(狐偃)分庭抗礼,成为晋国数一数二的权贵之家。赵衰有很多儿子,其中赵盾继承了家业,赵同、赵括、赵婴等兄弟也均有封地。晋襄公和晋灵公年代,赵氏家族的势力再度扩张,赵盾击败了竞争对手狐射姑,成为中军元帅,独揽晋国的军政大权。晋灵公对赵盾的飞扬跋扈极为不满,处心积虑想除掉他,结果赵盾先下手为强,纵容族弟赵穿刺杀了晋灵公。从史料上分析,赵穿刺杀晋灵公,显然不是赵盾纵容那么简单,而是受到赵盾的主使或唆使。屠岸贾将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倒也没冤枉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按照孔夫子的说法,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没有必要再来翻案。退一万步说,即便要翻案,那也只应该追究赵盾一个人的责任,大不了将他掘墓鞭尸,为什么要剿灭整个赵氏家族呢?屠岸贾权倾一时,而朝臣之中,早就看不惯赵家子弟的所作所为的也大有人在,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对屠岸贾的提议表示反对。只有新中军元帅韩厥反驳说:“灵公被刺的时候,赵盾已经逃亡在外。关于这件事,连先君(指晋成公)都不追究赵盾的责任,现在诸位君子却想诛杀他的后人,这是违背先君的意志啊!”韩厥是赵盾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小时候还被赵家抚养过,对赵氏家族的感情很不一般,因此站出来反对屠岸贾的提议。但是这种反对的声音很微弱,当时地位较高的郤克和栾书对于这件事都是持默认态度,甚至暗地里支持屠岸贾,所以韩厥的反对也就无效了。他只能跑去找赵氏家族的现任族长——赵盾的儿子赵朔,将眼前的危险分析了一番,然后劝赵朔赶快逃亡国外。赵朔不肯逃跑,他抱着韩厥的一条胳臂,说:“您答应我,不要让赵氏家族绝后,我就算死也没什么悔恨了。”韩厥坚定地点了点头。不久之后,屠岸贾果然发难,带领群臣向赵氏家族发动军事进攻,在下宫(地名)杀死了赵朔、赵同、赵括、赵婴等人,并将他们的家人统统杀死。赵朔娶了晋成公的姐姐为妻。因为赵朔死后的谥号是“庄”,所以这个女人在历史上被称为庄姬。赵氏家族被清洗的时候,庄姬已经怀孕,躲到晋景公宫中避难,侥幸逃过一劫。赵朔有个门客叫公孙杵臼,有个至交好友叫程婴。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大抵有些豪侠之气,将情义看得很重。公孙杵臼故意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你为何不追随赵朔去死?”言下之意,你程婴深受赵家恩惠,现在赵家有难,怎么好意思独活在这世上?程婴慢条斯理地说:“赵朔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如果有幸生个男孩,我要侍奉他;如果生个女儿,我再死不迟。”几个月后,庄姬果然生了一个男孩,按照赵朔的遗嘱,这个孩子被取名为赵武。屠岸贾听到风声,带人闯入宫中搜查,扬言庄姬可以不杀,但赵氏遗孤一定要斩草除根。幸好庄姬提前将赵武藏起来了,屠岸贾才没有得逞。程婴火急火燎地找公孙杵臼商量对策:“屠岸贾绝不会善罢甘休,日后还会来寻找孩子,我们怎么办才好?”公孙杵臼没有回答,反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保护孤儿和死,哪件事难?”“自然死容易,保护孤儿难。”“既然这样,”公孙杵臼双手抚着大肚腩说,“赵家历来待你不薄,就请你担负起责任,做那件难事;我老了,精力不济,只好做那件容易的事,请让我去死!”按照公孙杵臼的计划,程婴派人去找了一个穷人家的婴儿(是偷是抢,或者是买,史上没有载),把他装在华丽的襁褓之中,由公孙杵臼带到山里藏起来。程婴则跑到屠岸贾那儿说:“我是个没有本事的人,没有能力照顾赵氏孤儿,我倒是知道赵氏孤儿在哪儿……”他瞄了一眼屠岸贾,“可能需要花费您一笔赏金。”屠岸贾很是高兴,当场应允了他一笔丰厚的赏金,带着人马跟着程婴到山里,果然找到了公孙杵臼和婴儿。公孙杵臼见到程婴便高声大骂起来:“小人啊小人!当日下宫之难你苟且偷生,骗我说要共同保护赵氏孤儿,原来是为了今天出卖我们。你就算不能保护赵氏后裔,你又怎么忍心出卖这孩子呢?”抱着孩子死死不放,向屠岸贾磕头说:“请您一定要高抬贵手,让这孩子活下去,我死而无憾。”见到公孙杵臼这副激动的样子,屠岸贾确信那孩子就是赵武无疑了。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程婴一眼,做了一个“杀”的手势,手下的武士一拥而上,将公孙杵臼和那孩子砍死。程婴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脸色变得煞白,仿佛灵魂已经出了窍,连屠岸贾扔在他跟前的一包黄金都顾不上捡。直到屠岸贾等人走远,他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公孙杵臼的尸体前,像个孩子般大哭起来。以上故事,基本出自于司马迁记述的原文,再加上本书作者的少许文学加工和背景介绍。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体上采用了司马迁的记述,只是为了加强戏剧性,纪君祥对故事中的人物关系作了一个小小调整——被杀的那个婴儿不是别人家的,正是程婴本人的儿子。为了报答赵家的恩惠,程婴不但背负了卖友求荣的恶名,还牺牲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赵武在程婴的抚育下长大成人。十五年后,晋景公得了疾病,药石无医,怀疑是宫中有鬼作怪,于是命人占卜,结果是颛顼的后人有不顺心的事情,因此作怪。晋景公问韩厥,韩厥知道赵武还活在人间,对晋景公说:“颛顼的后人在晋国不就是赵氏吗?当年叔带离开周朝,来到晋国侍奉我先君晋文侯,世世代代都有功劳,未尝绝后。只是在您的统治之下,赵氏宗族才被消灭,连国人都感觉悲哀,所以有鬼作祟。”晋景公哀叹道:“那也不是我的意愿啊!赵家还有后人吗?”“有。”韩厥知道时机已到,便将程婴和赵武的故事讲出来。晋景公听了,大为感动,叫韩厥赶快找到赵武,偷偷将他带进宫来。晋景公命韩厥带武士埋伏在宫中,等到诸位朝臣进宫探望病情,将他们都软禁起来,让赵武出来和大伙儿见面。各位大臣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纷纷推卸责任说:“当年下宫之难,是屠岸贾主使,假传君命,要挟群臣,否则谁敢作难?听到国君生病的消息,我们便想到要替赵氏家族拨乱反正,现在只要您发话,我们便照办不误!”于是赵武与诸位朝臣结成了同盟,共同进攻屠岸贾,将其灭族,替赵氏家族报了血海深仇,恢复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符合中国人一贯的思维——奸臣作乱,忠臣受难,但是国君没有责任,最多是一时糊涂,被奸臣蒙骗。拨乱反正之后,忠臣沉冤得雪,奸臣受到惩罚,国君还是那个国君,君臣重新构建和谐社会,直到下一个奸臣出现。《赵氏孤儿》在中国流传甚广,也是中国戏剧史上被改编最多的故事,它不但感动了中国人,而且穿越了文化的障碍,感动了启蒙时代的法国人和英国人。在大文学家伏尔泰看来,《赵氏孤儿》的主角不是赵武,而是公孙杵臼和程婴。他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一个以生命为代价,一个忍受着世人的误解和唾骂,保护了赵家的血脉,履行了“士”对主人尽忠的承诺。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是赵朔的老婆庄姬,她美丽大方、温柔贤淑、谨守妇道、三贞九烈,可谓集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于一身,足以令巴黎上流社会那些装腔作势的贵族妇女和社交名媛黯然失色。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的史实与戏剧有很大差异。就连司马迁的记载,也不过是根据战国时期的民间传说加工而成,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首先,屠岸贾这个人物在秦汉之前的历史上名不见经传。自晋文公以来,晋国的军政大权就把握在各军的正副统帅——也就是所谓的“卿”手中。晋景公年间,晋国曾经有过六卿,也有过十二卿,其中都没有屠岸贾这个人物,反倒是赵氏家族中的赵朔、赵括、赵旃三人位列十二卿之中,占了卿的四分之一名额,可谓根深叶茂,权倾一时。那么这位呼风唤雨的屠岸贾究竟是何方神圣呢?答案只能是:他是一个杜撰的人物。其次,赵朔的老婆庄姬也不是什么三贞九烈之辈,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很不守妇道的女人。《左传》明确记载:庄姬与赵婴有染。赵婴是赵盾的兄弟,也就是赵朔的叔叔。即使是在男女关系相对开放的春秋时代,这桩乱伦加偷情的风流韵事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更何况,赵朔虽然是赵婴的侄子,却又是赵氏家族的族长,这顶绿帽子戴在赵朔头上,如同戴在整个赵氏家族头上,搞得赵家人都脸上无光。为了挽回影响,赵同和赵括出来主持公道,决定将赵婴流放到齐国。赵婴向两个哥哥求情说:“有我在,栾书之流才不敢打赵氏家族的主意;我如果走了,两位兄长就很危险了。人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我虽然不能谨守礼法,但能保护赵氏家族。你们就算放我一马,又有什么害处呢?”从历史的记载来看,栾书与赵氏家族并无特别的过节,顶多看不惯赵家的飞扬跋扈和赵氏兄弟的狂妄无知。赵氏家族真正的敌人不在于外界,而在于他们自身。赵盾主政晋国的时候,赵家党同伐异,清除异己,胆大妄为,连国君都敢刺杀;赵盾死后,赵朔为人懦弱,倒也没树什么仇家,但是赵同、赵括、赵旃之流,个个桀骜不驯,不服从指挥,对公元前597年邲之战的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早就引起了晋景公和多位大臣的反感。赵同和赵括并非认识不到这一危险。但是,赵婴所做的事情实在太荒唐,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手段,无需外人动手,赵氏家族自身恐怕就要发生内乱了。公元前586年春天,赵婴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我将赐福于你!”赵婴不知道如何是好,派人去请教士会,士会推托说:“我哪里知道这些事啊!”但是后来又偷偷告诉来人说,天神赐福于有仁德之人,降祸于淫乱之人。做了淫乱的事,不受到惩罚就已经是福气了。如果再去祭祀天神,恐怕反而惹祸上身。赵婴没有听到士会这番话,为天神举行了祭祀,结果(‘第二天就被(‘两个哥哥(‘驱逐出(‘境。在宗法观念极重的封建社会,他受到这样的惩罚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赵括和赵同顾及同胞情谊而网开一面。赵括和赵同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看似稳妥的做法,对于庄姬来说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以后,她就再也见不到心爱的赵婴了。后人很难猜测,庄姬和赵婴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肉体的愉悦,还是所谓的爱情?自赵婴走后,庄姬和赵朔的婚姻也就名存实亡了,她干脆和赵朔分居,带着儿子赵武住到了晋景公宫中。她既怨恨赵氏兄弟做事太绝情,又想念赵婴曾经给她带来的欢愉,日子一长,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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